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3233-2017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B/T 13233-2017 防爆罗茨鼓风机.pdfICS23.140 J72 备案号:58528—2017
JB/T132332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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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3577-2019标准下载JB/T132332017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风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沙鼓风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风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津鼓风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市恒荣机泵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龙林、朱贵秀、周建华、高科、盖京方、张翠平、曹彭年。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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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防爆罗茨鼓风机(包括单级、双级、成套的正压和负压防爆罗茨鼓风机)的术语和定 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保证期。 本标准适用于输送可燃性气体、助燃性气体或与空气形成的在爆炸极限区域外的易燃、易爆气体混 合物的防爆型罗茨鼓风机(以下简称鼓风机)。 本标准不适用干煤矿井下环境。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0.1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T2888 风机和罗茨鼓风机噪声测量方法 GB/T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0095.1E 圆柱齿轮精度制第1部分:轮齿同侧齿面偏差的定义和允许值 GB/T10095.2 圆柱齿轮精度制第2部分:径向综合偏差与径向跳动的定义和允许值 AQ3009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JB/T6887 风机用铸铁件技术条件 JB/T6888 风机用铸钢件技术条件 JB/T8941.1 一般用途罗茨鼓风机第1部分:技术条件 JB/T8941.2 一般用途罗茨鼓风机第2部分:性能试验方法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爆炸性气体环境 explosivegasatmosphere 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或蒸气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 行传播的环境。 3.2 可燃性气体inflammablegas 与空气混合后能够燃烧或爆炸的气体。 3.3 爆炸极限 explosivelimit 可燃物质(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氧气)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形成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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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气,遇着火源发生爆炸的浓度极限。 3.4 最高工作温度maximumservicetemperature 鼓风机工作温度的最高值。 3.5 最高许可工作压力maximumallowableworkingpressure 鼓风机机组在规定的气体、温度及压力比下运行时允许的最高排气压力(对于负压鼓风机来说为允 许的最低进气压力)。
混气,遇着火源发生爆炸的浓度极限。 3.4 最高工作温度maximumservicetemperature 鼓风机工作温度的最高值。 3.5 最高许可工作压力maximumallowableworki 鼓风机机组在规定的气体、温度及压力比下运行 许的最低进气压力)。
