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 5013-2014 广播电视工程测量规范

GY/ 5013-2014 广播电视工程测量规范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GY/ 5013-2014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5M
标准类别:电力标准
资源ID:207313
下载资源

GY/ 5013-201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Y/ 5013-2014 广播电视工程测量规范

本规范给出了产播电视工程测量所涉及的术语,以上术语都是从产播电视工程测量的角度赋 上涵义的

本规范所涉及厂播电视工程测量的符号,其定义、引用和注释在各章节都已详尽表示。

本规范所涉及广播电视工程测量的符号JC/T 2453-2018 中空玻璃间隔条 第3部分:暖边间隔条,其定义、引用和注释在各章节都已详尽表示

3.1.1本条是对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中天文测量的内容进行规定和说明。 3.1.2本条是对天文点和方位标埋设要求的规定。 3.1.3本条是对测定大地经、纬度和天文方位角中误差的规定。 3.1.4用于天文测量作业的仪器设备及其附件,其性能、指标状态情况直接关系到成果质量,为此 应对作业的仪器设备及其附件进行必要的规定,确保各观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3.1.5本条是对天文测量的观测、计算取位进行的规定。

3.2.1天文测量时,对设站天文点经度的测量方法、观测的星体以及观测时应注意的事项等进行必 要的规定,以保证设站天文点经度测量的外业成果和计算成果的质量。 3.2.2天文测量时,对设站天文点纬度的测量方法、观测的星体以及观测时应注意的事项等进行必 要的规定,以保证设站天文点纬度测量的外业成果和计算成果的质量。 3.2.3天文测量时,对设站天文点的经、纬度,采用GNSS接收设备测定时,应选取、设置适于天 文测量的坐标体系,为保证天文点的点位精度的正确和可靠,对GNSS接收设备读数取位和连续观测 时间进行必要的规定。

3.3.1为保证厂播电视工程控制网起算方位正确、可靠并满足四等天支测量精度,对天文方位角测 量的测回数、时号收录、星体的照准次数以及表面时、气温、气压的记录进行必要的规定。在采用 光学经纬仪进行观测时,应进行必要的水平度盘配置。同时规定了一测回水平角观测的2C互差、天 文点与方位标的最短视距以及观测测回之间重新整平仪器的内容。 3.3.2本条是对天文方位角计算公式和计算结果的规定。 3.3.3在广播电视工程对起算方位精度要求较低以及工程所在区域纬度较低等特殊情况下,求解方 位角可采用太阳高度法或太阳时角法,观测时应对观测人员和仪器进行必要的防护;同时满足工程 对起算方位的精度要求,并在技术文件中予以必要的说明

3.3在广播电视工程对起算方位精度要求较低以及工程所在区域纬度较低等特殊情况下,求解 角可采用太阳高度法或太阳时角法,观测时应对观测人员和仪器进行必要的防护;同时满足工 起算方位的精度要求,并在技术文件中予以必要的说明

该条是对天文测量资料整理及提交成果的要求

4.1.1本条明确了广播电视工程平面控制网建立的测量方法。随着GNSS测量技术的发展,该技术 手段在测绘工程中得到了较为广泛的普及与应用,本次修订增加了GNSS方面的内容,并结合国家规 范和其他行业标准以及在产播电视工程实际应用申取得的实践经验,对其应用规格、作业要求、技 术指标等作出相应规定。 4.1.2本条规定了GNSS网、三角形网与导线网的测量等级,为方便测绘工作使用,要求各等级平 面控制点均应埋设永久标石,并绘制点之记。 4.1.4本条明确了平面控制网布设的基本原则。依不同测量方法建立的三、四等和一、二级平面控 制均可作为测区的首级平面控制,具体可依据广播电视工程的整体规模、控制网用途和精度要求确 定;为便于平面控制的恢复与检核,测区内首级平面控制点数量不应少于3个。

4.1.1本条明确了广播电视

4. 2GNSS 平面控制测量

4.2.1本条是对不同等级GNSS控制网应用的仪器设备、相邻点平均间距以及测量精度作出的规定 4.2.2本条是对GNSS网设计的规定:网连式或边连式布网均具有良好的图形强度,不仅有利于保 证成果的测量精度,同时也提高了成果的可靠性。点连式布网图形强度虽然不高,但可大幅度提高 作业效率,因此可应用于低等级GNSS控制网测量;为使GNSS控制网具有合理的网形结构,避免长 短基线边组网造成的精度反差,有必要对最长、最短边进行控制。

