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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6.市政工程建设处滨河路涑河桥及道路改造工程临时用电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doc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或在山东省、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或政府采购网的通知为准(若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5.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单位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或在山东省、临沂政府采购网上通知所有购买同一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6.自采购文件发布至正*开标前钢管砼柱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投标人除就标书问题与采购人进行**外,禁止以任何其他**与采购人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单位的书面解释为准。
2.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单位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2)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4)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1)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评审小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并按下列顺序(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函(格*见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见附件2);
报价一览表(格*见附件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费用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人材机单价表及主要材料价格表等);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见附件4);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见附件5);
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更换后的具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17年度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017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项目说明部分和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情况;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近三年业绩一览表(格*见附件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临沂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技术标书的主要内容
(1)技术投标文件目录;
(2)技术条款偏离表(格*见附件6);
(3)施工程序总体设想,施工阶段划分、编制专项施工*案;
(4)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承诺;
(5)劳动力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6)机械设备投入计划;
(7)施工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布置;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案;
(9)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0)质量保证、质量违约责任承诺,保修承诺等;
(11)新技术应用和违约责任承诺;
(12)现场用电、用水计划等内容;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如对招标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投标人优势分析、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等);
投标人应另外准备一*三份《投标函》,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封面标明“唱标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唱标密封袋与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十二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可以相同格*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十二条的内容相悖),其他格*投标单位可自行设计。
1)报价人应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以清单**进行报价。本工程最高控制价为35.38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最高控制价以内报价,等于或高于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2)投标报价为本工程全过程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案,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谈判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3)开标时,如果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必须一致;单价乘以数量必须等于合价,各合价相加必须等于总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7.1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程项目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供货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7.3报价单位应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疏忽或误解工程项目道路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7.4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清单,工程量结算时据实计量,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单价和合价,除非合同另外约定,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了该工程量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以及本采购文件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内容。
17.5投标报价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措施费报价、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规费、税金(规费、税金不作为竞争性费用)等投标单位响应招标单位要求完成拟建工程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取,凡未按规定计取的,作废标处理。
规费、税金国家及省现行规定如下:
(1)工程排污费:建筑、安装、装饰、园林绿化工程在工程招标投标时暂按规费前工程造价的0.3%计取,市政工程暂按规费前工程造价的0.1%计取,在竣工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
(2)社会保险费:规费前工程造价的1.52%计取,投标报价包含此费用,结算时只做计税基数不计入总造价。
(3)住房公积金:按人工费总和的3.6%计取(计取基数为规费前工程造价人工费之和),在竣工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按实结算。
(4)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规费前工程造价的0.177%,在竣工结算时凭出具的缴费凭据结算。
(5)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鲁建标字〔2016〕40号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山东省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标准的通知》(鲁建标函[2017]23号)执行。
(6)税金:增值税按10%计取。
17.6工地现场水、电需求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17.7 、工程量变更价款的调整
由于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有误或项目特征表述与设计不符、以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所影响的工程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下列*法进行调整。
17.7.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增加新的清单项目,应调增的价款。
调增价款=漏项、新增项目工程量×核准的相应新编综合单价)
17.7.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多余项目或设计变更减少了原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应调减的价款。
多层商业建筑通风与空调施工*案调减价款=多余项目原有价款+设计变更减少的项目原有价款)
17.7.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增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增加,应调增的价款。
调增价款=合同约定调整比例10%范围以内×相应原综合单价]+合同约定调整比例10%范围以外×核准的相应新编综合单价]
相应新编综合单价的确定依据为:同本文件17.7.1条中新编综合单价的确定依据。
17.7.4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量清单有误而调减的工程量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减少,应调减的价款。
调减价款=某清单项目调减工程量×相应原综合单价)
17.7.5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变更、签证时,必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评审单位、资金处、审计处、工程建设处共同签字认可,否则变更部分不予调整。
17.7.6投标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单价与清单项目数量相乘必须等于合价,各合价相加必须等于总价;投标总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各部分的合计金额应与其中的各分项之和一致办公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含地下室),不允许使用调价函件,否则按照废标处理。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工、料、机价格,必须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