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S840-2021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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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ECS840-2021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及条文说明.pdf

1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设施在项 目所在地初次使用前,机械设备的产权方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备案。 2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 证、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和自 检合格证明。 3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设施在使 用前,应由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租赁单位和安装 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 自升式架设时,架设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架设完成后,应委托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检验、检测机 构应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由检测责任人签字,并对检测结果负 责。 5起重机械、盾构机械等特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 等目开式安全设施在安装、使用、拆除过程中,租赁单位、安装单 立、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应对现场进行监督及检查,租赁单位及安 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到场进行技术指导,若发现安全隐惠应立 即整改。

6.2.7施工单位应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工

责人应在施工现场履职,明确风险控制责任、实施程序和控制方 式。

责人应在施工现场履职GB/T 38970-2020 增材制造用钼及钼合金粉,明确风险控制责任、实施程序和控制方

立 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救援,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向本单位 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负责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如实报告。 6.2.10从事建筑工程监测业务的单位,应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承担监测责任。

6.3.3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安全管理职责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作业人员应遵守施工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有 权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予以拒绝。 2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全面掌握项目施工安全状况,组织 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检查。涉及危大工程的应做好检查、验收等 工作,并留存资料。 3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已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 工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施工现场管理人 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 交底,并应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4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应要求立即整 改,并及时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限期整改。 5危大工程施工作业时,项目负责人应在施工现场履职,项 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

6.3.5施工现场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 织,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应制订消防安 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6.3.7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危大工程名秘

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应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需要 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五方责任主体代表进 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 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 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志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6.3.9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资料应与建筑工程进度同步,记录应

施工方案的合规性,并应实施跟踪监理;施工前,总监理和专业监 理工程师应参与专项方案认证会议,危大工程施工应进行重点监 控,并实施跟踪监理

6.3.11对于施工过程中进行试验、监测的内容,建设单位应委托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试验、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 测方案,并应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监 理单位后方可实施。监测单位应按照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及时向 建设单位报送试验、监测结果,并对试验、监测结果负责;发现异常 时,监测单位应立即向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报告,建设单位

应立即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采取处置猎施。 6.3.12建筑工程发生险情或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 处置措施,同时应报告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勘察、设 计、监理等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工程应急抢 险结束后,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订工程 恢复方案,并对应急抢险工作进行后评估。

6.4.1施工单位应对建筑工程实施现场安全检查,建立安全检查 制度,明确检查方式、频率、时间、整改、处置措施和复查等内容。 6.4.2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 性进行评估,确定安全生产管理需改进的方面,制订并实施改进措 施,同时对评估的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和评价

6.4.3施工单位宜对危大工程施工进行视频监控,监控资料应归 档保存。

6.4.3施工单位宜对危大工程施工进行视频监控,监控资料应归

常安全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巡视、检查。 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督促整改到位,并应立即向项 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视危险严重程度按照安全管 理规章制度提出处罚意见

6.4.5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在

工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排查记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未 消除的部位及影响区域不得施工作业,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设备、设 施不得使用。

6.4.6监理单位应巡视检查危大工程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 项施工方案实施。

安全检查,及时检查施工安全行为、安全措施、职业健康安全措施

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建筑工程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 并整改。

并整改。 6.4.8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体标 准、编制安全检查评分表、配备检查与测试器具。

4.8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体

6.4.8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

、编制安全检查评分表、配备检查与测试器具

1.1竣工验收安全管理应考核建筑工程各项技术安全指标,并 检查评定安全管理工作。

应检查评定安全管理工作。 7.1.2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明 确五方责任主体涉及安全管理验收应承担的相应职责。

7.1.2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成立峻工验收小组,明

7.2.3施工单位应准备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以及主要建筑

2.3施工单位应准备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以及王要建筑 料、建筑构配件、设备进场试验报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 资料、工程质量保修书等。

7.2.4监理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形成建筑工程质量评

2.4监理单位应提供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形成建筑工程质量识 报告。

7.3.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小组应审核建筑工程档案资料,查找和 判断竣工验收实施阶段可能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 7.3.2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小组应实地查验建筑工程质量,协同开 展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并应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和安全 事故制定处理方案和应急预案。

判断竣工验收实施阶段可能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

7.3.3竣工验收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五方责任主体应采取 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保存 己和书面、影像资料,妥善保管证物,

记和书面、影像资料,妥善保管证物。 7.3.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小组应全面评价工程勘察、设计、施工, 设备安全质量和各管理环节,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7.3.5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梳理 工程档案资料、形成建筑工程安全使用手册,并应向最终用户和运 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交底。