4.2.3关于GNSS网的点位选择的要求

4.2.3关于GNSS网的点位选择的要求: 2卫星高度角的限制主要是为了减弱对流层对定位精度的影响,随着卫星高度的降低,对流层 影响愈加显著,测量误差随之增大,因此规定卫星高度角应大于15°,在这一范围内测站周边不应 有影响接收卫星信号的遮挡物体; 3为了保证GNSS接收机能够正常工作及观测成果的可靠性,GNSS控制网点位选择应避开具有 强反射的大面积水域或物体以及发射台站、高压线等电磁波于扰源。

4.2.4关于 GNSS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GNSS卫星有L1载波、L2载波两种频率,只能接收L1载波的接收机称为单频接收机,能同 时接收L1和L2载波的接收机称为双频接收机。双频接收机能很好地消除或减弱电离层折射对观 测量的影响,获得很高的相对定位精度。对广播电视工程而言,其平面控制网覆盖范围不大,单频 接收机同样能满足测量精度要求。 对观测时段的长度和数据采样间隔的限制,是为了获得足够的GNSS观测数据量。 GNSS定位的精度因子通常包括平面位置精度因子HDOP、高程位置精度因子VDOP、空间位置精 度因子PDOP、接收机钟差精度因子TDOP和几何精度因子GDOP等。 用户接收机普遍采用空间位置精度因子(又称图形强度因子)PDOP值,来直观地计算并显示所观 测卫星的儿何分布状况。其值的大小与观测卫星在空间的儿何分布变化有关。所测卫星高度角越小, 分布范围越大,PDOP值越小。实际观测中,为了减弱大气折射的影响,卫星高度角不能过低。在满 足15°高度角的前提下,PDOP值越小越好。 为了保证观测精度,四等及四等以上限定为PDOP≤6,一、二级限定为PDOP≤8。 广播电视工程GNSS控制网边长相对较短,卫星信号在传播中所经过的大气状况基本相似,即同 步观测中,经电离层折射改正后的基线向量长度的残差很小。而在测站上所测定的气象数据义存在 局限性。因此,控制网观测作业时可不进行气象数据记录及相应修正

4. 2. 5 关于 GNSS 测量作业时的要求

关于天线安置对中误差和天线高量取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减少人为误差对测量精度的影响 3由于GNSS接收机数据采集的高度自动化,其记录载体不同于常规测量,人们容易忽视数据 采集过程的其他操作。如果不严格执行各项操作或人工记录有误,如点名、点号混淆将给数据处理 造成庭烦,天线高量错也将影响成果质量 导致返工 因此,应认直做好测站记录

4.2.6关于GNSS测量相对定位成果

式中:s 对基线的影响(mm); D一一基线的长度(km); dX, 起算坐标的误差(mm)

,= 0.60×10×D×8X

实验表明,单点定位30min后的结果作为起算数据,可以满足基线解算的精度要求。 4. 2. 7 本条是对 GNSS 控制网重测的相关规定。

4.2.8关于无约束平差的说明:

4.3.1三角形网是对以往的测角网、测边网、边角网的总称,考虑目前三角形网在广播电视工程中 的应用情况,本规范仅对四等及一、二级三角形网作出相应技术规定。 4.3.2~4.3.4是对三角形网技术设计、标点选埋及外业观测作出的规定。其中对测距边的倾角(高 差)的大小未作具体限定,只要求能满足化算平距的精度即可,也不规定化算平距的具体方式,这 样就为技术设计提供了方便

1两次读数差的要求是顾及全站仪没有测微器,为保证观测结果的正确性作出的规定; 2因为全站仪测角采用光电度盘,不存在度盘刻画不均匀的问题,故可不配置度盘。但为了防 上出现系统误差,要求各测回间的度盘数不应相同。 4.3.6随着测绘科学技术发展,目前普遍使用的全站仪是集测距功能、测角功能为一体的测量仪器, 而测距仪已基本淘汰,因此将测距仪标称精度更名为全站仪测距标称精度。

