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释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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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技术规程(TSG 11-2020)释义.pdf

股相系统的流量控制阀 者压差释放阀。

·条款说明:保留条款。 ·原《锅规》:11.3.6.6液相系统的流量控制阀(路) 基本稳定的要求。 速,则会造成锅炉受热面上有机热载体液膜温度的严重超温。 据系统内流量的实际变化状况, 戴体回流童 童保特相对稳定

10.2.4辅助设备及系统 10.2.4.1基本要求 辅助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操作JTT821.4-2011 混凝土桥梁结构表面用防腐涂料 第4部分:水性涂料,应当避免和防止系统中有机热载体发 生超温、氧化、污染和泄漏

·条款说明:保留条款。 ·原《锅规》:11.4辅助设备及系统 11.4.1基本要求(路) 的四个主要原因,并提出系统性的预防要求。 (1)超温:即系统运行中,所使用有机热载体的工作温度或液膜温度超出其最高允许使 用(液膜)温度的情况。超温会导致有机热载体发生严重的热裂解,使其快速变质劣化,形 成裂解产物,甚至在炉管内结焦,并恶化传热和引发安全事故。 (2)氧化:即系统运行中,所使用有机热载体与空气或具有氧化作用的物质接触并发生 氧化反应的情况。氧化会导致有机热载体的化学性质发生变化,使其变质劣化,并形成氧化

性参数均不相同,故会导致传热恶化和引发安全事故。有机热载体温度越高,与空气接触的 机会越多,接触时间越长,其被氧化的速度会越快,氧化所导致得危害性也就越大。 (3)污染:即有机热载体被其他化学物质污染的情况。由于污染物并非有机热载体,它 们并不具有与有机热载体相同的热稳定性及化学物理性质,在高温条件下这些物质自身会出 质量造成影响,甚基至还可能与有机热载体发生化学反应,并恶化传热和引发安全事故。 (4)泄漏:即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系统内有机热载体向外部泄漏的情况。由于其具有可燃 性或易燃性,系统运行中,高温有机热载体的泄漏有可能引发火灾(或爆炸)和造成人员伤 亡。统计数据证明,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中,80%以上是由于有机热 载体泄漏引发的,而且这些事故危害性及严重程度直接与有机热载体的性质和泄漏量及其发 生泄漏的环境相关。 系统运行中,有机热载体泄漏的危害性是最为严重的。由于每一次事故的原因及结果各 安装和操作等环节存在的缺陷和问题,都会成为有机热栽体泄漏的隐惠。除此外,有机热载 体在系统运行条件下发生过热超温、氧化及污染等问题导致其品质劣化,测是引发锅炉及系 统泄漏或其他安全惠故的直推原因

10.2.4.2系统的设计 系统的设计型式应当根据所选用的有机热载体的特性和最高工作温度及系统运行方 式确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系统应当设计为闭式循环系统: (1)使用气相有机热载体的系统; (2)使用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有机热载体的系统; (3)最高工作温度商于所选用有机热载体的常压下初馏点,或者在最高工作温度下 有机热载体的蒸气压高于0.01MPa的系统; (4)有机热载体系统总容积大于10m²的系统; (5)供热负荷及工作温度频整变化的系统。

·条款说明:保留条款。 ·原《锅规》:11.4.2系统的设计(略) ·条款解释:本条款规定了有机热载体循环系统设计型式的选择原则。 本条款根据DIN4754和VDI3033的相关条款,以及工程设计规范、安全环保标准、操 作经验和实际事故案例而制定。 有机热载体系统可分为开式循环系统和闭式循环系统。开式循环系统是指与大气相通的有 机热栽体循环系统,该系统中至少应该有一处与大气直接相通。闭式循环系统是指与大气隔绝 的密闭式有机热栽体循环系统,该系统或是采用氮气及惰性气体覆盖,或是采用液封装置与大 气隔离。与开式循环系统相比,闭式循环系统减小了直接向外部环境泄放有机热栽体及其变质 物的概率,提高了系统安全性,并有效地降低了系统内有机热载体发生氧化的可能性。 根据所选用有机热栽体的性质、膨胀罐发生有机热载体溢出导致环境污染及人员安全问 逸、避免油品的氧化、延长油品使用寿命及节约资源等要求,应当对两种循环系统的设计选 择加以规定和限制。 首先,对于具有挥发性,或有毒、易燃和有危害环境安全的有机热载体,应当在闭式循

环系统中使用,以减少有机热载体排放和泄漏所导致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危害事故。 作条件下导致胀维内的有机热栽体发生氧化,故不应当在开式循环系统中使用。 比,前者使用寿命仅为后者的1/2或1/3。 费及较大的经济损失,这是要求此类系统应当设计为闭式循环系统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 角度考虑,采用闭式循环系统都是一种最佳的选择和有效的预防措施。

10.2.4.3材料 应当采用铸铁或者有色金属制造。

·条款说明:保留条款。 ·原《锅规》:11.4.3材料(略) 及使用条件。 用的材料还应当满足防止有机热载体发生泄漏和变质的条件,铸铁材料和有色金属不适用于 高温条件下作为受压元件使用且有可能发生渗漏问题。部分有色金属由于其化学性质比较活 泼,在高温条件下能够对有机物质起到催化剂作用,从而在特定条件下促使部分有机热栽体 加快变质。因此,需要对铸铁及有色金属的使用加以禁止。

10.2.4.4 管件和阀门

(1)液相系统内管件和阀门的公称压力应当不小于1.6MPa,气相系统内管件和阀 门的公称压力不小于2.5MPa,系统内宜使用波纹管密封的截止阀和控制阀; (2)系统内的管道、阀门和管件连接一般采用焊接方式,管道的焊接应当使用气体 保护焊打底;采用法兰连接方式的,应当选用突面、凹凸面法兰或者槽面法兰,其垫 片应当采用金属网加强的石墨垫片或者金属缠绕的石墨复合垫片;除仪器仪表用螺纹连 接以外,系统内不应当采用螺纹连接。

·条款说明:保留条款。 ·原《锅规》:11.4.4管件和阀门(略) ·条款解释:本条款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系统内管件和闷门的压力等级及适用的闷门密 封型式,以及系统内管道和管件及阀门连接方式的相关要求。 高温条件下的有机热载体具有较强的渗透性,阅门是系统中常见的泄漏点。通常阀门发 生泄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阀门关闭不严导致的泄漏,这种泄漏与所用阀门的阀芯型式及结 构有关系;另一种是在阀门的阀杆处及阀门与管道的连接处发生的泄漏,这种泄漏与阀杆的 密封型式和与管道的连接方式及所用的材料有关系。考虑有机热栽体系统在高温条件下的严 考虑到操作的安全可靠性和满足不同通径阀门的可选择性等条件。根据已有的良好工程经 验,截止阀应该是有机热载体系统的首选阀门型式。常用填料函密封型式的阀门因为填料函 内的密封材料在高温条件下容易变硬失去其密封性,需要频繁更换密封材料,故系统内所使 用阀门的密封方式以波纹管型式的密封最为有效。 系统及设备渗漏出的有机热载体会在设备或管道的保温层内发生氧化,其氧化产物具有 较低自燃温度,当保温层内温度达到其自燃温度时,氧化产物会在保温层内发生自然,进而 引发泄漏的有机热载体燃烧。为了避免有机热载体的渗漏,系统内的管件和间门以及管线的 连接应当尽可能采用焊接方式。有检修需求的设备与管件、阀门及管道的连接需要采用法兰 连接方式,但法兰的密封面型式和垫片应当满足防止泄漏的要求。

