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50309-2007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pdf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路基支承层施工方案Code for quality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主*部门: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4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号为 GB50309一2007,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3.3、 4.1.4、7.3.3、7.4.3、7.5.3、10.1.4、10.1.5、15.1.6条为强制性 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309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 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武汉冶 金建筑研究院会同冶金、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等行业所属 有关单位,对《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309一92 (以下简称原标准)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制组认真总结了近十年来工业炉砌筑工程 设计、施工、科研和生产使用等方面的经验,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 位意见,结合我国工程质量检验的发展趋势,并根据建设部关于工 程建设标准的*写规定进行修订。 本规范共分17章,其中前5章是通用部分,包括各种工业炉 工程质量验收的共同规定;其余各章为所列各专业炉砌筑工程质 量验收的特殊要求。各工业部门中未列人本规范专门章节的工业 炉,可按本规范的通用部分进行质量验收。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本规范名称由原“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改为 现用名称。取消质量等级的评定,同时取消“工程观感质量评定” 的内容,提供判断工程质量是否通过验收的规定。 2.为使质量验收更加细化,突出过程质量控制,有利于整个工 程的质量控制,本规范增加新的检验层次一一“检验批”。并将原 标准中的“保证项目”改为“主控项目”,“基本项目”改为“一般项 目”,“允许误差项目”合并进“一般项目”。 3.配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1一2004(以下简称施工规范)的内容,同时结合实际施工 的要求,在第3章中增加“管道”一节。
4.为体现与施工规范修订口径一致,不再推荐现场调制泥浆, 有关内容予以修订。“不定形耐火材料”章节中删除工地自配不定 形耐火材料的相关内容,并新增第5章“耐火陶瓷纤维”。 5.“焦炉和熄焦罐”一章更名为“焦炉及干熄焦设备”,并对原 条文进行大幅度的修订。新增内容较多,反映了我国干熄焦设备 砌筑的现代技术水准。 6.炼钢炉一章新增“RH精炼炉”一节,补充了RH精炼炉砌 体质量验收的相关内容。 7.为了与施工规范内容相适应,本次修订将加热炉章节中的 均热炉和加热炉分别单独成节*写,并新增加环形加热炉有关质 量验收的内容。 8.重有色炉增加了回转熔炼炉、艾萨炉各一节,取消鼓风炉一 节。 9.原标准第十三章包括隧道窑、倒焰窑和回转窑。因近十年 来建材工业生产和技术发展很快,故将回转窑单列一章。倒焰窑 因节能和环保原因被列为行业限建项目,结构也不太复杂,本次修 订予以取消。同时增加陶瓷工业主体设备一—“辊道窑”一节。 10.近年来城市煤气部门大多以焦炉煤气、天然气和石油液化 气作为能源的主要来源,很少再新建连续式直立炉,而且其结构和 材料均与焦炉相近。因此本次修订将该章节予以取消。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资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武汉冶 金建筑研究院负费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 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武汉 冶金建筑研究院规范管理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 1256号,****:4300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单位、参*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单位:武汉冶金建筑研究院 参*单位:中国第一冶金建设公司
上海宝冶建设工业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第五冶金建设公司 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 宝钢股份宝钢分公司 武钢精鼎工业炉有限公司 南昌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中国第七冶金建设公司 大冶有色金属公司 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金耐达筑炉衬里有限公司 中国建材国际工程公司 机械工业第五设计研究院 全国化工工业炉设计技术中心站 中国第十九冶金建设公司 焦作市宏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巩义市金岭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谢朝晖胡孝成李世耀孙怀平袁海松 许嘉庆白明根李国庆黄志球姜华 张和平刘红浪范江民石永红冯青 汪和平 刘成西 1 张传望 舒旭波戴兰生 金烈火 苏延秋 (王宗伟 康建 郑步东 任杰彭艳
2 质量验收的划分、程序及组织 ?2 2.1质量验收的划分 2 2.2质量验收 (3 2.3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 (3 3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共同规定 (5 3.1一般规定 (5 3.2底和墙 (5 3.3拱顶 (9 3.4管道 (11) + 不定形耐火材料 (13) 4.1 耐火浇注料 (13) 4.2耐火可塑料 (14) 4.3耐火捣打料 (15) 4.4耐火喷涂料 (15) 5 耐火陶瓷纤维 (17) 5.1层铺式内衬 (17) 5.2 叠砌式内衬 (18) 5.3 不定形耐火陶瓷纤维内衬 (19) o 高炉及其附属设备 (21) 6.1一般规定 (21) 6.2高炉炉底 (22) 6.3高炉炉缸 (24) 6.4高炉炉腹及其以上部位 (26)
质量验收的划分、程序及组织 2 2.1质量验收的划分· 2.2质量验收 (3 2.3质量验收的程序及组织 (3 3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共同规定 (5 3.1一般规定 3.2底和墙 (5 3.3拱顶 3.4管道 (11) 2 不定形耐火材料 (13) 4.1耐火浇注料 (13) 4.2耐火可塑料 (14) 4.3耐火捣打料 (15) 4.4耐火喷涂料 (15) 5 耐火陶瓷纤维 (17) 5.1层铺式内衬 (17) 5.2 叠砌式内衬 (18) 5.3 不定形耐火陶瓷纤维内衬 (19) 六 高炉及其附属设备 (21) 6.1一般规定 (21) 6.2高炉炉底 (22) 6.3高炉炉缸 (24) 6.4高炉炉腹及其以上部位 (26)
矿热电炉 6 10.1反射炉 (6 10.2回转熔炼炉 (6
10.3闪速炉· (65 10.4艾萨炉 (67 10.5卧式转炉 (69 10.6矿热电炉 (71 1 铝电解槽 (74 2 炭素烧炉和炭素焙烧炉 (78 12.1炭素殿烧炉 (78 12.2炭素焙烧炉 (80 3 玻璃熔窑·...· (84 4 回转窑及其附属设备 (88) 5 隧道窑和辊道窑 (91 15.1隧道窑·. ·(91] 15.2辊道窑 (94 6转化炉和裂解炉 (97 16.1一段转化炉 16.2二段转化炉 (100) 16.3裂解炉 (101 7 工业锅炉 :(103) 附录A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6) 附录B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7) 附录C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8) 附录D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 (109) 附录E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峻工验收记录 (110) 附录F检验器具表 (111 本规范用词说明 (112 附:条文说明 113
12炭素烧炉和炭素焙烧炉
