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 1424-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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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52/ 142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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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20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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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 1424-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52/ 1424-2019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ICS13.020.40

DB52/14242019

GB/T 39204-2022 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rural sewage treatmer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52/14242019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排放控制要求 监测要求 实施与监督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一般要求 排放控制要求 监测要求 实施与监督

DB52/14242019

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

DB52/14242019

农村生活污水ruraldomestic sewage 农村居民生活活动所产生的污水,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ruraldomestic sewage treatmentfacility

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existingruralsewagetreatment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审核或备案的农村 施。

新(改、扩)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newruralsewagetreatment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审核或备案的新(改、扩)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设施。

4.1对分布在城镇周边、可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农村,应将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 理厂进行集中处理,执行GB/T31962。 4.2农村医疗机构废水须经过消毒处理达到GB18466相关要求,散养蓄离废水须预处理,达到 GB/T31962的纳管规定和要求并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进水水质与水量要求,方可纳入农 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4.3含提供餐饮服务的农村旅游项目生活污水的应做预处理,达到GB/T31962的纳管规定和要求并符 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进水水质与水量要求,方可纳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4.4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排放执行HJ773的相关规定

5.1规模小于500m/d(不含)的新(改、扩)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目本标准实施 之日起执行表1规定。规模小于500m/d(不含)的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自2020 年9月1日起执行表1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a)出水直接排入GB3838规定的IⅢI类(划定的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除外)、IV类及V类等功 能水域且规模大于10m/d(含)的处理设施执行一级标准;

JTS/T 292-3-2018 远海区域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DB52/14242019

b)出水直接排入GB3838规定的II类(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除外)、IV类及V类等功能 水域且规模小于10m/d(不含)或出水经沟渠、自然湿地等间接排入GB3838规定的III类 (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除外)、IV类及V类等功能水域或出水直接排入村庄附近环境 功能未明确水体且规模大于10m/d(含)的处理设施执行二级标准; 出水直接排人村压附近坏境功能末明确水体且规模小于10m/d(不含)的处理设施执行三级 标准。

6.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在污水处理设施工艺末端排放口,并设置明显标志。 6.2对水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采样方法等要求,按国家和贵州省有关污染源监测 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6.3水污染物监测分析方法按表2执行。本标准发布实施后,有新发布的国家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其方法适用于范围相同的,也适用于本排放标准对应污染物的测定

DB52/14242019

表2水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7.1本标准由设市(州、区)及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派出机构负责监督实施。各 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执行各级标准的地域管理范围。 7.2本标准实施后GTCC-068-2019 铁道混凝土枕轨下橡胶垫板-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新发布的国家、行业或贵州省排放标准中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相应污染物 的排放要求严于本标准,按新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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