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T 29-271-2019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T 29-271-2019 天津市民用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标准5.1.1设计过程中创建的模型应考虑其在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各阶 段、各专业的应用,并应考虑模型的延续性。 5.1.2模型应具有唯一性、可扩展性和可传递性,以实现在项目的 不同阶段不断完善。 5.1.3BIM模型构件应进行策划、创建和维护,并宜满足标准化和 复用性的要求。 5.1.47 模型创建方宜建立BIM构件库,以建立标准化建模条件,
建模时宜按项目基地范围建立统一、通用的坐标系: 模型中宜使用相对标高,项目±0.000宜采用Z坐标为零的
LY/T 2686-2016 草履蚧防治技术规程.2.5模型信息输入规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型信息输入的内容应包括几何信息和非几何信息,模开 可信息之间应保持其相关性 2模型信息应在模型构件的几何信息基础上,满足设计使月 富求。 3 设计阶段模型构件的模型信息,应考虑设计阶段构件的 目要求。
自的需要及对应阶段进行录入、完善、提取,并可对已有信息详细 程度及信息涵盖内容范围进行扩展
5.3.1BIM模型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对信息应用需求设定应划分为 五个深度等级。设计阶段BIM应用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规定。 5.3.2设计各阶段模型标准宜符合本标准附录D中的规定。
5.4.1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标准建立统一的构件资源库,其中每 构件深度应和模型交付的深度等级相对应,构件深度宜具有可扩展 性。 5.4.2构件资源库应对构件的命名规则、使用权限、分类方法、数 据格式、属性信息、版本及存储方式等进行管理并制定通用的准则。 5.4.3构件资源库应实现构件的创建、收集、存储、调用、废除等 有效管理,资源库应具备扩展功能,并应形成完善的构件资源库管 理制度。
6.1.1BIM设计应按其工作流程在不同的设计阶段采用一定的 BIM协同模式,完成各设计阶段BIM成果,实现信息有效传递。 6.1.2BIM设计的工作流程应根据项目特点在项目开始前制定,并 应在此流程中明确BIM设计中各成员权限,设计各阶段数据备份规 则,重大变更BIM设计工作流程及数据安全工作流程等内容。 6.1.3在设计过程中,外部数据导入至BIM模型前应经过相关负责 人认可,并应对数据进行清理,去除几余数据。 6.1.4项目开始之前,应梳理项目BIM资源,建立基于项目的BIM 构件库,实现各设计阶段项目在人员、软硬件配置、IT环境、构件 库、相关标准等方面的共享及统一
6.2.1BIM协同模式可分为“单一模型协同”工作模式和“多模型协 司”工作模式,或由两种模式组合而成的“混合协同”工作模式。 6.2.2设计单位应为BIM项目搭建设计协同平台,并应在充分考虑 平台用户权限的前提下,通过BIM设计中各专业、各相关参与方的 协同工作模式,实现相关数据存储的完整性和信息传递的准确性、 安全性。搭建BIM设计协同平台及管理规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确定BIM协同的软硬件配置,建立支持BIM协同过程
的IT 环境。 2应统一BIM协同设计沟通方式和时间节点; 3宜固化BIM工作流程和模板。 6.2.3BIM的协同设计应基于同一BIM数据模型,应分阶段、分专 业根据设计需求进行,并应确定关键节点及BIM数据内容。 6.2.4BIM协同设计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以保证各专业信息在独
6.3BIM 工作流程 6.3.1基于BIM的民用建筑设计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和流程,各设计 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及项自特点制定工作流程及进度计划,从而在 设计过程中实现与BIM技术相适应的协同设计。 6.3.2BIM技术贯穿设计全过程,可划分为概念设计、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等不同设计阶段。 6.3.3概念设计阶段,设计人员应对拟建的项目相关信息进行收集 搭建项目周边环境及初步体量模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拟建的项目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宜从项目环境信息入 手进行环境模型搭建; 2宜利用专业分析软件进行模拟分析; 3宜根据分析数据进行规划布局并搭建体量模型; 4宜用专业软件进行体量分析比选,并进行择优方案成果输 出。 6.3.4方案设计阶段,应基于概念设计阶段的体量模型进行方案设 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依据设计要求搭建建筑与相关环境的数字模型: 2宜通过对空间建构设想、创意表达形式、结构方式及机电