4.4.1导线测量作为GNSS测量和三角形网测量两种方法的补充作业手段,常用于控制的加密。基 于广播电视工程测量的特点,本条对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作出相应规定 4.4.2本条是对导线布设的要求,其目的是有效控制导线的测量精度及保证成果的可靠性。 4.4.4本条是对导线外业观测的相关规定。 2采用三联脚架法是为了保证导线测量对点的准确性,以避免仪器对中对测角精度的影响。 4.4.10本条是对导线及导线网平差计算的基本要求,对于四等导线宜采用严密平差法,其他等级 导线可以采用简易平差法。

4.5.1~4.5.2平面控制测量资料整理及提交成果的要求

5.1.15.1.7广播电视工程高程控制测量一些基本的要求和规定。

四、五等水准路线长度及相应的最弱点高程相对中误

注:h 基本等高距(m)

5.2.2本条是对四、五等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

5.3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5.3.2本条是对四、五等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起闭高程点的要求。 5.3.3本条是对四、五等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作业方法的规定。 5.3.4本条是对四、五等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观测限差的要求。 5.3.5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观测边长即斜距,应加入气象、加常数、乘常数的改正;为削弱 测线受地球曲率和大气折射的影响,在计算高差时应该加入两差改正。 5.3.6本条是对四、五等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作业时仪器高和战标高量测的基本要求 5.3.7本条是对四、五等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数据处理的技术规定。

5. 4GNSS 高程控制测量

5.4.1本条规定了GNSS高程控制测量作业的基本要求,由于GNSS在大地高方向的测量精度只是其 平面精度的2倍,因此在GNSS高程测量中应用的仪器精度高于同等级平面控制测量所使用的仪器精 度,且在观测时间按四等进行要求,以保证GNSS在大地高的测量精度。 5.4.2本条规定了GNSS拟合高程计算应符合的要求。 5.4.3为保证GNSS高程成果的可靠性需对其观测成果进行必要的检核,检核方法可以采用水准测 量或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采用同精度检测时其高差较差不应大于40/Dmm,D为检查路线的长 度,单位以千米计。

5.5.1~5.5.2本条是对高程控制测量资料整理及提交成果的要求。

6.1.2本条是数字地形测图分幅及编号的基本要求。 6.1.3本条从地面倾斜角和地面高差两方面对地形进行了具体分类。 6.1.4本条规定了不同比例尺数字地形图在各类地形条件下的基本等高距。 3.1.5~6.1.6本条是对数字地形图平面位置申误差、地形图图幅等高线及注记点的高程中误差的 规定。 6.1.7为保证地形图能够切实反映地形、地貌变化,有必要对地形点的施测密度予以控制,因此将 地形测图地形点的最大点位间距作为地形图的基本指标之一。表6.1.7中规定的各种比例尺地形测 图地形点的最大点位间距,是根据地面坡度、等高线曲率变化、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精度、测量误 差综合确定的,地形点数据采集的间距依测图比例尺不应大于图上的2cm3cm。

地形测图地形点的最大点位间距作为地形图的基本指标之一。表6.1.7中规定的各种比例尺地形测 图地形点的最大点位间距,是根据地面坡度、等高线曲率变化、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精度、测量误 差综合确定的,地形点数据采集的间距依测图比例尺不应大于图上的2cm~3cm。

6.1.8本条明确了图上应保留的高程注记点的数量及注记的基本要求。 6.1.9本条对高程注记点的取位进行了规定。 6.1.10本条是对数字地形测图的图面要素应使用图式的规定。对于图示中不能涵盖的符号,可依据 广播电视工程的设计习惯表示方式自行设定,并在相应技术文件中予以说明

本条是对数字地形图根控制测量的基本作业要

1列出了图根控制点高程测量的几种测量方法; 2图根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是根据每千米高差中误差为20mm进行设计,并 参考历年来的实践经验而制定的 图根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中,最大允许路线的长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式中:L 一图根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附合路线、闭合路线的长度(km); Mz一一最弱点(中点)高程中误差(mm); 一每边高差测量中误差(mm),取20VDmm:

D一一平均边长(km),取1.3km。 当等高距为0.5m时,取最弱点高程中误差50mm,两次发展计算得出图根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 路线允许长度为16km,规范取值为12km。 当等高距为1.0m时,取最弱点高程中误差为100mm,两次发展计算得出图根电磁波测距三角高 程路线允许长度为66.0km,规范取值为30.0km。 实际工作中,图根高程路线平均边长远小于1.3km,一般500m左右,按以上推算可以保证规范 规定长度在精度上有足够的储备; 3本条是对RTK图根高程控制测量的要求。 6.2.4本条是对图根高程控制平差计算方法的要求。 6.2.5本条主要是对图根控制内业计算取位的要求,

6.3.2本条列出了测站点测量的方法和要求:

6.3常规数字地形图测量

全站仪增设测站点,主要是指采用支导线、极坐标法、自由设站法测设的坐标点。增设测站点 的平面和高程精度,应高于地物、地形测绘的精度,且按图根点测量的有关要求进行观测。为避免 出现粗差,应增加对其他测站已测地物点的检测。为了使增设测站点可靠并满足精度要求,故规定 新增设的测站点应在图根点(包括其他高级控制点)上支点,且不宜连续增设。 采用RTK布设测站点时,规定应按图根测量要求进行。 6.3.3本条对常规数字测图的测站仪器设置和定向检查要求进行了规定。

新增设的测站点应在图根点(包括其他高级控制点)上支点,且不宜连续增设。 采用RTK布设测站点时,规定应按图根测量要求进行。 6.3.3本条对常规数字测图的测站仪器设置和定向检查要求进行了规定。 6.3.4本条对全站仪测图进行了规定。关于全站仪测图的测距长度规定: 测点的观测中误差M,可按下式估算

采用RTK布设测站点时,规定应按图根测量要求进行。

("p)2 +("g)2 mp=D,/

式中:D 一测点至测站的距离,单位以千米计; mp 一 测距相对中误差,按1/5000综合考虑; D mβ一一测角中误差,按45"计。 当测点距离为100m,则可计算出每百米测点点位中误差为3cm;考虑到数据采集时,牌棱镜的 对中偏差、测站点误差以及实测时的客观条件限制等因素,采用本规范表6.3.4的限值。 6.3.7本条是对地物测绘的规定。用户需要的及特殊工程的其他要求,可参照此规定执行

6.3.8本条是对地形图编辑处理的规定

观测数据的处理,是数字地形图绘制的量 数字地形图绘制系统,其基本功能是将采集的数据传输至计算机,并将不同记录格式的数据进行转 换、分类、计算、编辑,为图形处理提供绘图信息和数据源。 对地形图要素进行分层表示是十分必要的。基于目前的现状,本规范对地形要素的分层等属性 不作统一规定。

受成图软件功能的限制,在批量生成图形时,会出现一些符号、文学注记、高程注记、线条相 互交叉重叠等现象。曲线拟合时,如拟合参数选取不当,亦会使曲线失真。因此,对所生成的图形 还应进行编辑处理。 数字地形图分幅裁剪时,可能出现点位(如控制点、地形点等)与注记分离、点状符号(如独 立地物、控制点、管线等符号)被裁分、注记文字被裁分、图边线条(或文字)被意外删除等情况, 因此应检查编辑每幅图的图边数据。 图廓及坐标格网应采用成图软件自动绘制。当个别格网需要编辑时,应采用坐标展绘。在计算 机屏幕量取的图及格网坐标应和理论值一致。 数字地形图的编辑检查,是成图不可缺少的一个过程。图形编辑完成后,应在绘图仪上按相应 比例尺输出检查图,除对图面内容进行内外业检查外,还应检查绘制质量和精度。

6.4无人机低空摄影测量

3.4.1本条是对无人机低空摄影测量适用范围的规定。 6.4.2本条是对无人机低空摄影测量成图精度要求的规定。规范正文表6.4.2中列出了像控点和 地物点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和高程中误差限差以及困难地区的各项指标的规定。 6.4.3本条是对飞行质量要求的规定。包括像片重叠度、相片倾角、像片旋角、覆盖度、航高保持 漏洞补摄等要求的规定, 6.4.4本条是对影像质量要求的规定。包括影像清晰度、反差对比度、色彩柔和度、影像缺陷情况 像点位移大小等规定。 6.4.5本条是对像控点的布设位置 要求的规定

