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0933-2013 石油化工装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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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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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933-2013 石油化工装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pdf

测量表计及二次接线图号,应表示进线电源的数量、断路器短路容 量、电压等级、母线、各电气元件的型号规格和额定(整定)值、用电 设备名称及编号、设备容量

6.9.14直流供电系统图应表示进线框图、各直流馈线名称、元

6.9.15低压系统图应包括母线、母线连接的各主要设备、各测量 表计及二次接线图号,应表示进线电源的数量、短路容量、电压等 级、母线、各电气元件的型号规格和额定(整定)值、用电设备名称 及编号、设备容量

CJJ/T 117-2017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6.9.17低压抽屉柜排列布置图应表示柜中抽屉的组合方案、各 抽屉的抽屉号、设备名称、设备编号及设备容量。

屉的抽屉号、设备名称、设备编”

6.9.18微机自动化系统接线图应表示服务器及其各相关设备之

间的电线、电(光)缆联系,并应标明各设备的名称和电线、电(光) 缆的型号规格

间的电线、电(光)缆联系,并应标明各设备的名称和电线、电

6.9.19中央信号电路图应表示事故信号和预告信号的组成、控

制、联锁关系,包括原理接线图、控制开关接线图、端子排图、设备 表。对于微机监控系统,可不出此图,可表示在微机监控装置的技 术规格书中。

6.9.20中央信号控制盘元件布置图应表示控制盘盘面元件的布

置和相对尺寸,标明标签框及光字牌注字表、端子排,设备表。

9.22当有关电路图和平面图不能清楚表示设备间相互连接天

6.9.23变(配)电所平剖面布置图应包括变(配)电所平面布置图

和部面图,对建筑物应绘制每层平面,并应标明各房间名称、设备 布置、定位尺寸、总尺寸、各层地面标高及设备编号,还应按编号顺 序列出设备和部件一览表。图中还应包括母线、母线支架、设备构 架、瓷瓶及接地装置的布置,电缆桥架(电缆沟)及支架的布置。

6.9.24电缆桥架(电缆沟)平剖面布置图应表示由变(配)电所弓

至装置区用电设备的电缆主干道平面图、平面定位尺寸及电缆机 架(电缆沟)宽度尺寸、各段架设高度,图中应标示出有碍电缆桥架 (电缆沟)布置的大型设备。变(配)电所内电缆夹层部分的电缆桥 架应单独出图。

筑物的总(分)尺寸、电缆桥架及电缆沟,图中应标明配电屏(箱) 电动机及各电气设备的容量及编号、电缆线路的走向及敷设方式 所有线路的编号,对电源引人的位置及其保护管应详细标出并

6.9.26照明平面图应表示建筑物外形、房间间隔、门的开闭方 向、建筑轴线号及总(分)尺寸、所有房间的名称、配电箱和插座及 开关等用电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安装高度、共管部分的回路编号和 敷设方式

6.9.27动力(照明)系统图应表示配电箱回路编号、相别、导线型

6.9.27动力(照明)系统图应表示配电箱向路编号、相别、导线型 号及截面、用电设备名称和容量、各回路总容量及各回路的计算电 流,电源引人线的电缆(导线)型号和截面、引自何处及负荷指标

6.9.28防雷、防静电接地平面图应表示建筑物外形及尺寸室外

塔罐等工艺设备的外形、电气设备的外形及符号,独立接闪杆、接 地干线、接地极(或接地并)的平面布置及其定位尺寸,建筑防雷接 地引下线、接闪杆引下线、户内接地干线引出线及工艺设备管道防 静电接地点的位置,接地线及接地极的材质规格、敷设方式,接地 电阻的要求及建筑物的防雷保护等级的说明。 对设有独立接闪杆(线)的装置,宜绘制独立接闪杆(线)保护 范围平立面图,应表示出针高、保护半径、保护高度以及被保护物 的位置、几何尺寸、高度。

6.9.29电缆表应列出每根电缆的型号、规格、起点、终点、长度和

6.9.29电缆表应列出每根电缆的型号、规格、起点、终点、长度和 每根电缆保护管的规格及长度,需要时标明电缆的敷设方式。

备布置图,设备盘面布置图和典型安装图。 6.10.2说明书内容应包括有线语音、无线语音、数据系统、火灾

6.10.7综合布线设备配线平面图应表示设备间、交换间、T作 区、干线系统、配线系统、安装通道的平面,标明设备名称、电缆规 格型号、电缆长度、电缆进山建筑物的位置列出终端设备及材料 览表,

