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0430-201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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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430-201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

在履约过程中,施工企业需随时收集与工程项目有关的 变更的信息,包括:法律法规要求、工程合同及本企业要求 ,并在规定范围内传递。必要时,应修改相应的工程项目 管理文件。

6.3.4合同履行信息的传递需确保施工企业能够及时

与发包方或其代表的沟通内容包括合同的履约情况,工程的 变更信息,发包方反馈,发包方财产的处置和控制LS∕T 3212-2021 挂面,制定有关应 急措施的特定要求等。 确定相关方(监理、察、设计、供应、分包等)需求是为 了保证工程和服务质量。 形成保存的相关记录一般包括:合同变更、施工过程中的各 类有关会议纪要、函件、通知等履约内容。 施工企业对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分析、评价需分别在合同 履约中和履约后进行。施工企业需根据项目的风险程度及管理要 求等对检查、分析、评价的具体时机作出规定。

具与设施的不同管理责任。 7.1.2施工现场配备的各种施工设备与设施需与施工需求相匹 配,并满足施工安全、环保的要求,

7.2.1施工机具与设施配备计划可根据施工企业发展的需要专 门制定或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在项目管理策划时统筹确定。施工 机具与设施配备计划可以是书面文件,也可以是非书面文件 施工机具与设施配备计划的审批权限需符合管理制度的 规定。 施工机具与设施的配备可采用购置和租赁的方式

机具与设施配备计划可以是书面文件,也可以是非书面文件 施工机具与设施配备计划的审批权限需符合管理制度的 规定。 施工机具与设施的配备可采用购置和租赁的方式。 7.2.2施工企业可根据施工机具与设施的类别和对施工质量的 影响程度,分别确定各类施工机具与设施供应方的评价标准。对 供应方的评价可依据管理制度分层次进行。 供货能力是指生产能力、运输能力、贮存能力、按期交付能 力等。 协作水平是指供应方与施工企业的相关接口情况等。 7.2.3施工机具与设施采购或租赁合同需符合经审批的配备计 划需求,并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与风险,规定合同履行 风险的预防措施

划需求,并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与风险,规定合同 风险的预防措施。

7.3安装、拆除与验收

7.3.1施工企业需根据施工机具与设施配备计划、采

1 施工企业需根据施工机具与设施配备计划、采购或租

合同、工程施工进度等相关规定对施工机具与设施进行验收。 施工企业需明确参加验收人员的职责和验收方法。对于购置 的施工机具,验收人员应根据合同及“装箱清单”或“设备附件 明细表”等目录进行清点,包括设备、备件、工具、说明书、合 格证等文件;大型施工机具的随机文件需作为施工机具档案按照 相关制度的规定归档管理。 对于租赁的设备需按照合同的规定验证其施工机具型号、随 行操作人员的资格证明等。 对于安装试运行出现问题或验收不合格的施工机具需按照合 同约定予以处理

7.3.2施工机具与设施安装、拆卸作业是安全性、技术性很强

的质量过程。针对危险性较大或技术复杂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不 仅包括施工机具与设施的安装、拆卸过程,而且包括相应的使用 过程,其内容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编 制,以满足施工过程风险防范的要求。

7.4.1施工机具在使用过程中需符合定机、定人、定岗、持证 上岗、交接、维护保养等规定。施工企业需建立必要的施工机具 档案,制定施工机具技术和安全管理规定

价是指在供应方的服务出现偏差、事故或是供应方的服务过程风 险比较大时,施工企业需对服务过程进行评价,以便及时采取改 进措施。

8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管理

8.1.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工程材料、 构配件和设备,但不包括构成如起重机械基础、脚手架等相关临 时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这一部分属于施工机具和设 施的组成部分。 施工企业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管理制度中需明确 各管理层次及项目部采购管理活动的内容、方法及相应的职责和 权限。

8.1.3监督、检查和改进的对象包括分包工程项目工程材料 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验收、现场管理与不合格的控制活动