6.5地面激光扫描测量

6.5.1本条是对地面激光扫描测量适用范围的规定。 6.5.2本条是对地面激光扫描测量地形图成图精度要求的规定。 6.5.3本条是对扫描基站布设要求的规定。 6.5.4本条是对控制点布设与联测要求的规定。包括控制点的位置、数量、控制点规标大小、控制 点扫描要求、控制点精度等要求。 6.5.5本条是对现场扫描要求的规定。包括扫描基站设站的环境要求、设备应采取的防护措施、扫 描对象、影像资料获取等方面的要求。 6.5.6本条是对点云拼接方法和精度要求的规定。包括不同类型扫描仪数据的拼接规定和拼接精 度指标的要求 6.5.7本条是对坐标转换方法和精度要求的规定。包括坐标转换方法、检查点的残余误差应满足 的要求等内容。 65:本冬

6.5.9本条是对扫描区域调绘要求的规定。

6.5.10本条是对数据处理过程和产品精度要求的规定。包括数据处理方法、地面点抽稀的精度要 求、小区域漏洞修补、TIN的构建方法、模型贴图要求和像机检校主距与真实主距较差方面的规定。

6.1~6.6.2本条是对数字地形测量完成后测绘资料整理及提交成果的要求。如采用无人机低 影测量及地面激光扫描测量技术进行数字地形测量,资料整理和成果提交还应参照国家现行的 标准的规定执行。

7.1.1根据广播电视工程所处阶段、服务主体和提供的测量依据,一般情况对定位测量有设计阶段 和施工阶段两个部分的要求,即设计定位和施工定位两部分。当工程相对简单或有特殊要求时,设 计定位和施工定位测量可合并、一次完成, 7.1.2为保证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整体的连续性,工程建设中必须采用统一的坐标系统。定位测量时 必须考虑规划与土地部门对工程建设的要求,并根据工程需要、设计文件及说明,在原有控制网基 础上,在定位区域内建立相应等级的施工控制网,并保证施工控制点的数量、密度和精度满足工程 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的基本要求。当原有控制点的数量、密度和精度不满足施工控制网的要求时,为 保障工程顺利进行,必须按照本条规定严格执行。 7.1.3本条是对设计定位和施工定位时期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网的等级及建立方法进行的一般规定。 7.1.4定位区域的大比例尺地形图(1:500~1:2000、特殊情况1:200)是施工图设计的基础依据 在定位区域地形图缺失或现势性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需对定位区域的地形图进行补测、重测或修 测。 7.1.5将天线基础中心轴线纳入施工控制网中,对方位角闭合差进行的必要检核,保证了天线的发 射方向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7.1.6设计定位图主要为工程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是定位测量的中间成果;施工定位图主 要为工程施工提供依据及向设计人员提供信息反馈,是定位测量的最终主要成果。 天、馈线定位图是定位测量完成情况的高度汇总与表达,定位图中各定位点位置、高程、定位 点之间的距离和角度均是施工图设计与工程施工的重要信息,因此在定位图中对天、馈线位置、高 程、拉线间距、馈线间距和转角等重要信息进行详细的标定和作必要的说明

7.2.1本条是对天线、馈线定位可采用测量方法的规定

7.2.1本条是对天线、馈线定位可采用测量方法的规定

7.2天线、馈线定位测量

7.2.2为保证天线发射方向、塔架安装和天线悬挂的正确性,定向天线施工定位测量应按本规范 级导线的精度要求执行,非定向天线施工定位测量应本规范二级导线的精度要求执行。 7.2.3本条是对天线、馈线、中波地网线和天线场强测量点定位测量精度指标的规定。 7.2.4本条是对天线基础之间或天线基础与地锚基础之间相对高差定位测量精度指标的规定。 7.2.5本条特意强调采用前方交会法定位测量时的规定。 7.2.6为保证卫星天线、转动天线等设施施工安装的正确性,同时提供基准方向的必要依据,对上 述设施的基础中心和施工控制桩定位测量提出必要的精度及布设要求,

3.1~7.3.4依据建筑物总体分布和建筑物的附属关系,对建筑物定位测量轴线的确定、布设 、控制标桩保护以及建筑物定位轴线标桩的施测方法和施测精度,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规定。

