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PASE M 001-2019 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技术规范.pdfICS 53.040 J81
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标
CPASEM001—2019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elevatoremergencydisposalplatform
0018 IBM工程钢结构施工组织设计CPASEM001—2019
技术要求 运行要求 附录A(资料性附录)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附录C(规范性附录) 附录D(资料性附录) 附录E(资料性附录) 附录F(资料性附录) 附录G(资料性附录) 附录H(资料性附录) 附录I(资料性附录) 附录』(规范性附录) 附录K(规范性附录) 附录L(规范性附录) 附录M(规范性附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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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是一种安全程度较高的特种设备,但在使用过程中也会不时发生困人等故障,如果处置不 当,会造成人身伤害甚至生命财产损失,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 建设迅猛发展,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业设施中电梯数量急剧增加,同时老旧电梯也不断增加,电梯应 急救援任务日益繁重。因此,为提高电梯应急救援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安全乘梯的需求,积极推进 电梯应急处置工作,加快并规范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的建设十分必要。 为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电梯监管的要求,更好地指导各城市建立统一规范的城市电梯 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工作,并为建立全国电梯应急处置大数据平台做准备,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 促进会(简称促进会)组织杭州、南京、广州等地专家制定了第一部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标准,这也 是促进会成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首批试点单位后发布的第一个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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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技术规范
1.1本标准规定了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的平台建设、运行服务和数据归集等方面的通用要求,包括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数据要求、技术要求、运行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针对电梯困人等故障开展应急指挥和协调处理的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的建设和 运行。 1.3经政府授权的公益性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应遵循本规范规定,其他类型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议 参照本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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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应急处置elevatoremergencydisposal 针对电梯困人等故障,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指挥和协调处理,最大程度减少电梯困人等 成的损失的相关活动
电梯应急处置平台elevatoremergencydisposalplatform 基于通讯、调度、地理信息系统、物联网等技术,接受电梯困人等故障的报警,开展组织 指挥救援行动的公共服务平台。
应用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对电梯困人等故障实施应急救援指挥,进行相关数据处理和 组织
月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对电梯困人等故障实施应急救援指挥,进行相关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的
电梯应急处置机构内接收电梯困人等故障报警及相关投诉咨询、指挥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 障排除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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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人率passengertrappedrates 规定时间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平台处置的电梯困人故障的数量占在用电梯数量的比率 3.17 救援到场时间rescuearrivaltime 从救援单位接受应急处置平台调度指令后到救援人员到达困人电梯现场所用的时间
4.1.1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条例》、TSGT5002一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和TSG08一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4.1.2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和应急处置机构的运行和管理应经政府授权,电梯应急处置机构应具有 公益性。 4.1.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的规模应与当地电梯数量、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相适应,电梯应急 处置机构人员数量应满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4.1.4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的软、硬件建设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并满足技 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的要求
4.2.1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应包括电梯应急处置机构、电梯应急救援热线、救援网络、应急指挥硬 件系统和软件系统,平台架构与功能参见附录A,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处置流程详见附录B。 4.2.2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应具有信息采集、数据更新、接警指挥、统计分析等功能(详见附录C), 电梯应急处置信息平台数据应至少包括基础数据元、数据分析和数据归集。
4.3.1电梯应急处置机构应定期统计电梯应急处置情况,上报相关部门。 4.3.2电梯应急处置机构应负责应急处置平台的组织、运行、管理、咨询和协调指挥救援服务,指导 应急救援演练,开展电梯安全相关宣传教育,组织人员开展电梯故障高发单位的电梯现场调查及回访, 4.3.3维保单位应负责所维保电梯的应急救援及故障排除。 4.3.4电梯应急救援机构应接受电梯应急处置机构的指令,负责指定电梯的应急救援。 4.3.5电梯使用单位应负责应急救援的现场组织、协调,安抚被困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4.3.6电梯乘客应遵守电梯使用管理规定,被救援时应听从救援人员现场指挥