10.2.4.5循环泵 10.2.4.5.1循环泵的选用 (1)液相传热系统以及液相强制循环节流减压蒸发气相系统至少应当安装2台 电动循环泵及冷凝液供给泵,在其中1台停止运行时,其余循环泵或者供给泵的总 流量应当能够满足该系统最大负荷运行的要求;热功率小于0.3MW的电加热液相 有机热载体锅炉配备有可靠的温度联锁保护装置时,该液相传热系统可以只安装1 台电动循环泵; (2)循环泵的流量与扬程的选取应当保证通过锅炉的有机热载体最低流不低于锅 炉允许的最小体积流量; (3)有机热载体的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常压下初馅点的系统可以采用带有延伸冷却 段的泵; (4)最高工作温度高于其常压下初馏点的系统,泵的轴承或者轴封应当具有独立的 冷却装置,并且设置一个报警装置,当循环泵的冷却系统故障时,该报警装置能够 动作; (5)使用气相有机热载体的系统应当使用屏蔽泵、电磁耦合泵等没有轴封的泵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新增热功率小于0.3MW的电加热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循环 家的配置条件。 ·原《锅规》:11.4.5循环泵 11.4.5.1循环泵的选用 (1)液相传热系统以及液相强制循环节流减压蒸发气相系统至少应当安装两台电动循环 泵及冷凝液供给泵,在其中一台停止运行时,其余循环泵或者供给泵的总流量应当能够满足 亥系统最大负荷运行的要求:

机热载体和锅炉带来更大的危害,或给系统留下安全隐惠。 置一台由发电机驱动的循环泵等,

10.2.4.5.3过滤器 循环泵的进口处应当装设可拆换滤网的过滤器。在液相传热系统内宜装设一个旁路 精细过滤器。

·条款说明:保留条款。 ·原《锅规》:11.4.5.3过滤器(略) ·条款解释:本条款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系统内设置过滤器的要求。 的固体微粒进行清除,以改善在用有机热裁体的质量 达到延长其使用寿命的目的。

10.2.4.6介质排放与收集 锅炉及系统的安全装置排放出的介质,应当能够合理收集与回收,不得直接对外排 所收集的介质未经过处理不应当再次使用。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将对气相系统排气的收集要求修改为对气相及液相系统所 安全装置排放介质的收集要求。 ·原《锅规》:11.4.6气相系统的排气 热载体收集罐。所收集的有机热载体未经过处理不应当再次使用。 要求。 械杂质或高沸点变质物等。这些已经排出系统的介质如未经处理便再次加入系统使用,将会 作,甚至造成安全事故。 明书的相关规定,用后的油品不得随竞排放

胀缝的膨胀管、溢流管、排放管和放空管尺寸

10.2.4.8有机热载体储罐 有机热载体容积超过1m3的系统应当设置储罐,用于系统内有机热载体的排放。储 储备量。

·条款说明:保留条款。 ·原《锅规》:11.4.8有机热载体储罐(略) ·条款解释:本条款规定了有机热载体储罐的设置和设计要求。 的补充用有机热载体,其二是更重要的功能,即在系统发生有机热载体泄漏时,应当将系统 中可能泄漏的有机热载体尽可能地收纳在储罐里。 对于一个容积较大的有机热载体循环系统,能够有效缩小储罐的数量并减小系统泄漏量

至少应当设置一个非水冷却的有机热载体取样冷却器。液相系统取样冷却器工 环泵进出口之间或者有机热载体供应母管和回流母管之间。气相系统取样冷去 在锅炉循环泵的进出口之间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增加了有机热载体取样冷却器不得采用水冷却方式的要求。 ·原《锅规》:11.4.9取样冷却器 系统至少应当设置一个有机热载体的取样冷却器。液相系统取样冷却器宜装设在循环泵 逆出口之间或者有机热载体供应母管和回流母管之间。气相系统取样冷却器宜装设在锅炉循 环泵的进出口之间。 ·条款解释:本条款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系统应当设置取样冷却器的要求,以及取样冷 却器的安装位五。 在用有机热载体的品质监测需要取得具有代表性的被测样品,有代表性的样品应该从参 与系统循环的管线或设备中取得。在高温条件下取样应当保证取样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安 全,还应当保证取样操作时所取样品中易于挥发的成分不会被逸出,同时其化学成分不会在 与空气接触时发生剧烈氧化反应。在用有机热载体中的水分是其质量检测指标之一,通过水 冷式取样器取出的样品有可能使该样品的水分数据不具有代表性,为此,本条款规定采用非 水冷取样冷却器。

10.2.5使用管理 10.2.5.1有机热载体脱气和脱水 (1)锅炉冷态启动时,当系统循环升温至合适温度,应当对有机热载体进行脱气和 脱水操作; (2)在实际运行温度情况下,系统内在用有机热载体中低沸点物质达到5%以上时, 应当采取适当措施进行脱气操作,并且将其冷凝物安全收集。

的规定,这个条款是12版《锅规》参考美国ASME相关条款增加的,但考虑到现在我国没 有铸铁蒸汽锅炉生产和使用,且这个参数范围不属于《特种设备目录》监管范围,因而予以 删除。 考虑到铸铝热水锅炉这几年在我国应用越来越广泛,且功率也在向上不断增加,为了及 现有铸铝热水锅炉现状,且为下一步的发展留有一定的空间。

10.3.2材料 (1)铸铁锅炉应当采用牌号不低于GB9439《灰铸铁件》规定的HT150的灰铸铁 制造; (2)铸铝锅炉应当采用GB/T1173《铸造铝合金》中的ZL104铝硅合金铸铝材料制造; (3)锅炉中钢制受压元件、紧固拉杆应当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0.3.3设计 10.3.3.1基本要求 (1)热水锅炉的额定工作压力应当不低于额定出水温度加40℃对应的饱和压力; (2)铸铝锅炉的结构可以是整体式或者组合式,铸铁锅炉的结构应当是组合式,锅 之问连接处应当可靠地密封;铸铁锅片的最小壁厚一般不小于5mm,铸铝锅片的最小

