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34/T 1908-2013 耐磨铸钢件表面缺陷修补处理规范DB 34/T 1908—20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4/T19082013
JTS 124-2019 航道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DB34/T19082013
磨铸钢件表面缺陷修补处理规
本标准规定了高锰钢、中低合金铸钢件表面缺陷修补处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表面缺陷分类、技术 要求、表面缺陷处理及检查与验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冶金、建材、电力、建筑、铁路、船舶、化工和机械等行业的耐磨铸钢件,其他类型 的耐磨钢铸件也可参照执行。
GB/T5611中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B/T5611中确立的及下列术语和定 3. 1 耐磨铸钢件 为高锰钢、中低合金钢材质的铸钢件 4表面缺陷分类
DB34/T19082013
4.1多肉类缺陷:飞翅和毛刺、抬型、胀砂、冲砂、掉砂、外渗物。 4.2孔洞类缺陷:气孔、针孔、缩孔、缩松、疏松、渣孔。 4.3裂纹、冷隔类缺陷:冷裂、热裂、白点、冷隔、热处理裂纹。 4.4表面缺陷:沟槽、夹砂结疤、粘砂和表面粗糙、皱皮、缩陷。 4.5残缺类缺陷:浇不到、未浇满、跑火、型漏、损伤。 4.6形状及重量差错类缺陷:尺寸和重量差错、变形、错型、偏芯
26651各项技术要求的规 5.2耐磨铸钢件的表面缺陷在规定范目 固内可用焊接或其它适当的方法进行修补,
6.1.1高锰钢铸件表面缺陷
1.2允许不焊补的缺陷
b 浇注不足的圆角,500mm以下的铸件不允许超差R5mm×50mm,500mm以上的铸件不允许 超差R8mm×80mm,且每件不多于2处。 c)浇、冒口切割面上的裂纹,长度不允许超过40mm d)允许轻微割痕,但深度不超过1.5mm。缺角不允许超过15mm×10mm,且每件不多于1处。
1.1.3允许焊补的缺陷
DB34/T19082013
a)各类缺陷的面积乘深度不超过表1规定值的两倍。 b)铸件裂纹在不通过铸孔位置的条件下,裂纹长度不超过铸件同方向长度的1/15,最长不超过 50 mm,在 300 mm范围内不多于 2 条,且每件不超过 5条。
6.1.2高锰钢缺陷焊补的技术要求
1.2.1除按GB/T19867.1规定的以外,应遵守下列要求: a) 缺陷处应清除干净,裂纹缺陷应开坡口,直至呈现良好金属表面。 b 高锰钢缺陷的焊补应在水韧处理后进行。 C 高锰钢缺陷焊补应采用奥氏体焊条,按高锰钢铸件焊补规程进行。 d 高锰钢铸件经较大范围焊补后,是否再次进行水韧处理,应由双方商定。 e 特殊情况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2中低合金钢铸件表面缺陷处理规定
中低合金钢铸件表面缺陷分为允许不焊补、允许焊补和机械加工中发现缺陷的处理规定3种情况 进行处理。
GB 50854-2013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完整清晰正版)6.2.1.1允许不焊补
件经加工可以全部清除的缺陷。 非加工面上不超过表2规定的缺陷。
6.2.1.2允许焊补
6. 2.1.2允许焊补
a)铸件表面上的各种缺陷,其总面积不超过所在面积的6%,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3。 b) 一般铸件裂纹,长度不超过同方向长度的1/10,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2,且500kg以 下的铸件只允许有1条,500~1000kg的铸件不超过两条,1000kg以上的铸件不超过三条。 对铸件强度影响不大的部位如筋、壁、轴承座底部等有身透性缺陷
CECS 566-2018-T 现浇高流态轻质混凝土非承重墙体技术规程6.2.2缺陷焊补的技术要求
.2.2.1除按GB/T19867.1规定的以外,应遵守下列要求: a 缺陷焊补前要制定详细的焊补工艺规范。 b 缺陷处应清除干净,坡口面应修得平整圆滑,露出金属光泽。 对裂纹性缺陷,为防止裂纹扩展,可先在裂纹两端钻直径不小于Φ10mm的止裂孔后,再开圾 口。 d 在焊补前,应采用超声波检测(UT)或磁粉检测(MT)或渗透检测(PT)及其他方法,按相关 GB/T7233.1、GB/T7233.2、GB/T9443、GB/T9444等规定对铸件补焊位置进行检验,以证 实缺陷被完全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