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42T 1775-2021 建筑垃圾再生集料水泥混凝土道路应用技术规程.pdfICS93.080.2C CCS Q 20
DB42/T 1775202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construction waste recycled aggregate in cement concrete road engineering
北京市俱乐部扩建工程公寓及康乐中心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联合发布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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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T1775—2021 掺用再生集料形成一定级配的再生集料混合料。 3.10 水泥稳定再生集料cementstabilizedrecycledaggregate 用水泥做结合料所得的再生集料混合料。 3.11 再生集料水泥混凝土recycledaggregatecementconcrete 掺用再生集料配制而成的水泥混凝土。 3.12 再生集料水泥砂浆recycledaggregatecementmortar 掺用再生集料配制而成的水泥砂浆。 3.13 再生集料混凝土路面砖recycledaggregateconcretepavementbrick 掺用再生集料制成的混凝土路面砖。 3.14 再生集料混凝土透水砖recycledaggregateconcretepermeablebrick 掺用再生集料制成的混凝土透水砖。 3.15 再生集料混凝土砌块 recycled aggregateconcreteblock 掺用再生集料制成的混凝土砌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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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根据加工产品的需求可选用一级、二级或以上破碎,还可增加整形破碎环节; b)一级破碎设备可采用颚式、反击式、圆锥式等破碎机;二级破碎设备可采用反击式、锤式、圆 锥式、立轴式等破碎机; C 移动式破碎设备宜同时具备振动给料、破碎、筛分、杂物分抹等功能; d)每次破碎过程中,宜通过闭路流程使大粒径的物料返回破碎机再次破碎; e)破碎设备应采取防尘和降噪措施
5.2.9 再生集料加工应进行降噪,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宜选用噪声值低的处理设备,并设置隔音设施; b) 固定式加工方式的主要破碎设备可采用下沉式设计; C) 高噪声源宜远离噪声敏感点区域; d) 生产车间的门窗宜选用双层隔声效果的门窗; e) 应对破碎系统及筛分系统进行降噪处理; f) 作业场所噪声控制应符合本文件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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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应按类别分开堆放、分类标识; b) 宜区分原料来源地; C 宜采用封闭式原料棚,露天堆放时,应遮盖,避免雨淋、减少扬尘; d 堆放时,应防止混入泥土和其他杂物; e) 堆放区四周宜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排水的要求。 .3.2 再生集料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生产出的再生集料应按类别、规格分类储存,并应设置醒目的分类存放标志; b) 再生集料堆场布置应与筛分环节相协调,堆场大小应与设计储存量相匹配; C 再生集料堆放高度不宜超过5m; d 再生集料粉料应封闭储存; e) 储存场地应配备排水、安全防护、扬尘控制、卫生防护、采光照明等设施,地面应进行硬化处 理
5.3.2再生集料储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5.3.3再生集料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运输设备应外身整洁,标注齐全,应采取密闭、遮盖的防尘措施; 应按集料类别、规格分开运输,不应混合运输,
6.2.1道路路基的再生集料中木屑、塑料等杂物的含量应不大于3%。 6.2.2当再生集料中粉料含量超过30%时,应采用石灰、水泥或其他稳定材料进行处置 6.2.3再生集料用于路基填筑时,填料的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再生集料路基填料最小强度(CBR)及最大粒径要求
3.1再生集料路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路基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抗变形能力和耐久性; b)应结合当地气候、地质、周边排水系统等条件,合理设计路基排水系统、防护设施: c)路基断面形式应与沿线自然环境和城市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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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再生集料用于填筑路堤时,填料最小强度应符合表1。当填料强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石 灰、水泥或其他稳定材料进行处治; 当再生集料含水率较高且不具备降低含水率条件、难以达到压实要求时,应采用石灰、水泥、 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进行处治。 3.2 再生集料路基设计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沿河及浸水路段的路基边缘标高,不应低于路基设计洪水频率的水位加雍水高、波浪侵袭高度 和0.5m的安全高度; 6) 再生集料路堤高度应不大于20m。 3.3再生集料路基压实度、路基设计回弹模量应符合CJJ37、CJJ194的要求。