6.11.1建筑部分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文件国录、说明书、工 程做法和室内装修表、门窗表、建筑物平面图、立面图、面图、吊 顶平面图、局部平面放大图和节点详图。 6.11.2说明书内容应包括设计标高士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的 数值,材料规格及品种,用料说明,施工要求,防火、防爆、抗爆、防 菌蚀、防水、防雷、防静电、电磁屏蔽、抗震、隔振、隔噪声、洁净的特 殊要求,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和构造要求说明,现行国家施工验 收标准要求以外的特殊要求及措施。 6.11.3工程做法和室内装修表应列出地面、楼面、内墙面、踢脚 板、墙裙、顶棚等各部位的装修材料说明。 6.11.4门窗表应列出门窗编号、种类、标准图号、型号、洞口尺寸 (洞宽、洞高)、数量、过梁及注释,非标准门窗或自行组合设计的门 窗应绘制立面图及详图,并应注明该门窗详图所在图号

6.11.5平面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建筑构件、配件的平面位置和尺寸、本层地(楼)面相对标 高; 2主要结构构件外形; 3建筑物内的主要设备基础外轮廓; 4当建筑平面分区绘制时,应在各分区层的平面图上绘出组 合示意图,并标明分区编号; 5在0.00平面图上标注指北针,在底层平面图上表示部切 线; 6内外墙及隔墙厚度、凹凸部分尺寸、墙垛及砖柱的截面尺 寸及其与轴线的关系; 7地面、楼面、楼梯平面、操作平台、地坑的标高,当地面、楼 面有坡度或有地漏时,应标明其位置、标高及坡向(或坡度); 8房间名称、门窗编号; 9墙面开孔及预埋件; 10地沟位置及尺寸、地沟盖板型号及数量; 11 同一房间地面、楼面构造不同时,应绘出其分界线; 12 楼面上的设备安装孔和较大的设备及管道穿孔; 13车间地面运输轨道的宽度及轨道中心线与轴线相关的尺 寸、桥式吊车或单轨吊车的轨道位置及吊车图例、吊车跨度及起吊 重量、上吊车的钢梯和平台位置及钢梯选型; 14屋面较大的穿孔、设备基础、雨水口、屋面检修梯、栏杆、 女儿墙、变形缝、避雷设施预埋件等平面位置以及屋面分水线、天 沟排水坡向及坡度、详图索引号,当屋面种类较多时,应绘出其分 界线并分别标明屋面做法编号; 15屋面四周尽端轴线及其他有关轴线和尺寸。 6.11.6建筑物宜绘出四个方向的立面图。但简单的小型建筑物 中能够推定的立面图可以省略。内部院落的局部立面图可表示在 相关的剖面图上。立面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门窗形式及其开启方式; 2檐口、女儿墙顶、室外地坪标高以及门窗洞口和栈桥洞口 的标高; 3墙面、勒脚、檐口等粉刷装修的装修号或材料的做法;装修 面分格线; 4可见的室外楼梯、检修梯、阳台、栏杆、雨篷、台阶、坡道、勒 脚、雨水管、烟窗、栈桥、变形缝、檐口、门窗、其他装饰构件及外墙 面上较大的预留孔和安装孔; 5两端轴线号。 6.11.7部面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剖面所部切到和看到的内部构造及结构特征,包括地面 楼面、屋盖、吊顶、门窗、气楼、梁、柱、吊车梁、平台、楼梯、地坑、地 沟、地下室、地上部分的大型设备基础以及相互空间关系,士0.000 标高以下基础部分可以省略;当设有电梯时,则应绘制电梯并道局 部部面图,并表示电梯基坑的深度及标高; 2剖切到的墙身轴线号应标明,其余可根据情况标注或省 略; 3地面、楼面、屋面、窗台、门洞顶、楼梯平台、操作平台、地坑 底、屋架下弦或柱顶、吊车轨顶、吊顶底、檐口及女儿墙的标高,其 中地面、楼面、平台、地坑底及吊顶底标注完成面标高,窗台、门窗 洞、檐口、女儿墙、屋面标注未完成面标高; 4除注明屋面做法外,可不注明所剖到部位的构造做法,只 注出节点详图索引号; 5对地面、楼面做法的说明; 6吊车的外轮廓线; 7屋面气楼、屋面排水方向及坡度。 9.11.8 8当平面图、部面图不能详细表示其设施和构件内容时,应 绘制局部放大图。局部放大图表示的内容宜包括楼梯间、电梯间、 厕所、盟洗室、浴室、隔断、活动地板、电缆沟的布置图,并应包括下

