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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414-2018_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4962以及《钢铁厂工业炉设计规范》GB50486的有关规定制定 的。为防止用户跟前燃气介质压力偏低造成的回火燃爆事故,视 不同介质的特性而专门设置相应的快速切断阀门、泄爆阀或岗位 回火防止器等。考虑到投产、停运、复产等作业的安全操作要求而 特别强调了设置情性气体吹扫放散装置的必要性,
6.14.3本条对厂房内动力管线的布置做了规定。
厂规定口 2根据工厂布置情况,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氧气站设计规范》 GB50030和《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的有关规定,增加了氧 气管道和煤气管道与滑触线的间隔要求
JTS 120-3-2018 临河临湖临海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规定6.14.4本条对机械和运输设备的保养、维修设施做了规
1采矿剥岩及矿石运输汽车,一般都采用柴油车辆,只有少 量辅助运输汽车是汽油车。国内的矿山,过去基本上将其保养车 间单独设置。而国外矿山设计,也有将矿用汽车及推土机、装载机 等重型柴油机械与采掘机械合建维修车间的。考虑今后发展及国 内相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规定其保养车间一般宜单独建造,但 当维修车位在10个及以下时可与采选机械维修间厂房及库房合 建。考虑到小部分厂房内的铆焊工部有焊接火花及火焰产生,敌 规定不得与汽车加油站、桶装润滑油库、氧气瓶及乙炔气瓶库等 甲、乙类物品库房组合或贴建造。 2因工艺需要,汽车及重型柴油机械保养车间与电机车定检 库需要附设蓄电池(俗称电瓶)充电间。某些电瓶充电时会散发氢 气,对该类充电间,参考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 计防火规范》GB50067的相关规定,充电间应布置在附属厂房靠 外墙的位置,并对其与相充电机房及厂房之间的防火间隔、安全 出口等做出规定。同时设计应采用防火、防爆、防酸腐蚀及机械通 风措施。 3因工艺需要,矿山汽车及重型柴油机械保养车间需要附设
喷油泵试验间。由于喷油泵试验时容易产生柴油雾气,因此喷油 泵试验间应布置在附属厂房靠外墙的位置,并应设计机械通风和 与油品介质相应的防爆措施,如采用轻柴油、煤油、汽油试验时,就 应采用防爆措施
7.0.1、7.0.2这两条是在总结儿十年来中国钢铁治金企业火灸 案例分析、消防安全系统运行有效性、可靠性分析等经验的基础 上,本着系统安全可靠、先进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对钢铁冶金企 业的各类主要的防护区域火灾自动报警做出了明确规定。 (1)根据统计,钢铁冶金行业中电缆火灾占了很大的比重,其 中有儿起造成了巨大损失。钢铁治金企业内涉及供配电、控制、信 号、动力等方面的电缆遍布全厂,尤其在电缆隧(廊)道、电缆夹层 电气地下室、电缆沟和车间内电缆桥架等建筑或区域内电缆密集 程度很高,火灾具有发展速度快、扑救困难等特点,另外这些电缆 往往贯通全厂,火灾易于蔓延,危害性很大。近年来冶金企业也开 始大量采用阻燃电缆,这往往造成人们的麻痹,实际上阻燃或阻止 火焰传播的电缆并不意味着该电缆是非可燃的,“在适当的条件 下,阻燃电缆会支持自持燃烧”(引自我国《核安全法规》HAF0202 附录孤“电缆绝缘层”)。另外美国的电缆耐火研究也表明:不仅阻 燃电缆支持燃烧,而且涉及阻燃电缆的火灾比起非阻燃含聚氯艺 烯的电缆火灾更难扑灭。鉴于此,本条对电缆火灾危险场所做了 详尽的规定。 (2)钢铁冶金企业电气地下室火灾场景十分复杂,一般包含大 量的电缆托架、电气设备,甚至还有油类设备等,一旦发生火灾,危 害性很大,因此本标准将其作为重点保护对象,规定应设置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 (3)由于不锈钢冷轧轧机使用轧制油的特点,含地下油库和烟 气排放系统的不锈钢冷轧机组、含地下油库的大于6000t的油压机 组也很容易发生火灾,因此本标准规定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钢铁冶金企业存在着大量的液压润滑油库,常使用的液压 油主要是乳化液、脂肪酸脂、水乙二醇等难燃油类,但根据近几年 工艺加工精度的要求,可燃液压油得到了更广泛的使用。润滑油 多为石油基,闪点(开口)一般高于120℃。根据油库所处的位置、 再油量的大小、发生火灾后的危害程度不同,采取了不同的设置 原则: 1)油箱总容积指油箱内储存的油的体积。油液总容积指油管 郎中油管内所储存油的总体积。地上的封闭式液压站和润滑油站 库)的设置位置包括在地面和高空平台上的。 2)地下的液压站、润滑油库油管廊等,由于处于地下,出现问 题不易发现,而且扑救困难,火灾危害天,应设置自动探测报警 系统。 3)距离地坪标高24.0m及以上的液压润滑站房(如高炉炉顶 液压站等),当其油箱总容积大于或等于2m时,火灾危险性较大, 而且位于高空、扑救困难,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便尽卓发 现火灾,及时扑救,避免或限制火灾蔓延,减少火灾损失。 4)距离地坪标高小于24.0m的,油箱总容量大于10m3的地 上封闭液压站、润滑油库,火灾危险性大,这些场所也应设置火灾 自动报警系统。 5)对于钢铁冶金企业中大量存在的小型地上液压站、润滑油 站,多设置于开空间,而且位置分散。另外由于这些场所可燃油 少,即使发生火灾影响范围也很小。因此本标准未作规定,但有条 牛时,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钢铁冶金企业中存在较多一般性质的电气室、仪表室,其 内部可燃物很少,因此本标准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治金企业火灾自 动报警系统设计》YB/T4125的相关规定,对于这些场所中屏、柜 数量大于一定数量的电气室和仪表室宜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矿区车间变电所及井下变电所往在容量较小,火灾危险性 小,且发生火灾时对周边影响较小,人员也不便于监控。因此本标
7.0.3钢铁治金企业焦化、耐火、石灰等工艺中均使用煤气等 燃气体,且不同工艺中煤气的成分也会有所不同,例如焦炉煤气含 H2约58.8%、含CH.约25.6%、仅含约5.9%的CO,爆炸性可燃 气体成分高,而转炉煤气含CO约58.5%、含N²约21.5%、含 CO2约15.1%。总体而言,煤气富含CO、CO2、H2、CH、O2等。 总结治金行业以往的成功做法,并参考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化工企 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和《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相关规定,本条对可燃气体检测 报警系统的设置做了规定。 工艺装置包括各工艺内按本标准附录B所示的爆炸危险环 境区域属于2区以及附加2区内的所有区域,如煤气净化系统的 鼓冷、脱硫、粗苯、油库等工段,苯精制,焦炉地下室,煤气烧嘴操作 平台等;储运设备包括符合附录B所示的爆炸危险环境等级属于 2区以及附加2区内的储罐区、装卸设备、灌装站等。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设置要求可以参考国家现行标准 《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 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相关规定。 7.0.4对于只有2个工艺厂区的小型企业,宜采用控制中心报警 系统,另外由于许多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中往往建筑面积十分紧 张,工厂设专人管理的可能性很小,不能单独设置消防控制室,根 据近几十年来冶金企业的成功做法:此时消防控制室可与其他生 产过程的主控制室或中央控制室等合并建设。因为中央控制室 主控制室等长期24h有人值守,并且合并建设便于在火灾时结合 生产的实际状况进行消防救灾,统一指挥管理。 7.0.5多个工艺厂区,工艺复杂,保护对象类型多,火灾的直接和 间接危害性较大。为了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控制和扑灭火灾,本