7.3.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小组应全面评价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档案资料、形成建筑工程安全使用手册,并应向最终用户和, 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交底。

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3.1.2安全管理目标需要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定 期进行考核。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管理目标要求制 订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五方责任主体履行 的职责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负总责,并牵头会同设计、施工 等单位构建各参与单位共同参与,对其他参与单位进行履约检查; (2)勘察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承担勘察责任,并负责提供真实 可靠的地质资料,对勘察成果承担相应责任; (3)设计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承担设计责任,并对设计文件承 担相应责任; (4)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负责施工阶 段的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和动态管控,承担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管 控的主体责任; (5)监理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并按规定编制监 理实施细承担施工 全风险管控的监理责任

3.1.4交底制度包括下列内容

(1)危大工程开工前,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前,单位的 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机构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 底; (2)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方 案编制人员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方案安全交底; (3)分包单位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总承包单位 对分包单位交底情况进行监督:

(4)安全员对新进场的工人实施作业人员工种交底,并 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5)作业班组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5)作业班组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3.1.5安全生产策划书由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项目生产, 技术、质量、安全、合等部门组织编写。 3.1.6安全管理策划步骤包括下列内容,

3.1.5安全生产策划书由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协调项目生产、

(1)风险评估及应对; (2)危险源的辨识和选择; (3)确认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4)确认适用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规章; (5)确认适用的上级安全生产规定。

3.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与制度

3.2.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对参与建筑工程的人员行为、机械设备、材料、管理方 法、环境、测量等要素进行安全管理; (2)规定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形成文件 并传递到各管理层,安全管理职责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规定一 致并覆盖所有安全管理活动; (3)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制度,结合建筑工程安全 要求和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特点开展安全管理教育培训,

4.1.1专项勘察的适用范围包括下列内容:

(1)遇特殊地质条件,需要委托勘察单位进行专项勘察; (2)拟建场地或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不利影响的不良地质 作用且无法规避时,需要提出专项勘察工作建议,进行专项勘察;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对工程及地下水控制有重要影响时: 需要进行水文地质专项勘察。

4.2.4勘察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内容: ①资质资格与管理机构; ②勘察大纲策划与实施; ③勘察成果交付与档案管理。 (2)责任人职责: ①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 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 ②技术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 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③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 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3)基本工作程序: ①资料收集与研究;

②天纲编制; ③勘探点布置; ④取样、原位测试、物探、现场试验布置; ③室内试验布置。

4.3.2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工程包括:

(1)一旦损坏将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的工程; (2)对变形有严格限制的工程; (3)采用新设计方法,施工单位缺乏经验的工程

4.4内业工作及后期服务

(1)拟建场地或附近存在对工程安全有不利影响的不良地质 作用且无法规避;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且对工程及地下水控制有重要影响; (3)容易发生地质灾安害的地区

4.4.5勘察单位技术交底包括下列内容:

(1)重点说明勘察文件中涉及建筑工程安全的内容,并形成文 字记录,由各方签字并盖章; (2)技术交底过程中及时解决出现的勘察质量与安全问题; (3)在工程设计、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完成补勘工作

5.1.1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1)方案设计文件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满足方案审 批或报批的需要; (2)初步设计文件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满足初步 设计审批的需要; (3)施工图设计文件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 工的需要; (4)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 制深度需要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2.1方案设计文件包括下列P

5.2方案设计与初步设计

5.2.1方案设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说明书,包括各专业设计说明以及投资估算等内容; 对于涉及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等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 明有相应的专业内容; (2)总平面图以及建筑设计图纸; (3)设计委托或设计合同中规定的透视图、鸟瞰图、模型等。

5.2.2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说明书,包括设计总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对于涉及 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人防、装配式建筑等,设计说明还需有 相应的专项内容; (2)各专业的设计图纸; (3)主要设备或材料表;

(4)工程概算书; (5)专业计算书。

(4)工程概算书; (5)专业计算书。

(1)设计单位依照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对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承担设计责任; (2)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对其设计负责

5.4.1设计交底时需要做下列工作

(1)涉及工程安全、重大风险和工序转换等关键节点时,需向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交底,提出处理措施及建议; (2)在进行设计交底时,设计人员对风险源、控制指标及处理 措施进行设计安全交底;参加设计交底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建设单 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和施工单位以及各参与 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对产权单位有特殊要求的环境风 险工程,邀请产权单位参加。