(3)锅炉下部容易积垢的部位应当设置内径不小于25mm的清洗孔;回流管入口可 以作为清洗孔,但其布置应当满足便于清洗的要求; (4)额定热功率小于或者等于1.4MW且设置换热设备的铸铝锅炉,其定压、自动 非气以及压力、温度等安全显示和保护装置可以设置在一次系统上;自动排气装置最小 公称通径不小于10mm,

·茶款说明:修改茶款。 ·原《锅规》:12.3设计 12.3.1基本要求 (1)铸铁热水锅炉的额定工作压力应当不低于额定出水温度加40℃对应的饱和压力; (2)锅炉的结构应当是组合式的,锅片之间连接处应当可靠地密封。锅片的最小壁厚。 般不小于5mm,锅片之间的紧固拉杆直径一般不小于10mm; (3)锅炉下部容易积垢的部位应当设置内径不小于25mm的清洗孔。 ·条款解释:本条款是对铸铁锅炉和铸铝锅炉设计参数范围和基本尺寸的规定。 条款(1)铸铁铸铝热水锅炉的额定工作压力应当不低于额定出水温度加40℃对应的饱 和压力。热水锅炉设计的工作温度应当低于对于热水锅炉工作压力对应的饱和温度,保证一 定的温差(欠恰),以防止热水汽化,保证热水锅炉运行安全。本规程保留了原规程40℃的 规定,这也是同国外基本一致的数值,值得一提的是,该40℃的温差在运行过程中也必须 予以保证。本条除增加了铸铝锅炉外,属于保留条款。 条款(2)铸造锅炉采用组合式结构有利于铸造成型质量和后续加工质量控制,因而一 般都是组合式结构,但考虑到铸铝铸造成型较好,且国外较大铝制锅炉已经出现整体浇铸的 实际情况,因此这次修订规定了铸铝锅炉的结构可以是整体式或者组合式,但铸铁锅炉的结 构应当是组合式。 锅片的最小壁厚除安全的基本要求外,同国家的铸造工艺水平有关,生产误差越大,最 小壁厚规定值越大。我国原来的传统落后铸铁锅炉生产已经淘汰,现有的生产工厂同国际水 平基本一致,因此最小壁厚也不同于96版规程的要求,基本采用了国际通用标准。铸铁锅 炉锅片的最小壁厚5mm是在参考TRD701和702基础上,是保留条款。铸铝锅炉锅片最小 厚度是参考欧洲EN15502:燃气采暖锅炉制定的,EN15502规定中根据功率大小不同,锅 片最小厚度在3.5~5.5mm之间,ASME规定为3mm,作为最小安全要求,我们采用了 3.5mm的规定。 对紧固拉杆直径的规定原来是10mm,其数值参考来源于TRD701第4.3节相关要求, 实际调研中发现我国一些工厂生产的小型铝制锅炉已采用了8mm的紧固拉杆,且没有发生 安全和密封问题,因此本次我们也将紧固拉杆直径的规定下限调整为8mm。 条款(3)是对锅炉下部清洗孔的要求,25mm是参照ASME规定而来,ASME规定根 据锅炉功率不同最小清洗孔尺寸为20~40mm不等,而25mm的规定范围基本涵盖了我们 常用锅炉功率范图。回流管入口可以作为清洗孔,但其布置应当满足便于清洗的要求,将清 洗塞装置在三通上,使其直接对着锅炉开孔,并尽可能紧靠此开孔位置。 此外需要说明,由于因为铸铝锅炉都是冷凝锅炉,冷凝水外加空气和燃气中的国体颗粒 物会在锅炉底部大量聚集,这是铸铝锅炉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所以锅炉底部的维护保养应 当开足够尺寸的清理口,满足每一个铸片都能够得到清理。由于我们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数据 支撑,因此本次修订没有正式写入尺寸要求。

茶款(4)是针对铸铝锅炉的新规定,主要是额定热功率小于等于1.4MW水容积大概 在120L。这样锅炉本体很小,如果按照规程通用要求其定压、自动排气以及压力、温度等 安全显示和保护装置都放置在锅炉顶部,锅炉会出现严重的外观问题,失去商业价值。考虑 小,因此,我们参照欧洲通用做法,这些安全附件可以设置在一次系统上,且自动排气装置 最小公称通径放宽到不小于 10mm

10.3.3.2冷态爆破验证试验 10.3.3.2.1实施验证试验的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锅片或者锅炉的冷态爆破验证试验,由设计文件鉴定 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报告: (1)采用新锅片结构; (2)改变锅片材料牌号; (3)上次冷态爆破验证试验合格后,超过5年

东款说明:保田茶款。 ·原《锅规》:12.3.2冷态爆破验证试验 12.3.2.1实施验证试验的条件(略) ·条款解释:本条款是对铸造锅炉冷态爆破验证试验的规定。 此条参考ASME第N卷HC401和国外的相关规定。此外,还对进行验证试验的见证单 位进行了规定。由于爆破验证试验是对铸铁锅炉设计的一种验证方式,类似于型式试验,故 要求该爆破验证试验必须由设计文件鉴定单位到场见证,这同国外通用做法基本一致。新设 计的锅片结构或锅片结构虽然没有发生变化,但是锅片材料发生变化时,生产出的锅片的安 全性和密封性都需要进行重新的考验,因而应重新进行爆破试验。

10.3.3.2.2冷态爆破试验数量 整体式锅炉应当取同一型号3台锅炉进行整体爆破试验。组合式结构的锅炉,每种 型号锅片的冷态爆破试验应当取同规格的3片锅片进行试验。锅炉的冷态爆破试验应当 取锅炉前部、中部、后部以及其他承压铸件各3片(件)进行试验。 10.3.3.2.3爆破试验压力 (1)额定出水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时,爆破压力应当大于4p十0.2MPa; (2)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4MPa时,爆破压力应当大于5.25p。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12.3.2.2 锅片爆破试验数量 锅片的爆破试验应当取同种的3片锅片进行试验。锅炉的爆破试验应当取锅炉前部、中 、后部各3片锅片进行试验。 12.3.2.3爆破试验压力 (1)蒸汽锅炉应当大于或者等于1.4MPa; (2)热水锅炉,额定出水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时,爆破压力应当大于4p十 2MPa;当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4MPa时,爆破压力应当大于5.25p。 ·条款解释:本条款是对冷态爆破试验数量和压力的规定。

·原《锅规》:12.3.2.2锅片爆破试验数量 锅片的爆破试验应当取同种的3片锅片进行试验。锅炉的爆破试验应当取锅炉前部、中 部、后部各3片锅片进行试验。 12.3.2.3爆破试验压力 (1)蒸汽锅炉应当大于或者等于1.4MPa; (2)热水锅炉,额定出水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时,爆破压力应当大于4p十 0.2MPa;当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4MPa时,爆破压力应当大于5.25p。 ·条款解释:本条款是对冷态爆破试验数量和压力的规定。 考虑到铸造锅炉适用范围已经删除了蒸汽锅炉一项,因而删除了12版对蒸汽锅炉进行