.0.5多个工艺厂区,工艺复杂,保护对象类型多,火灾的直
接危害性较大。为了快速反应,及时处理、控制和扑灭火灾 规定对于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应设消防安全监控中心。 放还有如下好处:第一,实现消防安全系统的集中监控和管理
二,减少业主的人员和资金投入;第三,便手工厂根据灾害情况进 行决策,及时恢复生产。 根据钢铁冶金企业的特点,并结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 挥系统设计规范》GB50313的相关规定,本条规定了钢铁冶金企 业消防安全监控中心应具有的功能。与城市119消防指挥系统不 同的是:本系统更强调实施监控功能,要求达到远程的监视和控 制,国的在于立足自救,提高系统应对速度和能力。
8.1.1消防系统的规划设计应与全厂的规划设计统一考虑,无其 是消防用水、给水管网等更应该与全厂用水统一规划设计,从而降 低消防系统的投资,提高消防管理水平。 8.1.6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均应配置 建筑火火器。因为有可燃物的场所就存在着火灾危险性,需要配 置建筑灭火器加以保护;反之,对那些确实不生产、使用和储存可 燃物的建筑,则可以不配置建筑火火器
8.2室内和室外消防给水
8.2.1以下建筑物和场所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的理由是: 1钢铁冶金企业的炼钢、连铸车间,热轧及热加工车间,冷 及冷加工车间等丁、戊类厂房,耐火等级多为一、二级,而且可燃物 少,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可 不设室内消火栓。洗矿厂房、选矿主厂房等,以及耐火等级为三, 四级且建筑体积小于3000m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小于或等于 5000m的戊类厂房(仓库),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 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但需注意的是,在上述厂房内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区域仍 需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本标准第 8.2.2条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 2煤储存的火灾危险主要来源于煤炭具有自燃的特性,但煤 的自燃是需要经过90d左右聚热的潜伏期才会发生的。焦化厂所 使用的煤是经洗煤厂机械加工后,降低了灰分、硫分,去掉了一些
杂质,含水率10%左右的洗精煤,而且煤种、煤的运输量也与火力 发电厂不同,而且从近50年的生产实践经验来看,钢铁治金企业 中煤和焦炭的运输、储存、加工场所火灾发生的概率也很小。 运输煤、焦炭和矿石的地上及地下的带式输送机通廊、转运站 和带式输送机驱动站、散开式喷煤制粉站、受煤坑,煤塔,切焦机 室、配煤室、筛焦楼、贮焦槽,有的是工艺装置高度较高,有的因建 筑内生产使用的煤或矿料较难点燃,采用室外消火栓可以解决问 题,因此可不设室内消火栓。 对于煤仓,煤在储仓中停留时间一般不超过15d,中转时间 短,不会发生自燃;一旦发生火灾,将会在上部或周边产生大量的 水煤气,对消防人员的人身安全构成危害,正确的处理方式是将仓 内煤卸到仓下部,利用室外消火栓将其扑灭。 室内储煤场如有火灾发生时,人员在室内操作消火栓的可能 性较小,对消防和生产人员的安全有影响。靠近储煤区域外的室 外消火栓可以进行安全的消防操作,所以已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 室内贮煤场,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已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液压润滑站,平时无人值守,一旦发生 火,人员很难利用设置的室内消火栓进行火火操作,所以当此类 场所设置了自动火火设施时,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4无油的室内配电装置、除尘构筑物、吸风机室、运煤栈桥 运煤隧道、电缆隧道、油浸变压器室及其检修间、电缆夹层、各类水 泵房、化学水处理站、循环水处理站、供氢站、消防车库、贮氢罐,热 工、电气、金属实验室,污水处理构筑物、材料库棚、机车库、警卫传 达室等,上述区域存在不适合室内消火栓火火或不必利用室内消 火栓灭火的特点,因此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 8.2.2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 要求编制而成
8.2.2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
护,适合在加热炉、可燃气体压缩机、介质温度高于自燃点的可
8.3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场所
8.3.1根据钢铁冶金企业几十年的火灾案例分析,自动灭火系统 的防护范围主要集中在以下场所:变(配)电系统,电缆隧(廊)道、 电缆夹层、电气地下室等电缆类火灾危险场所,液压站和润滑油库 等可燃液体火灾危险场所,以及彩涂车间的涂料库、涂层室、涂料 预混间等。 (1)电缆火灾事故在国内外屡有发生,美国1965年~1975年 间电线电缆火灾共1000余起,直接损失上亿美元。我国在各行业 的工矿企业和民用建筑中,儿乎都有电缆火灾事故的发生。统计 表明,电缆火灾事故的概率分布主要在钢铁治金企业、电厂、石化 企业的电缆群密集场所。钢铁冶金企业的电缆密集场所更多,20 年来,发生广多次特大火灾,有的损失高达十多亿元,可见其危害 性是非常大的。本标准中对电缆火灾危险场所设置的自动灭火系 统的制定原则和依据如下: 1)对于易发生火灾且发生火灾后会造成对控制室、电气设备 室等重要区域有致命损害的,应设自动火火系统,这些区域包括 厂房内长度大于50.0m的电缆隧(廊)道、厂房外连接总降压变电 所L或其他变(配)电所的电缆隧(廊)道,建筑面积大于500m电 气地下室,建筑面积大于1000m~的地上电缆夹层。其中电气地下 室较为特殊,布置有密集电缆,还可能有电气设备,火灾危险性天 一且发生火灾,其火灾危害也较大,且较难扑救。对于地上电缆夹 层,根据几十年来钢铁治金企业的设计和实践,大于1000m的多 为重要建筑、火灾危害性大,因此对于上述场所规定应设置自动灭 火系统。