8.2.1工程项目所需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作为项且管

8.2.1工程项目所需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作为项目管 理策划内容的组成部分。 各类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计划审批的权限和流程需 在制度中明确规定。 施工企业可根据需要分别编制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需求 计划、供应计划、申请计划、采购计划等,需确定所需计划的类 别,明确各类计划中应包含的内容。计划编制人员应明确各类计 划编制的依据和要求,需确定各类计划编制和提供的时间要求。 8.2.2施工企业需根据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对施工质最的

8.2.2施工企业需根据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对施工质量的

在制定供应方的评价标准时,可根据所采购的工程材料、构 配件和设备的重要程度、金额等将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分类 制定评价标准和规定评价的职责

供应方的信誉可从其社会形象、与本企业合作的历史情况等 方面反映;根据所提供产品的重要程度不同,对供货厂家评价 时,一般需在下列范围内收集可以溯源的证明资料: 1企业资质证明、产品生产许可证明; 2产品鉴定证明; 3产品质量证明; 4厂家质量管理体系情况; 5.产品生产能力证明; 6 与该厂家合作的证明; 用户评价; 8·其他特殊要求的证明。 对经销商进行评价时,一般需在如下范围内收集可以溯源的 证明资料: 经营许可证明; 2产品质量证明; 3用户评价; 4与该经销商合作的证明。 对发包方指定的供应方也需进行评价。当从发包方指定的供 应方采购时,发包方在工程合同中提出的要求、直接或间接地在 各种场合、以各种方式指定供应方的记录都需成为选择供应方的 依据。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方可以是生产单位,也可以是 经销单位。不同供应方的评价方法和标准是有区别的,需要在管 理制度中分别作出具体规定。本条要求也适用发包方通过施工合 同或其他方式指定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方的评价和 选择。 重新评价的时机可以是管理制度规定的计划间隔时间,也可 以是在供应方的相关风险出现的时点。 评价、选择和重新评价需考虑供应商与施工企业的接口情况 和对供应商绩效的监督结果。

形式的调查记录、相应的证明资料、施工企业评价记录、选择记 录、合格供应方名录(名单)、供货验收记录等。若以招标形式 选择供应方,则应保存招标过程的各项记录。 8.2.3采购合同的内容需包括:名称、品种、规格、型号、数 量、计量单位、技术质量标准、包装、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 采购合同的每项内容需要满足采购的管理需求。采购是否需要合 同方式,一般依据法律、制度、相关合同等要求确定。

坐、数 量、计量单位、技术质量标准、包装、交货时间、付款方式等。 采购合同的每项内容需要满足采购的管理需求。采购是否需要合 同方式,一般依据法律、制度、相关合同等要求确定。

8.3.1验收的自的是确认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和质 量是否符合采购计划规定的要求。项自部需实施施工现场的各类 验收活动。施工企业需确保各类验收活动的可靠性。 验收的内容包括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实物质量和性能 质量证明文件。验收方法包括产品外观检查、质量检验和见证取 样复试、资料核查等。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验收的策划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 划的内容之一,也可单独形成文件,作为物资进场验收的依据。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验收前需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验收时需准确核对各类凭证,确认其是否齐全、有效、相符,按 照合同要求检查数量和质量。 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必须复试的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缺 项、数据不清、实物与质量证明资料不符的材料,超出保质期或 规格型号混存不明的材料应按照国家的取样标准取样复试。

大型预制构件宜到供应方加工现场实施检查验收。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验收的内容、数量、方法和程序需 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特种材料、设备需按合同约定进行验 收。对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验收状态应加以识别。

8.3.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指与

合同中约定的由其提供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发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 化时,施工企业需及时和发包方沟通,同时采取相应措施,按照 与发包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8.4.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保管需保证其数量、质量,堆 放场地和库房需要满足相应的储存要求。 施工企业对易燃、易爆、易碎、超长、超高、超重工程材 料、构配件和设备,需明确搬运要求,并对其进行防护,防止损 坏、变质、变形。当需要编制搬运方案时,需经审批后向操作人 员进行交底并组织实施。 8.4.2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指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 功能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可追溯性可以通过连续的记录实 现,需确保进场验收记录、检验试验记录、保管记录和使用发放 记录的连续性。 提倡对所有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标识,

