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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基建3)182-2019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及优质工程评选管理办法达标投产考核及优质工程评选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 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及优质工程评选工作,持续提升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和 工艺水平,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达标投产考核是指已投运的输变电工程经过一定的运行考核期 后,对工程建设程序的合规性、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投产后整体工 程质量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的考核与评定。 第三条公司设立输变电优质工程金银奖,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 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以点带面推动工程质量整体 水平提升。 第四条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及优质工程金银奖评选按照分层 分级原则开展。省公司级单位(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直属建 设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按照公司优质工程标准开展达标投产考核 确保输变电工程满足达标投产要求。公司参照国家优质工程标准开展输变 电优质工程金银奖评选,从获得金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 程奖。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 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出线工程),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国网基建部职责 (一)归口管理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及优质工程评选工作,建 立健全制度标准,建立质量专家库并实施动态管理; (二)指导、监督、考核省公司开展达标投产考核工作,对省公司报备 的通过达标投产考核项目进行抽查监督; (三)组织开展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金银奖评选工作; (四)对口联系国家级优质工程评选主管协会,在获得公司输变电优质 工程金奖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国家级优质工程奖评选,并对评优工作进 行统筹协调、指导; (五)协调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与优质工程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重大 事宜。 第七条国网特高压部职责 (一)组织、指导特高压及跨区联网工程开展达标投产考核工作,负责 直接管理项目的达标投产考核复检与批复; (二)参与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金银奖评选工作,组织特高压及跨区联 网工程参加评选:
(二)组织完成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自检,编制自检报告,提出达标投产 考核复检申请; (三)配合开展达标投产考核及优质工程评选迎检工作; (四)组织完成达标投产考核及优质工程评选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消缺。
第三章达标投产考核 第十一条适用本办法的输变电工程均应开展达标投产考核。同期核准 的输电、变电工程可合并开展。 第十二条达标投产考核应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一)工程按设计要求全部建成并完成档案移交归档,已投入运行满3 个月,且不超过1年; (二)工程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相关规定 组织施工; (三)工程无因设计、施工等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隐惠及功能性缺陷, 第十三条达标投产考核分自检、复检两个阶段。 (一)达标投产考核自检由建设管理单位在项目投运后第4个月内组 织完成,编写自检报告,对通过达标投产考核自检的项目填报达标投产考核 复检申请表(附件4)、达标投产考核自检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上报 省公司:
(二)省公司在收到达标投产考核目检报告、复检申请后,组织开展达 标投产考核复检,通过后发文批复。省公司每年度6月30日前、12月30 日前分两次将通过达标投产考核的项目向国网基建部报备。 (三)特高压及跨区联网等总部直接管理的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自检,由 承担建设管理任务的省公司组织完成,达标投产考核复检与批复由国网特 高压部组织开展,并将结果抄送国网基建部。 第十四条达标投产考核应严格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优质工 程标准评分表》(以下简称“标准评分表”,附件6)对全部检查项目进行 检查,按以下内容和所占权重进行: (一)工程综合管理(30%); (二)工程质量管理及工艺(60%); (三)主要性能及技术经济指标(10%)。 第十五条达标投产考核复检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听取工程建设管理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建设概况、工程 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结果、达标投产考核自检开展及发现问题的整改闭环 情况、基建标准化建设要求在本项目落实情况、工程投运以来的质量状况、 取得的经济及社会效益等。 (二)听取工程生产运行情况汇报,主要内容包括对工程建设质量的评 价意见、工程投运以来的运行情况及有关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实际达 到数据的对比及可靠性指标等。
(三)按照“标准评分表”中的检查项目,检查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建 设、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系统调试、启动验收及运行管理资料是否符 合要求。 四)按照“标准评分表”中的检查项目,进行现场查看、实测,抽检 工程实物质量,核对现场实测数据与施工、监理的原始记录,检查原始记录 的真实性。 (五)检查工程动态质量稳定性:包括安全运行记录、可靠性管理记录、 主体建(构)筑物沉降记录、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记录、计算机监 控系统可靠性、数据采集系统的记录、充油(气)设备的严密性记录,以及 输电线路杆塔相关记录(含转角塔、终端塔向受力反方向侧倾斜记录,转角 塔向外角侧倾斜记录)、输电线路导线压接管温升检测记录等。 第十六条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自检、复检得分率在90%及以上, 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达标投产工程”的必要条件。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对省公司报备的达标投产考核通过项目进行随机抽 查监督,若发现存在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功能性缺陷或重大隐患的,将严肃 考核问责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取消该省公司本年度参与公司输变电优 质工程金银奖评选资格,并纳入同业对标考核
第四章公司优质工程金银奖评选 第十八条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金银奖评选范围: (一)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变电站(换流站)工程;
第二土一条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金银奖申报程序
(一)参与输变电优质工程金银奖评选的项目应由省公司作为主申报单 立进行申报。 (二)各省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对参与评选的项目进行自查,综合考虑工 望达标投产考核情况进行推荐申报,原则上每年度各省公司推荐参评金奖 工程数量不超过1个、银奖工程数量不超过1个。 (三)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金银奖每年组织开展两次评选。每年度1月 15日前,省公司汇总、上报拟参加本年度金银奖评选的项目清单(附件7)。 第二十二条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金银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国网基建 部)组织秘书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评选条件的工程,组织 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三条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金银奖现场检查程序 (一)首次会 1.主申报单位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2.参建单位补充汇报; 3.听取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二)现场检查 1.现场检查工作包括现场实体质量检查,档案及项目文件核查,重要 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及数码照片核查,以及工程实体实测实 量检验;
2.现场检查严格按照《输变电优质工程金银奖检查评分表》(以下简 称“评分表”,附件8)对全部检查项目进行检查; 3.评分表实行动态管理,国网基建部依据工程建设管理最新要求适时 调整; 4.现场检查前主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自查3D3S 基本操作手册,并在现场检查时提供自查 评分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备查; 5.评分表中“检查要点”栏内的项目为现场检查时必查项目。根据工 程的实际情况,未列入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可由检 查组成员增加核检项目,续在“检查要点”栏内,作为检查结果评定基数; 6.现场检查时主申报单位应提供合规性证明文件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备查; 7.现场检查完成后检查组编制“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金 银奖现场检查报告”。 (三)未次会 1.检查组成员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点评; 2.检查组组长通报工程现场检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3.主申报单位表态发言。 第二十四条随机抽查监督及实测实量检验 公司对申报输变电优质工程金银奖的项目实施过程随机抽检监督。拟申 报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金银奖的项目,省公司负责在项目开工一个月内向
第二十八条公司系统工程项目原则上不参加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省级 及以下优质工程的评选,不通过地方渠道参加国家级优质工程评选。 第六章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九条公司发文表彰获得输变电优质工程金银奖的工程项目,对 相关省公司在同业对标、业绩考核中予以加分,对相关参建单位在公司输变 电工程招标中予以加分,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基建个人评先时优先考虑 第三十条获得输变电优质工程金银奖的工程项目,如在运行考核期内 发生由于工程质量原因导致的人身、设备、电网事故,取消其获奖称号并严 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