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75-2020 供热采暖系统水处理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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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775-2020 供热采暖系统水处理规程.pdf

ICS91.140.01 cc P 45

DB11/T 1775—2020

(内部资料) 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专业考试要点理解.pdfode of practice for water treatment in heating systems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1775—2020目次前言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水质要求25水质分析方法与频次,.56水处理方式。7运行管理.68环保.附录A(资料性)系统腐蚀和堵塞的原因分析9附录B(资料性)系统常用的水处理方式11附录C(规范性)运行管理用表格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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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 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国家锅炉水处理与有 机热载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金栋、赵尔冰、彭韵燕、许红、尹波、孙凤娟、张瑞娟、么书勤、丁琦、张迪 檀伟伟、王永利、曹明凯、王建国、孙健、白丽莹。

本文件按照GB/1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市朝阳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国家锅炉水处理与有 机热载体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房暖通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金栋、赵尔冰、彭韵燕、许红、尹波、孙凤娟、张瑞娟、么书勤、丁琦、张迪、 檀伟伟、王永利、曹明凯、王建国、孙健、白丽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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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采暖系统水处理规程

本文件规定了供热采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水质要求、分析方法与频次、水处理方式、运行 管理和环保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系统水处理技术和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铝制锅炉系统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申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白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文件。 GB/T601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603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1576—2018工业锅炉水质 GB/T6903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通则 GB/T6904 工业循环冷却水及锅炉用水中pH的测定 GB/T6907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水样的采集方法 GB/T6908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电导率的测定 GB/T6909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硬度的测定 GB/T6913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磷酸盐的测定 GB/T12151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浊度的测定(福马耕浊度) GB/T12152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中油含量的测定 GB/T13689 工业循环冷却水和锅炉用水中铜的测定 GB/T14427 锅炉用水和冷却水分析方法铁的测定 GB/T15453 工业循环冷却水和锅炉用水中氯离子的测定 GB/T29044 采暖空调系统水质 GB/T34355 蒸汽和热水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GB50019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T50050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T50736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DB11/307 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11/T598 供热企业服务规范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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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1775—2020 4.1.2 磷酸根指标适用于以磷酸盐作阻垢剂的系统,磷酸根含量应符合GB1576的规定, 4.1.3 溶解氧指标为经过除氧处理后的控制指标,溶解氧含量应符合GB/T1576的规定。 4.1.4氯离子指标适用于含奥氏体不锈钢材料的系统,氯离子含量应符合GB/T29044的规定。 4.1.5铜离子指标适用于含铜材质的系统,铜离子的含量应符合GB/T50050的规定。 4.1.6本文件中未提及的其他有害杂质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直供水水质应符合表1的要求。

间供一次水水质应符合表2的要求。

DB11/T1775—2020表2(续)额定功率≤4.2MW额定功率不限水样项目锅内水处理锅外水处理铁/(mg/L)≤0.30溶解氧/(mg/L)≤0.10补给水碳钢及铸铁设备≤250氯离子/304不锈钢≤80(mg/L)316不锈钢≤250电导率(255℃)/(μS/cm)≤1500pH (25 ℃)9.0~12.0磷酸根/(mg/L)10~ 505~ 50全铁/(mg/L)≤0.50油/ (mg/L)≤2.0循环水酚酞碱度/(mmol/L)≥2.0溶解氧/(mg/L)≤0.50碳钢及铸铁设备≤250氯离子/304不锈钢≤80(mg/L)316不锈钢≤250对于卧式内燃锅炉补给水硬度应小于0.2mmol/L4.4简供二次水供水温度大于等于85℃的间供二次水水质应符合表2的要求,1供水温度低于85℃简供二次水的水质应符合表3的要求。表3间供二次水水质项目补给水循环水浊度/FTU≤5≤10电导率(25℃)/(μS/cm)≤600≤1500钢制设备7.0~11.08.5~12.0pH (25 ℃C)铜制设备7.0~9.08.0~9.2铝制设备7.0~9.08.0~9.0硬度/(mmol/L)≤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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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分析方法应符合GB/T6903的规定。 5.2标准溶液配制和标定的方法应符合GB/T601和GB/T603的规定。 5.3水样的采集方法应符合GB/T6907的规定。 5.4水质指标的分析方法与频次按照表4执行。