2对于易于发生火灾,发生火灾后对周边区域有较大损害的 宜设自动火火系统,这些区域包括:厂房外长度大于100.0m的 连接总降压变电所或其他变(配)电所1且电缆桥架层数大于或等 于4层的电缆隧(廊)道;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1000m的电缆夹 层、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500m?电气地下室;与电缆夹层、电气地 下室、电缆隧(廊)道连通或穿越3个及以上防火分区的电缆竖并。 3)根据我国的标准,阻燃电缆分为A、B、C三种类别,是根据 试验时垂直成束布放的电缆根数(即燃烧物的体积)和燃烧时间的 不同来分类的。A类的试样根数应使每米电缆所含的非金属材 料的总体积为7L,B类为3.5L,C类为1.5I;外火源燃烧时间A, B类为40min,C类为20min。当试验结束,外火源撤除后,电缆炭 化部分所达到的高度应不超过2.5m。很显然,A类的阻燃性能 最优。如果用户在购阻燃电缆时不注明类别:通常购的都是C类 阻燃电缆,其价格比普通电缆高5%~10%。A、B类阻燃电缆只 有在用户明确提出要求时,电缆生产厂才会专门安排生产,不同 等级的阻燃电缆,其使用场合有所不同,一般应根据电缆敷设时的 密集程度、使用场合、安全性要求等来选用。自前,A、B类阻燃电 缆只有在敷设密集程度高、火灾危险性大的电缆线路,或者比较重 要的场所才使用。 阻燃电缆并不意味着该电缆是非可燃的,在适当的条件下,阻 燃电缆会支持自持燃烧。我国《核安全法规》HAF0202附录VI“电 缆绝缘层”中指出,“不仅阻燃电缆会支持燃烧,而耳涉及阻燃电缆 的火灾比非阻燃的含聚氯乙烯的电缆火灾更难扑灭,即使采用了 组燃电缆,由于电缆火灾使安全重要物项遭到损坏的可能性依然 存在”。 4)《核安全法规》HAF0202附录训I“电缆绝缘层”指出:电缆火 灾危险场所往往是成组电缆的深位燃烧火灾。 基于室息原理的二氧化碳和基子切断燃烧链原理的Halon 气体对于燃烧热已穿透导体层或温度已达到塑料的燃烧点的火炭
的扑救是无效的。美国FM公司针对汽轮机房火火系统研究指 出,气体灭火系统的失败率高达49%,其中37%是由于保护场所 密闭性差导致。 水介质有着对灭火十分有利的物理特性,有高的热容4.2J/ (g·K)和高的汽化潜能(2442J/g),可以从火焰或可燃物上吸收 大量的热量;水汽化时体积膨胀1680倍,可以迅速稀释和排挤火 灾周边的氧气和可燃蒸气。水的浸润作用可以有效扑救深位燃烧 的火灾。 根据钢铁冶金企业成功的火灾扑救案例和专家的多次论证: 并参照我国《核安全法规》HAF0202附录Ⅲ“电缆绝缘层”的相关 论述一一“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电缆火灾危险场所,应考虑水基灭 火系统为主要火火手段进行规定。 (2)钢铁冶金企业的液压站、润滑油库等可燃液体火灾危险场 所特点也是非常鲜明的,即所使用的油多为可燃介质,防护空间往 往较大,有储油箱和不同压力等级的供油设备和系统,存在压力油 雾、流尚、平面火灾,同时这些场所内还设有电缆桥架和电气设备。 因此,在此类场所设置自动火火系统应遵循如下原则: 1)地下液压润滑油库往往储油量天,发生火灾后的破环性大, 可能导致厂房结构的重大损毁或造成火灾的极大蔓延,另外产生 的大量烟雾还将对厂房区域的各类设备造成二次损失。因此本标 准规定储油量大于10m的应设自动灭火系统。其中10m的参数 确定是根据钢铁冶金企业的特点:储油量大于10m的地下液压润 滑油库均属比较重要的场所。 2)地面的液压站及润滑油库在钢铁治金企业非常多,根据自 前设计的实际情况,重要的地上液压站储油量均在10m3以上, 日发生火灾,不及时扑救控制将严重危害生产和设备,因此规定距 地坪标高24.0m以下且储油总容积≥10m°的地上封闭液压站和 润滑油站(库)宜设自动灭火系统。 3)由于地下油管廊往往布置有输油管线、储油间和阀台等工
艺设施,发生火灾后易于蔓延扩天,不易控制,因此考虑储存的油 类总容量大于10m的此类场所应设自动灭火系统。 4)地上架空设置的液压润滑站,如高炉炉项液压站、高炉炉前 液压站等,往往其火灾的扑救控制困难,易造成对周边区域设备或 建筑的损毁,因此本条规定距地坪标高24.0m以上且储油量大于 或等于2m的宜设自动火火系统。 (3)近年来,彩涂车间建设较多,而彩涂车间的涂料库、涂层 室、涂料预混间等大量使用油漆等易挥发可燃液体,火灾危险性 大,本条规定这些场所应设自动灭火系统,设计师可根据空间的具 本情况选用气体、泡沫等自动灭火系统。 (4)大、中型钢铁企业通信中心(含交换机室、总配线室等)等 场所性质重要,一自发生火灾会造成很大的损失,参考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结合钢铁冶金企业 特点,此类场所宜设置动火火系统。大、中型钢铁企业的计算 (信息)中心、区域管理计算站的主机房、不间断电源室、记录介质 库等则宜设自动火火系统。 (5)其他场所虽未做强制要求,但实际设计时也应根据火灾危 害性分析的情况确定是否设置自动火火系统。对于发生火灾后: 可能会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安全生产的,经火灾危害性评估后,宜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8.3.4大中型计算机房、主控制室、通信中心等火灾危险场所属 弱电设备空间,细水雾对弱电板路的影响较小,国外在这些场所已 有大量的应用案例。就这些场所的特点而言,往往房间布置较为 集中,便于中高压系统实施,另外要求在保证快速灭火的同时应尽 量减少水渍损失,因此主要采用的是中、高压的细水雾系统,这样 可以保证水雾在2级以上。分布全厂的液压润滑油库、电缆隧道 等保护对象具有覆盖范围大、环境相对恶劣,现场环境中存在超细 粉尘、油气等污染物,因此要求细水雾灭火系统管网覆盖范围足够 广泛,灭火介质输送距离足够远,系统可以承受相对恶劣的环境要
求。鉴于此,宜选用中、低压系统。由于高压细水雾系统对水质和 环境要求较高,不宜应用于以上场所
环境要求牧高,不且应用于以工场所。 8.3.5细水雾、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正常开启通常包括下列几种情 况:第一,自动探测报警系统自动探测到火灾,发出启动命令;第 二,人员发现火灾通过手动报警按钮进报警,之后由联动控制系统 启动灭火系统;第三,人员发现火灾通过现场机械手动启动灭火系 统。以上情况之外发生的系统启动均属于误动作。由于水基灭火 系统误动作可能会造成水渍损失,因此本条规定,应采取措施防止 系统发生误喷,同时防误喷措施的采用不应显著降低系统可靠性, 列如,可采用定压喷放式喷头,并在雨淋阀(或分区控制阀)与喷头 之间安装溢流阀,用以泄放雨淋阀(或分区控制阀)误动作时流过 的水,使系统不发生误喷,系统可靠性也不会有明显变化。又如, 在雨淋阀(或分区控制阀)阀前或阀后串联一个或多个定压开后式 门,虽能起到一定防误喷作用,但由于部件的增加导致系统不能 正常打开的概率增加,因而不能将其作为防误喷措施
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和消防
8.4.1本条规定了应设置消防水池的条件。
当厂区给水十管的管道直径小,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即在生 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或引人管的直 径太小,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均应设置消防水池储存消防 用水。 厂区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1条进水管,在检修时可能停水: 影响消防用水的安全,因此,当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且由 枝状管道供水或仅有1条进水管供水,虽能满足流量要求,但考虑 枝状管道或1条供水管的可靠性仍应设置消防水池
