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1(DB32、DB33、DB34)/T 310001-2020 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pdfICS03.220.40 CCS R 20
江三角洲区域地方标准
DB32/T310001—2020 DB31/T310001—2020 DB33/T310001—2020 DB34/T310001—2020
船舶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
T/CECS 528-2018标准下载Configuration specification ofinlandriverreceptionfacilities forwaterpollutantsfromships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交科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浙江省 港航管理中心、安徽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勤、杨海兵、邹庆、张丽、王经洁、李楹、俞中奇、张华、陈传礼、吴聪、 张文丹、徐月清、邵丽红、杨晓阳、程大千。
水污染物内河接收设施配置规范
JTS/T17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船舶水污染物 waterpollutantsfromships 3.2 接收设施 Ereceptionfacility 接收船舶水污染物(3.1)的设备设施,设施类型包括岸上接收设施、流动接收船。 3.3 岸上接收设施 onshorereceptionfacility 用于接收船舶水污染物(3.1)的岸基设备设施,设施类型包括固定接收设施、流动接收车等。 3.4 接收单位 receptiondepartment 港口码头、接收站、水上服务区、船闸、流动接收船、流动接收船上岸点等接收船舶水污染物的单 位。
JTS/T175界 支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船舶水污染物 water pol lutants from ships 3.2 接收设施 Ereceptionfacility 接收船舶水污染物(3.1)的设备设施,设施类型包括岸上接收设施、流动接收船。 3.3 岸上接收设施 Eonshorereceptionfacility 用于接收船舶水污染物(3.1)的岸基设备设施,设施类型包括固定接收设施、流动接收车等。 3.4 接收单位receptiondepartment 港口码头、接收站、水上服务区、船闸、流动接收船、流动接收船上岸点等接收船舶水污染物的单 位。
5船舶生活污水接收设施配置要求
5.1.1接收单位应配置船舶生活污水提升装置,包括接收接头、接收软管、亏水提升泵、截止阀和计 量等装置,设备应符合JTS/T175的有关规定。 5.1.2接收单位可利用现有生活污水储存设施、预处理设施等,储存接收到的船舶生活污水。现有设 施难以利用或规模不能满足要求,应新建储存设施,储存设施应符合JTS/T175的有关规定。 5.1.3船舶采用打包收集设施收集生活污水时,用于接收打包后的船舶生活污水的接收设施配置可参
5.2.1港口码头、水上服务区应配置岸上接收设施或者流动接收船。船闸可根据需要,采用流动接收 船的方式达到接收船舶生活污水的能力要求。 5.2.2港口码头船舶生活污水储存设施的容积应根据码头泊位的设计通过能力确定,并应不低于表2 中的要求。港口码头配备流动接收车作为接收、中转设施时,流动接收车的容积不宜小于2㎡²
爱2港口码头船舶生活污水储存设施的容积要习
长江水上服务区,船舶生活污水储存设施容积应不小于15m;其他内河水上服务区船舶生活污 施的容积应根据泊位设计数量确定,应不低于表3要求。水上服务区配备流动接收车作为接收 时GB/T 38970-2020 增材制造用钼及钼合金粉,流动接收车的容积不宜小于2㎡。
最3内河水上服务区船舶生活污水储存设施的客
6船舶含油污水接收设施配置要求
1.1船舶含油污水流动接收船上岸点应配置损升装置,包括接收接头、接收软管、污水提升泵 阀和计量等装置,设备应符合JTS/T175的有关规定。其他接收单位的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可配置
JGJ/T455-2018标准下载B32/T310001—2020 DB31/T310001—2020 DB32/T310001—2020 DB31/T310001—2020
2/T310001—2020 DB31/T310001—2020 2/T310001—2020 DB31/T310001—2020
6.2.2港口码头配置接收桶、接收罐、接收池等含油污水接收设施的,其容积应不低于表4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