8.4.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保管需保证其数量、

8.5不合格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控制

8.5.1需由相关人员负责对不合格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 行记录、标识、隔离,以防误用。

9.1.1施工企业需明确在本企业中存在的分包类别,如劳务分 包、专业分包、技术服务、委托设计等,并根据所确定的分包类 别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需依法并经发包方同意后方能将工程分包。以下情 况视为已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1已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许可分包的; 2履行工程合同过程中,发包方认可分包的; 3总承包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声明中标后准备分包,并经合 法程序中标的。 9.1.2、9.1.4施工企业应将分包工程纳人自身的管理范畴,依 法进行管理,实施过程检查监督和控制,不得以包代管。 9.1.3施工企业应与分包方沟通分包工程的有关要求,内容

分包工程名称及分包范围; 2 分包合同相关内容; 3 与总包及其他专业施工之间的配合; 4 施工过程控制与监视; 5 质量验收与确认活动; 6 保修服务。

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实施评审、对分包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定、对 分包方的施工能力进行现场调查、第二方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等

9.3分包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9.3.1对分包方的验证需在施工或服务开始前进行,七

对分包方的验证需在施工或服务开始前进行,也可根据 度的安排分阶段进行。分包施工或服务方案需规定主要工

9.3.2施工企业对分包方的交底控制是工程项

.3女全茶件是指分包方确保安全风险处于受控状态所其备 的各种条件,包括:资质与安全生产许可、作业人员资格、安全 生产协议、安全管理机构与专职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 资源投入、应急预案、安全生产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与设备等。 服务水平是指分包方满足总包方要求的服务质量,包括:质 量管理过程的技术资料、实施证据的及时提供,配合总包方实施 的验收、整改、回访、保修和用户满意度调查等。 9.3.4施工企业对分包方履约情况的评价,可在分包施工和服 务活动中或结束后进行,按照管理要求由项目部或相关部门

9.3.4施工企业对分包方履约情况的评价,可在分包施工和服

9.3.4施工企业对分包方履约情况的评价,可在分包施工 务活动中或结束后进行,按照管理要求由项目部或相关 实施。

分包管理工作的改进包括:发现并处理分包管理中的问题 重新确定、批准合格分包方,修订分包管理制度等

9.4分包工程质量验收

分包工程结束时,施工企业需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进 在验收合格前,不得接收分包工程。

10.1.1施工企业需通过建立并实施从工程项目管理策划至保修 (包括变更)管理的制度,对工程项目施工的质量管理活动加以 规范,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 工程项目施工和服务质量管理中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管理活动、分包管理活动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第9章中的 规定。 10.1.2项目部的基本职能是实施项目施工管理,施工企业其他 各管理层次则负有指导、监督项目部的职能,确保工程和服务质

工程项目施工和服务质量管理中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管理活动、分包管理活动应符合本规范第8章、第9章中的 规定。 10.1.2项目部的基本职能是实施项目施工管理,施工企业其他 各管理层次则负有指导、监督项目部的职能,确保工程和服务质 量满足要求。 施工企业需在相关制度中明确各管理层次在工程项目质量管 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施工企业对项目部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 和考核活动需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要求。指导、监督、检查和

量满足要求。 施工企业需在相关制度中明确各管理层次在工程项目质量管 理方面的职责和权限。施工企业对项目部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 和考核活动需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要求。指导、监督、检查和 考核的对象包括分包工程项目的重要质量管理活动

10.2.2.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的内容是施工企业各项要求在工 程项目的具体应用。策划结果根据规定所形成的文件是全面安排 项目施工质量管理的文件,是指导施工的主要依据。施工企业需 明确规定该文件编制的内容及相关职责、权限。在编制前,有关 人员需充分了解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要求,包括确保外包(分 包)过程受控的要求。 施工企业需策划质量控制措施,确定关键工序并明确其质量 控制点及控制方法。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包括与施工质量有关的 人员、施工机具、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方法和环境因

