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12/T 10-2021 阜阳市防雷安全检查规范.pdfICS07.060 CCS A47
DB 3412/T 102021
SpecificationforsafetyinspectionoflightningprotectioninFuyang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纺织车间施工组织设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412/T102021
前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检查形式 5. 1 随机抽查 5. 2 联合检查 5. 3 专项检查 5.4 重点检查 6检查内容 6. 1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 6.2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 6.3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雷电防护装置维护 7检查程序 7. 1 检查准备 7. 2 现场检查 8检查结果 9档案管理 附录A(资料性)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附录B(资料性) 防雷安全执法检查记录 附录C(资料性) 防雷安全检查报告 附录D(资料性) 防雷安全检查整改意见书... 附录E(资料性) 防雷安全检查整改复查意见书. 参考文献
前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检查形式 5. 1 随机抽查 5. 2 联合检查 5.3 专项检查 5. 4 重点检查 6检查内容 6. 1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 6.2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 6.3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雷电防护装置维护 7检查程序 7. 1 检查准备 7. 2 现场检查 8检查结果 9档案管理 附录A(资料性)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附录B(资料性) 防雷安全执法检查记录, 附录C(资料性) 防雷安全检查报告 附录D(资料性) 防雷安全检查整改意见书... 附录E(资料性) 防雷安全检查整改复查意见书. 参考文献
DB 3412/T 10=2021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阜阳市气象局提出。 本文件由阜阳市气象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卓阳市气象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厉从明、赵居双、李亚琴、徐锐、汤海鹏、卢海、周超、阮骁勇、张剑、宋文 军。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起草。 本文件由阜阳市气象局提出。 本文件由阜阳市气象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卓阳市气象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厉从明、赵居双、李亚琴、徐锐、汤海鹏、卢海、周超、阮骁勇、张剑、宋文 军。
DB 3412/T 102021
阜阳市防雷安全检查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阜阳市防雷安全检查的一般要求、检查形式、检查内容、检查程序、检查结果、档案 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阜阳市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检查,其他单位的防雷安全检查可参 照执行。
DB 3412/T 10=2021
4.1防雷安全检查实行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分类检查、客观公正的原则。 4.2阜阳市、县两级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检查机构”)组织防雷安全检查。随机抽查、联合检 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应根据检查要求确定检查时间。 4.3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不应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和服务活动。
检查机构从防雷监管库的被检对象 10%比例的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进行检查, 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检查机构联合其他具有监管责任的主管机构开展防雷安全检查。
检查机构对前次安全检查周期内发现存在防雷安全重大隐患的单位,或存在群众举报或投诉、 曝光、部门移交线索、曾经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开展防雷安全检查。
6.1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管理
6.2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
T/CHTS 10004-2018 公路高模量沥青路面施工技术指南DB 3412/T 10=2021
6.2.1开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应有相应的检测资质。 6.2.2检测单位开展防雷安全检测应符合GB/T21431的规定,当有不合格项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应 按GB/T21431技术要求及时整改。 6.2.3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的首次检测阶段及定期检测周期应符合GB/T21431的规定
6.3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雷电防护装置维护
7.1.1每次检查前,应根据检查对象编制检查方案。 7.1.2每次检查人员应由执法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执法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执法证件,人数不应少于 2人,技术人员应有不少于5年的雷电防御工作经历,并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7.1.3检查人员应准备执法所需的记录仪、检测工具、安全防护装备、证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方雷安全执法检查记录表及防雷安全检查报告等。防雷安全执法检查记录表模板参见附录B,防雷安全 检查报告表模板参见附录C。 本工
求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防雷安全检查整改意见
TCECS 532-2018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线工程技术规程.pdfDB 3412/T 10=2021
3.1.1检查结束后,检查机构应将检查的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入“互联网+监管”系统。 8.1.2检查机构应督促被检查单位按防雷安全检查整改意见书的整改意见与要求,限期整改。 3.1.3检查机构应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填写防雷安全检查整改复查意见书。防雷安全检查整改复查意 见书模板参见附录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