资兴高速公路第四标段项目部创优规划4.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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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高速公路第四标段项目部创优规划4.18.doc

资 兴 高 速 公 路 第 四 标 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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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M-017-3511-2021标准下载批准人:

资兴高速公路第四标段项目部

第一条 为提高资兴高速公路第四标段工程建设水平,确保项目部总体质量目标的实现,达到主体工程零缺陷,特制订本规划。

第二条 工程创优应遵循质量管理标准、规范、规程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 创优方针

本工程创优方针是:过程创优、样板保证、争创部优。

指导思想:源头把关、过程控制、精细管理;安全、优质、高效建设,一次成优;以创优规划为契机,加强资兴高速公路第四标段建设质量管理工作,实现项目目标。

总体创优:全标段质量评定等级达到优良。

单项创优:全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优良。

第五条 质量创优目标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交通部有关标准、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整体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具体指标为:

(一)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合格率 100%,项目 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优良 。

(二)工程建设符合国家规划、环保及水土保持、节能和新 技术应用等要求。

(三)竣工文件做到真实可靠,规范齐全,一次交接合格。

第七条 申报原则按照从低到高的顺序,逐级申报各类奖项。

(一)各创优奖项的单项工程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申报,并争取建设、设计、监理单位的协助;必要时,报请中铁建桂林投资有限公司牵头申报。

1、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公司级优质工程分别向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公司安全质量主管部门申报。

2、部级优质工程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向自治区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申报。

(三)申报材料收集单位

1、申报优质工程奖的各项记录和影像资料由工程技术部完成,安全质量部派专人编目保管,其中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测量、检验评定等资料按桂林公司统一格式及其他相关文件填写存档,影像资料要采用高清晰度的录像机进行录制,保证其清晰度,采用 DVD 光盘刻录。

2、项目建设立项和有关批文、运营情况、验收证书和业主评价等由安全质量部联系中铁建桂林投资有限公司收集。

组 长: 金从猛、罗光铁

副组长: 王学利、易南雄、鲁建保

组 员:项目部各部门及架子队负责人

负责本创优管理办法的落实,指导、检查、协调项目部创优实施细则编制和实施,负责工程创优总结等工作。

(一)成立创优施工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部作为施工质量责任主体,必须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强化质量创优意识和责任,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开展全员、全过程创优活动。

(二)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认真编制创优规划及实施细则,严格管理,真抓实干,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确保创优目标实现。

(三)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和创优意识。充分发动群众,围绕创优规划开展全面质量教育,提高全员创优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把创优规划通过具体操作者落实在每一道工序中。

(四)严格队伍管理与施工组织,对所使用的外部劳务队伍,认真审查其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组织必要的质量意识教育与操作技能培训。杜绝转包和非法分包工程。

(五)开工前,有关人员熟读设计文件,并进行放线核对,对设计与实际不符或设计不完善的工点应优化设计后开工;提出质量控制要点,制定项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程序操作,责任到人,使每道工序质量得到控 制。

(六)严格质量控制手续。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须经质检人员查验其产品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必要时应进行实物抽样检查或再鉴定,未经监理签字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禁止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均应由项目部的质检人员进行自检,再报经驻地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确认合格签署准予隐蔽意见后方可隐蔽。

(七)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时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自检,认真填写自检自评记录与报表,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整理内业资料与施工日志。

(八)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按跨越式发展的要求,资兴高速公路第四标段建设必须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施工中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的检测检验手段,针对一些技术难题,组织力量,大力开展技术攻关活动,实现工程建设新突破,促进项目建设上水平,上台阶。

第十条 安全质量部职责

(一)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

(二)日常督促检查项目部的创优工作,协调各架子队创优工作的开展,形成“四位一体”,联合创优。

(三)组织制定工程质量创优规划及创优标准,组织工程质量检查与优质样板工程评比,及时收集并通报工程质量创优活动情况;做好工程质量创优活动的动态管理,稳步推进创优工作的开展。

(四)制定完整的创优质量保证体系。使创优工作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效,制度完善,落实到位。

(一)施工前确定工艺标准示范段。

项目部在各类工程全面铺开前,先要确立工艺标准示范段,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切实提高施工工艺水平。

