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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010-2010(2015年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do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010-2010
Code for design of concrete structures
DB14/T 2241-2020 应急管理信息化 应急管理业务软件系统安全设计规范.pdf201×- - 发布 201×- - 实施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本次修订根据我国钢筋标准的变化,对混凝土结构用钢筋的品种进行了调整。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对具体修订内容进行了反复的讨论和修改,与相关标准进行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
此次局部修订,共涉及七条条文的修改,分别为第4.2.1条、第4.2.2条、第4.2.3条、第4.2.4条、第4.2.5条、第9.7.6条和第11.2.2条。
本规范条文下划线部分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次局部修订的参编单位:重庆大学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赵基达 徐有邻 黄小坤 朱爱萍 王晓锋
傅剑平 刘立新 柯长华 张凤新 左 江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 徐 建 任庆英 娄 宇 白生翔 钱稼茹
李 霆 王丽敏 耿树江 张同亿
4.2.1混凝土结构的钢筋应按下列规定选用:
1 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宜可采用HRB400、HRB500、HRBF400、HRBF500、 HRB335、RRB400、HPB300钢筋,也可采用HPB300、HRB335、HRB335F、RRB400钢筋;梁、柱和斜撑构件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宜采用HRB400、HRB500、HRBF400、HRBF500钢筋。
2 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HRB400、HRB500、HRBF400、HRBF500钢筋;
32 箍筋宜采用HRB400、HRBF400、HRB335、HPB300、HRB500、HRBF500钢筋,也可采用HRB335、HRBF335钢筋。
3 预应力筋宜采用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和预应力螺纹钢筋。
4.2.1 根据国家现行钢筋产品标准的修改中,不再限制钢筋材料的化学成分和制作工艺,而按性能确定钢筋的牌号和强度级别,并以相应的符号表达。
本次修订根据“四节一环保”要求,提倡应用高强、高性能钢筋。根据混凝土构件对受力性能要求,规定了各种牌号钢筋的选用原则。
3 RRB400余热处理钢筋由轧制钢筋经高温淬水,余热处理后提高强度,资源能源消耗低、生产成本低。其延性、可焊性、机械连接性能及施工适应性也相应降低,一般可用于对变形性能及加工性能要求不高的构件中,如延性要求不高的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楼板以及次要的中小结构构件等。
4 增加预应力筋的品种。增补高强、大直径的钢绞线;列入大直径预应力螺纹钢筋(精轧螺纹钢筋);列入中强度预应力钢丝以补充中等强度预应力筋的空缺,用于中、小跨度的预应力构件,但其在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应满足本规范第4.2.4条的要求;淘汰锚固性能很差的刻痕钢丝。
5 箍筋用于抗剪、抗扭及抗冲切设计时,其抗拉强度设计值发挥受到限制,不宜采用强度高于400MPa级的钢筋。当用于约束混凝土的间接配筋(如连续螺旋配箍或封闭焊接箍等)时,钢筋的高强度可以得到充分发挥,采用500MPa级钢筋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6 近年来,我国强度高、性能好的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已可充分供应,故冷加工钢筋不再列入本规范。
注:极限强度标准值为1960N/mm2的钢绞线作后张预应力配筋时,应有可靠的工程经验。
4.2.2 钢筋及预应力筋的强度取值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GB 1499、《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 13014、《中强度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YB/T156、 《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GB/T 20065、《预应力混凝土用钢丝》GB/T 5223、《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等的规定给出,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普通钢筋采用屈服强度标志。屈服强度标准值fyk相当于钢筋标准中的屈服强度特征值ReL。由于结构抗倒塌设计的需要,本次修订增列了钢筋极限强度(即钢筋拉断前相应于最大拉力下的强度)标准值fstk,相当于钢筋标准中的抗拉强度特征值Rm。
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修订报批稿中,已不再列入HRBF335钢筋和直径不小于16mm的HRB335钢筋;对HPB300光圆钢筋从产品供应与实际应用中已基本不采用直径不小于16mm的规格。故本次局部修订中删去了牌号为HRBF335钢筋,对HPB300、HRB335牌号的钢筋的最大公称直径限制在为14mm以下。
