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pdf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 价,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治理能力,创造干净、整洁、有 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 感,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对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 的基本性、普遍性要求,城市中的道路、建(构)筑物、公共 服务设施、户外广告与招牌、公共场所、城市绿化和城市水域、 施工工地等的容貌,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第三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 平台加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实施动态监测、统筹调度、及时处 理和考核评价。 第四条落实门前责任制,临街单位、门店、住户按规定做 好责任区环境卫生、绿化、秩序维护工作。
第五条城市道路整体清洁,路面呈本色,边角部位、窖井
常,道路照明亮灯率达95%以上。 第十九条行道树及绿地内树木无缺株、死株、空株,无危 树危枝,枝叶不影响电力、通信、交通信号灯、警示标志等设施 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施工工地现场按规定设置围墙、围栏等封闭措 施,围墙、围栏保持整洁完好。施工工地外无乱堆物料,工程完 工后场地平整,无破损路面,无堆积杂物。
常,道路照明亮灯率达95%以上。 第十九条行道树及绿地内树木无缺株、死株、空株,无危 树危枝,枝叶不影响电力、通信、交通信号灯、警示标志等设施 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施工工地现场按规定设置围墙、围栏等封闭措 施,围墙、围栏保持整洁完好。施工工地外无乱堆物料,工程完 工后场地平整,无破损路面,无堆积杂物
GBT51224-2017 乡村道路工程技术规范第二十六条城市道路、临街建筑、公共场所内无晾晒衣物 及吊挂杂物。在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上无擅自悬挂或摆放与 绿化无关物品现象。
第三十三条各城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本标准制定具 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三条 各城市可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本标准制定具 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