6.12.1结构部分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文件目录,说明书,综 合材料表,基础总平面图、桩位平面图、桩详图、基础平面图、基础 详图,钢筋混凝土结构平面图、立面图、构件详图,钢筋混凝土池类 构筑物详图,设备基础详图,钢结构构件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钢结构构件图和节点详图。 6.12.2说明书内容应表示土0.000相应的绝对标高、采用的结 构材料及说明、钢结构防腐涂料选用及做法、防火措施及做法、施 工要求,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1采用的结构材料及说明,包括钢筋和型钢的钢种及牌号 焊条的型号,混凝土强度等级及使用部位,对骨料、水泥品种、特殊 材料、混凝土密实性、抗渗性、防冻的特殊要求,梁、板、柱、基础等 构件应标明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

6.12.1结构部分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文件目录,说明书,综 合材料表,基础总平面图、桩位平面图、桩详图、基础平面图、基础 详图,钢筋混凝土结构平面图、立面图、构件详图,钢筋混凝土池类 构筑物详图,设备基础详图,钢结构构件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钢结构构件图和节点详图

准中未提及的或需要重点指出的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项。 6.12.3综合材料表应列出钢筋、型钢、钢板、钢管、钢格板、螺栓 等主要钢材的规格、型号和材质要求。 6.12.4基础总平面图内容应包括建(构)筑物基础一览表、装置 边界线的角坐标、基础编号、各基础之间的关系尺寸以及与装置边 界线的关系尺寸、指北针、士0.000相应的绝对标高及对施工的有 关要求,电缆沟的起始点、拐点位置及沟宽,剖面所在位置,沟盖板 及过梁型号。 6.12.5桩位平面图应表示桩的平面布置、桩型、桩数及桩详图所 左图品定倍丛标华业健

准中未提及的或需要重点指出的施工要求及注意事项。

6.12.5桩位平面图应表示桩的平面布置、桩型、桩数及桩详图所 在图号、定位坐标及指北针。

当选用标准图时,应标出图集号;桩身所选用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钢筋等级、钢筋保护层厚度、桩的施工要求、接桩的型式及要求,桩 与承台连接详图,桩伸入桩承台的长度,锚筋位置大小及长度,单 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

6.12.7基础平面图应表示下列

1平面位置; 基础详图所属图号; 3基础编号、大小尺寸及与轴线或定位线的关系; 4装置指北针; 5建筑物基础平面图的纵横轴线、柱网布置及定位尺寸、墙 与墙梁的位置及尺寸、承台与基础梁的编号、柱编号、底层构造柱 的位置及所在图纸号、电梯基坑的平面位置及尺寸、沉降观测点的 平面布置及标高、标高土0.000以下的预留孔洞、预理管道的位置 和尺寸及标高、地沟的走向及其定位尺寸和坡向及沟底标高。

6.12.8基础详图应表示下列内

1指北针,基础详图的方位宜与基础平面图中的方位相同, 注明轴线; 2所选用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等级、钢筋保护层厚度