(1)设计变更履行规定的程序,施工图设计发生重大变更时按 规定重新报审; (2)工程设计条件发生变化时,设计单位及时研究合理的变更 设计方案,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完成变更设计; (3)设计变更文件按照要求完善内部审查和施工图审核程序, 并签章,

6.1.3危大工程范围包括下列

6.1.4工程总承包单位需要落实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各阶 段的安全管理工作,确定各阶段第一责任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下列内容: (1)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所承包 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负总责; (2)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对其所承包的建筑工程施 工安全负直接责任; (3)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 责任; (4)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因不服从管理 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工程总承包单位制定工程安全生产总目标,监督各个阶段 安全管理工作,对进场分包商进行安全生产制度交底、实行安全教 育、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学习。

3图纸会审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单位施工图纸由监理单位发放,施工单位在领取施工 图纸时记录清楚领取图纸名称、图号、份数、领取单位、领取时间及 领取人签字; (2)图纸会审前核对现场,研读图纸,提出图纸问题,交监理整 理会审意见; (3)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专业技术负责人 参加图纸会审。

2.2本条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计划做出了规定:

1生产安全风险评价包括下列内容: (1)风险评价为一般风险的,制定或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和要 求,并组织策划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安全技术措施; (2)风险评价为重要风险的,分析涉及产生风险的过程,确定 重点内容、关键点、危险部位,归纳并编制安全专项方案清单,明确 方案编制时间、编制责任人、实施时间、监督责任人等要求。 3建筑工程安全紧急情况包括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安全 事故主要有塌、火灾、爆炸、中毒、施工伤亡等;自然灾害主要有 台风、地震、沙尘暴等。

6.2.3本条对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人员的安全管理措施做

3意外伤害保险费包括下列内容: (1)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3)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峻工验收合 格止。

6.2.6本条对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

施安全管理做出了规定: 1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时,提交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 (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编号; (3)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符合作业要求的设备维修、存放场地证明; (5)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情况; (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3使用自升式架设设施时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需要经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才 能继续使用; (2)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自升式架设设施,出具安全合 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3)要编制拆装方案、制订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监督; (4)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 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1)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 (2)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3)单位的生产经营规模及特点; (4)单位的技术、工艺和设施设备。

6.2.9事故报告制度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接到报告的部门按照规定,如实上报; (4)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 保管证物

6.3.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采 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建筑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可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适 当增加,

6.3.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下列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下列

(1)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1)施工单位将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 查、验收及整改等资料纳人档案管理; (2监理单位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专项巡 检查、验收及整改等资料纳入档案管理。

3.10危大工程监理包括下列

(1)监理单位结合危天工程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开对 危大工程施工实施专项巡视检查; (2)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按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的,要求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及时报告建设单 位和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6.3.12抢险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单位做出决策确定抢险方案《洪涝灾害农村住房安全应急预案(暂行)》和《洪涝灾区农村住房安全应急评估指南(暂行)》(建办村函[2021]3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21年8月31日).pdf,应急抢险结束后组织制 定工程恢复方案; (2)勘察、设计单位参与抢险方案制定,配合建设单位制订工 程恢复方案,并对应急抢险工作进行评估

6.4.1施工单位安全检查的处置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单位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时间、 定措施组织整改,并跟踪复查; (2)施工单位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统计、分析, 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惠并记录存档,制订并实施治理措施; (3)施工单位建立并保存安全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资料与记录

(1)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或施工单位采用 不适当的施工工艺,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及时签发监理通知 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报送 的监理通知回复单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提出复查意见; (2)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惠 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签发工程暂 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监理 单位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6.4.7本条对施工单位安全检查、改进管理和安全隐惠排查治理 工作做出了规定: (1)安全检查的工作内容包括: ①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②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 ③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检查制度建立的执行情况; ④事故安全隐惠责任落实及施 安全隐惠排香和安全

7.1.2五方责任主体的竣工验收职责包括下列内容:

(1)建设单位对验收小组主要成员资格进行核查,验收的内 容、程序和质量抽样检查符合规定,各阶段验收的成果资料完整 人员签字齐全; (2)勘察单位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3)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4)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完整的建筑工程竣工资料和跋 工验收报告,提请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提交档案及资料; (5)监理单位组织对峻工资料及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 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及时整改。对需要 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监理单位督 促施工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澳龙花园施工组织设计,并对重要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7.3.1竣工验收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包括下列内容:

(1)在建筑工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监测方案、原始数据文件、 巡查信息、成果报告等监测资料归入档案,归档资料统一编号,分 类管理; (2)电子及纸质档案资料按规定及时提交建设单位及档案管 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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