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5/T 378-2019 家庭装饰工程及服务质量规范.pdf9. 2. 1一般规定
9.2.1.1家庭装饰企业设计人员应当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9.2.1.2家庭装饰企业可以根据设计师的专业水平等次设立相应的企业设计收费标准。设计 应当上墙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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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做到节能、节水、节材,并适应不同地区气候 和文化的特征,兼顾当前使用和将来 收造的需要
9. 2. 2方案设计
9.2.2.1家庭装饰企业与业主接洽后,应签订设计合同,设计合同具体内容详见附录B。 9.2.2.2设计人员应当对家庭装饰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测,正确记录现场勘测原始数据。在勘测现场的同 时,应了解房屋建筑、结构等图纸,并了解物业服务机构关于房屋装饰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场勘测项目见 时录F。 9.2.2.3设计人员在与业主充分沟通和现场勘测的基础上,对住宅室内各功能区域进行界定,确定装饰 风格和主要用材,经业主确认后,进行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阶段提供的图纸应符合5.1中的要求。 9.2.2.4方案设计图纸应经业主签字确认后,企业才能进行后续的设计程序
9.2.3.1施工图设计应根据方案设计图纸进行进一步深化,内容应符合5.4中的要求。 9.2.3.2施工图设计图纸应有设计、校对、审核三级责任人签章,并保存图纸审核修改记录。 9.2.3.3施工图设计图纸应经业主签字确认,并作为技术文件存档。
9.3预算报价及合同签订
9.3.1.1预算报价应具备下列内容: 一一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所列明的施工内容: 一工程量及工程量计算方式; 一单位和单价; 一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等级。 9.3.1.2对于不包含在预算报价范围内的由业主提供的材料设备,家庭装饰企业应告知业主材料到达 时间和地点,并单独列表,经业主签字确认。 9.3.1.3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费用应列入预算报价中
9. 3. 2合同签订
9.3.2.1家庭装饰企业与业主对设计和预算报价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具体内容详见 附录C。 9.3.2.2施工合同应准确、完整填写,由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施工合同条款不得擅自更改,不得故意 空缺业主姓名、施工项目、详细地址、项目造价、工程期限、项目款支付方式、保修期限、违约责任等 重要约定。 9.3.2.3合同签定前,家庭装饰企业应当向业主详细解释施工合同各条款含义。合同正常履行可能出现 的问题和风险应提前告知业主,必要时在合同补充条款中写明。 9.3.2.4施工中若发生因设计因素或施工因素而引起的合同变更,家庭装饰企业应及时出具变更方案 和相应变更费用,明确变更原因,按合同约定办理变更手续,并经业主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和相应变更费用,明确变更原因,按合同约定办理变更手续,并经业主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 9.3.2.5施工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后应严格履行。合同变更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按相关法律规 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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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4. 1一般规定
9.4.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当原住宅存在影响装饰工程的 应与业主确定解决方案或明确责任风险。
9.4.1.1施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工作,并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当原住宅存在影响装饰工程的缺陷时, 应与业主确定解决方案或明确责任风险, 9.4.1.2家庭装饰企业应配合业主到项目所在地物业部门办理开工申报手续。
应与业主确定解决方案或明确责任风险 9.4.1.2家庭装饰企业应配合业主到项目所在地物业部门办理开工申报手续 9.4.1.3家庭装饰企业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特点,按照GB50327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在施工 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具体要求应符合附录D规定
9. 4. 2安全施卫
9. 4. 3施工管理
9.4.3.1家庭装饰企业应把好材料供应源头质量关,对材料供应商进行产品质量、企业信誉、品牌价格、 节能环保、售后服务等综合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 9.4.3.2家庭装饰企业向业主提供的主要材料应具备有效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环保证书、产品合格 证等相关证明。 9.4.3.3应根据施工计划进度表的时间节点安排材料配送时间,并请业主对主要材料的包装、外观、颜 色、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等进行签字确认。 9.4.3.4家庭装饰企业应对业主自备材料的数量、外观、质量证明等内容进行核验,并与业主办理交接 手续。业主自备材料不符合使用功能要求或可能存在隐惠的,家庭装饰企业应及时告知业主,对业主仍坚 持要求采用的,应由业主签字确认。
9. 4. 4工程验收
9.4.4.1家庭装饰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应按设计文件和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对施工过程节点进行阶段性 质量验收。凡发生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返修或返工直至符合要求。 9.4.4.2家庭装饰工程项目整体竣工后,家庭装饰企业应当向业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通知业主竣工验 收。业主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验收应按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9.4.4.3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室内环境检测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照合同约 定进行。检测应在竣工7日后、成品家具及饰品进场之前进行。 9.4.4.4项目整体竣工后,凡未达到相关标准质量验收要求的项目,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一涉及主体结构或功能性缺陷的,家庭装饰企业必须进行返修返工,确保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否则不得交付使用; 一无法采取返修返工措施修复但不影响使用功能的不合格项目,家庭装饰企业应与业主协商, 以合理补偿的办法予以妥善解决; 家庭装饰企业与业主对装饰工程质量存在争议并无法协商一致时,双方应共同委托具有相应 盗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确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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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效凭证。 9.4.5.2家庭装饰工程阶段性结算时,家庭装饰企业应当与业主一起对阶段性工程量进行测量计算,按 照实际测量结果确定阶段性工程量。 9.4.5.3家庭装饰工程项目结算后,家庭装饰企业应做好各阶段性验收记录、交付验收记录、项目结算 记录等资料的归档工作。 9.4.5.4业主可以通过合同约定保留一定比例的工程结算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约定保留期满时,业主应 按合同约定将质量保证金支付给家庭装饰企业。
5.1.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工程保修期限为2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的保修 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阳台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 5.1.2保修期自家庭装饰工程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9.5.2.2下列情况不在保修范围内
业主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损坏的: 业主自备的材料和设备质量缺陷; 私自返工或私自维修造成损坏的,紧急情况下应当立即处理而家庭装饰企业未能及时到位的 除外; 一由于房屋沉降或建筑物变形造成损坏的: 一因台风、地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一国家规定的其它可免责的情况。
5.2.3家庭装饰工程保修单必须具备业主基本信息、项目概况、保修范围、保修期限、维修记 容