土0.000相应的绝对标高、基础持力层、地基处理措施以及对施工 的有关特殊要求; 3对无筋扩展基础,应包括面、大放脚、防潮层图,并应标 明尺寸、标高及与轴线的关系; 4对扩展基础及承台,应包括平面、剖面及配筋图,并应标明 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与轴线的关系及基础垫层; 5对柱下条形或十字条形基础,应包括平面及部面图,并应 标明尺寸、标高及与轴线的关系,绘出其配筋及基础垫层; 6对筏基、箱基、地下室基础,应按照现浇楼面梁板布置的方 法表示,当要求设后浇带时,应表示平面位置及绘制构造大样图 对箱基和地下室基础,应绘出钢筋混凝土墙的平面、剖面及配筋 图,对预埋件、预留孔较复杂的工程,墙可另绘模板图; 7基础中预埋螺栓的材质要求及其他预理埋件材质要求; 8当地下水有侵蚀性时,应说明基础表面及垫层的防腐蚀做 法。 6.12.9钢筋混凝土结构平面图分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平面图及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平面图。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图亦可 采用平面整体设计方法绘制,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现浇钢筋混凝士结构平面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框架、梁、柱、楼梯平面模板图及其编号、与轴线的关系尺 寸、梁的断面尺寸; 2)板上的设备基础、预留孔及板下悬挂吊车的图形、编号 尺寸、与轴线的关系、吊车的吨位及采取的构造措施; 3)板面、板底、梁底、梁侧及柱侧的预埋件的图形、编号、尺 寸、标高及与轴线的关系; 4)板的厚度; 5)当楼面(或屋面)标高有变化时,应在变化处绘出断面,注 明变化尺寸或标高; 6)在平面布置图上截取必要的剖面,以表明板、梁、墙、圈梁

6.12.11钢筋混凝土构件详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柱的模板图应标明柱的外形尺寸、断面大小、牛腿尺寸及 与轴线的关系,并标明柱顶及牛腿顶面及柱底标高、预埋 件及预埋插筋的位置及其规格和定位尺寸; 2)纵部面图应标明所有的钢筋,在钢筋的两端标明编号及 钢筋的搭接长度; 3)配筋截面图上应标明钢筋编号、材质、直径、数量,对于编 号、直径、数量都相同的可在一个截面标注完全,其余截 面只注编号; 4)地震区柱配筋应满足的抗震构造要求。 2梁构件详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预制梁的模板图应标明梁的外形尺寸、预留孔及预理件 的位置、大小、编号,简单预制梁可将模板图与配筋图 起绘制; 2)现浇梁的纵剖面图应标明板及次梁位置、支座情况、梁垫 尺寸及与轴线的关系尺寸; 3梁的纵部面图上应标明梁中的钢筋,在钢筋的两端或弯

起段标明编号、搭接长度及伸人支座的长度。同一跨度 内箍筋直径和间距相同时,箍筋可绘2个或3个,标明编 号、直径、间距;同一跨度内箍筋直径或间距不同时,应在 梁下尺寸一侧标明编号、直径、间距。当需要设吊筋或加 密箍筋时应标明其数量和直径; 4)梁的截面图上应标明所有钢筋的编号、材质、直径、数量, 对于编号、直径、数量相同的可在一个截面上注全,其余 只注编号; 5)可在纵剖面图上标明箍筋编号、直径、间距,在截面图上 仅注编号; 6)地震区梁配筋应满足的抗震构造要求。 3对于倾斜构件,应按坡向绘制,并应标明水平投影和两端 的高差尺寸及两端标高。 4楼梯构件详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楼梯与网柱或承重墙的轴线关系; 2)每一梯段的起点及终点标高及其编号或选用图集中的构 件号; 3)楼梯巾中间平台的楼梯梁、短柱的编号、断面尺寸以及局部 配筋; 4)楼梯梯段板所配钢筋的编号、直径、数量、断面及布置所 需的栏杆孔

6.12.12钢筋混凝土池类构筑物详图应表示下列内

1平面布置图和剖面图宜表示池壁、池底的外形尺寸、各部 位尺寸、二次浇筑带、变形缝及与轴线关系。标明池底、池顶、地面 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规格或编号,以及定位尺寸或标高。 当池底标高有变化或池底有集水坑时,应绘出其位置或细部尺寸 当池壁变截面时应加以说明; 2池顶为预制盖板时,以平面布置图表示盖板、梁的布置、编 号、开洞、埋件、钢栏杆分布;