10.2.4施工过程中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要求发生变化时,相应的 质量管理要求需随之变化,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的结果也需及 时调整,必要时,还需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以确保工程和服 务质量满足要求。

工程设计的依据除了需考虑规定的设计输入要求以外,还需 考虑由工程和服务性质决定的、失效的潜在后果。 工程设计策划除了需规定设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要求,还应 考虑发包方和用户在工程设计活动中可能的参与需求等。 根据专业特点和所承接项自的规模、复杂程度,施工企业的 工程设计活动及其管理可适当增减或合并进行。

施工企业在施工前,需通过交底确保被交底人了解本岗位的 施工内容及相关要求。 交底可分层次、分阶段进行,交底的层次、阶段及形式需根

据工程的规模和施工的复杂、难易程度及施工人员的素质确定。 在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施工前,需按照规定 进行技术交底。 交底的方式可根据需要采用口头、书面及培训等形式。 交底的依据需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图 纸、施工工艺、技术规范及质量标准等。 交底的内容一般需包括质量要求和目标、施工部位、工艺流 程及标准、验收标准、使用的材料、施工机具、环境要求、进度 规定及操作要点。 对于常规的施工作业,交底的形式和内容可适当简化

10.5.1第1款对施工过程实施样板引路,样板需经验收合格。 第2款调配合格的操作人员包括持证上岗要求、特种作业要 求及其他对施工质量有影响的人员资格要求。 第4款对施工过程的检查包括对工序的检查、技术复核、施 工过程参数的监测和必要的统计分析活动等。 第5款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控制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绿色施 工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现场试验环境的控制措施、不同专业 交叉作业的环境控制措施以及按照规定采取的其他相关措施。 第7款对成品、半成品采取保护措施是指实施施工和服务过 程成品、半成品的系统性防护工作,可包括标识、处置、污染控 制、包装、储存、传输或运输以及保护。范围需包括供施工企业 使用或构成工程产品一部分的发包方财产,这些财产不仅包括发 句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还包括施工企 业作为分包单位时,发包方提供的未完工程;施工企业作为总包 单位时,发包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施工企业已经施工完成的 工程实体。这些防护活动应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至工程移交 为止。 第11款采取措施防止人为错误是指针对施工现场更多依赖

10.5.5本条的供方包括供应商、分包商等。

工程项目需要的发包方或供方的财产包括工具、设施、发包 方的场所、知识产权(图纸、资料等)、个人信息、工程材料、 构配件和设备等。具体内容和范围一般可在合同或其他文件中 规定。 施工企业在控制和使用发包方或供方的财产时,需进行如下 妥善管理: 1对发包方和供方的财产,施工企业需予以识别、验证、 保护和维护; 2:若发包方或供方的财产发生丢失、损失或发现不适用情 况,施工企业需向发包方或供方报告,并保留相关形成文件的 信息。 有关构成工程一部分的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 设备管理参见本规范第8.3.3条。 10.5.6相关信息的传递、接收和处理的方式需按照规定结合项 目的规模、特点和专业类别确定。

10.5.7施工日记的内容应包括气象情况、施工内容、施工部 位、使用材料、施工班组、取样及检验和试验、质量验收、质量

问题及处理等情况。 记录需填写及时、完整、准确,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按照 规定编目并保存。记录的内容和记录人员应能够追溯, 质量管理相关文件包括来自外部的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文件

10.7.2施工企业的保修活动需依据有关法规、合同、保修书和 相关标准进行,并符合相关规定。 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指项目试生产或运行中的配合服务、培 训等。 提供必要的产品使用说明是指建设工程产品包括设备设施等 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项和相关说明。 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是指工程合同规定保修范围以外的工程 修复内容,一般属于有偿服务。 工程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包括工程实施过程和竣工交付后的 其他服务内容。

