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导则(修订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7月word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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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导则(修订版)(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7月word版).docx

河南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导则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起草单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刘 申、辛向阳、李晓阳、石丹丹、穆战强、洪珂馨、李 茹、李丹璐、吕彦柯、张俊博)

教学楼、学生公寓楼改造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郑州大学建筑学院(郑东军)

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杨东昱)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刘 焱)

河南省村镇规划建设协会(王洪星、徐倩倩、曹磊磊)

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刘润乾)

中睿筑城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曹明雷)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张 雷)

南阳市城乡规划发展研究中心(雷显显)

武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古艳艳)

第六条 传统资源调查 2

第七条 村落档案制作 3

第八条 现状特征分析 3

第九条 资源价值评价 3

第十条 保护规划评估 3

第十一条 确定保护对象 4

第十二条 划定保护区划 4

第十三条 制定保护措施 4

第十四条 明确目标定位 6

第十五条 优化用地布局 6

第十六条 谋划产业发展 6

第十七条 改善人居环境 7

第十八条 塑造特色风貌 8

第五章 实施保障 10

第十九条 近期建设规划 10

第二十条 实施管理措施 10

第二十一条 强制性内容 10

第六章 规划成果 11

第二十二条 成果形式 11

第二十三条 成果要求 11

第二十四条 成果审查 13

第二十五条 编审程序 14

第七章 附 则 16

第二十六条 实行时间 16

第二十七条 条文解释 16

附件1 传统村落档案 17

附件3近期实施项目及投资估算表 62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应以保护传承中原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按照科学规划、整体保护、传承发展、注重民生的要求,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保留传统村落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培育特色产业,全面提升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把传统村落改造好、保护好”的目标。

传统村落属于特色保护类村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是村庄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落内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重要依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可以单独编制,也可以和村庄规划合并编制。

本导则适用于河南省行政管辖范围内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根据传统村落空间分布情况,可以单个编制,也可以多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编制。规划范围为传统村落的全部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一致。

(一)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坚持保护优先,在对传统村落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做好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发挥其文化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实现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强保护。

(二)整体保护、活态传承。坚持村落选址与自然景观环境、传统格局和整体风貌的和谐统一,保持村落空间格局、肌理、巷道尺度、景观绿化和文物与传统建筑的真实历史信息,切实反映传统村落所承载的丰富历史文化内涵,力求见人、见物、见生活。

(三)以人为本、村民主体。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鼓励村民全程参与村落的保护、利用、修缮、改造等建设活动,引导村民在原址生产生活,不搞大拆大建,做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四)尊重规律、因村施策。尊重传统村落时空分布规律,着眼于传统村落的历史沿革、地域条件、文化特征、资源禀赋等差异,充分了解村民实际需求,根据不同村落的特征和问题,分类提出保护措施和发展模式,避免保护发展模式简单化、单一化。

传统村落资源调查范围包括村落及周边与其有较为紧密关联的视觉、文化区域,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自然环境、传统村落选址与格局、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文献资料、社会经济、人口产业、土地利用、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和村民意愿等。

在掌握传统村落现状和资源调查的基础上,按“一村一档”建立传统村落档案(附件1)。传统村落档案应以纸质和电子文件的形式制作和保存,电子文件应做好备份(光盘、硬盘等)。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传统村落档案的保存与管理,并定期组织补充更新和存档。鼓励传统村落数字化建设。

对村落选址与周边自然环境、传统格局和整体风貌、传统建筑、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不利于传统资源保护的因素及对传统村落的影响程度。综合分析区域格局、建设用地、道路交通、公共安全设施、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现状情况,梳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与传统村落周边地区(地理区域、文化区域、民族区域)以及邻近区域内其他村落的比较分析,综合评价村落的资源特征,评估其历史、艺术、科学、社会等价值。

对已编制或审批的保护发展规划进行评估,若认为既有规划能够满足村落保护发展需求,符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可执行既有规划;若认为既有规划已经不适用,则需要参照本导则要求进行修编。

