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5014-2018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22/T 5014-2018 城镇供热系统调控设计标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工程 标[2017]4号)文件要求,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组织吉 林省科研设计、大专院校等单位,经调查研究,学习借鉴其他省市 先进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B基本规定;4 室内供 热系统;5热力入口装置;6热力站和中继站;7热源厂;8监 ZK 控中心。 木建筑学会热能动力分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 时将意见或建议寄送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 修订时参考。 智林省土木建筑学会热能动力分会 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春工程学院 吉林建筑大学 吉林省光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吉林市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宇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延吉市热力公司
GTCC-045-2018 铁道货车心盘磨耗盘-铁路专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2.0.1 供热系统调控 regulation of heating system
通过对供热系统热源、热力站、供热管网及建筑物内供热 的调节和控制,达到供热系统节能、安全运行的目的,
2.0.2室温indoortemperature
通过合理布置温度传感器所测得的户内典型温度,能客观反映 用户室内温度
2.0.5室温控制器 ro0m t
能使热水供热系统各热用户的实际流量与要求流量保持一致、 解决水力失调的装置,如水力平衡阀。
2.0.8线性调节Ainearregulatio1
有效位数numberof significantd
指调节输入信号与输出信号之间呈线性关系
对采集的数据,从左边第一个非0数字起,到精确位止,所包 含的位数称为有效位数。
4.1.1热水供热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各并联环路之间的压力损失相 对差额不大于15%。 4.1.2居住建筑集中供热系统必须设置温度调本 贴、控制装置和住户 分户热计量装置或设施。 4.1.3供热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标明下列内容: 1建筑设计热负荷及设计热指标人媒参数; 2室内温度调节控制方法、调节控制装置的技术要求; 3热力入口设计热负荷、循环流量; 4热力入口供回水压差。》 4.1.4 数据采集器采集的数据应上传至监控中心。 SA 4.2内温度采集和调控 位置,不应安装在散热器和供热管道上方,安装高度宜距地面 1.5m,相同户型安装位置应一致。 4.2.3居住建筑户内系统入口应设置室温控制装置,室温控制装置 宜采用电动控制阀,室温控制器的通讯宜采用有线方式。 4.2.4居位建筑应设置数据采集器,数据采集器应单独供电并设置 电能表对用电进行计量。
5.0.1散热器供热系统的供回水管道应在热力入口处与下列系统 分开设置: V 1通风与空调系统: 文 2热风供热与热空气幕系统; 3地面辐射供热系统; 4其他需要单独热计量的系统。 爱 5.0.2集中供热系统的建筑物热力入口供回水管道上应设置关断 阀、水力平衡装置、热量表、过滤器、房通阀、压力表。 5.0.3新建建筑的热量表应设置在专用表计小室内;既有建筑的热 下列要求: 也 1尺寸应符合热量表计量要求; 2有地下室的建筑南京某体育场基础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宜在地下室的专用空间内设置,且空间 净高不应低于2.0m,前操作面静距离不应小于0.8m; 3无地下室的建筑在楼梯间下部设置,且操作面净高不 应低于1.4m,前操作净距离不应小于1.0m; 4应有防水措施。 楼栋 累计热量、瞬时热量: 2 楼栋累计流量、瞬时流量; 3供水温度、回水温度;
6.0.1热力站应采集和监测下列参数: 水)温度、供水(回水)压力、分布式系统循环水泵进出口压力: 2用户侧:循环瞬时流量(累计流量)、补水瞬时流量(累计 流量)、供水(回水)温度、供水(回水)店 压循环水泵进出口 压力、补水箱液位。 6.0.2热力站应设置视频监控及主要设备运行状态监控。 6.0.3中继泵站应设置进出口母管压 各水泵进出口压力参数采 集和监测。 6.0.4热力站内供热系统应具备自动调控装置及相应调控方案。 6.0.5热力站现场监控站宜设置热力网侧回水温度高、低限报警; 热力网侧供水压力高、低限报警,用户侧供水温度高、低限报警; 回水压力超高保护; 用尺侧回水压力超低保护;补水箱液位过低保 护等联锁保护。
5.0.1热力站应采集和监测下列参
7.0.1本章适用于燃煤锅炉房中的层燃锅炉的监控系统设计。对于 炉房,应根据具体运行要求,依据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监测与 调控系统技术规程》CJJ/T241进行监控系统的设计。 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K的有关规定。 7.0.3热源厂监控系统应独立运行,不宜接受上级控制系统的远程 公 控制。 7.0.4热源厂监控系统的硬件应由控制器、传感器、变送器、执行 机构、网络通信设备和人机界面组成。 7.0.5监控系统软件应安全可靠且应具有良好兼容性及可扩展 性,并应由系统软件、应用管理软件和支持软件组成。 7.0.7 锅炉房供水和回水感管的温度、压力、流量; 1 2 锅炉房外供瞬的热动率和累计供热量; 3锅炉房热力系统瞬时和累计补水量; 4锅炉房生产和生活用电量; 5进厂燃料量和入炉燃料量; 炉瞬时热功率和累计供热量; 74 锅炉的排烟温度、烟气含氧量 超高超低的报警信号; 9鼓引风机、循环水泵电机运行电流、变频器运行频率
7.0.8热源厂监控系统应设置下列工艺参数的超限报警及故障报 警: 1 锅炉出水口温度限值、水压限值报警: 2 锅炉炉排故障报警; 3 给煤系统故障报警; 4 除渣系统故障报警; 自动保护装置动作报警: 6 循环水泵、风机故障报警; 7 循环水系统定压限值报警: 8水箱液位限值报警; 9 防超压系统自动泄水报警; 10辅机冷却水系统报警。 7.0.9热源厂监控系统应设置下列联锁保护: 应自动停止燃料供应和鼓、引风机运行: 2锅炉的引风机、鼓风机、炉前给煤机和炉排减速箱等加煤 3连续机械化输煤系统 除灰渣系统各设备之间应设置电气 联锁装置; 4 7.0.10 监控系统宜对卡列环境进行监测和报警: 1 入侵报警: 2 地面积 3 烟感信兴 4 室外环境温度。 7.0.11 热源人的环保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锅炉房烟气排放系统中监测点的设置DL_T866-2004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及计算导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的有关规定; 2应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上传监测数据:
3环保监测数据应同时传送至热源厂监控系统并可独立显 不。
8.0.1监控中心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控中心应根据供热规模、管理、技术能女等因素设置; 2监控中心机房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有关规 定; 3对热网进行有效的监控运行;调度管理 理/能耗管理;数据 4监控中心硬件应由服务器、工作站、集中显示系统、电源 K 系统和网络通信设备组成。 8.0.2监控运行系统功能及服务器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显示热网工艺流程画面及运行参数;实时监测热源、热网 及热用户的运行状态; 出 2实时接收、记录各监控站的报警信息,并应形成报警日志; 量和速度等需求; 6服务器应有余设计,CPU、内存占用率应小于 75%,数 据的存储设备应安全句靠; 1 制订供热方案;设定系统运行参数及控制策略; 2预测供热负荷,制订供热计划,优化供热调度;根据气象 参数指导供热系统运行; 3管网平衡分析及管网平衡调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