3配筋图以平面图、剖面图绘出池壁、池顶盖池底所配钢筋 的编号、材质、直径、数量,标明断点、搭接的位置及长度; 4说明所选用的混凝士强度等级、钢筋等级、钢筋保护层厚 度、地基处理措施、混凝士的防渗等级、防冻等级、防腐措施及对施 工的技术要求; 5标明水池、地坑转角处需加设的构造钢筋; 6说明水池防止出现裂缝的构造措施。 6.12.13设备基础图除应表示本规范第6.12.8条要求的内容 外,还宜表示下列内容: 1塔、立式容器、卧式容器、贮罐及泵基础预留地脚螺栓的位 置、大小、埋深、露出长度及丝扣长度,冷换设备基础基顶钢滑板的 位置及详图; 2大块式压缩机基础预留地脚螺栓孔的位置、大小及预埋件 的位置和规格、基础上的坑、沟、孔洞的位置、尺寸和标高、基础顶 面二次浇筑层的范围及厚度、基础定位线; 3构架式压缩机基础顶板开孔、地脚螺栓位置及尺寸、基础 定位线、二次浇筑层布置范围和厚度、底板底面及顶板顶面的标 高。

6.12.14钢结构构件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6.12.14钢结构构件平面图、立面图和剖面

1各层平面构件布置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各个构件的平面位置、型号以及与相连构件的连接方式、 构件的编号、所属图号; 2)钢梯的位置和上下关系; 3)钢栏杆的范围和做法、平台铺板的型号和做法; 4)平台上开洞的大小和位置(≥300标出); 5)对钢构件防腐、防火部位和做法的说明,对各部位颜色的 说明,对选用构件详图所属图号的说明; 2各轴线立面构件布置图应表示各轴线上各构件的立面关 系及标高、在平面图中无法表示的构件:

3剖面图应表示地面、各层楼面、屋面、吊车轨顶的标高。 6.12.15钢结构构件图和节点详图应表示下列内容: 1构件间的连接构造、构件编号、连接方式以及关系尺寸,支 座安装标高及轴线的关系; 2节点在结构中所处的位置、对控制标高的说明、对构件位 置所属图号的说明。

6.13.1暖通空调部分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文件目录、说明 书、暖通空调设备表、综合材料表、管道及仪表流程图、采暖平面 图、采暖系统图、通风(空调、除尘)平面图、通风(空调、除尘)部面 图、通风(空调、除尘)系统图、机房管道布置图、机房设备布置图和 详图。 6.13.2说明书内容应包括系统试压要求、调试及操作运行的特 殊要求、施工及验收应遵守的标准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6.13.3暖通空调设备表应列出暖通空调设备的编号及系统编 号、名称、型号、性能、规格、数量、供货范围及特殊要求。 6.13.4综合材料表应列出散热器、阀门、压力表、温度计、风口、 减振器、型材、管材、管件、紧固件、保温材料、金属及非金属材料的 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6.13.5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应包括下列内容,但对于比较简单的 般通风、空调、除尘系统,在设计说明中已表达清楚的,可不画管 道及仪表流程图。 1通风、空调、除尘系统流程图应表示空气处理及输送方式、 冷(热)源系统以及控制仪表,包括设备、管道、管道附件、仪表及控 制原理。其中对空气系统应表示空气平衡及气流组织,表示通风、 空调房间(除尘工艺设备)、气流方向、设计参数及送、排(回)风量; 2对有检测控制要求的系统,应列出空气处理状态参数和冷 热媒参数;

6.13.5管道及仪表流程图应包括下列内容,但对于比较简单的

般通风、空调、除尘系统,在设计说明中已表达清楚的,可不画管 道及仪表流程图。 1通风、空调、除尘系统流程图应表示空气处理及输送方式、 冷(热)源系统以及控制仪表,包括设备、管道、管道附件、仪表及控 制原理。其中对空气系统应表示空气平衡及气流组织,表示通风、 空调房间(除尘工艺设备)、气流方向、设计参数及送、排(回)风量; 2对有检测控制要求的系统,应列出空气处理状态参数和冷 热媒参数;

3制冷、供热系统流程图应着重表示管路系统,绘出设备、管 路、附件、仪表以及控制原理,标明设备名称、编号、管道介质代号、 管径、流向; 4流程图中还应表示进出装置区的接续标志,标注介质的名 称或代号、来去向,标注出相连接设备名称或编号的外部关系。 6.13.6采暖平面图应表示热媒从入口到出口的于管、立管、支 管、管沟、过门地沟及散热器、暖风机、热风幕、减压阀(组)、疏水器 (组)、伸缩器、固定支架,标明进出口位置、散热器数量、立管编号 (单层建筑除外)、设备编号,当需区分不同系统时,还应标注系统 编号,图中除可借助建筑轴线和窗洞中心线表明位置者外,对有定 位要求的设备、管道、附件和阀门,应标注定位尺寸