厂的新水和净循环水,但消防供水系统应增设过滤装置。通常在 水泵入口处设置过滤器,并在供水管网中增设过滤器,过滤等级可
8.4.3为保证不间断地供应火场用水,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 备用泵的流量和扬程应不小于消防泵站内的最大1台泵的流量和 扬程。
8.4.4为防止火灾初期消防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为安全起见,有条件的情况下, 宜设置高位消防水箱。然而,在钢铁冶金企业设置高位消防水箱 由于各种原因存在较大困难,为此,本条规定可设置临时高压给水 系统进行替代。 火灾初期,室内消火栓、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开启的消火 栓、喷头数量少,所需水量较小,稳压装置能满足系统初期供水。 故要求稳压泵的工作压力应高于消防泵工士作压力,室内消火栓、闭 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稳压装置维持系统压力,着火时,压力控制 装置自动启动消防泵。 对于开式雨淋系统、水喷雾、细水雾等开式火火系统,火灾初 期与火火时的供水水量和压力基本等,由稳压装置来满足初期 供水要求难度较大(由于水量大、高位水箱无法满足细水雾压力等 原因),稳压装置的作用主要是使雨淋阀前充满压力水使阀能够正 常启闭、缩短灭火时的响应时间。因此,并式灭火系统稳压泵的丁 作压力、流量可按各系统的具体要求设计,其消防泵通常电火灾探 测报警系统联动启动。
8.5.1在以往的工厂设计中,曾出现因未考撼消防排水而造成损 失或消防系统使用不便的情况,另外考虑到消防排水往往无污染: 可进人生产、生活排水管网,因此宜统一设计,而且排水管网的流 量应考虑消防的排水量。
和地面出现渗水、漏水的现象,并形成积水,不仅会给经常性
护工作带来诸多麻烦和不安全,而且在雨季,电缆长时间受到水的 侵泡,其绝缘会遭到破坏,尤其当遇有含侵蚀性的地下水时,其遭 受的破坏更为严重。因此规定,对于这类电气防护空间,均应根据 地下水位情况对其墙面和地面做必要的防水处理,并设置集水坑。 设置集水坑的目的在于一旦防水处理因施工或材质等原因出现局 部渗漏时,也可设法及时将水排除,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8.6.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火灾危险 性大的大型企业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钢铁冶金企业焦化煤气净 化的焦炉煤气鼓风机室、动力设施的煤气系统的焦炉煤气加压机 广房等均属于申类火灾危险,为提高企业扑救控制初起火灾的能 力,为公安消防队到场赢得时间,应当配备消防车,消防军的类型 和数量应当与企业的火灾危险性相适应
9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和防烟排烟
9.0.1为防止可燃粉尘、纤维与采暖设备接触引起自
采暖设备散热器的表面平均温度。 要求热水采暖时,热媒温度不应超过130℃;蒸汽采暖时,热 媒温度不应超过110℃,这不能覆盖所有易燃物质的自燃点。例 如松香的自然点为130℃、赛璐珞的自燃点为125℃、PS的自燃点 为100℃,还有部分粉尘积聚厚度超过5mm时,在1.述温度范围 会产生融化或焦化,如树脂、小麦、淀粉、糊精粉等。由于易燃物质 种类繁多,具体情况颇为繁杂,条文中难以一一做叫明确的规定 故设计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 运煤通廊等建筑物采暖耗热量很大,采暖散热装置布置困难 需要提高采暖热媒温度。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 计防火规范》GB50229规定,“运煤建筑采暖,应选用光滑易清扫 的散热器,散热器表面温度不应超过160℃”,这是符合实际的,因 此,做出本条规定。 一
器、仪表和高压带电的电缆,不允许管道漏水、漏气,也不允许采暖 管道加热这些设备和电缆
爆要求的单独房间应设置独立排风系统,防止发生事故时通过通 风管道蔓延到建筑的其他部分。
爆要求的单独房间应设置独立排风系统,防止发生事故时通
9.0.6事故通风是保障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一项业
9.0.6事故通风是保障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一项必要捐 施。对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突然散发有害气体的建筑物,在设计 中均应设置事故排风系统。有时虽然很少或没有使用,但并不等 于可以不设,应以预防为主。
事故排风系统的通风机开关应装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 以便发生紧急事故时,能够立即投人运行。 9.0.7直接布置在有甲、乙物品产生的场所中的通风、空气调节 和热风采暖设备,用于排除有甲、乙类物质的通风设备以及排除含 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的粉尘、纤维等丙类物质,其含尘浓度高于或等 于其爆炸下限的25%时的设备,由于设备内、外的空气中均含有 燃烧或爆炸危险性物质,遇火花即可能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为 此,在本标准中规定,其通风机和电动机及调节装置等均应采用防 爆型的。同时,当上述设备露天布置时,通风机应采用防爆型的。 9.0.10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的规 定,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十式除尘器和过滤器,可布置在厂房内的 单独房间内,但应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00h的隔墙和 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1)有连续清灰设备。 (2)定期清灰的除尘器和过滤器,且其风量不超过15000m/h 集尘斗的储尘量小于60kg。 但在钢铁治金企业中的焦化和铁合金等工艺中存在看可燃气 本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除尘器或过滤器需要露天布置,这在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是没有规定的,因此本 条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进行制定,露天布置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如图3a所示。若露 天布置的简距不够10.0m时,应采用防火隔断措施,即与所属主 广房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为3.00h的隔墙,隔墙的长度应天于设 备本体长度,并应保证与设备的距离大于或等于10.0m,如图3b 所示。同时考虑到防火安全,除尘器或过滤器与所属主厂房的间 距严禁小于2.0m。 如果除尘器或过滤器需要设置在厂房外的单独建筑物内时: 可以与主厂房贴临建造,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隔墙 和1.50h的楼板与主厂房分隔,如图3c所示,值得注意的是,因为
该除尘器(过滤器)室是其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在设计时应 考虑。
图3除尘器或过滤器的布置示意图