影响区内残存有机热载体清理干净,在操作现场的条件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后方可实 施操作。在焊接操作过程中,由于系统内其他部分残存的有机热载体仍然可能释放出少 量可燃气体,故需要在整个焊接过程中,继续用情性气体对操作部件的焊接热影响区, 包括其与系统其他部分相连接的所有部位连续进行吹扫,直至焊接操作完成,且操作部 件的表面温度降至环境温度。 通常,当系统内的设备或管道发生泄漏时,在用有机热载体的泄漏物会首先存留在保温 层中,同时因设备或管道内高温有机热载体的加热作用,使得保温层内具有较高的温度。保 温材料是一类导热系数较小而其中孔隙度较大的材料,其材料之间的空隙中会存储一定量的 空气,有机热载体泄漏并浸润保温层后,处于高温条件下的有机热栽体会迅速发生氧化。通 常其氧化产物具有更低的自燃点,绝大多数已发生的保温层着火事故被确定为泄漏有机热栽 体的氧化产物在高温条件下发生自燃所引发。在此条件下,保温层内有机热载体的燃烧属于 缺氧燃烧,主要燃烧现象表现为从保温层里面向外冒黑烟,此时一般并不会突然发生剧烈燃 烧的情况。但如果操作人员对此问题处理不当,采取了立即打开保温层检查或处理的错误方 式,保温层内缺氧阴燃的有机热载体则因获得足够的空气供应而突然发生明火燃烧,会导致 更大火灾危险或人员伤害事故。对于这种事故的正确处置方法,应当是在保温层被充分冷却 后再将其拆除,然后处理泄漏点并更换新的保温材料

一、本节结构及主要变化

本节是在12版《锅规》第十二章铸铁锅炉基础上,新增加了铸铝锅炉的安全技术要求 因而是变化较大的一个章节。大家知道,铸铁锅炉由于具有安装方便(组合式)、对使用要 求不高、经久耐用等特点,在过去相当一段时期,在小型锅炉领域,特别是燃煤锅炉上具有 特殊的应用价值。近些年由于其他锅炉的问世,尤其是冷凝式铸铝锅炉的发展:铸铁锅炉在 我国的应用越来越少了。冷凝式铸铝锅炉,由于其具有铸造工艺性好、可设计十分精细结 构、传热效率高、水容量小、重量轻、安装方便等特点,因而在小型热水锅炉领域应用越来 越广泛。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为这种锅炉的应用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这次 修改规程及时增加了铸铝锅炉的相关内容。

10.3.1允许使用范围 (1)铸铁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应当低于120℃,并且额定工作压力不超 过0.7MPa。 (2)铸铝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应当不高于95℃,并且额定工作压力不超 过0.7MPa。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12.1允许使用范围 (1)额定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蒸汽锅炉; (2)额定出水温度低于120℃并且额定工作压力不超过0.7MPa的热水锅炉。 ·条款解释:本条款是对铸造锅炉参数范围的规定。 在原《锅规》基础上删除了额定工作压力小于0.1MPa的蒸汽锅炉也允许采用铸铁锅炉

的规定,这个条款是12版《锅规》参考关国ASME相关条款增加的,但考虑到现在我国没 有铸铁蒸汽锅炉生产和使用,且这个参数范围不属于《特种设备目录》监管范围,因而子以 删除。 考虑到铸铝热水锅炉这几年在我国应用越来越广泛,且功率也在向上不断增加,为了及 时加强管理,同时促进行业发展,因此本次修改增加了铸铝热水锅炉相关内容和技术要求。 这黑规定了铸铝锅炉的允许使用范围,即“铸铝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应当不高于95℃, 并且额定工作压力不超过0.7MPa”。这个范围的规定主要是参照国外规定,同时满足我国

10.3.2材料 (1)铸铁锅炉应当采用牌号不低于GB9439《灰铸铁件》规定的HT150的灰铸铁 制造; (2)铸铝锅炉应当采用GB/T1173《铸造铝合金》中的ZL104铝硅合金铸铝材料制造 (3)锅炉中钢制受压元件、紧固拉杆应当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10.3.3设计 10.3.3.1基本要求 (1)热水锅炉的额定工作压力应当不低于额定出水温度加40℃对应的饱和压力; (2)铸铝锅炉的结构可以是整体式或者组合式,铸铁锅炉的结构应当是组合式,锅 之间连接处应当可靠地密封;铸铁锅片的最小壁厚一股不小于5mm,铸铝锅片的最小 厚一般不小于3.5mm:锅片之间的紧固拉杆直径一般不小于8mmi

(3)锅炉下部容易积垢的部位应当设置内径不小于25mm的清洗孔;回流管入口可 以作为清洗孔,但其布置应当满足便于清洗的要求; (4)额定热功率小于或者等于1.4MW且设置换热设备的铸铝锅炉,其定压、自动 排气以及压力、温度等安全显示和保护装置可以设置在一次系统上;自动排气装置最小 公称通径不小于10mm。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12.3设计 12.3.1基本要求 (1)铸铁热水锅炉的额定工作压力应当不低于额定出水温度加40℃对应的饱和压力; (2)锅炉的结构应当是组合式的,锅片之间连接处应当可靠地密封。锅片的最小壁厚 般不小于5mm,锅片之间的紧固拉杆直径一般不小于10mm; (3)锅炉下部容易积垢的部位应当设置内径不小于25mm的清洗孔。 ·条款解释:本条款是对铸铁锅炉和铸铝锅炉设计参数范围和基本尺寸的规定。 条款(1)铸铁铸铝热水锅炉的额定工作压力应当不低于额定出水温度加40℃对应的饱 和压力。热水锅炉设计的工作温度应当低于对于热水锅炉工作压力对应的饱和温度,保证一 定的温差(欠恰),以防止热水汽化,保证热水锅炉运行安全。本规程保留了原规程40℃的 规定,这也是同国外基本一致的数值,值得一提的是,该40℃的温差在运行过程中也必须 予以保证。本条除增加了铸铝锅炉外,属于保留条款。 条款(2)铸造锅炉采用组合式结构有利于铸造成型质量和后续加工质量控制,因而 般都是组合式结构,但考虑到铸铝铸造成型较好,且国外较大铝制锅炉已经出现整体浇铸的 实际情况,因此这次修订规定了铸铝锅炉的结构可以是整体式或者组合式,但铸铁锅炉的结 构应当是组合式。 锅片的最小壁厚除安全的基本要求外,同国家的铸造工艺水平有关,生产误差越大,最 小壁厚规定值越大。我国原来的传统落后铸铁锅炉生产已经淘汰,现有的生产工厂同国际水 平基本一致,因此最小壁厚也不同于96版规程的要求,基本采用了国际通用标准。铸铁锅 炉锅片的最小壁厚5mm是在参考TRD701和702基础上,是保留条款。铸铝锅炉锅片最小 厚度是参考欧洲EN15502:燃气采暖锅炉制定的,EN15502规定中根据功率大小不同,锅 片最小厚度在3.5~5.5mm之间,ASME规定为3mm,作为最小安全要求,我们采用了 3.5mm的规定。 对紧固拉杆直径的规定原来是10mm,其数值参考来源于TRD701第4.3节相关要求 实际调研中发现我国一些工厂生产的小型铝制锅炉已采用了8mm的紧固拉杆,且没有发生 安全和密封问题,因此本次我们也将紧固拉杆直径的规定下限调整为8mm。 条款(3)是对锅炉下部清洗孔的要求,25mm是参照ASME规定而来,ASME规定根 据锅炉功率不同最小清洗孔尺寸为20~40mm不等,而25mm的规定范围基本涵盖了我们 常用锅炉功率范图。回流管入口可以作为清洗孔,但其布置应当满足便于清洗的要求,将清 洗塞装置在三通上,使其直接对着锅炉开孔,并尽可能紧靠此开孔位置。 此外需要说明,由于因为铸铝锅炉都是冷凝锅炉,冷凝水外加空气和燃气中的固体颗粒 物会在锅炉底部大量聚集,这是铸铝锅炉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所以锅炉底部的维护保养应 当开足够尺寸的清理口,满足每一个铸片都能够得到清理。由于我们目前还没有足够的数据 支撑,因此本次修订没有正式写入尺寸要求。