路、附件、仪表以及控制原理,标明设备名称、编号、管道介质代号 管径、流向; 4流程图中还应表示进出装置区的接续标志,标注介质的名 称或代号、来去向,标注出相连接设备名称或编号的外部关系。 6.13.6采暖平面图应表示热媒从入口到出口的于管、立管、支 管、管沟、过门地沟及散热器、暖风机、热风幕、减压阀(组)、疏水器 (组)、伸缩器、固定支架、标明进出口位置、散热器数量、立管编号 (单层建筑除外)、设备编号,当需区分不同系统时,还应标注系统 编号,图中除可借助建筑轴线和窗洞中心线表明位置者外,对有定 位要求的设备、管道、附件和阀门,应标注定位尺寸。 6.13.7采暖系统图除应表示本规范第6.13.6条规定的内容及 其空间关系外,还应标注系统热负荷、系统阻力、干管管径、立管管 径、支管管径、散热器标高、干管标高以及水平干管的坡度和坡向 采暖系统图可用采暖系统展开图或采暖立管图代替。 6.13.8通风(空调、除尘)平面图应表示所在建筑轮廓和该平面 上通风(空调、除尘)设备、部件、风管,工艺设备编号、系统编号、设 备及需要采购的零部件编号,风管管径、设备、部件利管道的定位 尺寸。当不绘制系统图时,尚应标注山风口、风帽及风罩。当通风 立管穿越不同层高的平面且系统较多时,在各平面图上宜标注所 属系统编号。对屋面上的筒形风帽、屋顶风机,当不另绘屋顶平面 图时,可用假想线绘制在下一层通风平面图上,并注明型号、规格 和定位尺寸及标高。 6.13.9通风(空调、除尘)剖面图应表示该剖面上通风(空调、除 尘)设备、部件、风管,图中应标注地面、楼层、吊顶、平台、屋面的建 (构)筑物的有关标高以及设备、部件、管道等物体的安装标高。 6.13.10通风(空调、除尘)平面、剖面图表示不清楚时,宜绘制通 风(空调、除尘)系统图,图中内容应包括通风(空调、除尘)平面、剖 面图中的全部内容及其空间关系

6.13.7采暖系统图除应表示本规范第6.13.6条规定的内容及 其空间关系外,还应标注系统热负荷、系统阻力、干管管径、立管管 径、支管管径、散热器标高、干管标高以及水平干管的坡度和坡向 采暖系统图可用采暖系统展开图或采暖立管图代替

上通风(空调、除尘)设备、部件、风管,工艺设备编号、系统编号、设 备及需要采购的零部件编号,风管管径、设备、部件利管道的定位 尺寸。当不绘制系统图时,尚应标注山风口、风帽及风罩。当通风 立管穿越不同层高的平面且系统较多时,在各平面图上宜标注所 属系统编号。对屋面上的筒形风帽、屋顶风机,当不另绘屋顶平面 图时,可用假想线绘制在下一层通风平面图上,并注明型号、规格 和定位尺寸及标高。

尘)设备、部件、风管,图中应标注地面、楼层、吊顶、平台、屋面的建 (构)筑物的有关标高以及设备、部件、管道等物体的安装标高。 6.13.10通风(空调、除尘)平面、剖面图表示不清楚时,宜绘制通 风(空调、除尘)系统图,图中内容应包括通风(空调、除尘)平面、部 面图中的全部内容及其空间关系。

6.13.11当通风机室、空调机室、冷冻站、供(换)热站的管道在通 风(空调、除尘)平面、剖面图中无法表示清楚时,应绘制机房管道 布置图。

6.13.12当安装在厂房内、室外及屋顶上设备的管道在通风(空 调、除尘)平面、剖面图中无法表示清楚时,应绘制管道布置图,其 表示内容可执行“机房管道布置图”的要求。 6.13.13当设计中采用的非标准构件在平面、剖面图或构件安装 图中表示不清楚时,应绘制构件详图,图中应注明部件规格、材质 及构件加工制作的技术要求。