.4.1本条是对定位测量工作完成后,资料整理的规定 7.4.2本条是对项目完成后,提交资料的规定。

.4.1本条是对定位测量工作完成后,资料整理的规定。

3.1.1根据广播电视线路工程的具体内容、所处阶段和提供的测量依据, 一般情况分为线路选线和 定测两个部分要求。 3.1.2本条是对广播电视线路测量中补充或加密等级控制测量的规定。 3.1.3本条说明光纤、电缆线路测量的主要内容以及地形图及断面测量比例尺确定的要求。 3.1.4本条说明微波线路测量的主要内容

8.2光纤、电缆线路测量

3.2.1本条是对光纤、电缆线路带状地形图测量范围和测量方法以及技术要求的规定 8.2.2本条是对光纤、电缆线路的起点、终点和线路转点采用标桩实地标定的规定。

3.3.1本条说明微波站地形图和微波站 重方法和作 的依据。 8.3.2本条是对微波站之间纵剖面测量的规定。

3.1本条说明微波站地形图和微波站 例尺、测量方法和作业技术要求参 依据。 3.2本条是对微波站之间纵剖面测量的规定。

8.3.3为保证微波链路贯通和微波天线的安装效果,对相邻微波站之间方位角测量中误差以及高差 测量中误差的限差规定

8.4.1本条是对广播电视线路测量工作完成后,资料整理的规定。 8. 4. 2 本条是对项目完成后,提交资料的规定。

9工程竣工综合图的编绘与实测

9.1.1在广播电视施工过程中,竣工现状与施工图往往出现不符之处,为了便于检 致性以及留存竣工现状档案,为将来的维护和改造提供依据,应对工程建设区域 工程竣工综合图的编绘与实测,

致性以及留存竣工现状档案,为将来的维护和改造提供依据,应对工程建设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 工程竣工综合图的编绘与实测。 9.1.2本条是对工程竣工综合图表达方式、分类和分层原则的规定。 9.1.3本条是对工程竣工综合图不同区域比例尺的选取以及坐标系统、高程起算基准和图面要素要 求的规定。 9.1.4本条是对工程竣工综合图完成方法(编绘或实测)选择原则的规定

9.2工程竣工综合图编绘

9.2.1本条是对工程竣工综合图编绘应搜集资料的规定。 9.2.2本条是说明对搜集的资料应进行检查、核实、比对与实测,并对与实际情况不符之处处理的 方法。 9.2.3本条是对工程竣工综合图编制原则的规定。 9.2.4本条是对工程竣工综合图编绘内容的规定。 9.2.5当工程竣工综合图能够承载综合管线和隐蔽工程的信息时,应将综合管线和隐蔽工程的平面 位置、高程和走向等信息绘制在工程竣工综合图上,如果管线密集、图面负载较大或工程需要时, 还应绘制专项工图,并对专项竣工图的绘制作出要求。 9.2.6本条是对给、排水管道竣工图编绘的规定。 9.2.7本条是对动力、工艺管道竣工图编绘的规定。 9.2.8本条是对输电及通讯线路竣工图编绘的规定。 9.2.9综合管线峻工图是对地上、地下各种管线在同一图中的综合表示。当管线密集处及交叉处在 全n

9.3工程工综合图实测

9.3.1为保证精度和检验施工与设计的一致性,工程峻工综合图的实测应在施工控制点上进行。在 工程竣工综合图施测时,控制点分布不足以及施工和场地平整等因素造成施工控制点破坏与丢失, 全保证测绘工程竣工综合图的精度前提下,施测控制网应按照施工控制网精度进行必要的恢复和重 新布设。恢复和重新布设的控制点的坐标、高程系统应与施工控制系统一致。 9.3.2本条是对工程竣工综合图细部点实测方法的要求, 9.3.3本条是对工程竣工综合图实测内容及编绘的要求。