茶款(4)是针对铸铝锅炉的新规定,主要是额定热功率小于等于1.4MW水容积大概 小,因此,我们参照欧洲通用做法,这些安全附件可以设置在一次系统上,且自动排气装五 最小公称通径放宽到不小于10mm

10.3.3.2冷态爆破验证试验 10.3.3.2.1实施验证试验的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锅片或者锅炉的冷态爆破验证试验,由设计文件鉴定 机构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报告: (1)采用新锅片结构; (2)改变锅片材料牌号 (3)上次冷态爆破验证试验合格后,超过5年。

款说明:保留茶款。 ·原《锅规》:12.3.2冷态爆破验证试验 12.3.2.1实施验证试验的条件(略) ·条款解释:本条款是对铸造锅炉冷态爆破验证试验的规定。 此条参考ASME第N卷HC401和国外的相关规定。此外,还对进行验证试验的见证单 位进行了规定。由于爆破验证试验是对铸铁锅炉设计的一种验证方式,类似于型式试验,故 要求该爆破验证试验必须由设计文件鉴定单位到场见证,这同国外通用做法基本一致。新设 计的锅片结构或锅片结构虽然没有发生变化,但是锅片材料发生变化时,生产出的锅片的安

10.3.3.2.2冷态爆破试验数量 整体式锅炉应当取同一型号3台锅炉进行整体爆破试验。组合式结构的锅炉,每种 型号锅片的冷态爆破试验应当取同规格的3片锅片进行试验。锅炉的冷态爆破试验应当 取锅炉前部、中部、后部以及其他承压铸件各3片(件)进行试验。 10.3.3.2.3爆破试验压力 (1)额定出水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时,爆破压力应当大于4p十0.2MPa; (2)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4MPa时,爆破压力应当大于5.25p。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12.3.2.2锅片爆破试验数量 锅片的爆破试验应当取同种的3片锅片进行试验。锅炉的爆破试验应当取锅炉前部、中 后部各3片锅片进行试验。 12.3.2.3爆破试验压力

一茶款说明:修改茶款。 ·原《锅规》:12.3.2.2锅片爆破试验数量 锅片的爆破试验应当取同种的3片锅片进行试验。锅炉的爆破试验应当取锅炉前部、中 部、后部各3片锅片进行试验。 12.3.2.3爆破试验压力 (1)蒸汽锅炉应当大于或者等于1.4MPa; (2)热水锅炉,额定出水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4MPa时,爆破压力应当大于4p十 0.2MPa;当额定出水压力大于0.4MPa时,爆破压力应当大于5.25p。 ·条款解释:本条款是对冷态爆破试验数量和压力的规定。 考虑到铸造锅炉适用范图已经删除了蒸汽锅炉一项,因而删除了12版对蒸汽锅炉进行

锅片的爆破试验,考虑到锅片前部、中部、后部三种不同形式,因而应取不同种类的3 片锅片进行试验,锅片的爆破试验实际并不是要求打爆,而是试验压力高于规定值就满足要 求了。 10.3.3.3整体验证性水压试验 新设计的铸铁锅炉、铸铝锅炉应当进行整体验证性水压试验,并且由设计文件鉴定 机构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报告。保压时间和合格标准应当符合本规程第4章的有关规定。 整体验证性水压试验压力为2p,并且不小于0.6MPa。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12.3.3整体验证性水压试验 新设计的铸铁锅炉应当进行整体验证性水压试验,并且由具有资格的设计鉴定机构现场 进行见证。保压时间和合格标准应当符合本规程第4章的有关规定。 整体验证性水压试验压力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蒸汽锅炉试验压力,为1.2MPa; (2)热水锅炉试验压力,为2p,并且不小于0.6MPa。 ·条款解释:此条款是对铸铁锅炉、铸铝锅炉定型后进行整体水压验证试验的规定, 并规定了由设计文件鉴定机构现场进行见证并出具报告。对铸造锅炉定型后进行整体水压试 验的规定源于TRD的相关规定。本次删除了对铸铁蒸汽锅炉的整体水压压力的要求,因为 已无此项。对铸造热水锅炉则参考了TRD702第5.2.2节中对热水锅炉进行水压试验的规 定。整体进行验证试验主要是对设计整体承压和整体密封设计的综合考量。 设计完成的铸造锅炉,应当对其各个零部件组装后的整体耐压性和密封性进行试验验 证,相当于整体设计验证,因此要求进行整体水压验证

10.3.4制造 10.3.4.1铸造工艺 铸件制造单位应当制订并且实施经过验证的受压铸件的铸造工艺规程。受压销 当有裂纹、穿透性气孔、缩孔、缩松、未浇足、冷隔等铸造缺陷。

