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263-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3/T 263-2020 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规范.pdfICS01.040.03 A.14
DB43/T263—2020 代替DB43/T263—2005
GB/T 13747.9-2022 锆及锆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9部分:镁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pdfEvaluation criteria forstandardizationofarchives work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3/T263—2020目次前言I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评价原则·4评价对象·5申请评价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与条件评价内容…7评价程序及方法8评价结果应用附录A(规范性附录)国家综合档案馆规范化建设评价内容及评分细则·附录B(规范性附录)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内容及评分细则13附录C(规范性附录)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内容及评分细则..21参考文献29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DB43/T2632020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43/T263一2005《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本标准与DB43/T263一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修改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规范”。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5年版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评价原则(见第3章,2005年版第3章)。 增加了申请评价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与条件(见第5章)。 一增加了评价内容(见第6章)。 修改了评价程序及方法(见第7章,2005年版第4章、第5章)。 一增加了评价结果应用(见第8章)。 修改了附录A、附录B、附录C(见附录A、附录B、附录C,2005年版附录A的表A1、表A2 表A3)。 删除了原附录B、附录C(见2005年版附录B、附录C)。 增加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湖南省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档案局、湖南省档案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亚雄、叶建军、邹毅、梁毅、吴嘉、易小青、仇壮丽、彭玉、熊燕。 本标准于1990年7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2次修订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43/T263一2005《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 本标准与DB43/T263一2005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修改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规范”。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5年版第1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修改了评价原则(见第3章,2005年版第3章)。 增加了申请评价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与条件(见第5章)。 增加了评价内容(见第6章)。 修改了评价程序及方法(见第7章,2005年版第4章、第5章)。 增加了评价结果应用(见第8章)。 修改了附录A、附录B、附录C(见附录A、附录B、附录C,2005年版附录A的表A1、表 A3)。 删除了原附录B、附录C(见2005年版附录B、附录C)。 增加了参考文献(见参考文献)。 本标准由湖南省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档案局、湖南省档案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亚雄、叶建军、邹毅、梁毅、吴嘉、易小青、仇壮丽、彭玉、熊燕。 本标准于1990年7且首次发布本次为第2次修订
DB43/T2632020
当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价原则、评价对象、审 请评价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与条件、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及方法、评价结果应用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评 价。其他专门(部门)档案馆、中央在湘单位和其他组织可参照执行
DA/T 62 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 DA/T 63 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 DA/T 68 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 DA/T 77 纸质档案数字复制件光学字符识别(OCR)工作规范 DA/T78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 IGI25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
评价对象包括国家综合档案馆、机关和企业事业点
平价应满足的基本要求与
五年内没有发生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事故。
.1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属于应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的机关,按规定向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了到期档案, 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五年内没有发生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事故。
5.3.2五年内没有发生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事故。
6.1国家综合档案馆评价内容见附录A。 服务平 6.2机关评价内容见附录B。 6.3企业事业单位评价内容见附录C。
6.1国家综合档案馆评价内容见附录A 6.2机关评价内容见附录B。 6.3企业事业单位评价内容见附录C。
6.1国家综合档案馆评价内容见附录A。
GB/T 12085.9-2022 光学和光子学 环境试验方法 第9部分:太阳辐射与风化.pdfDB43/T2632020
8.1.1评价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省二级、省一级、省特级。级别越高,表示档案工作 在组织管理、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水平越高。 8.1.2评价得分不设上限,评价认定等级不得高于申报等级。 3.1.3评价得分不低于70分为省二级;评价得分不低于80分且完成相应必达项(省一级要求)为省 级:评价得分不低于90分且完成相应必达项(省特级要求)为省特级,
8.2.1等级标识实行统一管理。 8.2.2等级标识有效期为五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到期应向评价组织单位申请复核。
8.2.1等级标识实行统一管理
8.3.1可作为上级单位考核下级单位的依据。
8.3.4可作为评先评优和奖励的依据
DB43/T2632020
NB/T 10074-2018 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规范性附录) 国家综合档案馆规范化建设评价内容及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