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LT1143-2009 压水堆核电站—回路主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压水堆核电站一回路主设备
DL/T 11432009
DB11/T 1649-2019 建设工程规划核验测量成果检查验收技术规程DL/ T 11432009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 [2007]]1415号】的要求安排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丽英、张文中、吴洪、刘立、陈晓青、吴小康、赵家镇。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 号,100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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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水堆核电站一回路主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站一回路主设备制造过程的监造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监造单位在合同条件下对压水堆核电站一回路主设备从原材料采购到设备出厂制造 全过程的监造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 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2)第28号设备监理单位资格管理办法
4.1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做好核电站核安全设备的监造工作;项目业主和/或相关方可自主 式或委托实施设备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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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具有分析处理所监造设备质量问题的能力,应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设备监理单 位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执业资格,并在许可的设备工程专业类别和等级范围内从事相关设备 的监造。 4.3对设备质量形成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制造单位对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和监督制造单位实 施改进行动;促使制造单位的制造活动和结果满足法规、标准、合同、技术规范等要求;设备监造工作 不替代制造单位应做的质量控制活动。
设备监造依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儿点内容: a) 设备采购合同及其附件; 设备监造委托合同: c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d) 设备制造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e) 制造单位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相关方约定的其他要求。
设备监造依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儿点内容: a) 设备采购合同及其附件; b) 设备监造委托合同: c)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d) 设备制造有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e) 制造单位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相关方约定的其他要求。
监造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得到授权,方可从事压水堆核电 站一回路主设备的监造。
5.3.1在设备采购合同中,应明确对设备制造监造的内容和要求。 5.3.2设备监造单位应编制监造大纲,如项目业主委托设备监造工作,应与委托的监造单位签订监造委 托合同,明确监造范围、依据、监造活动内容和要求等;监造委托合同与设备采购合同条款内容应无冲 突。 5.3.3设备监造单位委任项目负责人,组建监造项目组织机构,建立符合HAF003要求的质保体系,依 据设备监造服务规划或监造大纲组织编制设备监造计划和监造实施细则等监造文件。 5.3.4项目业主和/或监造单位向制造单位发出监造通知,监造单位向制造单位派出监造人员。 5.3.5监造人员在制造单位实施具体监造工作,在监造过程中形成监造记录和报告,并适时报告监造工 作。 5.3.6监造项目结束或按监造阶段,监造单位形成监造总结报告。
5.4.1监造单位应采取审核、见证、跟踪检查和巡视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压水堆核电站一回 从原材料采购到设备出厂全过程实施监造 5.4.2对未设置见证点的工序,监造人员应做好跟踪和巡视检查。
5.5见证点的执行方式
5.5.1对于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关键的检验和试验,应设置停工待检点(H点),该工序执行必须在 监造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并由监造人员对见证结果给予确认。 5.5.2停工待检点(H点)的执行具有强制性,制造单位必须等待监造人员到场方可执行停工待检点工 序;监造人员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见证的,应得到项目业主批准,并书面通知制造单位放弃停工待检 点(H点)的见证,同时要求制造单位做好停工待检点(H点)工序执行过程的记录。 5.5.3对于重要工序、重要的检验和试验,应设置现场见证点(W点),该工序执行时由监造人员现场 监督,并对见证结果给予确认。 5.5.4现场见证点(W点)实施前,制造单位必须按约定的要求提前通知监造单位执行见证,如监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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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到场GB/T 41979.4-2022 搅拌摩擦点焊 铝及铝合金 第4部分:焊接工艺规程及评定.pdf,可视作放弃,制造单位可自行执行。 5.5.5记录确认点(R点)是需要进行文件记录检查确认的监造点。记录确认点(R点)执行的时间、地点 等由制造单位和监造单位约定。 5.5.6制造单位未作通知而擅自执行停工待检点(H点)、现场见证点(W点),监造单位有权要求制造单位 重新执行该工序;监造单位放弃出席而制造单位自行执行的H点、W点,则自动转为R点,条件允许时应 安排事后检查。
设备监造应建立报告制度,监造单位在设备监造期间,至少应及时编制下列各类监造报告: a)日常监造和见证活动的记录或报告; b)向制造单位发出要求整改的报告: c)向项目业主反馈质量问题的报告; d)定期的监造情况报告和监造总结报告
核电站一回路主设备监造重点项目和建议的见证
压水堆核电站一回路主设备监造重点项目和建议的见证点设置如下: a)反应堆压力容器监造重点项目和建议的见证点设置,参见附录A的规定。 b)堆内构件监造重点项目和建议的见证点设置,参见附录B的规定。 c)蒸汽发生器监造重点项目和建议的见证点设置,参见附录C的规定。 主泵监造重点项目和建议的见证点设置,参见附录D的规定。 稳压器监造重点项目和建议的见证点设置,参见附录E的规定。 f 主管道设备监造重点项目和建议的见证点设置,参见附录F的规定
反应堆压力容器监造重点项目和建议的见证点设置
GTCC-012-2019 机车有箍车轮轮心-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DL/T114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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