方案进行多方论证比较,得出初步设计方案; 3宜通过结合专业软件的分析结果进一步深化方案模型,为 建筑设计后续阶段的工作提供依据及指导性信息。 6.3.5初步设计阶段,应对方案设计BIM模型进行继承并进一步深 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通过BIM模型进行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拟 定设计原则、标准和重大技术等问题的论证。 2宜应用BIM技术优化建筑功能布局,完成主要的专业间配 合; 3宜利用BIM模型确认结构及机电系统方案,协调各专业设 备间的空间关系等。 6.3.6施工图设计阶段,专业模型应在初步设计阶段模型基础上深 化形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用BIM技术对设计进行深化与优化,可通过多专业的 三维协同设计消除专业间的冲突碰撞,并利用BIM模型生成图纸 以确保施工图设计质量。 2宜根据该阶段BIM模型,为施工安装、工程预算、设备及 配件的安放和制作等工作提供完整的模型和图纸依据。 6.3.7专项设计阶段,应对施工图设计BIM模型进一步深化。
6.4.1BIM设计协同应根据项自特点采用统一标准的项自模板,并 宜结合各单位情况升级为不同类型的企业模板。 6.4.2项目模板应定义图形基本构成元素以及配置原则、视图模 板、项目信息、标注、标记、注释样式、图框图签信息、明细表样 式等。
5.4.3模型中的构件命名应符合本标准第4.4节的规定,并根据相 应阶段的模型深度创建。 6.4.4模型中的构件应用应规范化管理,且应通过企业或第三方构 件库系统使既有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1.1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成果宜按设计各阶段模型标准交付,并应 于归档保存、保证数据安全、成果信息准确及完整。 1.2项目招标及合同中应规定最终交付成果的内容和形式,交付 果应以约定的格式进行交付。
7.2.1民用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应用交付成果宜按设计阶段 划分并应符合表7.2.1的规定:
注:1.各阶段设计BIM应用交付成果应有说明文件。 2.本表中所列成果为一般性成果罗列。合同缔约双方根据此表,在项目实施前结合 项目特点及各设计阶段要求,约定交付成果清单。 3.本表中未列出成果可根据项目需求约定,应注意保持BIM模型数据的可传递性 7.2.3建筑工程设计成果除BIM应用成果外,还应包括国家、行业、 我市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有关规定的要求。
交付成果应遵循本标准第4章的命名规则。 2 交付成果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所需的文件协同要求 3 交付成果应符合报建、审核的要求。 4 交付成果应符合约定的版本、格式、信息组织规则等并便 于核香。
1为方便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严格要求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微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本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 符合…要求(或规定)”或“应按·执行”
天津市民用建筑信息模型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市 民用建筑工程建设中建筑信息模型设计应用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 广国际及国家标准中先进的技术法规、技术标准。 为了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监理、科研和管理等单位相关人员 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编制组按章、节、条 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 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 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相关规定的 参考。