9.0.11钢铁治金企业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设施的电缆夹层,电 气地下室、电缆隧道、地下液压站、润滑油站(库)等场所,它们虽属 于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但没有留守值班人员,火灾时没有人员疏 散问题,故本条规定对其可不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9.0.12主电室、主控楼(室)、检化验楼属丁、戊类火灾危险场 所,长度大于40m的内走廊应设排烟设施,以利于人员的疏散和 灭火救援。建筑布局应尽可能满足自然排烟条件,不能满足时,应 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0.1.1~10.1.3是对消防设备用电负荷的规定,与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统一。 10.1.4重要的消防用电设备决定着消防的成败,因此供电十分重 要,而要达到最可靠的供配电,双电源供电的切换应在最未一级配电 装置进行,否则会因为供配电线路中存在中间环节而降低可靠度。另 外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当发 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因此除供电形式 的要求外,还要求配电线路采里耐火电缆或经耐火保护的阻燃电缆
10.1.5鉴于工业企业用电设备多、电缆量大等复杂性,在
不同电源的变电所、自备电厂、自设柴油发电机、高炉煤气余压发 电等),或者采用非电气措施(如柴油水泵),这样更为可靠。 因此本条规定消防供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16的相关规定
10.2变(配)电系统
10.2.1电抗器安装在主电室内而不采取电磁防护措施时,电抗 器的强磁场在厂房钢筋混凝土及钢结构中会因邻近效应及涡流而 导致钢筋混凝土基础和钢筋混凝土墙体温度升高,引发火灾,是否 安装强迫散热系统是根据设备运行环境温度考虑,故本条规定电 抗器安装在室内时,宜有强迫散热系统。“电抗器的磁矩”应根据 生产厂家提供的数据确定。 10.2.2屋外油浸变压器之间,当防火净距达不到规定值时,应设 置防火隔墙。防火墙的耐火极限在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与 变电站设计规范》GB50229一2006第5.6.3条中,对油量在 2500kg及以上发电的变压器作了规定。鉴于冶金.T,变电所 的重要性,本条参照该条提出了设置的防火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得 小于3.00h的要求。 10.2.3、10.2.4依据现行国家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 范》GB50053及《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9的有关 条款制定,主要自的是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的安全处置及限制事 故范围的扩大。
10.3电气设施建(构)筑物耐火等级及防火分区
10.3.1油浸式变压器室可燃油较多,火灾荷载大,且涉及高、低 压输变电,危害也很大,因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压配电装 置室可燃物主要是动力电缆、配电装置等,火灾荷载大,易蔓延,因 此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0.3.2电气地下室、电缆夹层中电缆密集,火灾荷载
险性较大,且上部一般均为电气或控制室等,发生火灾后会对上部 空间造成危害,火灾危害性大,本条规定这些场所的建筑物宜采用 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对于结 构中存在的可能造成火灾蔓延的孔洞等应采取有效措施,如设置 防火泥、防火堵料等进行封堵,防止因电缆燃烧而将火源引向控制 室等部位。另外,目前也有部分厂房的电缆夹层采用钢结构,为了 保证生产安全,本条规定应对建筑构件进行防火保护,保证耐火等 级不低于二级。
1钢铁冶金企业的电缆夹层一般位于控制室、操作室的下 方,电缆数量多,火灾荷载大,性质重要。火灾案例表明,电缆火灾 是钢铁治金企业中发生次数最多的火灾,而且因电缆夹层发生火 灾而发展成为大型、特大型的火灾事故较多。对电缆夹层进行防 火分隔:成本较低,施工度不大,却可以大大提高工艺安全;由于 电缆夹层内敷设有大量的电缆,因此将电缆夹层视为存放电缆的 仓库进行防火设计更符合实际,因此对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充许面 积在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要 求的同时,结合钢铁治金企业的建筑特点·规定“地上电缆夹层的 防火分区面积不应大于1000m²”。 2钢铁冶金企业的电气地下室,参考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 火设计规范》GB50016对厂房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规定,其防火 分区面积不应超过500m²。 如生产T艺需要,不能采用防火墙对防火分区进行防火分隔 时,可以采取以设置自动消防系统,从而使防火分区面积扩大1.C 倍的措施。 3本款规定了电缆隧道防火分区的划分方法,防火分区的长度 不应大于100.0m。各防火分区采用防火墙加防火门隔断。对于设置 有自动灭火系统的场所,可将防火分区长度增大至不超过150.0m。
10.4电气设施建(构)筑物的安全疏散和建筑构造
10.4.6电缆隧道是钢铁冶金企业的火灾易发场所,为了有效地 避免火灾蔓延,在电缆隧道进人主厂房、主电室、电气地下室等部 位应设置防火墙和常闭的申级防火门。 10.4.7电缆隧道一般要求采用自然或主动送排风两种形式,为了 使空气能够在隧道内流动,防火门采用带回门器的常闭式防火门还是 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防火门,应根据通风区段的划分来确 定。“自行关闭包括自动控制、机械、手动、温控等各种关闭手段
10.5电缆和电缆敷设
10.5.1、10.5.2钢铁冶金企业内电缆敷设方式种类繁多,主要 有:直理,明敷、暗敷(墙内、理地),电缆沟内敷设,电缆隧道内敷 设,沿电缆桥架敷设,架空敷设,在电缆夹层、电缆室内敷设等本 节规定了与防火设计有关的电缆敷设要求。 主电缆隧道是指由总降或其他变(配)电所至各主要车间去 的主干隧道,一般有多条分支去有关车间,主电缆隧道一般在数百 米以上:隧道内电缆较多,电缆运行中会产生热量,检查、维护人员 也经常出入,特别在事故状态时,会有多人进人处理事故。所以对 隧道内人员最小活动空间和通风均有要求,以便于使电缆隧道降 温、延长电缆使用寿命、进行常规检查和事故的处理。 10.5.4在调查中发现确有在电缆沟中同时敷设油管,基至可燃 气体管道的现象,这是十分危险的。若油管漏油,可燃气体漏气 聚集在电缆沟内,一旦电缆绝缘损坏冒火或放炮,必将引燃电缆或 可燃油、气,引起火灾甚室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敌必须禁止。 10.5.5地下电缆室、电缆夹层内一般均敷设大量电力电缆及控 制电缆.它们在运行中将产生热量并散发在这些空间内,如果有热 力管道布置在室内,必将使室内的温度再升高,影响电缆运行,甚 至加速电缆绝缘的老化,容易引起火灾,故不宜在上述室内布置热 力管道,更不应将可燃油、气管或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管道和非电
