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41∕T 210-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J41∕T 210-2019 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应用技术标准.pdf主要起草人员:钱伟靳子君 汪天舒 田野 党松洋 宋显锐 王润玲 祝文允 孙晓培 宋 团 李慧慧 李一玮 钟芳 宋阳敏 周后志 王芳陈曼 金晶 孔 郑 委 张凯 安 琪 周东良 胡汉玉 苏 悦 刘中奎苏继承 张治国 徐昭 宋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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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术语。 3基本规定 4再生骨料的生产与分类. 4.1再生骨料生产 4.2再生骨料分类 5再生骨料技术要求. 5.1再生粗骨料技术要求 5.2再生细骨料技术要求 .8 5.3再生骨料进场检验 再生骨料应用。 11 6.1再生骨料混凝土, ..11 6.2再生骨料砂浆 .12 6.3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 .12 6.4道路用再生无机混合料 13 本标准用词说明 14 引用标准名录 ...15 条文说明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和城市道 路、公路施工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以及其他废弃 物。
TBT1484-2010 机车车辆电缆(第1-4部分)2.0.2再生粗骨料recycledcoarsea
2.0.3再生细骨料recycledfineagg
颗粒。 2.0.4再生骨料混凝土recycledaggregateconcrete 掺用再生骨料配制而成的混凝土。 2.0.5再生粗骨料取代率replacementratioofrecycledcoarseaggregate 再生骨料混凝土中再生粗骨料占粗骨料总用量(再生粗骨料和天然粗骨料质 量之和)的质量百分比。 2.0.6再生细骨料取代率replacementratioofrecycledfineaggregate 再生骨料混凝土中再生细骨料占细骨料总用量(再生细骨料和天然细骨料质 量之和)的质量百分比。 2.0.7再生骨料砂浆recycledaggregatemortar 掺用再生细骨料配制而成的砂浆。 2.0.8再生骨料混凝土制品concreteProductsofrecycledaggregate 在生产过程中掺加了不低于规定比例再生骨料的混凝土制品。 2.0.9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recycledaggregateinorganicmaterials 由再生级配骨料配制的无机结合料。 2.0.10再生混凝土颗粒recvcledconcreteparticle
再生级配骨料中粒径4.75mm以上部分混凝土块及石块类粒料的总称。
4再生骨料的生产与分类
4.2.1再生骨料包括粗骨料和细骨料。 4.2.2再生粗骨料分为5mm~16mm、5mm~20mm、5mm~25mm和5mm~ 31.5mm连续粒级的四种规格,以及5mm10mm、10mm~20mm和16mm 31.5mm单粒级的三种规格。 4.2.3再生细骨料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三种规格,其细度模数Mx分别为: 粗:Mx=3.7~3.1 中:Mx=3.0~2.3 细:Mx=2.2~1.6 4.2.4再生骨料按照使用范围分为混凝土用、砂浆用、再生混凝土制品用及道路 再生无机混合料用四种
5.1再生粗骨料技术要求
5.1.1再生粗骨料的取样应按《建筑用卵石、碎石》GB14685的相关要求执行。 5.1.2再生粗骨料性能试验方法、单项试验的最小数量按《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 GB/T25177执行。 5.1.3再生粗骨料部分或全部取代天然骨料用于混凝土中,取代后混凝土骨料的 颗粒级配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中相关要求。 5.1.4再生粗骨料的型式检验及出厂检验的组批规则、试样数量和判定规则应按 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GB/T25177的规定执行。 5.1.5混凝土用再生粗骨料分为三类,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表5.1.5的规定,
表5.1.5用于混凝土的再生粗骨料分级与控制指标
5.1.6用于混凝土制品的再生粗骨料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5.1.6的规定。
DL/T 5373-2017标准下载表5.1.6用于混凝土制品的再生粗骨料指标要求
5.1.7用于城镇道路基层及底基层无机混合料的再生粗骨料分为两类,其性能指 标应符合表5.1.7的规定。
表5.1.7用于道路基层无机混合料的再生粗骨料分级及指标要求
5.2再生细骨料技术要求
5.2.1再生细骨料的取样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 的要求执行。 5.2.2再生细骨料性能试验方法、单项试验的材料最小质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25176执行。 5.2.3制备混凝土和砂浆用的再生细骨料分为三类,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表5.2.3 的规定。
DL/T 5559-2019标准下载制备混凝土和砂浆用的再生细骨料分级及指
5.3.2再生骨料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制备混凝土用的再生粗骨料,应对其泥块含量、吸水率、压碎指标和表观 密度进行检验: 2制备混凝土和砂浆的再生细骨料,应对其泥块含量、再生胶砂需水量比和 表观密度进行检验; 3制备混凝土制品的再生粗骨料,应对其泥块含量和吸水率进行检验; 4制备道路基层无机结合料的再生骨料,应对其压碎指标、杂物含量及针片 状颗粒含量进行检验; 5同一厂家、同一类别、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再生骨料,每400m3或600t 应作为一个检验批,不足400m3或600t的应按一批计; 6再生粗、细骨料进场检验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第5.1节、5.2节的规定。 当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时,可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要求的 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合格的,可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产品;复检结果不合格 的,应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