(二)施工前总结工艺标准示范段经验。

(三)施工中严格质量标准,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要把“克服质量通病”作为提高施工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每一个案例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坚决整改,整改不彻底、不达标,绝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在测量、试验、施工工艺等方面要注重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决杜绝随意性和盲目性,以防由此而引起的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同时,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为申报工作打下基础。

(四)施工阶段结束,及时进行阶段性优质样板评比。

(五)施工完毕按程序和分工及时办理申报手续。

施工完毕,根据《交通部优质工程评选办法》要求, 指定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工程资料,填写申报资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第十六条 项目部必须坚持高标准起步、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推进,以标准化管理为手段,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精心 施工、精心管理,努力把资兴高速公路第四标段工程建设成质量精品、技术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优化、社会和谐的一流工程。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质量实行“四化”控制

1、实行质量控制标准化。根据标准化管理要求,结合现场

实际,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管理。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明确

各方质量责任,规范质量管理程序;实施全员培训,提高参建人员素质,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制定合格供应商条件,严格物资设备准入制度;制定主体工程施工实施细则,统一技术标准,规范施工程序,提高工艺和工装水平。编制作业指导书和关键工序操作要领,使现场施工操作和质量控制规范化。

2、实行质量控制数据化。项目部设中心试验室,每个拌合站和梁场设一个工地试验室。确保检测频率符合规范要求,做到用数据控制质量,用数据评判质量。

3、 实行质量管理信息化。以信息采集促工程质量,以质量信息改进质量管理。建立全线信息管理系统,完善质量管理模块功能,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记录信息化程度;隐蔽工程采用影像记录与书面记录并举,建立影像记录档案,实行质量记录定期集中归档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追溯有据;对沉降变形观测等工序采用现场检测、电脑采集和处理、系统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4、实行质量控制专业化。工程用混凝土全部采用自动计量、集中搅拌生产工艺,确保混凝土质量得到全面控制。对拌合站实行统一验收标准,由监理验收合格一座投产一座。混凝土拌合站的原材料检验、全自动计量系统和搅拌时间自控系统均实行专岗专人管理,保证混凝土生产质量。

(二)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

1、工程材料质量监控制度。严格供应商(厂家)名录资质审查,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在合格供应商(厂家)范围内进行招标,重要材料和构件实行驻厂监造。项目部按规定进行材料进场和过程检验,并提供检测报告。不合格材料及时清退,严禁使用。

2、检测试验机构许可制度。项目部自建的混凝土拌合站、预制梁场等均需要符合有关法规、规定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项目部的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需要委外检测的检测机构必须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委外试验。

3、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制度。中心试验室必须按规定项目和频次进行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凡需见证试验的项目必须由监理工程师在场监督下进行,并由监理人员在试验报告上加盖见证试验印章和签字;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桥梁基桩无损检测、路基压实度检测和混凝土质量检测,标段项目部给予配合,监理单位进行过程见证SL279-2016水工隧洞设计规范,建设单位进行监督。

4、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制度。在每道工序完成后,要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到场进行检查和签字认可;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并签字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质量保证措施审批制度。项目部在开工前,应将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关键或重要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中涉及理论计算的,应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算审核。

6、施工过程实施质量“三检”制度。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交接检),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检;并履行签字认可手续,杜绝不合格工程进入下道工序。

8、质量管理责任人登记制度。进场后,安全质量部要对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主要负责人进行建档登记;各架子队及时报送架子队长、副队长、技术主管、质检工程师名单。

9、技术质量培训制度。安全质量部组织现场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并进行考核,提高施工人员的综合素质。把技术质量培训工作常态化,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确保全体参建员工人人参加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QGDW 11372.41-2015 国家电网公司技能人员岗位能力培训规范 第41部分:送电线路架设10、质量应急预案制度和质量保证资料定期归档制度。

质量保证资料定期归档制度:为保证质量资料能及时、真实反映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情况,杜绝人为更改现象,要求工程质量资料实行定期集中封存保管,项目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资料归档,10日前移交给监理单位,并做好移交目录签认。

(三)采用技术措施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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