10.5.1、10.5.2钢铁冶金企业内电缆敷设方式种类紧多,主要 有:直理,明敷、暗敷(墙内、理地),电缆沟内敷设,电缆隧道内敷 设,沿电缆桥架敷设,架空敷设,在电缆夹层、电缆室内敷设等、本 节规定了与防火设计有关的电缆敷设要求。 主电缆隧道是指由总降或其他变(配)电所至各主要车间去 的主干隧道,一般有多条分支去有关车间,主电缆隧道一般在数百 米以上:隧道内电缆较多,电缆运行中会产生热量,检查、维护人员 也经常出人,特别在事故状态时,会有多人进人处理事故。所以对 遂道内人员最小活动空间和通风均有要求,以便于使电缆隧道降 温延长电缆使差盒进行规检香和事效的外理
气设备布置在上述室内。 10.5.6工业企业中控制直流电源、消防电源等的两路电源供电 重要回路,对于工艺系统的自动控制,消防系统的正常可靠运行至 关重要。本条规定意在保证两路供电电源在火灾等恶劣事故状态 下,至少保证一路供电能够继续工作,
10.5.6工业企业中控制直流电源、消防电源等的两路电源供电 重要回路,对于工艺系统的自动控制,消防系统的正常可靠运行至 关重要。本条规定意在保证两路供电电源在火灾等恶劣事故状态 下,至少保证一路供电能够继续工作。 10.5.7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一2007中的第7.0.4条制定。 10.5.8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 2007的第5.1.10条第3款制定。根据治金行业特点,电缆火灾发生 的频率较高,往往会通过孔洞蔓延、扩散烧毁电气盘、柜造成重大损 失。如根据火灾年鉴中记载,2000年2月28日某钢铁集团公司炼钢 厂转炉一分厂电缆竖井发生了广火灾,进而蔓延至电缆夹层,因无防火 分隔和封堵措施,导致过火面积达1295.4m²,烧红部分电气控制系统 设备,造成转炉停产,直接财产损失615.7方元,故做此明确规定是非 常必要的。具体的电缆防火措施可以参照以下做法: (1)电缆隧道的防火分隔宜采用阻火墙或用槽盒设阻火段 电缆隧道阻火墙可用有机堵料、无机堵料、阻火包、防火隔板等防 火阻燃材料构筑,阻火墙两侧电缆涂刷防火涂料或缠绕防火包带 如图4和图5所示
图5电缆隧道(双侧桥架布置)阻燃隔断平面图 1一阻火包:2一电缆防火涂料:3一电缆1一防火门
(2)电缆沟防火分隔宜采用阻火墙,电缆沟阻火墙可用有机堵 料、无机堵料、阻火包等防火阻燃材料构筑。阻火墙两侧电缆涂刷 防火涂料或缠绕防火包带,如图6所示。
(3)天型电缆竖井的防火封堵可采用防火隔板、阻火包、有机 堵料、无机堵料、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等防火封堵材料构筑,如图 7所示。
(4)竖井、电缆穿楼板孔洞可采用防火隔板、阻火包、有机堵 机堵料等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如图8所示。
1一无机堵料;2一有机堵料;3一防火涂料;4一防火隔板: 5胀螺栓:6一预留孔洞:7中缆
(5)电缆进入柜、屏、盘、台、箱等的空洞宜采用有机堵料、无机 堵料、阻火包、防火隔板等防火阻燃材料进行组合封堵,用有机堵 料设预留孔,如图9 所示。
10.6.1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对防雷 分类及防雷措施有详细的规定,设计时应参照执行。 10.6.2本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制定。当露天布置的塔、容器等的顶板厚度等于或大于
4mm时,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不需要装设避雷针保护。当顶 板厚度小于4mm时,则需要装设避雷针保护工艺装置的塔和容 器等。 本条的塔、容器是泛指可燃与不可燃介质的设备:塔式设备如 空气分馏塔、煤气脱硫塔,氢气、氧气、氮气、氩气、空气压力球罐和 立式储罐,燃油罐等。露天设置的不可燃介质的塔和容器不是不用 防雷设施,而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 的要求,防雷级别可较底。钢制的塔和容器,其钢板厚度≥4mm时, 对雷电有自身保护能力,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但必须有符合规 定的防雷接地措施。 10.6.3、10.6.4露天设置的可燃气体、液体的钢质储罐必须设防 雷接地说明如下: 2甲、乙类液体虽为可燃液体,但装有阻火器的固定顶罐在 导电性上是连续的,当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时,直击雷将无 法击穿,因此只要做好接地,雷电流可以顺利导人天地,不会引起 火灾。 现行国家标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GB 50341规定地上固定顶钢制罐的顶板厚度最小为4.5mm。所以 新建或改、扩建的这种油罐顶板厚度大于或等于4mm,都可以不 装设避雷针(线)保护。但对经检测顶板厚度小于4mm的老油 罐,应装设避雷针(线),保护整个储罐。 3丙类油品属高闪点可燃油品,同样条件下火灾的危险性小 于低闪点易燃油品。雷电火花不能点燃钢罐中的内类油品:所以 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也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而且接地装置 只需按防感应雷装设。压力储罐是密闭的,罐壁钢板厚度都大于 4mm,雷电流无法击穿,也不需要装设避雷针(线),但应做好防雷 接地,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2。 4对子可燃气体塔、罐容器顶上设有放散管时,因放散管 般高出顶板2.0m~3.0m,当在雷电大气时,放散管有引雷效应
物防雷分类及各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引下线的根数、布置
10.6.9本条目的在于更清楚地规定不同贮罐直径情况下接地数
0.6.11用于人们普遍穿着的人造织物服装极易产生静电,
往聚积在人体上。为防止静电可能产生的火花,需在甲、乙、丙A 类油品(原油除外)、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凝液作业场所的人口处设 置消除人体静电的装置。此类消除静电装置是指用金属管做成的 扶手,在进人这些场所前应抚模此扶手以消除人体静电。扶手应 与防静电接地装置相连。 10.6.12通常静电的电位较高,电流却较小,所以每组专设的防
0.6.12通常静电的电位较高,电流却较小,所以每组专设的防 静电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100Q2即可
10.6.14防静电接地装置要求的接地电阻值较大,当金属导体与 防雷(不包括独立避雷针防雷接地系统)等其他接地系统相连接 时,其接地电阻值完全可以满足防静电要求,故不需要再设专用的 防静电接地装置。
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
10.7.1钢铁治金企业厂区环境和建筑结构较为复杂,有地上、地 下和性质、火灾危险等级不同的建筑物,系统工艺也较复杂,因此 发生火灾时由于大量烟气的产生,易造成火灾扑救困难,进而引起 更大的损失。为了保证广区火灾危险性较大且重要的区域可以在 火灾事故状态下及时蔬散人员、财物和进行火灾的扑救,本条特作 出规定。 10.7.2本条为新增条文。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 房等是要在建筑发生火灾时继续保持正常工作的部位,故消防应 急照明的照度值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要求。 0.7.3对于地下液压站、地下润滑油站(库)、电气地下室等火灾 危险性较大且疏散困难的区域,以及工厂内主要的疏散路线,设置 疏散指示标志非常重要,可以保障火灾情况下的人员蔬散、火灾扑 救人员撤离和必要的救援人员撤离等,因此做出本条规定。