10.7.4施工企业需收集的信息包括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施工质量 问题、发包方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保修服务的满意程度及建 议,并分析和评审发包方的满意程度及相关感受。 施工企业收集、分析和评审发包方满意度的方法有发包方调 查、发包方对工程和服务质量的反馈、企业市场占有率、相关奖 励和处罚、担保索赔、服务报告等。 服务过程及相关信息收集可能会涉及工程的用户,施工企业 需根据合同及企业质量方针要求实施相关质量管理或服务能力的 改进活动

合规定。 检测(含计量)设备属于具有测量功能的施工设备与设施 检测设备配备应考虑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需求。工程材料、构配 件和设备的验收活动需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 施工企业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收需符合本规范本章和 第9章的规定。 11.1.2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图纸及 施工说明书等设计文件、合同及施工企业内部标准等。 质检杰活动管划具工积顶日质是篇珊等划的重西中究之

检测(含计量)设备属于具有测量功能的施工设备与 测设备配备应考虑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需求。工程材料、不 和设备的验收活动需符合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 施工企业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收需符合本规范本 9章的规定。

11.1.2工程质量检查的依据有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设计图纸不

质量检查活动策划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的重要内容之 一,可单独形成文件,经批准后,作为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检查活 动的指导文件。 质量检查策划的详细内容一般需包括检查项目及检查部位 检查人员、检查方法、抽样方案、检查依据、判定标准、检查程 序、应填写的质量记录和签发的检查报告等

11.2.1质量检查可采取自检、互检、交接检为特点的“三检 制”方式实施,同时保证质量专检的效力,从而形成稳定可靠的 质量检查机制。

质量检查机制。 11.2.2施工企业的工程质量检查是对项目部工程质量检查及工 程质量结果的验证和监控。对项目部的监控方式需根据施工企业 的规模、专业特点、管理模式及项目的分布情况确定。 施工企业需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有计划地对工程质量实施检

质量结果的验证和监控。对项目部的监控方式需根据施工 规模、专业特点、管理模式及项目的分布情况确定。 施工企业需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有计划地对工程质量实

11.3.3施工企业需在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策划中明确工程资料

管理的相关要求,包括:资料的内容、形式及收集、整理、传 的职责和方法。 工程资料包括: 1向发包方移交的竣工资料; 2送交施工企业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的竣工技术资料; 3施工企业管理制度所规定的记录。 资料移交时,移交内容应得到确认,移交记录应予以保存

11.4.1工程质量的检测要求涉及检测设备的准确度、稳定性、 量程、分辨率等。检测设备包括计量、测量和检验试验设备。 检测设备验收包括两方面:一是验证购进测量设备的合格证 明及应配带的专用工具、附件;二是对采购的监测设备性能和外 观的确认。

2施工企业用于施工质量检验、检测的器具、设备均需拉 定进行管理,包括施工企业自购、租赁或借用的器具 检测设备的供应方需具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布的制造计量

检测设备的供应方需具有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布的制造计量

器具许可证,其生产或销售的设备需带有CMC标记。 检测设备管理包括设备的搬运、保存要求和设备的停用、限 用、封存、遗失、报废等。 需确认的计算机软件包括检测使用的软件、检测设备使用和 用于计量的软件。当软件修改、升级或检测设备、对象、条件、 要求等发生变化时,需对软件进行再确认。 必要时,施工企业的检测设备管理需包括对分包方检测设备 的控制。

11.5质量问题与事故处理

11.5.1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包括质量 缺陷、质量不合格和质量事故等。事故是质量问题的特殊情况, 般负面影响和后果比较严重。 施工企业可将质量问题分类管理,并规定相应的职责权限。 分类准则可以包括处置的难易程度、质量问题对下道工序的影响 程度、处置对工期或费用的影响程度、处置对工程安全性或使用 性能影响程度等。 需分类、分级上报的质量问题包括在工程施工、检查、验收 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各类施工质量问题。 对因施工质量原因而导致的质量事故,施工企业需主动配合 相关方调查。 工程交工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的处理需符合本条的要求