9.5.3报修受理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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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家庭装饰工程现场施工安全措施
DB15/T 378—2019附录B(资料性附录)内蒙古自治区家庭装饰工程设计合同内蒙古自治区家庭装饰工程设计合同委托方(甲方):设计方(乙方):乙方资质等级:合同编号:图B.1内蒙古自治区家庭装饰工程设计合同56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居室的家庭装饰工程进行设计。居室地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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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 二、设计费计算方式: 1.居室建筑面积(不包括公摊面积)约 平方米。 2.设计收费标准:设计费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 3.其他费用: 计人民币 元。 4.设计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二元)。 三、设计内容: 1.本委托设计协议书签订后 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设计需求表、投资概算、满足家 庭装饰工程施工的建筑图纸,乙方负责现场丈量及审核图纸。若甲方无法提供上述图纸时,则由乙方现场 丈量确定。 2.乙方设计交付的图纸包括: (1)方案设计图纸:计说明、平面图、顶棚图、室内主要立面图、主要空间方案效果图、主要装饰 材料表与工程预算(概算)报价单。 (2)方案设计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内容主要包括封面、图纸目录、施工 图设计说明书、主要装饰材料表或主要材料样板;工程预算书,图纸等。图纸应包括平面图、现状平面 图、顶棚平面图、设备、设施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节点详图、大样图;室内门窗表、室内阳台(生 活阳台、服务阳台)、壁橱和衣帽间等部位的详图;对土建部分未能深化的节点详图应在家庭装饰设计 中明确,并能全面和完整地作为施工的依据;一些普通做法或者是重复做法的房间和部位,应在施工说 明中交代清楚。 (3)双方议定的其他图纸,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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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设计进度及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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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乙方逾期提供设计图纸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甲方支 付一元的违约金。 7.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需更改图纸的,另行协商收费。 8.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与甲方付款金额相符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9.甲方应保护乙方交付的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乙方交付的设 计方案、文件及资料图纸、数据等资料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于乙方所有。未经乙方同意,对乙方交付的设 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 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10.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 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 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 1.申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乙方收取的预付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已经开 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已完成工作量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并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款%的违约金。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收取的预付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 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2.甲方必须按进度支付设计费,否则乙方可停止设计工作,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甲方更改方案的,乙方设计期限可顺延,顺延天数由双方协 商后确定。 4.如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另行转让或委托给第 三方完成,甲方有权拒收设计成果并解除本合同,乙方除退还所有收到款项外,还应当承担协议总价 款%的违约金。 七、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对约定不明的,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中设计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甲方需要,应 另行委托原建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方有权不予米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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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第 方式解决。 (1)向 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DB15/T 378—2019附录C(资料性附录)内蒙古自治区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内蒙古自治区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乙方资质等级:合同编号:图C.1内蒙古自治区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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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衣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家庭装饰的特点,用 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 达成如下协议: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表C.1:家庭装饰工程内容做法确认表);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a)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表C.3:乙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b)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表C.2:甲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1.6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一月一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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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6必须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请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 计方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7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配合乙方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工作。 4.8参与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按期安全、保质地完成本合 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自治区室内装饰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 ()无审批手续和设计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增加楼地面荷载,不得擅 自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较大噪声的家庭装饰活动应避开当地居民休 息时间。 (3)因进行家庭装饰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 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参考价格等方面资料的 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5.5乙方须确保施工期间的安全问题,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或者第三人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 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及时调整相 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峻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见表C.5:工程变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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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材料供应 7.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 量、环保达标情况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材料、设备质量、 环保达标情况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7.3双方所提供的家庭装饰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十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 准,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4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 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 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 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依据。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本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应当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各阶段验收均应填写工程质量验收单。 (1)材料进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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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隐蔽工程验收; (3)工程竣工验收。 10.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在工程验 收合格后,应当结清工程款(见表C.6:工程验收单;见表C.7:工程结算单)。 10.3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 方承担。 10.4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双方协商一致 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后,甲方可入住。 10.5双方对工程验收合格签字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家庭装饰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 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见表C.8:家庭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要求全部完成,门、窗 支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作安装完成,或者指工期过半。 11.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有异议 双方应当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结算。 11.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作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规 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 损失。 12.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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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若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乙 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5.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5.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其它约定事项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若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当由 担的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5.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5.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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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C. 5 工程变更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表 C.6 工程验收单
表 C. 7 工程结算单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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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D.1(续) 家庭装饰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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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D.1(续) 家庭装饰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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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E.1(续)家庭装饰工程满意度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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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F (资料性附录) 家庭装饰工程现场勘测项目表
表F.1家庭装饰工程现场勘测项目表
DB15/T378—2019附录G(资料性附录)成吉思汗画像图图G.1成吉思汗画像图注:成吉思汗画像由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收藏家协会会长史树青先生于1953年征集。1962年由启功史树青等著名专家鉴定为元人作品。是世界上现存最早、最真实的成吉思汗画像,今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78
DB15/T378—2019附录H(资料性附录)蒙古族传统纹样图H.1乌力吉纹图H.2兰萨纹图H.3汗巴贵奇纹图H.4哈腾绥赫纹回图H.5阿路汗纹图H.6阿路汗纹延展使用案例图H.7图门那苏图纹图H.8图门那苏图纹延展使用案例回图H.9普斯纹图H.10哈木尔纹图H蒙古族传统纹样79
GBT 38537-2020 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超声检测方法 C扫描法DB15/T 378—2019附录1(资料性附录)蒙古族风格家庭装饰其它常用图案图1.1阿路汗纹在室内木门装饰中延展使用案例80
DB15/T 378—2019附 录1(资料性附录)蒙古族风格家庭装饰其它常用图案图1.2阿路汗纹在蒙古包套脑(天窗)、乌尼(墙体支撑天窗的梁)装饰中延展使用案例81
DB15/T 378—2019附录1(资料性附录)蒙古族风格家庭装饰其它常用图案图1.3哈木尔纹、乌力吉纹在室内木质结构装饰中延展使用案例
DB15/T 3782019附录1(资料性附录)蒙古族风格家庭装饰其它常用图案220图1.4乌力吉纹在室内家具装饰中延展使用案例83
DB15/T 378—2019附录1(资料性附录)蒙古族风格家庭装饰其它常用图案图1.5乌力吉纹、普斯纹、阿路汗纹在室内毡门装饰中延展使用案例84
DB37/T 3387-2018标准下载DB15/T 3782019附 录1(资料性附录)蒙古族风格家庭装饰其它常用图案图1.6阿路汗纹在室内家具装饰中延展使用案例85
DB15/T 378—2019附录1(资料性附录)蒙古族风格家庭装饰其它常用图案图1.7阿路汗纹在室内毡垫装饰中延展使用案例
DB15/T 378—2019附 录1(资料性附录)蒙古族风格家庭装饰其它常用图案图1.8乌力吉纹在室内装饰中延展使用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