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M-008-4634-2021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ZJM-008-4634-2021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尼龙双绝缘耐收缩电线.pdf“浙江制造” 认证实施细则
顶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尼龙双绝
Xx高速公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波形护栏前言: 0引言 1..认证范围.. 2.认证依据 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 3.1单元划分原则. 3.2认证模式 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 4.1认证申请与受理 4.1.1所需资料 4.1.2受理 4.2产品检验. 4.2.1送样原则 4.2.2抽样原则(不适用) 4.2.3检验方案 4.2.4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 4.3初始工厂审核(评价) 4.3.1审核(评价)内容及要求.. 4.3.2审核(评价)时间及人日数. 4.3.3审核(评价)结论.. 4.4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 4.4.1评价与决定 4.4.2认证时限 4.5获证后监督 4.5.1监督时间、频次. 4.5.2监督内 4.5.3监督评价. 4.6证书到期再认证.
5.认证证书和标志 5.1认证证书 5.1.1证书有效性的保持, 5.1.2认证变更 5.1.3证书的暂停、撤销、注销. 5.1.4认证范围的扩展、扩大 5.2认证标志. 12 5.3证书和标志的使用. :认证收费. ..13 附录1产品描述 14 附录2自我承诺 .15
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组织制定、发布,版权归“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所有 联盟内成员根据本机构的资质情况备案后使用,联盟外的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浙江制造”国际认 证联盟的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本细则附录1、附录2为资料性附件。 本细则由“浙江制造”国际认证联盟提出并归口。 本细则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本细则为首次发布。
“浙江制造”认证实施细则一一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尼龙 双绝缘耐收缩电线
本细则基于“浙江制造”认证的质量与信誉保证制定,规定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 鼠乙烯尼龙双绝缘耐收缩电线”产品认证的要求和程序。 本细则与《“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浙江制造”评价规范第2部分管 理要求》等标准和要求配套使用。 本细则与认证机构公正性、保密、认证变更管理等公开文件共同实施。 认证委托人应确保获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认证及适用标准要求。 由于法律法规或相关产品标准、技术、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所引起的适用范围调整,本细 则将进行及时修订,
16mm2,导体最高温度为70 固定布线的铜导体聚氯乙烯尼 浙江制造”产品认证。
3.单元划分原则及认证模式
产品认证单元是指产品认证的基本单位。同一生产者、同一生产场所、相同生产工艺为同一认 证单元。
型式试验+“浙江制造”评价规范标准要求评价
4.认证实施的环节及要求
认证实施坏节:认证委托与受理、产品检验、初始工厂审核(评价)、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监 督、证书到期再认证。 一般情况下完成产品检验后再进行初始工厂审核(评价),也可在工厂审核(评价)时实施检 验,
认证委托人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委托。认证委托人需按要求准确填写必要的企业信息和产品信 息
4. 1. 1 所需资料
4. 1. 1. 1 认证申请
企业申请认证时应提交正式的《产品认证申请书》和下列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有) )商标注册登记证复印件(如有) )申请产品国家强制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其他产品认证(许可)证书(适用时) 1)申请企业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实施了评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一年 内卓越绩效自评报告、卓越经营奖、政府质量奖获奖证书等) )申请企业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证明资料复印件(如 有效体系获证证书、可以证明有效运行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文件与资料等 )申请产品的产品结构图 )产品试验报告(如有) )带有产地、产值的合格供方名录
企业申请认证时应提交正式的《产品认证申请书》和下列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有) )商标注册登记证复印件(如有) )申请产品国家强制认证证书复印件或其他产品认证(许可)证书(适用时) )申请企业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实施了评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一年 内卓越绩效自评报告、卓越经营奖、政府质量奖获奖证书等) )申请企业有效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证明资料复印件(如 有效体系获证证书、可以证明有效运行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文件与资料等 )申请产品的产品结构图 )产品试验报告(如有) h)带有产地、产值的合格供方名录
i)产品描述(见附件1) j)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k)主要生产设备、设施、检测设备清单 1)省级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或设计中心或研究院的证明(证书或评价表) m)研发费用与营业收入比例同比增长的证据 n)核心产品的专利(或省级进步奖或标准创新奖) 0)质量诚信报告 p)社会责任报告 q)“浙江制造”自评报告 r)认证机构需要的其他相关文件 人证委托人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 1. 1. 2 产品描述
产品描述应包括委托认证产品信息、工艺流程、关键部件清单、商标(如有)等,认计 覆盖的系列产品清单,认证单元内各个型号之间的差异说明等,同时提供产品说明书及产品 明。
认证机构对认证委托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签订认 正合同书;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通知认证委托人补充资料或修改信息;无法提供有效的资 科的,认证机构不受理认证委托
产品型式试验,可以采取送样检验和抽样检验的方式,原则上采用送样检验的方式
申请单元中涉及多个型号的东莞某办公楼室内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doc,按照认证机构的要求选送具有代表性的产品送样进行检验 送样要求:不同型号分别送样、其中最大截面必须送样: 送样数量:每样50米
4.2.2抽样原则(不适用)
4.2.4检验要求及检验结论
按照检验方案的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符合检验方案的检验要求时,则判定为合格。不符合检 验方案的检验要求时,则判为不合格。 如是抽样检验,检验不合格,则认证终止 如是送样检验,检验不合格,则认证委托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重新送样检验,直至检 验合格。整改时间不超过6个月,否则判为不合格,认证终止。 认证委托人也可主动终止申请。 如认证委托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在十五日内,向认证机构申请复议或复查。
JGJ76-2003 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pdf4.3初始工厂审核(评价)
4.3.1审核(评价)内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