录A钢铁冶金企业火灾探测器选型举例和
A.0.1火灾探测方法应根据设置场所的情况选择适宜的方式: 它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效和可靠运行的基础。近年来,我国消 防安全技术有了快速的发展,研制生产出广许多先进、可靠、经济 的产品。为了方便设计,在总结了近几十年钢铁业冶金企业的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运行和管理经验后,对探测器的选型推荐如 表A.0.1所示。其中感烟探测器一般包括点型感烟、吸气式感 烟、线型光束感烟等多种型式。 A.0.2火灾的早期探测是防止火灾蔓延和降低火灾损失的关 键。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包括定温、差温、差定温探测器。线型定 温探测器难以及时探测电缆温度的快速上升或外来火源发的电 缆火灾。无论是电缆过热火灾模拟实验、初起小规模火灾模拟实 验还是大规模火灾模拟实验,缆式线型差定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 时间大多明显小于缆式线型定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时间。只有在 部分试验中,缆式线型定温探测器也能快速报警时(多在1min以 内),二者报警时间差别不大。在个别试验中,缆式线型定温火灾 探测器无法报警,而差定温探测器同样快速有效报警。因此,在钢 铁企业的电缆区域设置线型差定温火灾探测器是有必要的。若设 置定温探测器,在多数情况下都将延迟报警,从而失去早期预报及 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火灾发生或扩散的有利时机。在个别情况下, 甚至无法探测火灾。因此本条规定钢铁治金企业的电缆火灾危险 场所应采用缆式线型差定温火灾探测器。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规定,在设置自动火火系统 的场所宜采用同类型或不同类型探测器的组合,结合钢铁治金企
A.0.1火灾探测方法应根据设置场所的情况选择适宜的方式: 它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效和可靠运行的基础。近年来,我国消 防安全技术有了快速的发展,研制生产出广许多先进、可靠、经济 的产品。为了方便设计,在总结了近几十年钢铁业治金企业的火 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运行和管理经验后,对探测器的选型推荐如 表A.0.1所示。其中感烟探测器一般包括点型感烟、吸气式感 烟线型光束感烟等多种型式
业的特点,本条规定应采用双回路探测。 A.0.3设定探测分区的目的是为了迅速而准确地探测出被保护 区内发生火灾的部位,如果线型火灾探测器跨越了探测区域,就无 法准确地区分报警位置,甚至当一个分区的火灾报警设备出现故 障时,会导致其他区域内的火灾报警系统无法工作,降低了系统的 可靠性。尤其是对于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情况,更加要求准确报 出发生火灾的部位,以便于后动系统进行火灾扑救。 A.0.4电缆火灾的发生将经历温度升高→蓄热(受热)一→产生可 燃气体一→产生可燃烟气→产生明火的过程,火灾早期探测的关键 在于温度升高阶段。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一2013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对电缆火灾的快速有效探测,应 采用逐层、S型敷设方式。
燃气体一→产生可燃烟气→产生明火的过程,火灾早期探测的关键 在于温度升高阶段。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一2013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对电缆火灾的快速有效探测CECS 508-2018-T 居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技术规程,应 采用逐层、S型敷设方式。
附录B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举仞
时录B爆炸危险环境区域划分举例
1.原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一92修订为《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一 2014,根据其修订的内容,本附录在07版基础上,将“火灾危险环 境删除·爆炸性粉层危险场所的划分由原来的两种区域“10区 11区改为三种区域“20区、21区、22区”。 本附录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举例是指,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 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中的环境区域划分而对电 气设施的要求,该规范对环境有不同的分类级别。需要说明的是, 这个环境级别不是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对建筑物爆炸危险所用的词语。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 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的原则:对于生产、加工、处 理、转运或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之 时,应进行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力设计;爆炸性粉尘、可燃性导电 粉尘、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粉尘混 合物环境时,应进行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力设计。 本附录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下述的规定进行电器设施的环境区域划分举例: (1)对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其区域的划分,现行国家标 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是按环境内的情 况和气体释放源级别及距离确定。本附录根据钢铁治金企业的工 艺特点和管理实践,并结合各专业规范,以厂房内环境为单位进行 刻分和举例。但某些专业规范以介质特性、释放源及距离确定者 乃以《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为准。现行国 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