的编写制定填补了大津地区建筑行业BIM技术应用空白,对于行 业内建筑信息化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1.0.2本标准定义和规范各类民用建筑BIM设计应用,适用于各 种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于勘察设计行业其他领域的BIM设 计应用也具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作用
3.0.3应用BIM设计的工程项目,应确保不同专业的设计人员(主 要包括建筑专业、结构专业、机电设备专业、景观规划专业、装饰 装修专业等)充分利用共享的模型信息有效进行协同设计;设计方 所搭建的BIM模型应能够满足其他项目参与方(主要包括建设单 立、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分包单位和材料供应单位、监理单位等, 在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共享模型信息。 3.0.4BIM设计实施前,各设计单位应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 BIM工作流程、确定BIM实施方案。协调各专业之间合理共享模 型信息,保障模型输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以提高生产效率, 保障针对后续阶段该模型拥有足够的信息接口或可拓展性。
4.3模型文件命名规则
5.1.1在设计阶段建立建筑信息模型时,应充分考虑对建筑及相关 专业设计意图的表达,对各空间使用功能可行性表达,通过可视化、 碰撞检查等BIM应用实现高品质设计成果;兼顾考虑功能模拟、 性能分析、施工模拟、技术经济计算等应用的需求,以实现建筑工 程信息模型在后续环节中的利用。 5.1.2BIM应用涉及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协同,只有保证模型 及其元素属性具有唯一性,才能在模型的信息交互中获取和互用; 漠型及其元素属性具备可扩展性,在BIM应用的不同阶段可以不 断增加或修改,才能满足不同阶段、不同深度的应用需求;模型及 其元素属性在建模的不同阶段不断完善,也是BIM应用在不同阶 段、不同专业的协同正确性的前提。 5.1.3BIM实施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模型构件进行策划,确定构 件种类及创建方式,以确保协同模式中,不同设计人创建构件属于 同一构件体系,方便后续算量等工作开展
5.1.1在设计阶段建立建筑信息模型时,应充分考虑对建筑
5.2.6此处引用国标《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
5.2.6此处引用国标《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中对模型 系统作出的一级、二级模型划分,如项目设计阶段对一级模型、二 级模型有显示要求,可遵照国标《建筑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制图标准》 要求对相应级别模型进行命名筛选,予以颜色设置:同时,本标准 基于BIM设计过程中的应用需求按专业、系统、子系统、构件组 合进行了三级模型细分,并对三级模型系统的颜色设置有强制性要 求,应按附录B进行命名及颜色设置
6.1.1BIM应用的一个基本前提是项目全生命期内不同阶段不同 参与方的协同,在设计各个阶段工作特点不同,协同王作模式可以 不同;同时相对于传统设计工作流程,BIM技术在成为主要设计 手段后,工作流程会发生明显变化,在BIM设计开始前应该完成 设计流程再造,包括在信息模型中各专业提资,信息更新、权限获 取、修改信息等,以及设计工作中的文件划分、工作分工、成果参 照关系、节点设置,会审内容等。
6.1.2协同模式需要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确定,同一项目在不同协同
6.1.2协同模式需要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确定,同一项目在不同 漠式下的操作繁琐程度与可行性大不相同,故而需要甄别确 时,项目成员遵守协同模式进行工作是项目BIM设计成败的
6.1.3在BIM设计中可能导入的外部数据包括三维模型信息、 维图纸信息、数据信息等,例如:重要的空间体量、设备模型及参 数、地形图及高程信息、参数化编程的驱动信息等。各种载体承载 了大量数据,并对BIM设计和模型成果产生影响。
6.1.3在BIM设计中可能导入的外部数据包括三维模型信息、
6.2BIM 协同模式
6.2.1“单一模型协同”工作模式适用于项目规模较小,专业内部分 工简单、专业间工作界面清晰的设计项目。“多模型协同工作模式 适用于专业内部分工复杂,专业之间需要较为明确的划分,项且规