6.13.13当设计中采用的非标准构件在平面、剖面图或构件安装 图中表示不清楚时,应绘制构件详图,图中应注明部件规格、材质 及构件加工制作的技术要求

6.14.1分析化验部分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文件目录、说明 书、分析项目表、综合材料表、分析仪器设备表、设备布置图、管道 安装(布置)图。

6.14.2说明书内容应包括分析化验管道施工.及验收应遵循的标

准、设备仪器及管道安装要求、安全防护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项。

6.14.3分析项目表应列出序号、取样地点、分析介质、分析坝口

6.14.5分析仪器设备表应列出分析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规 格、数量及注释。

6.14.5分析仪器设备表应列出分析仪器设备的名称、型号、规

6.14.6设备布置图应表示实验台、设备台、天平台、通风

柜、水池及落地仪器设备的位置以及缩写、代号及其他需要特别

柜、水池及落地仪器设备的位置以及缩写、代号及其他需要特别说 明的事项,大型设备应标出定位尺寸。

6.14.7管道安装(布置)图应表示各种管道的管段号及

格,阀门及各种管件的规格,管道、阀门、管件及仪表接口的标高及 定位尺寸,管架的编号及位置,立面图和面图,缩写、代号、相关

的接续图及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 6.14.8管道空视图应表示管道代号、管段编号、管件、法兰、阀 门、介质来源及流向、仪表编号、管道支架编号和管道的标高。

6.15.1给排水部分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文件自录、说明书、 综合材料表、给排水管道平面布置图和给排水管道或设备安装详 图。 6.15.2说明书内容应包括管道试压、试漏及管沟回填要求.防腐 施工要求,采用的施工和验收标准及其他注意事项。 6.15.3综合材料表应列出装置给排水所用的管子、管件、法兰、 垫片、螺栓(母)、阀门、管道附件、井类、卫生器具类、防腐材料及支 吊架材料,并应标明其种类、规格、等级、材质、数量及所遵循的标 准。

1装置边界及其定位坐标、总图竖向及建北向; 2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名称或编号、坐标或定位尺寸及标 高; 3 道路的中心坐标、宽度及控制标高; 4 管架、管墩、管沟、电缆沟以及排水沟的定位尺寸; 5 进出装置给排水管道的系统名称; 6 各管段的定位尺寸、管径及标高; 7全部仪表井、阀门井、检查井、雨水井、水封井及化粪池的 编号及定位尺寸; 8 洗眼器和淋浴器等设备的编号及定位尺寸; 9 图例及说明。 6.15.5给排水管道或设备安装详图应包括轴测图、部面图及井 表并应表票下列内容,

2管道的编号、定位尺寸、管径及标高; 3井类的编号、型号、尺寸、地面标高、管道标高、井底标高、 井盖和盖座型式及施工图号。

6.16.1消防部分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文件目录、说明书、1 艺设备表、综合材料表、消防水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泡沫灭火系统 管道及仪表流程图,还应包括水喷淋、水喷雾、气体、干粉等其他自 动灭火系统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消防设施布置图和消防管道平面 布置图。 6.16.2说明书内容应包括消防系统及设施的施T.、验收、调试 操作和维护要点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6.16.3工艺设备表应列出消防设备的名称、编号、型号、数量、操 作条件及性能参数。 6.16.4综合材料表应列出装置消防所用的管子、管件、法兰、垫 片、螺栓(母)、阀门、管道附件、消防器材、防腐材料及支吊架材料 并标明其种类、规格、等级、材质、数量及所遵循的标准。 6.16.5消防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泡沫灭火系统管道及仪表流程 图,水喷淋、水喷雾、气体、干粉等其他自动灭火系统管道及仪表流 程图应在基础T程设计规定内容的基础上补充、深化和完善。 6.16.6消防设施布置图应在装置布置图的基础上标明消火栓 消防炮、水喷淋系统、水喷雾系统、水幕系统、泡沫栓、泡沫炮、泡沫 产生器、泡沫喷淋系统、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固定式干粉灭火系 统、小型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位置及型号。

装置边界及其定位坐标、总图竖尚及建北向; 2 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名称或编号、坐标: 3 道路的中心坐标、宽度及控制标高; 管架、管墩、管沟、电缆沟以及排水沟的定位尺寸;