9.4.1本条是对工程竣工综合图编绘与实测工作完成后,资料整理的规定。 9.4.2本条是对项目完成后,提交资料的规定。

10广播电视设施变形测量

10.1.1变形测量是通过测绘仪器及量测方法对变形体进行重复性的周期观测,以确定各种荷载作 用下变形体的形状、大小和空间位置在时空域中的变化特征和变形量。通过对观测数据的处理与分 所,不仅能掌握建筑物的变形状况和变化规律,为工程建(构)筑物安全预报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 息,并且可通过建筑物实际变形量值与设计理论计算值的对比,来验证设计理论参数的合理性。广播 电视设施的变形测量主要是对各类型广播电视发射塔、广播电视中心、机房等建(构)筑物进行的 安全监测,监测内容主要包括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测量。根据工程及安全需要,应对变形测量工作 作出相应的规划安排,制定的实施方案应能切实反映广播电视设施的实际变形程度和变形趋势。 0.1.2为保障建立的变形测量系统能长期有效地服务于工程监测,系统的外部监测设施通常分为 基准点、工作基点和监测点三个组成部分,在确保设置的基准点稳定可靠的基础上,将基准点和工 作基点通过监测网以图形形式建立联系,再将设站工作基点获取的监测点观测成果化算为相对基准 点的空间位置变化量,从而得出工程各部位变形点相对于稳定的固定基准的变形值。为了能够正确 平价基准点是否稳定,要求平面基准点和水准基点的设置数量不应少于3个。工作基点包括平面位 移工作基点和水准工作基点,为便于日常监测时使用,其设置位置应靠近被监测对象,要求其既能 与各监测点形成良好的观测图形,又可通过监测网确定自身的平面坐标和高程变化,当监测范围较 小时,可不设置工作基点而由基准点代替。监测点除设置在被监测对象关键部位外,还应与被监测 对象紧密结合,使其能够代表被监测对象的变形特征,从而能够通过安全监测掌握被监测对象的形 态稳定情况。

10.1.4监测点的观测周期应按设计要求执行。当观测过程中出现诸如相邻观测期变形量较大、变 形速率加快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调整观测频次,保证监测能迅速跟踪并掌握工程建筑物的形态变 化,提供有效的安全监测信息。 10.1.5为避免观测图形、测量方法、仪器设备、作业人员及观测环境等因素对监测成果的影响, 本条规定了变形测量作业的各项要求。 10.1.6为准确确定平面、垂直位移监测网点和监测点的平面坐标及高程,要求监测网点和监测点 首期观测应连续观测两次,当两次观测成果差值满足限差要求时,以均值作为初始值,

10.2水平位移监测网

10.2水平位移监测网

移监测网的最弱点点位误差、平均边长、测角中误差等

依据现有仪器设备精度和实际作业情况 次修 四等平面监测网内容, 以测距中误 替最弱边边长中误差,增加了水平角观测测回数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应依据监测点的精度要求

仪器设备的标称精度等综合确定平面监测网的最弱点点位中误差GB 51354-2019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标准,相对监测点精度既可以采用等影

10.3垂直位移监测网

0.3.1本条是对垂直位移监测网布设形式的规定。 .3.3水准基点和水准工作基点的标石类型及埋设可参照《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附录A的 执行。

10.6成果检查及内业计算

10.6.1变形测量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和检查外业各项观测记录,及时发现观测值中存在粗差 或超限误差,进行必要的统计检验,以避免观测成果中包含系统误差。 0.6.2水平位移监测网和垂直位移监测网数据处理的主要目的,一是确定监测网点平面坐标和高 程,评定其精度;二是通过观测成果的对比分析,对监测网的稳定性作出评价。平差时各类监测量 的先验权与验后权一致,说明平差模型的选择合理;对相邻期监测网观测采用统一的平差基准,意 在消除模型误差对监测网平差成果的影响;为便于相邻期监测网点的稳定性分析,数据处理时,除 采用相同的平差基准外,还应保持观测方法、观测等级及观测图形的统一。 10.6.3工程变形测量是通过观测设置在工程建筑物各部位的监测点实现的,运用测量仪器和相应 的测量方法按一定精度,周期性地对监测点进行观测,从中发现监测点与固定基准间的相对位置变 化,进而掌握工程建筑物所处的空间形态,因此同一监测点不同期观测、同一期观测的不同监测点 之间不仅是相互关联的整体,其对应的基准也应是固定相同的,且具有唯一性。故而监测点变形总 量、相对变形量、变形速率等各种计算成果必须在统一的基准条件下进行归算,方能形成有效的监 测信息,及时反馈工程建筑物的安全状况,

10.7.1本条是对变形测量工作完成后,资料整理的规定

10.7.1本条是对变形测量工作完成后,资料整理的规定, 10.7.2本条是对项目完成后,提交资料的规定。

DB31T 1233-2020 植物铭牌设置规范.pdf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