模较大、复杂性较强或专项设计较多的项目。“混合模式”则是采用 两种模型结合,在不同的项目设计阶段根据项目特点进行切换执行 的工作模式。 6.2.2设计单位搭建基于BIM的协同平台成为BIM技术应用的重 要条件,该平台可以在BIM项目实施中有效控制和管理各种数据 并通过BIM设计中各专业、各参与方的协同工作,实现相关数据 存储的完整性和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安全性,因此要考虑各方权限 的划分。BIM协同平台可以为工程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 单位、顾问公可、供应商等提供协同工作环境,保证相关数据和信 息的准确、统一。通过各自明确的权限满足本方数据需求的同时又 不于扰其他各方的数据使用。BIM协同平台作为数据和信息的共 享平台,应依据企业内部的设计管理特点来搭建,为各专业提供统 的工作环境,通过内置各种设计标准与流程,提高各专业的配合 效率。 1、确定BIM协同的软硬件配置及协同过程的IT环境。如:硬 件配置、软件版本、模型管理、版本归档等;应建立支持BIM协 司过程的IT环境,保证协作、沟通和模型评审过程顺畅,提高BIM 应用的效率。 2、确定BIM协同的时间节点。如: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深化设计等各阶段时间的协同时间节点安排;确定协同的沟通方 式。如:明确模型的发送人、接收人,协同会议形式,提资方式等; 办同内容目录以及必要的组织者和参与者目录。 3、在设计阶段开始,要协作资源配置,包括自录和构件库读 与权限设置、工程目录设置等;在设计过程中,要协作行为沟通 包括BIM设计目标和内容、BIM设计协同策划、BIM工作内容分 解和BIM过程记录等;在设计交付阶段,要协作交付管理,包括 交付设计内容审核、模型构件文件审核等
6.2.3在设计过程中应保证基于同一BIM数据模型进行适时协同 设计。BIM协同工作在设计过程中,所有专业都可以通过同一BIM 模型,随时了解整体的空间布置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与专业内其 他成员或与其他专业之间的冲突。对于空间、结构体系复杂的建筑, 更容易发现各专业间的碰撞问题。从而减少发生设计冲突等问题的 可能性,提升设计质量。 以Revit为例,采用的协同方式是利用企业局域网络在中心服 务器上采用统一标准创建中心文件,各专业设计人员分别在个人终 瑞进行设计建模。由于终端计算机的运算性能局限了数据模型的承 载力,在初期中心文件创立方面采取分专业的模式,划分了建筑专 业、结构专业和设备专业三个中心文件,三个中心文件可通过“复 制监视”的方式达到实时协同。复制监视是BIM软件提供的一种软 件功能,可以及时地发现被复制监视的文件中的各种改动变化,达 到信息共享,数据传递的关联性、及时性和一致性。一个中心文件 按照不同的规则进行工作集的划分,从而确保项自中的内容被分配 到合适的工作集中。工作集保证项目组成员同步工作的同时通过权 限管理保证每个组员处理自已权限内的工作内容
6.2.4以Revit为例在专业间协同设计可采用数据同步中心文件或
机电管线按照各机电专业分系统进行,各系统设置不同颜色以 更区分。同一专业可以根据不同的系统划分不同的工作,在模型中 可以看到同一专业其他人的设计进度,方便工作衔接及系统排布。 在净高控制环节,各专业管线调整可通过随时协同其它专业模型 提高机电综合品质及效率。
6.3.1设计单位在应用BIM技术进行建筑设计时应遵循民用建筑 设计的规则和流程,并符合科学性、经济适用性;待主管部门相应 的评价体系出台后,对应用BIM技术设计单位的BIM设计管理体 系给予相应的认证及评价。 6.3.3概念设计阶段宜划分为五个步骤进行,分别为设计准备、概 念设计、模拟分析、体量优化、成果输出。设计人员应对拟建项目 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并利用建模软件搭建项目周边环境及初步体量 模型,利用专业软件进行分析、比选、梳理并确定最佳体量,同时 为下一阶段BIM设计进行数据准备。 6.3.4方案设计阶段宜划分为四个步骤进行,即设计准备、方案设 计、方案分析、成果输出。设计准备宜从体量模型的信息深化研究 入手,各专业可共同利用体量模型进行深化设计,应基于概念设计 阶段的体量模型进行方案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建立建筑与相关环境 的数字模型,对提出的空间建构设想、创意表达形式、结构方式及 机电方案进行多方论证,比较得出初步设计方案,并结合专业软件 的分析结果进一步深化方案模型,为建筑设计后续阶段的工作提供 依据及指导性信息。利用专业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并将分析结 果结合建筑理念完成平面细分、立面深化、结构选型、设备站房位 置比选等方案阶段的工作,进一步完成建筑表现并进行成果输出。 6.3.5初步设计阶段宜划分为四个步骤进行,即设计准备、初步设 计、初步分析、成果输出。应对方案设计BIM模型进行继承并进 一步深化,论证拟建工程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拟定设 计原则、标准和重大技术问题等,详细研究并确定结构和机电专业 的沉计士安相振流