·条款说明:修改茶款。 ·原《锅规》:12.4制造 12.4.1铸造工艺 制造单位应当制定经过验证的受压铸件的铸造工艺规程,并且按照铸造工艺规程实施。 ·条款解释:这是对铸铁锅炉、铸铝锅炉生产单位生产过程的原则要求,生产锅片的 过程包含了冶炼和浇铸,生产工艺好坏以及工艺执行情况都直接影响锅片的产品质量。因此 提出了原则要求,同时将12版材料一条里面关于铸件不允许缺陷调整到这里。受压铸件不 应当有裂纹、穿透性气孔、缩孔、缩松、未浇足、冷隔等铸造缺陷。

10.3.4.2化学成分分析 每一个熔炼炉次都应当取样1次,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在原材料和工艺稳定日 允许按班次或者批量进行检验

求款说明:新增条款。 ·条款解释:这是对锅片熔炼进行化学成分分析的基本要求,欧洲和美国都有同样要

10.3.4.3受压铸件力学性能检验 (1)每一熔炼炉次至少浇铸1组试样,每组3根,其中1根做试验,2根做复验; 允许按班次或者批量进行检验; (2)拉伸试验按照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试样的抗拉强度不低于标准规定值下限为 合格;如果第1根试样不合格,则取另2根试样复验,如果该2根试样的试验均合格,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12.4.2受压铸件力学性能检验 (1)受压铸件应当按照每个铁水罐或者每片锅片制取拉伸试样,试样浇注按照GB9439 《灰铸铁件》的规定进行,每罐或者每片锅片应当带有3根试样,其中1根做试样,2根做 复验试样; (2)拉伸试验按照JB/T7945《灰铸铁机械性能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试样的抗拉强 度不低于所用铸铁牌号抗拉强度规定值下限为合格;如果第一根试样不合格,则取另两根试 该试样代表的锅片为不合格; (3)对于同一炉连续浇注的受压铸件,如果最先和最后浇注的各一罐或者各一片锅片其 拉伸试验均合格,则该炉其余受压铸件的拉伸试验可以免做,否则其余各罐或者各片锅片均 幕要做拉伸试验。 性,锅片的生产包含了从冶炼到铸造以及后加工多个环节,根据我国铸造工艺水平的提高并 参考国外检验要求,不再按照每个铁水罐或者每片锅片制取拉仲试样,而是按照每一熔炼炉 次进行。在原材料和工艺稳定的情况下,允许按班次或者批量进行检验。修改时删除了同炉

10.3.4.4锅片壁厚控制 制造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方法控制最小壁厚,锅片应当有测点图,测点部位应当具有 代表性;对同批制造的铸造锅炉锅片(同牌号、同结构型式、同铸造工艺)应当进行不 少于5%的壁厚测量,并且不少于2片;对同批制造同型号的铸铝锅炉锅片,每200片 至少取1片锅片进行解剖测盘。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12.4.3锅片壁厚控制 制造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方法控制最小壁厚,对同批制造的锅片(同牌号、同结构型式 同铸造工艺)应当进行不少于20%的壁厚测量,并且不少于1片,每种锅片应当有测点图 每面至少应当对5个位置进行测厚。 ·条款解释:本条是对铸造锅炉锅片壁厚测量的要求。

铸造完工的锅片壁厚是质量控制的重要指标,而不同牌号、不同结构型式、不同铸造工 艺都是直接影响成型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对锅片测厚进行了具体规定,生产单位应当因不 同情况,充分考虑到铸造锅片可能产生的壁厚下限误差来控制生产工艺,并根据具体锅片的 情况设定壁厚测量测点图,12版规程规定的具体数值主要来源于TRD。考虑工厂生产实际 和多年成熟的经验,这次对批量测厚比例由20%调整到5%,但由不少于1片提高到2片, 同时考虑到已经要求企业制定壁厚测点图了,因此删除了每面至少应当对5个位置进行测厚 的规定。 对于铸铝锅炉,由于设计精度高,受热面回路复杂,因此参照欧洲标准要求对同批制造 同型号的铸铝锅炉锅片,每200片至少取1片锅片进行解剖测量,以准确判定壁厚和铸造内 部成型质量。

·条款解释:本条是对铸造锅炉定型后的制造过程中,对每个锅片及其锅炉整体组装 后水压试验压力和保压时间的要求。 此条在12版规定基础上,删除了对蒸汽锅炉进行水压试验的规定。试验压力时间规定 值主要是参考了TRD701中的相应规定。

10.3.4.6受压铸件修补 受压铸铁件不应当采用焊补的方法进行修理。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12.4.5受压铸件修补 行方法,而对于使用中出现泄漏的修补,ASME提出了旋寒修补方法

10.3.5使用管理 (1)铸铁锅炉水质应当符合锅炉相关标准的要求;铸铝锅炉宜采用中性或者接近中 性水质; (2)定期检验时的水压试验,按照制造过程中水压试验的要求执行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12.5使用 定期检验时的水压试验,按照制造过程中水压试验要求执行。 ·条款解释:增加了对使用过程中铸铁锅炉水质以及铸铝锅炉水质的要求。 条款(1)提出铸铁锅炉水质应当符合锅炉相关标准要求;铸铝锅炉宜采用中性或者接 近中性水质。这一条实际主要是针对铸铝锅炉而言的。铸铁锅炉水质按锅炉相关标准要求, 没有特殊性,而铝制锅炉,由于材料特性,其使用水质应当在中性范图内最合适,pH值控 制在6.5~8.5范内。 条款(2)考虑到本次章节设置了特殊规定章节,对于铸造锅炉定期检验时的水压试验 要求,特别是试验压力,其他章节不适用,因而单独进行了说明。而其他内容,如合格标准 等,别的童节已经有了且适用

10.4D级锅炉 一、本节结构及主要变化 本节由原《锅规》第十三章D级锅炉修改而成。本节共有5部分内容,由“10.4.1基 本要求”、“10.4.2制造”、“10.4.3安全附件及仪表”、“10.4.4安装”、“10.4.5使用”组 成。考虑到D级锅炉量大分散且流动性强,完全按照D级以上锅炉的要求对其设计、制造、 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等7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既没有必要,也难以实现。 为此,本规程根据原《锅规》的贯彻实施情况,结合浙江、广东等地多年来农村小锅炉分类 监管的探索实践,决定在删除《特种设备目录》范图以外锅炉相关内容的基础上,对D级 锅炉在材料选用、设计制造质量控制、无损检测、安装监督检验、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等方 面,进一步深化差别化管理、分类监管措施,并根据《特设法》第七条的规定,重点强化产 品本质安全和落实生产者、使用者安全责任及确保安全报警、联锁保护装置灵敏、可靠内 容,推动企业落实锅炉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锅炉安全运行。本节的主要变化为: 时的水容积;

10.4D级锅炉 10.4.1基本要求 (1)热水锅炉的受压元(部)件可以采用铝、铜合金以及不锈钢材料,管子可以采 用焊接管,材料选用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其他锅炉用材料应当满足本规程第2章 的规定;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条款:13.1基本要求 (1)汽水两用锅炉和热水锅炉受压元(部)件可以采用铝、铜合金以及不锈钢材料,管 子可以采用焊接管,材料选用应当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其他锅炉用材料应当满足本规程第