1.0.1为了统一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方法,促进企业加强管 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各种工业炉砌筑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本规范的主控项目,当没有注明检查数量时,均应按全数 检查。 1.0.4工业炉砌筑工程的质量验收,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还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1.1工业炉砌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 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划分。 2.1.2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 和单位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应根据工业炉工程盘大小、施工及质量检查控制器 要按部位的层数、施工段、膨胀缝等进行划分。 2分项工程应按工业炉的结构组成或区段进行划分,分项工 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当工业炉砌体工程盘小于 100m时,可将一座(台)炉作为一个分项工程。 3分部工程应按工业炉的座(台)进行划分。当一个分部工 程较大,且可以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工程项目时,则这 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工程项目也可各自成为一个分部工程 (或子分部工程)。当一个分部工程中仅有一个分项工程时,则该 分项工程即为分部工程。 4单位工程应按一个独立生产系统的工业炉砌筑工程划分。 当一个单位工程较大,且可以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工 程项目时,则这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工程项目也可各自成 为一个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当一个单位工程中仅有一个分 部工程时,则该分部工程即为单位工程。 1)一个独立生产系统中,当工业炉砌体工程盘小于500m 时,工业炉砌筑工程可作为一个分部工程与其他专业或 其他建筑安装工程一并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2)当一个建筑物或构筑物内有数座(台)工业炉时,数座
(台)工业炉砌筑工程可作为一个单位工程,而将每座 (台)工业炉砌筑工程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2.2.1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一般项目每项抽检处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允许误差 项目抽检的点数中,应有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本规范的允许 误差范围内(其中关键项的实测值应全部在本规范的允许误差范 围内)。 2.2.2分项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质量合格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2.2.3分部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2.2.4单位工程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保证资料应齐全。 2.2.5检验批的质量不符合本规范合格的规定时,应及时处理, 直至达到质量合格。 当处理后经检查鉴定仍达不到原设计规定的,经原设计单位 认可能够满足生产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2.2.1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2一般项目每项抽检处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允许误差 项目抽检的点数中,应有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在本规范的允许 误差范围内(其中关键项的实测值应全部在本规范的允许误差范 围内)。
2.3质验收的程序及组织
2.3.1检验批质量应在作业班组自检、工段长组织目检的基础 上,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并签字后报验。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组 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A的格式。
2.3.2分项工程质量应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 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交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验。监理 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资人应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 检查员等进行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B的格式。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B的格式。 2.3.3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分 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交项目经理签字后报验。总监理 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资人应组织监理、建设和施工等单 位的项目负费人共同进行验收。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址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C的格 式。 2.3.4单位工程质量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
2.3.4单位工程质量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 峻工验收记录”报验,并将有关资料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 计单位审核。验收结论应由监理或建设单位填写。综合验收结论 应由参加验收各方共同商定,建设单位填写。 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D的格式。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盘峻工验收记录应采用本规范附录E 的格式。
3.1.1本规范中未列人各专门章节的工业炉砌筑工程,其质量事
本规范中未列入各专门章节的工业炉砌筑工程市*混凝土道路、给排水施工组织设计,其质量验 ? 按本章规定执行。本规范中列入各专门章节的工业炉砌筑工 应按本章有关规定和各专门章节的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3.2.1耐火材料和制品的品种、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 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一, 丽火材科和制品的品种、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 3.2.2耐火泥浆的品种、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泥浆的稠度应与 砌体类别相适应,不同稠度的泥浆及其适用的砌体类别应符合表 3.2.2的规定。
砌体类别相适应,不同稠度的泥浆及其适用的砌体类别应符合 3.2.2的规定。
表3.2.2泥浆稠度及其适用的砌体类别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检查泥浆 试配记录。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检查泥浆 试配记录。
1耐火砌体砖缝的泥浆饱满度应大于90%氟碳漆的施工工艺_secret,对气密性有较 严格要求以及有熔融金属或渣侵蚀的底和墙,泥浆饱满度应大于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