4.1.1鼓风机的容积流量、容积比能与设计容积流量、容积比能的偏差(不包括成套鼓风机)应符合 JB/T8941.1的规定。 4.1.2鼓风机支撑轴承部位的振动速度的均方根值(有效值)应不大于11.2mm/s。 4.1.3鼓风机额定运行条件下的排气温度、轴承温度、润滑油温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2.1在规定的工作条件下鼓风机应按整机使用寿命不少于10年(易损件除外),第一次大修前的安 全运行时间不少于8000h设计。 4.2.2鼓风机输送可燃性气体混合物时,其可燃物质浓度应在爆炸极限以外的安全范围内;鼓风机在 正常工况运行时,应能防止气体泄漏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 4.2.3鼓风机及配套件材质应满足输送气体及其压力、温度、环境等的要求,与输送气体接触时,不 会产生危险的反应;输送气体具有腐蚀性时,应根据气体的腐蚀性选择合适的耐蚀材料或经合适的表面 防腐处理的材料。 4.2.4鼓风机的叶轮最大圆周速度,鼓风机进气口、排气口及附属管件中的气流速度应满足输送气体 的要求。 4.2.5鼓风机的密封结构应满足输送气体的气密性要求;应根据输送气体特性,采用适宜的密封方式, 密封材料和适宜的润滑油、脂;机械密封应采用适宜的润滑冷却液和保护系统。 4.2.6鼓风机机组的最高工作温度除应符合鼓风机机组可靠性运行要求外,还应满足输送气体的温度 限制要求。 4.2.7鼓风机同步齿轮精度应不低于GB/T10095.1和GB/T10095.2规定的6级。 4.2.8鼓风机叶轮应做动平衡试验,动平衡品质等级应不低于G6.3级。 4.2.9鼓风机的铸铁件应符合JB/T6887的规定,铸钢件应符合JB/T6888的规定。 4.2.10鼓风机配套的气体冷却器应符合GB/T150.1的规定。 4.2.11直 鼓风机的旋转部件应安装牢固,并具有防止松动的措施。 4.2.12鼓风机机壳与进气接管、排气接管之间应采用挠性连接。 4.2.13在鼓风机的机壳、冷却器和配套管路等的最低点处应设置积液或污物排放口。冷却水夹套和配 套水冷却器应配置放水装置,以防止停机时冻裂。 4.2.14鼓风机采用传动带传动时,应采用防静电传动带。带轮、传动带、联轴器等传动件应加护罩, 护罩的结构应坚固并避免与传动件接触。护罩应采用无火花材料制成。 4.2.15鼓风机应设置必要的压力、温度监测仪表,并设有报警和停机等保护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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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6应在靠近鼓风机的排气口(或负压鼓风机的吸气口)设置超压泄放装置或其他类似功能的保护 装置,防止鼓风机及其辅助设备的任何部件压力超过其最高许可工作压力。超压泄放装置应符合GB/I 150.1的规定。泄放气体应引到进口或其他安全处;对外排放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 4.2.17应在鼓风机排气管路上安装止回阀或其他装置,以防止鼓风机出口气体倒流,避免鼓风机转子 异常逆转。 4.2.18为防止因鼓风机及系统故障而产生严重危险,鼓风机旁应设置紧急停机装置。鼓风机与管路之 间应配备截断阀。
装置,防止鼓风机及其辅助设备的任何部件压力超过其最高许可工作压力。超压泄放装置应符合GB/T 150.1的规定。泄放气体应引到进口或其他安全处;对外排放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规定。 4.2.17应在鼓风机排气管路上安装止回阀或其他装置,以防止鼓风机出口气体倒流,避免鼓风机转子 异常逆转。 4.2.18为防止因鼓风机及系统故障而产生严重危险,鼓风机旁应设置紧急停机装置。鼓风机与管路之 间应配备截断阀。 4.2.19鼓风机及附件外表温度超过80℃时应有安全警告提示或具有安全防护措施。 4.2.20应根据使用环境对噪声的要求以及输送介质的特性,选用合适的消声、隔声装置。 4.2.21鼓风机配套电动机及其他附属电气设备的电气防爆性能应符合GB3836.1的规定,并符合AQ 3009中的安全要求;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选用相应防爆等 级的电气设备,并具有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合格证。 4.2.22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应考虑防止外部因素(例如化学作用、机械作用、热、电气、潮湿) 对防爆性能产生不利的影响。 4.2.23鼓风机机组应有永久性的可靠接地装置和接地标志。 4.2.24用于煤矿的鼓风机应按煤矿安全要求设计制造,并经煤矿矿用产品安全认证。配套电动机必 须具备“防爆电器设备生产许可证”与“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4.2.25鼓风机处理氧气、烃类气或乙炔类反应化合物等时,发生系统爆炸是由设备内部易燃环境形成 的,或是由不可控的化学反应引起的,其设计应有避免内部爆炸的措施。 4.2.26对于忌油类气体输送鼓风机,如氧气鼓风机及配套附件,凡可能与氧气直接接触的过流部件应 进行脱脂处理,并清除烃类物及其他易燃物。氧气鼓风机的润滑系统应通过密封系统与氧气完全隔开 并选用适宜的润滑油品。 4.2.27乙炔鼓风机的各部温度应不超过90℃,鼓风机叶轮最大圆周速度及进气口、排气口气流速度应 不超过20m/s。与乙炔气接触的零部件不应使用铜、汞、银和其合金制造。 4.2.28鼓风机零部件清洁度应符合JB/T8941.1的规定。 4.2.29鼓风机涂装应符合JB/T6886的规定。