预应力筋没有明显的屈服点,一般采用极限强度标志。极限强度标准值fptk相当于钢筋标准中的钢筋抗拉强度σb。在钢筋标准中一般取0.002残余应变所对应的应力σp0.2作为其条件屈服强度标准值fpyk。本条对新增的预应力螺纹钢筋及中强度预应力钢丝列出了有关的设计参数。
本次修订补充了强度级别为1960MPa和直径为21.6mm的钢绞线。当用作后张预应力配筋时,应注意其与锚夹具的匹配性。应经检验并确认锚夹具及工艺可靠后方可在工程中应用。原规范预应力筋强度分档太琐碎,故删除不常使用的预应力筋的强度等级和直径,以简化设计时的选择。
当构件中配有不同种类的钢筋时,每种钢筋应采用各自的强度设计值。
对轴心受压构件,当采用HRB500、HRBF500钢筋时,钢筋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应取400 N/mm2。横向钢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应按表中的数值采用;但用作受剪、受扭、受冲切承载力计算时,其数值大于360N/mm2时应取360N/mm2。
4.2.3 钢筋的强度设计值由强度标准值除以材料分项系数γs得到。延性较好的热轧钢筋,γs取1.10;对本次修订列入的500MPa级高强钢筋,为了适当提高安全储备,γs取为1.15。对预应力筋的强度设计值,取其条件屈服强度标准值除以材料分项系数γs,由于延性稍差,预应力筋γs一般取不小于1.20。对传统的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取0.85σb作为条件屈服点,材料分项系数1.2,保持原规范值;对新增的中强度预应力钢丝和螺纹钢筋,按上述原则计算并考虑工程经验适当调整,列于表4.2.3—2中。
普通钢筋抗压强度设计值取与抗拉强度相同。在偏心受压状态下,混凝土所能达到的压应变可以保证500MPa级钢筋的抗压强度达到与抗拉强度相同的值,因此本次局部修订中将500MPa级钢筋的抗压强度设计值从410N/mm2调整到435N/mm2;对轴心受压构件,由于混凝土压应力达到时混凝土压应变为0.002,当采用500MPa级钢筋时,其钢筋的抗压强度设计值取为400N/mm2。而预应力筋抗压强度设计值较小,这是由于构件中钢筋受到混凝土极限受压应变的控制,受压强度受到制约的缘故。
根据试验研究结果,限定受剪、受扭、受冲切箍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fyv不大于360N/mm2;但用作围箍约束混凝土的间接配筋时,其强度设计值不受此限。
钢筋标准中预应力钢丝、钢绞线的强度等级繁多,对于表中未列出的强度等级可按比例换算,插值确定强度设计值。无粘结预应力筋不考虑抗压强度。预应力筋配筋位置偏离受力区较远时,应根据实际受力情况对强度设计值进行折减。
删去了原规范中有关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中的抗拉强度设计取值的注,这是由于采用裂缝宽度计算控制,无须再限制强度值了。
当构件中配有不同牌号和强度等级的钢筋时,可采用各自的强度设计值进行计算。因为尽管强度不同,但极限状态下各种钢筋先后均已达到屈服。
按预应力钢筋抗压强度设计值的取值原则,本次局部修订将预应力螺纹钢筋的抗压强度设计值由2010版规范中410MPa修改为400MPa。
普通钢筋及预应力筋在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δgt不应小于表4.2.4规定的数值。
表4.2.4 普通钢筋及预应力筋在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限值
对中强度预应力钢丝,产品标准规定其最大力下总伸长率δgt为2.5%。但本规范规定,中强度预应力钢丝用做预应力钢筋时,规定其最大力下总伸长率δgt应不小于3.5%。
普通钢筋和预应力筋的弹性模量Es应可按表4.2.5采用。
表4.2.5 钢筋的弹性模量 (×105 N/mm2)
知名地产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质量标准交底模板51页.ppt注:必要时可采用实测的弹性模量。
4.2.5 钢筋的弹性模量同原规范。由于制作偏差、基圆面积率不同以及钢绞线捻绞紧度差异等因素的影响,实际钢筋受力后的变形模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而且通常不同程度地偏小。因此,必要时可通过试验测定钢筋的实际弹性模量,用于设计计算。
本次局部修订中,删除了HRBF335钢筋牌号,取消了原表注,正文中的“应”改为“可”。
9.3.2 柱中的箍筋应复合下列规定:
5 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率大于3%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10d,且不应大于200mm,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箍筋末端应做成135°弯钩,且弯钩末端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直径箍筋直径的10倍;
9.7.6 吊环应采用HPB300级钢筋制作,锚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应小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d为吊环钢筋的直径。在构件的自重标准值作用下,每个吊环按2个截面计算的钢筋应力不应大于65N/mm2;当在一个构件上设有4个吊环时,应按3个吊环进行计算。
9.7.6 吊环应采用HPB300钢筋或Q235B圆钢工业园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环锚入混凝土中的深度不应小于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d为吊环钢筋或圆钢的直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