6.3.5初步设计阶段宜划分为四个步骤进行,即设计准
计、初步分析、成果输出。应对方案设计BIM模型进行继承并进 一步深化,论证拟建工程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拟定设 计原则、标准和重大技术问题等,详细研究并确定结构和机电专业 的设计方案,根据初步计算结果深化各专业BIM模型,协调解决 各专业方案的技术矛盾,并合理辅助配合确定经济技术指标和概算 总投资。设计准备宜从方案模型
同利用专业分析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并根据分析计算结果在方案模 型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完成平面深化、立面深化、确定空间高 度、结构布置、设备干管布置等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并进行成果 输出。初步设计阶段开始后,应建立协同工作平台,实现各专业设 计协同,并适时进行基于BIM模型的会审。各专业可将初步设计 阶段细化的内容通过数据传输方式直接交付其他专业进行数据分 析。
型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完成平面深化、立面深化、确定空间高 度、结构布置、设备干管布置等初步设计阶段的工作,并进行成果 输出。初步设计阶段开始后,应建立协同工作平台,实现各专业设 计协同,并适时进行基于BIM模型的会审。各专业可将初步设计 阶段细化的内容通过数据传输方式直接交付其他专业进行数据分 析。 6.3.6施工图设计阶段宜划分为五个步骤进行,即施工图设计准 备、施工图设计、专业间协同分析、施工图出图准备、成果输出。 设计准备宜从初步模型的信息深化研究及调整入手,各专业在初步 模型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完成平面深化、立面深化、细部模型 工程做法、门窗信息、结构构配件深化、设备管线布置、管线综合、 站房内设备布置,设备明细等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工作,适时进行基 于BIM模型的施工图会审,并将构配件及设备设施的非几何信息 附加在模型上。成果输出阶段,BIM模型应包含构件的技术措施 构造做法、选用材料等必要信息,并为施工安装、工程预算、设备 及配件的安放和制作等工作提供完整的模型和图纸依据(重点位置 可通过详图关联模型的方式实施),应将BIM模型通过视图模板进 行显示调整,添加二维注释,由模型生成的施工图纸内容和深度应 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要求。 6.3.7专项设计阶段宜划分为四个步骤进行,分别为专项设计准 备、专项设计、设计分析、成果输出。宜以施工图模型为基础作设 计准备,进行幕墙、基坑、智能化、预制混凝土、室内装修、景观 灯光设施、设备支吊架等专项设计阶段的模型深化,完善模型中配 件及设备设施的非几何信息,并进行成果输出
SL 47-2020 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施工技术规范6.4BIM 工作模板
6.4.1为了有效地执行协同工作模式,需要统一的工作标准及模 板。各方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统一平台的建模软件,并遵循一定方 法和程序进行工作。首先应选择本行业或本专业主流的建模软件作 为基础软件,并根据项目需要选择适当的专业软件。在软件使用中, 还要充分考虑到不同专业软件间的数据交换要求,特别注意相关软 件间文件交换格式的兼容性,避免文件交换格式的兼容性不足所带 来的数据损失或增加不必要的数据交换工作。 除上述的工作流程,各专业协同模式,有条件的设计单位还需 建立自身的企业级BIM设计标准。其中包括与施工图深度相适应 的制图及建模标准。以Revit为例,需要对默认模板文件的标高样 式,尺寸标注样式,文字样式,线型、线宽,线样式,对象样式等 进行修改深化,创建构建资源库对构建的内容、深度、命名原则、 分类方法、数据格式、属性信息、版本及存储方式等方面进行规范 管理。 6.4.2项目模板的建立为后续模型的搭建提供便利,由于使用的构 建种类较多,项目模板的内容要涵盖设计项目需要的各个方面,标 准规范的模板可以极大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缩短模型搭建的时 间。项目开始之初,相关人员应根据项目的不同对项目模板进行制 作和修改。在项目模板中,应设置如下内容,以提高后续模型搭建 和应用的效率,有利于建模的规范化、标准化。 模板示例: 1图形基本构成元素:线宽、线形 线宽、线形是确定二/三维图纸的最基础表达语言,线宽表示 在图纸及视图中出现的所有图元线型的宽度,线性表示在图纸及视 图中图元的线型(如实线、虚线、点划线等),以上是样板文件中 应含有的最基本元素设定。
