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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12/T 1107-2022 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要求.pdfDB3212/T11072022
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要习
挡土墙施工方案文档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要求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泰州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友亮、戴京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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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规定了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住宅区域设施要求、公共区域设施要求、流动作 业区域设施要求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泰州市城乡环卫服务提供者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
环境卫生设施 涉及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使用的工作场所。
涉及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工程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使用的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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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市城管部门应负责市区环境卫生设施设置管理工作,市、区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应当具体负责管理 区域内环境卫生设施设置管理, 4.7住宅区、商业综合体等环境卫生设施应与住房等主体建筑物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建 设单位在图纸规划建筑方案审核前,配套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应经城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部门许可后实施。住宅区、商业综合体等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将住宅区、商业综合体等环境工 生设施纳入竣工验收范围,城管部门应共同参与对住宅区、商业综合体等配建的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竣工 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1.1市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商业文化街、步行街、交通道路及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公交始末站) 公共停车场(库)、旅游风景区、公园、公共绿地、金融机构营业大厅、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 馆、集贸市场等人流集散场所附近,建设单位应同步建设公共厕所和设置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6.1.2本文件条9.1.1规定已建成的公共场所未建设公共厕所以及未设置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单 位应按规定建设和设置;确因用地规划等原因不能设置,建设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公共厕所和其他 环境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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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伙十道两烟应按照母 标准设置公共厕所。 6.1.4市区公共厕所应设置明显、统一的公共厕所标志、方向指示标志,方便使用。 6.1.5市区新建公共厕所应当按照城市公共厕所应按GB55013有关规定设计,按照“四不一有”(即: 地面不滑、味道不臭、光线不黑、蚊虫不叮、如厕有纸)建设,配有第三卫生间和公厕指示牌。 6.1.6鼓励机关、学校等单位厕所对外开放,
市区化粪池设计应参照《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标准图集》 其容积不得小于4号化粪池,污水纳入城 市污水管网,化粪池的周边应当便于5吨及以上吸污车的进出;受条件限制区域,至少应当满足2吨以 上吸污车进出的要求。化粪池与其他建筑外墙的距离应当超过5米,
7流动作业区域设施要求
在流动作业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人工作区域内,应设置工人休息、更衣、停放车辆和存 工具等的场所,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置淋浴房
省级机关北郊二号小区9号楼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方案A.1住宝小区环卫基础设施设置
住宅小区环卫基础设施设置明细表》见表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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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住宝小区环卫基础设施设置明细表
表A.1住宝小区环卫基础设施设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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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住宝小区环卫基础设施设置明细表(续)
北仑图书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1钢筋混凝土化粪池标准图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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