5.1数据类型应至少包括字符型、数值型、日期型、时间型、布尔型、二进制流,并应满足附录( 中表C.1的要求。 5.2电梯基础数据元至少应包含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电梯应急救援机构等基本信息。 开井 应满足附录C中表C.2~表C.5的要求
中表C.1的要求。 5.2电梯基础数据元至少应包含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电梯应急救援机构等基本信息。并 应满足附录C中表C.2~表C.5的要求。 5.3电梯应急处置信息应满足附录C中表C.6的要求。 5.4应按规定周期进行应急处置数据分析,分析报告至少应对应急处置、安全隐患、应急救援 困人故障情况、故障原因进行统计分析,并应满足附录C中C.2的要求。分析报告模板见附录D 5.5数据统计过程中涉及的数据传输方式宜采用HTTP方式
电梯应急处置信息应满足附录C中表C.6的要求。 应按规定周期进行应急处置数据分析,分析报告至少应对应急处置、安全隐患、应急救 人故障情况、故障原因进行统计分析,并应满足附录C中C.2的要求。分析报告模板见附 5 数据统计过程中涉及的数据传输方式宜采用HTTP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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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电梯应急处置信息平台的基础数据元应保持动态更新,确保数据准确性、一致性。处置平台 数据库宜实现数据自动更新,当电梯基础信息发生变更等情况时,系统数据应及时更新维护。 5.7 1 数据分析结果应纳人本行政区域及上级行政主管单位的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分析报告中
6.1.1电梯应急处置平台软、硬件系统应以结构化、模块化、集成化的方式实现,应能满足电梯 应急处置平台运行的需要。 6.1.2电梯应急处置平台配置应采用成熟稳定的技术和设备,并具有良好的安全性、可靠性、兼 容性和可扩展性。
6.2.1.1电梯应急处置机构应设置电梯应急救援热线,配置合适的软硬件资源及电梯应急处置员, 确保热线在正常状态下报警后10s内一次接通率不低于95%。 6.2.1.2电梯应急救援热线宜选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级通信管理机构批准使 用的“96”字头5位特服号码,推荐选用“96333”作为电梯应急救援热线号码。 6.2.1.3使用其他公共专线号码的应保证线路畅通,一次接通率应符合6.2.1.1的要求,
6.2.2电梯应急处置标识
6.2.2.1电梯应急处置标识应包含5位电梯应急救援热线号码和6位电梯应急救援识别码,电梯 应急处置标识宜与电梯使用标志一并张贴,电梯应急处置标识的内容宜并人使用标志。 6.2.2.2电梯应急处置标识应固定在电梯轿厢内离地高度1.7m~2.2m的位置,易于识别,且不易 损毁、脱落,其样式可参照附录E。
梯应急处置员应能与被困人员实现语音对讲。 6.3.1.2电梯应急救援机构应与公共救援机构实现电梯应急处置报警联动,
3.2.1 对于通过轿厢报警装置远程报警、移动客户端报警或采用物联网等技术自动报警的 能实现自动获取电梯应急救援识别码,自动检索报警电梯的相关救援信息。 3.2.2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可支持自动接警,自动接警时应支持人工复核。
4.1电梯应急救援响应分为三级:第一级响应由电梯所属维保单位实施,第二级响应由电 救援机构实施,第三级响应由119、110等公共救援机构或者外部救援专家实施, 东维保单位和电梯应急救授机构无法完成因人救授情况下可以寻求处部救授
急救援机构实施,第三级响应由119、110等公共救援机构或者外部救援专家实施 6.4.2在维保单位和电梯应急救援机构无法完成困人救援情况下可以寻求外部救援专家技术支持 如果电梯应急处置机构建立外部救援专家库,外部救援专家宜由以下成员组成: a)电梯制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b)电梯维保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c)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d)其他救援专家
如果电梯应急处置机构建立外部救援专家库,外音 a)电梯制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b)电梯维保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c)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d)其他救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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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电梯应急救援机构的站点应根据电梯使用场所、数量、频次、交通状况等设置,一般应满 足中心城区10min、郊区20min以内到达救援现场的要求。 6.4.4电梯应急救援机构应根据申请的电梯维保单位的管理水平、资质等级、救援能力由电梯应急 处置机构选择确定。参与第二、三级响应的救援人员,其人身保险宜纳入电梯责任保险赔偿范围内, 6.4.5当被困人员有需求时,电梯应急救援机构在实施救援的同时可协助联系医疗机构或120急 救中心实施医疗救治。
硬件系统应由呼叫系统、显示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 地系统组成
6.5.1.1硬件系统应由呼叫系统、显示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 和防雷接地系统组成。 6.5.1.2硬件系统应满足运行稳定、抗干扰的防护要求。 6.5.1.3硬件机房建设应满足GB50174的要求。 6.5.1.4硬件系统宜自建,也可采用政务云。
6.5.3.1应急处置机构应建立显示系统,指挥协调电梯应急救援。 6.5.3.2显示系统宜采用大屏显示,大屏显示系统至少应包括显示单元拼接墙体、多屏处理器系 统、矩阵切换器和视频矩阵切换器。 6.5.3.3显示系统应采用集中控制、移动控制或授权控制的方式,实现开设窗口、选择信源、显 示投影、调整音响和照明等操作
a)信息接收功能应支持接收网络计算机显示的图文和视频信息,并支持信息转换; b)信息显示功能应支持1920×1080以上分辨率; c)预览与切换功能至少应实现8路视频信号和1路计算机RGB信号以开窗方式实时显示 应实现缩放、移动、叠加等操作
6.5.4计算机网络系统
6.5.4.1计算机网络系统应承担呼叫系统、显示系统、电梯物联网等系统信息接入和输出。 6.5.4.2计算机网络系统至少应包括交换机、路由器、服务器、储存器、硬件防火墙及运营商 专线。 6.5.4.3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各项设备应能保障系统整体稳定运行,具体设备要求可参照附录F中 的各项指标。
6.5.5综合布线系统
5.5.2综合布线系统应满足GB50311的要求。 5.5.3综合布线系统的构成可参照附录F中的综合布线系统组成
砼面板堆石坝施工组织设计合布线系统应满足GB50311的要求。
6.5.6不间断电源系统
6.5.6.1不间断电源系统应提供设备可靠工作所必须的动力电源,消除断电以及电压波动产生的 电源污染,保护弱电设备,防止重要数据的丢失,保证断电情况下设备的可靠工作。 6.5.6.2不间断电源系统至少应包括主机、电池、电池箱和电池组连接线缆,备电时长不应小于2h, 具体技术参数可参考附录F中的各项指标。
5.7.1防雷接地系统应承担机房设备安全保障,防雷系统包括信号防雷和电源防雷,接地 括各种设备、箱体和线路的接地 5.7.2防雷系统应至少包括二级电源防雷器、三级电源防雷器。防雷接地系统的技术要求 附录F中的要求。
6.6.1.1 软件系统开发应符合GB/T8566的要求。 6.1.2 软件系统开发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 6.6.1.3软件系统应预留与物联网对接的数据接口。
6.6.2系统功能要求
6.6.2.1基本信息管理
6.6.2.1.1基础信息数据元格式和数据归集应满足附录C的要求。 6.6.2.1.2通过数据接口,从特种设备监察检验信息系统获取并管理电梯的各类信息,应包括电 梯的基本信息、状态信息、使用单位信息、维保单位信息、检验信息等
钢结构厂房施工组织设计书6.6.2.2维保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