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注:正常运行是指正常的开车、运转、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开 闭,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T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的状态。 当通风良好时,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反之亦然。在障碍 物、凹坑和死角处,应局部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①没有释放源并不可能有易燃物质侵入的区域; ②可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 ③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或炽热部件的表面温 度超过区域内可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备附近; ④在生产装置区外,露天或开散设置的输送可燃物质的架空 管道地带,但其阀门处按具体情况定。 对于露天的可燃气体设备的电器区域环境划分,按现行国家 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规定,按释放源 的级别和距离范围划分区域: ①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即预计长期释放或 短时频繁释放的释放源: ②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即预计正常运行时周 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 ③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即预计在正常运行下 不会释放,即使释放也仅是偶尔短时释放的释放源。 (2)对于粉尘爆炸混合物环境,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 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以下划分: 20区: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爆炸性环境; 21区:正常运行时,偶然出现爆炸性环境; 22区:正常运行时,一般不可能出现爆炸性环境,即使出现
持续时间也是短暂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 ①装有良好除尘效果的除尘装置,当该除尘装置停车时,工艺 机组能联锁停车; ②设有为爆炸性粉尘环境服务,并用墙隔绝的送风机室,其通 向爆炸性粉尘环境的风道设有能防止爆炸性粉尘混合物侵入的安 全装置,如单流通风道及能阻火的安全装置; ③区域内使用爆炸性粉尘的量不大,且在排风柜内或风罩下 进行操作。 2.有屋顶、无围墙的建筑物也按室外考虑。 3.汽油是易挥发物,其蒸气易燃,并具爆炸性,使用汽油的车 库不像工业设备那样有严密的密封装置,有可能会出现第一级释 放源的情况,故定为1区。 4.氢瓶、乙炔瓶、液化石油气瓶间,在切换气瓶时会出现介质 泄漏情况,故属正常运行时会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定为 1区。 5.独立氢气催化炉间爆炸危险环境等级的划分说明:钢铁治 金企业独立氢气催化炉间的制高纯氟、氮气流程中,用加氢催化除 去普氩、普氮中氧的工艺设施。由于普氯、普氮纯度一般已≥99.9%, 再除氧制得≥99.995%以上的高纯气,使用氢气量较少。并且加 氢除氧催化炉非旋转设备。故本标准不按有些规程所规定的为1 区,而将加氢设施作为正常运行情况下不会释放的第二级释放源 故取为2区。 6.水电解制氢间爆炸危险环境等级的划分说明:水电解制氢 设备是由许多电解小室连接构成,每个小室之间用填片密封。由 于小室较多,故定为在正常情况下会偶尔出现氢释放源的第一级 释放源,将水电解制氢的设备间定为1区。 7.焦炉煤气加压机间、天然气加压机间爆炸危险环境等级的 划分说明:焦炉煤气(含H,59%)、天然气(含CH,90%)的压缩
机,调压阀设备,在施工验收中应规定气密试验合格,正常运行时 这些设备的密封结构、阀门、接口的法兰、螺纹接口不会偶尔地或 周期性地成为第级释放源。但一些规范将该类设施区域划为1 区,故本标也定为爆炸危险1区。氢气压缩机间、氢气调压阀 间、氢气充瓶间的爆炸危险环境等级的划分也同样规定为1区。 8.乙炔电气设施区域的划分,按照《乙炔站设计规范》GE 50031的规定。 9.钢铁治金企业中的高炉副产品一高炉煤气,随着高炉效率提 高,焦比降低,煤气中的主要可燃成分为一氧化碳,一般为21%~ 24%,而纯一氧化碳的爆炸下限为12.5%。故高炉煤气与其他燃 气介质相比,需泄漏较多的气体才会形成爆炸性气氛。高炉煤气 中的一氧化碳文是毒性危害介质,其泄漏的中毒浓度远远低于爆 炸下限。从安全出发,本标准对于高炉煤气区域的TRT发电装 置、加压机电机等电气设施区域定为2区。另外,20世纪80年代 钢铁企业引进的高炉煤气余压发电装置所配的发电机不是防爆 型,目前国产高炉煤气余压发电的发电机也未配防爆型电机,但采 取了一定防护措施。故在采取措施后,发电机可采取非防爆电机。 10.钢铁治金企业中的十式煤气柜:曼型柜或新型柜,主要盛 装高炉煤气、焦炉煤气,威金斯柜主要盛装转炉煤气,气柜为封闭 结构,内有钢结构活塞,活塞随进出煤气量而上下移动,活塞与气 柜内壁之间采用油槽或橡皮膜密封,防止煤气外泄。气柜活塞上 部与气柜顶为人员正常检修时活动空间。煤气进气管有的柜设有 专门地下室。考虑到活塞与柜顶之间及进气的地下室通风条件不 良,故对于无论何种介质的煤气柜,该类区域均按电气设施爆炸危 验区1区考愿。 11.对子煤气柜周围,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 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一1992第2.3.9条的墙壁外3m范围、 房顶上4.5m范围,作为正常运行不会释放的第二级释放源区域, 定为爆炸危险2区
12.在煤气及其他可燃气体的净化、储存、输配装置区域外,露 天或开敲设置的管道,其阀门等电气设施环境可根据现行国家标 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按具体情 况而定。 13.关于分装铝粉间。一般镁碳砖、不定形耐火材料中的加入 量为0.1%~0.3%。每吨泥料中用量为1kg~3kg,要求在防尘 条件下分装小袋(设计能够控制),如果按10000t/a生产规模计 算,日分装铝粉33kg~100kg,考虑处理量虽少,但操作不当,日积 月累,偶然会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 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一2014第4.2.2条之二划分为 21区是合适的。 14.含Al、Si或MgA1较高的耐火材料有新开发的金属陶瓷 滑板、塑性相结合刚玉砖、Sialon类耐火材料等。这些品种还没有 应标准,丛耐火材料最新发展看,应该把铝粉、镁铝合金粉、硅粉 等易燃易爆物高含量的耐火制品生产提前纳入防火规范。目前还 设有消防试验数据或规模生产经验,考虑到混合机是密封的并采 取了通风除尘播施,混合机在混合机厂房中占地小,易燃易爆物添 加量较少等原因,可根据加人铝粉、镁铝合金粉、硅粉等易燃易爆 物含量来划分危险等级,拟划分为:易燃易爆物含量占混合量不大 王5%时.按韭易燃易爆考虑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表4相邻建(构)筑物防火间距(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