依据传统村落资源调查、特征分析和价值评价结果,明确村落保护对象,对各类各项资源进行分类分级。传统村落的核心保护对象包括自然景观、格局风貌、传统建筑、传统文化等四个方面,保护对象要素特征见附件2。

综合考虑村落空间结构和保护对象分布情况,合理确定村落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的范围。提出各区的管控要求,重点明确建设行为、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方面的控制要求和保护措施,并对各区的风貌进行整体管控和引导。

(一)自然景观保护。对村落周边山水格局、田林绿化、选址特征等,提出针对性保护措施。山水格局主要保护村落及周边地形地貌、河湖水系、沟渠坑塘等自然生态景观;田林绿化主要保护体现当地气候、雨水等自然特征的乡土树种与农田形式;选址特征主要保护体现村落选址特色、风水格局和特殊功能等的要素。

(二)格局风貌保护。对村落的结构肌理、整体风貌、院落布局、街巷空间和历史环境要素,提出保护与整治措施。结构肌理主要保护村落的传统格局、空间形态、街巷肌理与水系脉络,保护体现自然环境、血缘宗族、社会组织、劳作生产所影响的村落结构;整体风貌主要保护村落传统建筑与周边环境的整体地域风貌特色;院落布局主要保护集中连片传统建筑和具有村落特色的完整院落;街巷空间主要保护街巷传统尺度、界面、铺装等历史特征,以及村口、渡口等公共空间的功能、形状和尺度,重要的天际线和景观视廊等;历史环境要素主要保护反映历史风貌的古道、古桥、古井、寨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三)传统建筑保护。对村落内的传统建筑种类、建筑组合、建筑特色和建筑细部进行保护,制定详细整治方案。对村落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分类保护和整治。对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根据对历史风貌的影响程度,分别提出保留、改造、拆除等措施,使其符合村落整体传统风貌要求。

(四)传统文化保护。对可移动文物,民间文学、美术、传统舞蹈、音乐、戏剧和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技艺、医药、美食,民俗和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提出保护目标和措施。重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文化的挖掘、保护、展示和利用,主要包括传统文化及依存场所、载体的保护与利用,传统文化空间、线路的保护;传统建造工艺的保护与传承;传统村落价值及特色的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传承人群培育;传统文化的管理扶持、研究宣教等规定与措施。

深入分析传统村落现状基础条件,因地制宜提出村落发展定位某马道工程、亲水平台工程、码头工程、部分土方及绿化等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doc,明确村落近远期发展目标,合理确定村落人口规模与建设用地规模,科学制定发展策略。目标定位要体现出地域特征、文化特色和乡土风貌。

充分结合村民生产生活方式,明确各类建设用地界线与用地性质,提出村落居民点优化布局方案。鼓励预留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村落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为应对村落发展的不确定性,积极探索规划“留白”机制,为村落发展留足弹性。

立足实际,因地制宜,以用促保,活化利用好传统村落历史文化等特色资源,在延续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基础上,做好产业业态与项目策划,提出产业发展思路和策略。对接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融合村落一二三产业发展,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健康养老、文化创意、民俗展示、民宿、电商等产业,合理布局新产业新业态,打造特色品牌,激发传统村落活力。

(一)居住条件。改善居住条件各种水池模板施工方案,提出传统民居建筑在提升建筑安全、改善居住舒适性等方面的引导措施。

(二)道路交通。在不改变街巷空间尺度和风貌的前提下,提出村落的道路网规划,明确道路等级、断面形式和宽度,以及现有道路设施的整治改造措施;提出停车设施布局及措施;确定公交站点的位置;积极谋划潜在的旅游线路和旅游交通组织。

(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确定行政管理、教育、医疗、文体、养老、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与布局;明确各类旅游服务设施的规模和位置;加强对庙宇、宗祠等重要传统公共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明确公共集会和祭祀等活动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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