范图,所以,删除了“汽水两用锅炉”。二是在本规程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单位提出,要 求将本款中的“铝”改为“铝合金”。事实上,本款中的“铝、铜合金”的本意是指“铝合 金、铜合金”。 (2)热水锅炉的锅简(锅壳)、炉胆与相连接的封头(管板)可以采用插入式全焊 透的T型连接结构;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条款:13.1(2)汽水两用锅炉和热水锅炉的锅简(锅壳)、炉胆与相连 接的封头、管板可以采用插入式全焊透的T形连接结构; ·条款解释:一是本条考虑到“汽水两用锅炉”不属于现行《特种设备目录》的管辖 结构设计上应当采用插入式、开坡口的全焊透的结构形式。

(3)蒸汽锅炉的水容积应当经过计算,并且在设计图样上标明锅炉设 的水容积;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条款:13.1(3)蒸汽锅炉的设计图样上应当标明锅炉设计正常水位时的 水容积; ·条款解释:一是原《锅规》对水容积规定不够明确到位,各地常常发生理解上的偏 差,因此本次修订不仅明确了D级蒸汽锅炉的水容积为锅炉设计正常水位时的水容积,而 且明确应当经过计算。二是根据本规程1.3的规定,对于直流锅炉和贯流式锅炉等无固定汽 水分界线的锅炉,水容积按汽水系统进出口内几何总容积计算。

(4)锅简(壳)、炉胆(顶)、封头(管板)、下脚圈的取用壁厚应当不小于3mm; 铝制锅炉锅筒(壳)或者炉胆的取用壁厚应当不小于3.5mm;锅炉焊缝减弱系数取 9=0.8;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规程》条款:13.1(4)在满足强度计算的情况下,锅简(锅壳)、炉胆(顶)、管 板(封头、下脚圈)的取用壁厚应当不小于3mm,铝制锅炉锅简(锅壳)或者炉胆的取用 壁厚应当不小于4mm,蒸汽锅炉焊缝减弱系数取Φ二0.8; ·条款解释:一是基于本规程第3章已经明确了强度计算的相关要求和承压锅炉进行 强度计算属于基本常识等情况,所以,本次修改中除“在满足强度计算的情况下”的文字 内容;二是基于下脚图属于锅壳锅炉重要的受压元件,为此,本次修改中明确增加了“下脚 图”,并明确下脚图的取用壁厚应当不小于3mm;三是基于铝制锅炉也应当进行强度计算等 情况,本次修改中对铝制锅炉锅简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规程》条款:13.1(4)在满足强度计算的情况下,锅简(锅壳)、炉胆(顶)、管 板(封头、下脚圈)的取用壁厚应当不小于3mm,铝制锅炉锅简(锅壳)或者炉胆的取用 壁厚应当不小于4mm,蒸汽锅炉焊缝减弱系数取Φ二0.8; ·条款解释:一是基于本规程第3章已经明确了强度计算的相关要求和承压锅炉进行 强度计算属于基本常识等情况,所以,本次修改中除“在满足强度计算的情况下”的文字 内容;二是基于下脚图属于锅壳锅炉重要的受压元件,为此,本次修改中明确增加了“下脚 图”,并明确下脚图的取用壁厚应当不小于3mm;三是基于铝制锅炉也应当进行强度计算等

(5)不允许对D级锅炉进行改造:

·条款说明:保留条款。 ·原《锅规》:13.1(5)(略)

·条款解释:D级锅炉制造成本较低,运行一段时间之后再进行改造,经济上不 往由于改造施工水平低,容易造成安全隐惠。 考虑到“额定热功率小于0.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不属于现行《特种设备 辖范图,所以,除了原《锅规》“13.1(6)额定热功率小于0.01MW的有机 只需满足制造许可的要求,其技术要求应当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的内容。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13.2(2)热水锅炉和额定工作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1MPa的蒸汽锅炉, 在锅炉制造单位保证焊缝质量的前提下,可以不进行无损检测; ·条款解释:鉴于热水锅炉和额定工作压力小于0.2MPa的蒸汽锅炉的工作温度、压 力都较低,安全风险较小,为此,本条在修改过程中,考虑到原《锅规》在执行过程中没有 出现安全问题和现行《特种设备目录》对锅炉安全监察范围调整等情况,明确了热水锅炉和 额定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小于0.2MPa的蒸汽锅炉,在锅炉制造单位保证焊缝质量 的前提下,可免做无损检测,以降低生产成本。

(4)锅炉制造单位应当在锅炉显著位置标注“禁止超压、缺水运行”的安全 气锅炉铭牌上标明“锅炉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13.2(3)锅炉制造单位应当在锅炉显著位置标注安全警示,其中汽水 两用锅炉的警示内容至少包括禁止超压运行、缺水和禁止水封装置装设阀门等; (4)蒸汽锅炉名牌上应当标明使用年限,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 ·条款解释:一是本条考虑到“汽水两用锅炉”不属于现行《特种设备目录》的管辖 范围,所以,副除了“汽水两用锅炉”。同时“水封装置”主要用在“汽水两用锅炉”上, 所以,副除了“水封装置”的相关文字描述。二是本条鉴于当前D级锅炉事故主要由于锅 炉超压使用、缺水进水导致的,所以,突出强调了“禁止超压、缺水运行”的规定。三是本

·原《锅规》:13.2(3)锅炉制造单位应当在锅炉显著位置标注安全警示,其中汽水 两用锅炉的警示内容至少包括禁止超压运行、缺水和禁止水封装置装设阀门等; (4)蒸汽锅炉名牌上应当标明使用年限,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 ·条款解释:一是本条考虑到“汽水两用锅炉”不属于现行《特种设备目录》的管辖 范围,所以,副除了“汽水两用锅炉”。同时“水封装置”主要用在“汽水两用锅炉”上, 所以,副除了“水封装置”的相关文字描述。二是本条鉴于当前D级锅炉事故主要由于锅 炉超压使用、缺水进水导致的,所以,突出强调了“禁止超压、缺水运行”的规定。三是本

余的内容都属于锅炉制造单位应当特别明示的内容,所以,将原《锅规》13.2(4)“蒸汽锅 修改。超过使用有效期的锅炉容易发生由于锅炉结水垢、材料劣化、安全附件失效等爆炸 事故。

(5)锅炉制造单位应当告知使用单位使用安全注意事项与应急处置办法,并 安全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回访、检查,指导使用单位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10.4.3安全附件和仪表 10.4.3.1蒸汽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要求 (1)锅炉本体上至少装设2个安全阀,安全阀的排放量按照本规程第5章的 计算,流道直径应当大于或者等于10mmi