4.3.1鼓风机的安装、操作、检查、保养与维修应按本标准和其出厂说明书要求进行,并据此制定操 作规程。 4.3.2对于新安装的鼓风机,开机前应对进气管路进行吹扫。必要时,可在试运转和开机初期在鼓风 机进气口安装过滤网(并显示压差),以防止异物损坏鼓风机。 4.3.3可燃性气体输送前,应用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对鼓风机及工艺管路进行置换。 4.3.4对于室内(包括隔声罩内)或其他半封闭安装的鼓风机,应设可燃性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并应 安装足够的通风散热换气装置。对于鼓风机某些密封所固有的微量泄漏出的可燃性气体,应引到安全位 置收集处理或排放,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 4.3.5对鼓风机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定期检查,对运行中的鼓风机应定时巡视,重点监控压力、温度、 振动和密封情况,并有运行性能数据记录。对于正压鼓风机应重点防止介质气的泄漏,对于负压鼓风机 应重点防止空气漏入系统。 4.3.6对于输送含有凝结物介质(如水煤气)的鼓风机,宜设盘车装置,或在停机期间定时手动盘车 数圈,以防止鼓风机转子因凝结物而卡死。 4.3.7对于处理含饱和蒸汽介质的鼓风机,停机后重新启动前应清除鼓风机及管路系统中的污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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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在对鼓风机进行维修拆卸前,应通过切断阀将鼓风机 并确认鼓风机中 的有害气体已置换或排放。 4.3.9鼓风机维修后,应进行手动盘车检查, 有机械障碍
5.1鼓风机性能试验允许以空气为介质,在额定压力或鼓风机最高许可工作压力下,按JB/T8941.2的 规定进行空气性能试验,再按实际气体对试验结果进行换算。 5.2鼓风机的噪声应在安装了进、出口消声器或其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SY/T 6920-2018 海洋钻井工程设计规范,按照GB/T2888的规定 测量。
6.1鼓风机零部件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外购件、外协件须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并经制 造厂检验合格。 6.2鼓风机性能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鼓风机为首制产品或转厂生产的首制产品,设计、结 构、材料或工艺等有重大修改,并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或安全要求时应做型式检验,其余情况下做出厂检 验或按用户订货要求进行验收检验。 6.3鼓风机型式检验检查项目包括:温度、压力、流量、转速、轴功率、容积比能、容积效率、振动、 噪声、外观质量、密封及机械运行状态等;鼓风机出厂检验检查项目包括:温度、压力、流量、转速、 振动、外观质量、密封及机械运行状态等。 6.4鼓风机应在规定转速、规定压力下连续运转不少于2h,轴承温度、润滑油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5鼓风机主机、配套消声器、冷却器等过流附件应做气密性试验;出口气体表压大于0.5MPa的鼓 风机及配套件气腔应先做水压试验,合格后再做气密性试验。水冷结构鼓风机的水腔、油冷却器和气体 冷却器的水侧应做水压试验。水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应按GB/T150.1的规定进行。
7.1应在鼓风机醒目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旋转方向标牌和其他指示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 规定。
7.3鼓风机标牌的内容应包括:
制造厂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主要性能参数(包括输送介质、进口压力、升压、流量、转速、电动机功率、重量等); 出厂日期及编号; 一防爆标志; 一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4 鼓风机应按装箱单规定的编号、项目、件数进行包装。 .5鼓风机的包装应符合JB/T6444的规定。鼓风机包装前吸气口、排气口应用防水、防尘材料封严 6 鼓风机及其配套件应放置在干燥、通风良好、无有害气体的库房或有遮盖的场所进行贮存,保 品无锈蚀、霉损。
鼓风机应按装箱单规定的编号、项目、件数进行包装。 鼓风机的包装应符合JB/T6444的规定。鼓风机包装前吸气口、排气口应用防水、防尘材料封严 鼓风机及其配套件应放置在干燥、通风良好、无有害气体的库房或有遮盖的场所进行贮存,保 无锈蚀、霍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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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鼓风机使用说明书应按GB/T9969的规定编写,并按规定要求给出安全使用、维护的安全警示或 安全警示说明。
在需方遵守鼓风机的保管、安装、使用、维护规定的条件下GB/T 3517-2014标准下载,质量保证期为从鼓风机出厂之日起 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