5进出装置给排水管道的系统名称或管道编号、定位尺寸、 管径、标高及连接图号; 6各管段的定位尺寸、管径及标高; 7仪表井、阀门井及消火栓井的编号及定位尺寸; 8消防设施的编号及定位尺寸。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石油化工装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GB/T50933一2013,经住 房城乡建设部2013年11月29日以第234号文批准发布。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 建设领域石油化工装置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的先进做法。 为便于广大设计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 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设计文件编制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的顺 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 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 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 考。

则 基本规定 (92) 工艺设计包. (93) 4.1一般规定 (93) 基础工程设计 (94) 5.1般规定 (94) 5.4 静设备 (96 ) 5. 5 动设备 (96) 详细工程设计 (97) 6.2工艺 (97) 6.3 静设备 (97) 68仪表 (97 )

1.0.1设计文件的内容深度反映的是项目建设各设计阶段设计 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为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设计提供技术审查(控 制)、投资控制的依据,本标准对设计文件内容进行了规范和统一, 以实现保证设计文件质量的目的。

1.0.2石油化工装置包括了以石油、天然气、煤及具产品为

本标准只对工程设计中的图纸、表格内容和深度提出要求,对 格式不作统一规定,各设计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规定进行编制。 本标准可作为设计文件篇、章编排的参考。

3.0.1本标准将设计阶段分为工艺包设计、基础工程设计和详细 工程设计阶段。各设计阶段编制文件的内容和基本工作量是和本 标准附录A所列的典型实施周期对应的

4工艺设计包4.1一般规定4.1.11工艺手册和分析化验手册应在详细工程设计的后期交付。·93·

制“节能专篇”。 ③《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对“抗 震设防专篇”提出要求。 (2)设计专篇是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行业特 点、满足审查要求、符合设计程序的做法而编制的设计文件,供政 符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各设计专篇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消防设计专篇”的内容包括设计依据、概述、装置火灾危险 因素分析、防火安全措施、消防设计、专项投资概算和相关附图; ②“环境保护专篇”的内容包括设计依据、概述、装置的主要污 染源和主要污染物、环境保护措施、绿化、环境监测设施、环境管理 机构、环保投资、环境保护措施的预期效果、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及其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③“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容包括设计依据,建设项自概况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设计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 施,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采纳情况,事故预防及 应急救援措施,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置,安全设施投资概 算,结论和建议,相关附图; ④“职业卫生专篇”的内容包括设计依据、项目概况、生产过程 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分析、职业卫 生防护措施及控制性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管理、对预评价报 告的建议采纳落实情况、职业卫生专用投资概算、预期效果和相关 附图; ③“节能专篇”的内容包括设计依据、概述、装置能耗指标(消 耗指标)、能耗分析、设计采用的主要节能措施、节能的预期效果 建设项自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相关附图; ③抗震设防烈度大于或等于6度或设计基本加速度值大于或 等于0.05g地区的工程,应编制“抗震设防专篇”。“抗震设防专 篇”的内容包括编制依据、项目概况、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地质灾害

评价的主要内容、抗震设计采用的抗震设防参数、抗震设计的技术 措施、相关附图

5.4.1静设备一般是指容器和塔、换热器NB/T 35119-2018 水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程,按照我国的行业特点 和分工,在基础工程设计阶段,其文件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投资估算 和长周期设备订货的要求。工程图是指可由制造厂进行机械设计 的图纸。

5.5.1动设备一般是指机泵和机械类设备,按照我国的行业特点 和分工,在基础工程设计阶段,其文件内容和深度应满足投资估算 和设备订货的要求。

6.2.1工艺部分的文件主要是在基础工程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和 深化,

5.3.1静设备部分详细工程设计文件是供制造厂进行加工制造 的设计图样,

6.8.1仪表索引表、仪表规格书、仪表盘(柜)规格书、在线分析器 室规格书、报警和联锁一览表、气体检测器平面布置图、仪表电缆 主槽板敷设图、安全仪表系统逻辑框图、顺序控制系统逻辑框图、 分析小屋设备布置图、分散控制系统规格书、安全仪表系统规格 书、可编程序控制系统规格书、过程计算机系统规格书,均在基础 工程设计阶段完成,在详细工程设计阶段深化和完善。

JC/T 2287-2014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快装脚手架统一书号:1580242·313 定 价: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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