1.5.2对于工程质量未满足规定要求,但可满足使用要求

12质量管理检查、分析、评价与改进

12.1.1质量管理的检查、分析、评价与改进是施工企业对自身 质量管理活动的监督测量。 质量管理活动的检查是确定质量管理活动是否按照施工企业 质量管理制度实施、能否达到质量目标的重要手段。 12.1.2实施检查、分析、评价和改进的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 格和能力,施工企业需规定相关人员资质和能力的考核办法。 12.1.3鼓励和提倡施工企业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实施质量 管理。施工企业需规定采用质量信息技术和手段的时机与方法 与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信息系统相一致,现代信息技术和手 段包括全球定位系统(GPS)、建筑信息模型(BIM)、移动通 信、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

12.2.1施工企业策划对各管理层次的检查方式时,需以能识别 质量管理活动的符合性、有效性为原则,可采取汇报、总结、报 表、评审、对质量活动记录的检查、发包方及用户的意见调查等 方式。

年度审核和例行检查需覆盖质量管理体系并按照如下流程 实施: 1 制定审核或检查计划、确定人员; 2向接受审核或检查的区域发放计划,并可根据其工作安 排适当调整时间;

3 进行文件准备; 4 实施审核或检查; 5根据审核或检查结果对质量管理进行全面评价; 6实施质量管理改进。 其中需选择可确保审核和检查活动客观公正的人员实施审核 和检查。 审核、检查人员的专业资格、工作经历需符合相关要求,并 经培训合格。

12.3.1:质量管理分析是质量管理评价和改进的重要依据。质量 管理分析程序有效实施的条件是所有质量管理部门和岗位都明确 需收集的信息、分析的责任、分析的方法和确定质量管理分析结 果的要求。当需要对变更信息进行处理后再进行质量管理分析 时,也需明确变更处理的规定。 质量管理信息是质量管理检查、分析、评价、改进的基础条 牛。施工企业需明确质量管理信息的范围、来源、传递方式及其 载体,确定质量管理信息的管理方法,规定施工企业各层次部门 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12.3.2质量管理信息收集的途径可包括: 1 各种形式的工作检查(包括外部的检查、审核等); 2 各项工作报告及工作建议; 3 业绩考核结果; 4各类专项报表; 5木 相关方的意见; 6各种媒体的报道等。 合作方是指与施工企业合作的相关方,如联合体中的合作 者等。 12.3.3第2款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和服务质量满足要求的程度 需包括以下几点:

12.3.1质量管理分析是质量管理评价和改进的重要依据。质量

12.3.2质量管理信息收集的途径可包括:

面评估,以便寻求并实施质量管理改进。 施工企业结合月度、半年度、年度等工作总结活动,进行质 量管理评价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

GB 50433-201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12.4.2质量管理评价内容需满足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改进的要

12.5.1施工企业需要规定应用质量管理改进方法的应用范围、 时机和步骤。范围是指应用的领域和内容,时机是指应用的时间 安排和条件,步骤是指应用的顺序和流程。其中效益是指经济效 益和社会效益。

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改进措施包括纠正措施、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制定改进 措施的原则是治本为主、标本兼治,目的是防止质量问题的再发 生或发生。

12.5.3“以确保相关措施的充分性”的“相关措施”包括预防 可能风险的措施和必要时采取措施消除不利影响等。 12.5.4质量管理创新是指在原有质量管理基础上,为提高质量 管理效率、降低质量管理成本而实施的质量管理制度、活动或方 法。质量管理创新是实施质量管理改进和价值创造的重要途径。 施工企业最高管理者宜对质量管理创新做出安排,各管理层 次、各职能部门需在有关活动计划中明确拟要采取的创新措施 项目部宜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策划中明确相应的创新措施。 施工企业宜对创新的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在合理的成本、风 险条件下实施创新活动。 卓越绩效模式是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施工企 业可应用卓越绩效模式实施质量管理改进和创新DB11/T 1627-2019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以全面提升企 业质量管理的竞争力。

12.5.5质量管理改进活动的记录是施工企业实施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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