律种类较多,项目模板的内容要涵盖设计项目需要的各个方面,标 准规范的模板可以极大提高人员的工作效率,缩短模型搭建的时 间。项目开始之初,相关人员应根据项目的不同对项目模板进行制 作和修改。在项目模板中,应设置如下内容,以提高后续模型搭建 和应用的效率,有利于建模的规范化、标准化。 模板示例: 1图形基本构成元素:线宽、线形 线宽、线形是确定二/三维图纸的最基础表达语言,线宽表示 在图纸及视图中出现的所有图元线型的宽度,线性表示在图纸及视 图中图元的线型(如实线、虚线、点划线等),以上是样板文件中 应含有的最基本元素设定。
2图形元素配置原则:线样式、对象样式、填充样式 线样式是在模型中出现的所有二维修饰项的表达形式,规定了 不同的虚拟二维线使用哪种线宽和线形;对象样式是在模型中所有 构件对象的表达形式,规定了所有三维构件所对应的投影线宽、线 形及剖切面线宽、线形;填充图案是在模型中所有构件的表面及部 面的二维表达以及二维修饰中的填充覆盖图案的表达。上述三项是 在确定线宽、线形的基础上应确定的元素配置原则。 3图形视图表现原则:视图样板 视图样板规定了在不同视图下需要显示、隐藏或替换的构件内 容及构件的二维表达方式,需要在线宽、线形、线样式、对象样式、 填充样式修改完成后进行设置,这些内容应根据建筑、结构、设备 等不同专业的规定进行修改。 4项目单位 规定了项目中使用的统一单位,如公制:米,厘米,毫米;英 制:英寸、英尺等。 5项目信息及项目参数 项目信息和项自参数是针对项目本身的特定管理信息进行组 织和记录的设置,其中的内容包含了项目发布日期、项目状态、客 户信息、项目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审核、校 正等信息。此项内容应符合设计单位出图管理规定中的相关标准。 6标注样式 标注样式是在模型中标注的表现形式,表达模型中构件元素的 几何信息,可根据传统二维图纸表达要求进行设置。 7标记及注释符号 标记及注释符号的样式,表达模型元素的非儿何信息,需要根 据传统二维图纸表达要求进行设置 8文字系统 文字样式包含了模型中所有文字的字体、大小等设置。
构件的命名是规范搭建模型的首要工作,规范命名有利于模型 的搭建和数据提取,同时也为后续工作奠定基础。构件命名应能反 映构件的基本信息,可以通过命名进行细致的筛分取量,为后续的 模型应用提供资源。例如:机电构件要根据系统、类别、材质、尺 寸等关键字进行命名,还要根据安装形式和结构形式命名,如卧式 明装,立式暗装等。构件的应用要根据设计深度的不同加以区别, 根据不同阶段需求搭建不同深度的模型,实现从方案设计阶段到施 工图设计阶段构件的应用由简到繁逐步深入细化,避免本末倒到置而 增加过多的余信息。 6.4.4设计单位在BIM技术实施中需要大量构件信息,这些信息 经过加工处理,可形成能重复利用的构件资源,有条件的设计单位 可开发建立构件资源数据库,使构件资源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这 将大幅度降低BIM的实施成本,充分实现BIM技术所带来的效率
介值。同时通过设计单位构件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保证构件资源 库经过整体规划,完成对构件的通用化、系列化、模块化的系统管 理DB33T 736-2021 行政机关、场馆能耗定额及计算方法.pdf,并通过持续性的维护,使构件资源成为设计单位的信息资产, 实现其在各专业的设计工作中高度的共享与复用。BIM构件库应 设置必要的管理和使用权限,根据不同岗位设置BIM构件的查询、 下载、增删改等权限。
般推荐性要求,是对成果文件组成的梳理, BIM模型应对应设计交付阶段建立说明文件。内容包括:模 型的创建时间、模型的所有权及使用权、模型达到的深度情况、模 型是否已经审核、模型用途限制、模型的建模环境、模型操作说明 模型维护说明等等。 性能分析模型及报告一般为结合BIM模型另行委托的工作内 容,由于现阶段BIM软件与性能模拟分析软件在模型数据传递上 无法互通,导致BIM模型一般情况下无法直接应用于性能分析。 在性能分析领域获得认可的软件,又不能接受其他软件的模型成果 及精细程度。故此类成果为BIM应用交付中的单独委托项。 BIM综合协调模型是指项目模型由多文件、多专业、多参与 方模型共同完成,在协同设计过程中存在多版本及复杂的依存关 系,并在组合后存在综合性协调工作,需要在阶段交付时将当前全 部成果完成综合调整并整合统一,形成总体三维模型交付。 BIM轻量化浏览模型需要与原可编辑模型保持版本一致性, 及构件信息可识别性。 可视化模型及生成文件是指通过BIM模型形成的专门用于可 视化展示的模型文件,或由此制作的视频文件,可交互浏览文件等。 由BIM模型生成的二维图纸,应根据项目特点、BIM应用情 况及出图难度先策划后实施
由BIM模型生成的表单需注意数模同源。 支撑上述成果正常表达所需基础数据文件,包含但不限于插件 代码、可视化编程代码、项目集合信息、颜色导入代码信息、视点 位置信息等。 7.2.4为规范项目中BIM技术应用的深度和质量,建筑信息模型 的交付成果应结合相关主管部门即将出台的评价审核规则,进行规 范应用,后续给予相应的认证及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