表4水质指标的分析方法与频次

DB11/T 1775—20206.1应根据水源水质和系统特点,选择合适的水处理方式,防止系统的腐蚀、结垢和堵塞。腐蚀和堵塞原因分析见附录A。6.2水处理方式包括预处理、软化处理、除盐处理、除氧处理和加药处理等。水处理方式详见附录B。6.3可采用再生水作为补给水水源。6.4未设置人孔的锅炉,补给水应采用锅外水处理方式。6.5一次水、二次水应独立设置水箱,且循环膨胀水进入对应水箱。6.61供热采暖水系统应采取除氧、提高pH值或加缓蚀剂等有效的防腐措施。6.7加药处理宜采用旁通式自动加药装置,药剂宜采用耐高温、环保型产品。6.8在水质达到第4章规定的同时,还应在系统中加装可拆卸的去除细泥的设施或装置。6.9电子类水处理仪仅限用于间供二次水的阻垢处理,同时还应采取防腐措施。7运行管理7.1系统投运在系统投入运行前应进行冲洗,冲洗应包括粗洗和精洗,具体要求如下:a)粗洗时应使用300kPa~400kPa的水进行分段冲洗,直至排水不再浑浊;b)精洗时启动循环水泵,应使水流速达到1m/s~1.5m/s,循环水应通过除污器,精洗结束后,应将除污器内的杂质清除,7.2系统运行7.2.1系统水处理装置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7.2.1.1应按照设计要求或者水处理设备厂家的说明书操作水处理设施。7.2.1.2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水处理设施;应对高位常压密闭式膨胀水箱、隔膜式压力膨胀水罐进行定期维护保养。7.2.1.3采用钠离子交换树脂软化处理时,应符合以下要求:a)进水硬度高于10mmol/L时,宜采用两级软化;b)运行前应检查树脂是否存在破碎、铁离子污染、微生物污染等造成性能退化;c)运行期间应定期根据化验结果调整自动软水器的再生周期;d)采用地下水作为补给水时,应在钠离子交换器前加装过滤器,防止树脂孔堵塞。7.2.2系统水量和水质的监测7.2.2.1系统运行前,应按表C.1记录系统的充水量并存档。7.2.2.2系统运行期间,应按表C.2每12h记录一次系统补水量,日补水量大于等于系统水容量的1%时,应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满水保养期间,应按表C.3每月记录一次系统补水量,月补水量大于等于系统水容量的3%~5%时,应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7.2.2.3每个采暖季投入运行初期,应按第4章规定的水质标准对补给水和循环水进行一次全项目检测。检测记录应按表C.4C.6填写并存档。运行期间,按照表4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测,每8h进行一次的检测采用表C.4。水质检测发现水质达不到第4章的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6

7.2.2.4系统运行期间,应根据检测结果添加药剂,并按表C.7记录所采用药剂的名称和加药量等。 满水保养期间,采用加药处理的系统CJJ 135-2009-T: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无水印 带书签),循环水泵应每两周开启30min,开泵时投放适量药剂使循环水的 pH值均匀保持在第4章规定的范围内,且应防止污物在管道内沉积。 7.2.2.5供热采暖水系统宜安装自动水质监测和控制装置。 7.2.2.6水处理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应掌握采用的水处理方式、设备操作规程和水质检测方法。

7.2.3金属腐蚀检查片的设置

7.2.3.1新建民用建筑和原有系统改造时,系统中应设置金属腐蚀检查片,定期检查金属的腐蚀速率 和腐蚀类别。 7.2.3.2金属腐蚀检查片应与系统中使用的金属设备的材质相同,宜设置在热源或便于运行管理人员 监控的管道中。 7.2.3.3系统回水母管应设置旁路监测装置

7.2.4.1应在锅炉房、热力站和系统末端设置排污口定期排污,排污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水质情况而定。 系统末端排污应符合GB50736的规定。 7.2.4.2运行期间应每天记录一次位于锅炉房、热力站内的循环水泵进出口及除污器、过滤器进出口 的压力,位于其他地点的除污器、过滤器进出口的压力应每周记录一次。当除污器和过滤器的进出口压 差大于等于0.05MPa时,应立即清除其中的颗粒状杂质,必要时更换滤网。 7.2.4.3系统宜增加带有不锈钢板冲孔孔径为0.38mm~0.52mm(40目30目)滤网的旁通过滤器 沉淀过滤器或户内过滤器以去除循环水中析出的细泥,同时应确保设备的有效流通通径。 7.2.4.4采用单纯锅内加药处理的系统,每运行30d宜打开锅炉人孔,清理内部淤泥。

7.3.1非采暖季节,应对系统进行保养,保养应符合GB50019的规定。 7.3.2新建系统水压试验后、投入运行前,应先将试验用水排净,再加入有防腐阻垢剂的水密闭保养。 7.3.3非采暖季节,对锅炉进行湿保养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7.3.1非采暖季节GB/T 37933-2019标准下载,应对系统进行保养,保养应符合GB50019的规定。

a)同时应对系统中的管路、换热器、膨胀水罐、循环泵等设备以及仪表、阀门等进行保养,并保 特最低静压值: b)对于因检修、更换、改造等已经放水的系统,检修完成后,应恢复系统湿保养,以免造成腐蚀; c)运行前应对水质进行检测,如发现微生物含量、铁离子含量、硬度较高,或pH值低于9.0,应 在投运前开启循环泵,向系统内补充药剂或置换部分系统水,使水质达到第4章的要求。 7.3.4系统无法进行湿保养时,应采用气相缓蚀剂法、充氮法和干燥剂法等干式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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