·原《锅规》:13.3安全附件及仪表 13.3.1蒸汽锅炉安全附件及仪表要求 (1)锅炉本体上至少装设一只弹簧式安全阀,其排放量按照本规程第6章要求进行计 算,并且流道直径应当大于或者等于10mm; ·条款解释:一是本条考虑到D级蒸汽锅炉的使用单位安全常识比较缺乏,日常使用 中一般不进行安全阀的排气试验,以致容易发生因安全阀锈死而导致的锅炉超压爆炸事故。 为此,本条修改中听取了相关单位的意见,将安全间的数量调整为“2个”。至于什么形式 的安全阀,由锅炉制造单位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配置。二是由于本规程将“安全附件” 从原《锅规》的第6章调整为第5章,所以,本条款明确“安全闷的排放量按照本规程第5 章要求进行计算”。

·条款说明:保留条款。 ·原《锅规》:13.3.1(2) ·条款解释:压力表、水位计、安全阀属于锅炉上最基本的三大安全附件,是锅炉安 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压力表、水位计的失灵、失效容易发生锅炉爆炸事故。为此,本规程规 定每台锅炉至少装设一个压力表和水位计。 (3)锅炉应当装设超压、低水位报警或者联锁保护装置、并目定期维护、确保灵

(3)锅炉应当装设超压、低水位报警或者联锁保护装置,并且定期维护,确保灵 敏、可靠。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13.3.1(3)锅炉应当装设可靠的超压、低水位报警或者联锁保 定期维护。

·条款解释:本条考虑到这类锅炉的爆炸事故主要是由于超压或者缺水导致的,所以, 这类锅炉不仅要装设超压、低水位报警或者联锁保护装置,而且要定期维护,更重要的是要 确保“灵敏、可靠”。 另外,考虑到“汽水两用锅炉”不属于现行《特种设备目录》的管辖范围,所以,删除 了原《锅规》13.3.2“汽水两用锅炉安全附件及仪表要求”和13.3.3“汽水两用锅炉水封 式安全装置要求”的相关内容

本次规程修改过程中,一是考虑到“锅炉房”不属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工作职责,为 此,本规程删除了原《锅规》“(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有机热载体锅炉可以不设独立的 锅炉房,蒸汽锅炉安装位置应当与人员有效隔离”这条第(1)款的内容。但是,在实际工 作中,若发现此类问题的,建议发出书面建议,提请使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送相 关部门办理。 二是本规程对该条第(2)款的文字进行了适当修改,并按照“安装告知、安装验收, 操作培训”的习惯思维对该条第(2)、(3)的次序进行了调整。 三是考虑到D级锅炉结构简单、几何尺寸小,且使用量大面广,安装工作量小等特点, 继续保留原《锅规》对这类锅炉作出的不需要安装告知、不实行安装监督检验等规定。考虑 到操作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的必要性,继续保留原《锅规》的相关规定,确保操作人员掌握必 要的安全操作技能,但必须有书面证明,以便进行责任追究。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13.4(4)锅炉经过制造单位或者其授权的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代

表书面验收认可后,方可运行。 ·条款解释:本条在修改过程中,明确了锅炉安装工作由制造单位或者其授权的安装 单位负责,以落实锅炉安装质量的责任主体。同时,本条款明确了锅炉安装工作要经过双方 验收,并书面认可。

束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13.4(3)锅炉安装完毕后,制造单位或者其授权的安装单位应当对操 作人员进行操作、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培训,培训合格并出具书面证明; ·条款解释:在修改过程中,考虑到本条款主要是明确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培训内 容,没有必要明确何时进行培训,所以,删除了原《锅规》中“锅炉安装完毕后”的文字 内容。

10.4.5使用管理

10.4.5使用管理

考虑到“汽水两用锅炉”不属于现行《特种设备目录》的管辖范围,所以,删除了原 《锅规》13.5“汽水两用锅炉”定期检验等内容。 鉴于当前D级锅炉事故绝大部分属于使用单位日常使用管理不善、无证操作、违章作 业造成的客观状况,为此,本规程在最大限度地降低使用单位守法成本的基础上,明确使用 单位日常安全管理、隐患自查自纠等主体责任,确保锅炉安全运行。 (1)锅炉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不实行定期检验;锅炉的作业人员不需要取得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但是应当根据本规程10.4.4的规定经过培训;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 ·原《锅规》:13.6(1)汽水两用锅炉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其他锅炉不需要 办理使用登记; ·条款解释:一是考虑到“汽水两用锅炉”不属于现行《特种设备目录》的管辖范围, 所以,删除了原《锅规》中“汽水两用锅炉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内容;二是明确 D级锅炉不实行定期检验长沙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项目泛光照明工程施工技术文件:泛光灯具规范,但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三是 本款在“着力降低守法成本”包括明确操作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同 时,明确操作人员应当按照本规程10.4.4的规定经过基本安全知识、常识的培训。

(2)锅炉使用单位应当定期检查锅炉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惠 护安全运行。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本规程将原规程(2)、(3)两款合并。 ·原《锅规》:13.6(2)锅炉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锅炉使用说明操作锅炉,并做好 锅炉的定期保养和检查,确保安全附件和仪表灵敏可靠; ·条款解释:(3)锅炉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 查,消除事故隐惠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一是考虑到原《锅规》(2)、(3)两款的规定均属于使用单位应当履行,而且与锅炉安 全运行密切相关的安全责任。为此,本规程将这两款合并,并要求使用单位确保安全。二是

·条款说明:修改条款。本规程将原规程(2)、(3)两款合并。 ·原《锅规》:13.6(2)锅炉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锅炉使用说明操作锅炉,并做好 锅炉的定期保养和检查,确保安全附件和仪表灵敏可靠; ·条款解释:(3)锅炉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 查,消除事故隐惠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一是考虑到原《锅规》(2)、(3)两款的规定均属于使用单位应当履行,而且与锅炉安 全运行密切相关的安全责任。为此,本规程将这两款合并,并要求使用单位确保安全。二是

实践证明,D级锅炉的安全使用既需要制造单位接照10.4.2(5)的规定履职到位,更需要 使用单位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在日常工作中,使用单位或使用者应该对锅炉的安全使用承担以下责任:一要严格按照 锅炉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对锅炉进行私自改装,不得损坏锅炉所配置的安全附件和仪 表。二要定期对锅炉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故障或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请专业 人员进行全面检变,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在日常维护时应重点检查锅炉安全附件是否灵敏 可靠,安全阀是否能正常起、报警装置是否能正常工作,水位计、压力表、温度计是否能 正常工作,排污阀是否泄漏等

JTG_5421-2018_公路沥青路面养护设计规范《锅炉安全技术规程》GUOLU ANQUAN JISHU GUICHENG释义SHI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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