3.4.1选择合理的路基施工机械和适宜的施工工艺。 6.4.2大面积采用再生集料路基施工前,应先做路基填筑试验段,试验段路基长度不应小于100m。城 市快速路、主干路的路段应选取长度不小于200m的全幅试验路段进行试填筑。 6.4.3再生集料路基应水平分层、分段填筑,分层压实。同一水平层全宽路基填料不应将性质、规格 相差较大的再生集料混合填筑。 6.4.4强度较小的填料应填筑在路堤下层;在有地下水的路段或临水路基范围内,应填筑透水性好的 再生集料路基填料。 6.4.5再生集料路基填料压实时,其含水率应控制在最佳含水率土2%范围内。 6.4.6路基施工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破坏、污染原有的排水系统。 6.4.7再生集料路基压实度、填土宽度、陡坡原地面的处理等应符合CJJ1的规定。 6.4.8当再生集料的最大粒径大于150mm时,应按土石混填或填石路基来控制其技术指标。 6.4.9管道沟槽回填再生集料应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沟槽底至管顶以上500mm范围内应采用渗水性 好、容易密实的再生集料作为填料
6.5.1所用再生集料应符合本文件6.2的有关规定。
6.5.1所用再生集料应符合本文件6.2的有关规定。 6.5.2路基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CJJ1的有关规定。 6.5.3管腔回填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GB50268的有关规定。
7级配再生集料路面基层、底基层
7.1.1级配再生集料可用于中等交通等级、轻交通等级城镇道路的基层、底基层,重交通等级城镇道 路的底基层。当级配再生集料用于重交通等级的底基层时应通过试验并论证后,方可采用。 7.1.2再生集料路面基层、底基层可与天然集料混合使用。 7.1.3用于次干路及以上城镇道路基层和底基层的级配再生集料应由不少于4种规格的集料掺配而成
7.2.1级配再生集料中杂物的含量应不大于2%
2.2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的基层采用级配再生集料时,公称最大粒径应不大于26.5mm;底基层 配再生集料时,公称最大粒径应不大于31.5mm。次干路、支路的基层采用级配再生集料时,公 粒径应不大于31.5mm:底基层采用级配再生集料时,公称最大粒径应不大于37.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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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对应不同等级城镇道路的级配再生集料基层、底基层,再生粗集料和再生细集料的技术指标应 分别满足表2和表3的要求。
表2级配再生集料用再生粗集料技术要求
表3级配再生集料用再生细集料技术要求
7.2.4级配再生集料选用的细集料塑性指数应不大于12。 7.2.5级配再生集料中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应不大于5%。 7.2.6级配再生集料的CBR值应满足表4的要求。
7.2.4级配再生集料选用的细集料塑性指数应不大于12。
表4级配再生集料的CBR强度要求
表5级配再生集料的颗粒推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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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级配再生集料的颗粒推荐范围(续》
级配再生集料的液限宜不大于28%,在潮湿多雨地区塑性指数宜不大于6,其他地区宜不大于
7.3.1级配再生集料用于基层或底基层时,路面结构的设计应按CJJ169的规定执行。 7.3.2级配再生集料基层和底基层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抗疲劳开裂性能、耐久性、水稳定性,抗永 久变形能力。
7.3.3级配再生集料用于基层时,应符合下列
a)在最佳含水率与压实度要求相应的干密度条件下,级配再生集料回弹模量取值范围应为200 MPa~400MPa。材料性能好、级配好或压实度大时取高值,反之取低值; b)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基层压实度应不小于97%,次干路、支路基层压实度应不小于95%; c)当采用级配再生集料作为透水路面的基层时,其级配应考虑透水、储水功能。 7.3.4 级配再生集料用于底基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最佳含水率与压实度要求相应的干密度条件下,级配再生集料回弹模量取值范围应为180 MPa~250MPa。材料性能好、级配好或压实度大时取高值,反之取低值; b 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底基层压实度应不小于95%,次干路、支路底基层压实度应不小于93%。 7.3.5级配再生集料基层、底基层的厚度应根据不同交通等级、路基承载力以及路面结构的组合选择, 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当基层为无机结合料稳定层时,级配再生集料底基层厚度应为200mm250mm; 6) 当基层和底基层均为级配再生集料时,厚度可按表6选用; 当基层为沥青结合料,底基层为级配再生集料时,厚度可按表7选用: d 当基层为沥青结合料,底基层为级配再生集料+无机结合料底基层时,底基层中的级配再生集 料厚度应为200mm~250mm
a 当基层为无机结合料稳定层时,级配再生集料底基层厚度应为200mm250mm; b 当基层和底基层均为级配再生集料时,厚度可按表6选用; C 当基层为沥青结合料,底基层为级配再生集料时,厚度可按表7选用; d 当基层为沥青结合料,底基层为级配再生集料+无机结合料底基层时,底基层中的级配再生集 料厚度应为200mm~250mm
QX/T 543-2020 气象台站元数据麦6级配再生集料基层、底基层厚度范围(mm)
表7级配再生集料底基层厚度范围(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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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级配再生集料用于城镇道路基层和底基层时,应采用集中厂拌的方式。 7.4.2再生集料的存放应有防雨措施。在潮湿多雨地区或雨季施工时,应采取覆盖等措施,防止再生 集料遭受雨淋。
集科遣受雨环。 7.4.3级配再生集料的拌和应符合下列规定: 级配再生集料的配合比、含水率应符合设计配比要求,并充分搅拌; b) 拌合时,根据施工因素和气候条件混合料含水率可高于最佳含水率0.5%~1.5%。 7.4.4 混合料摊铺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宜采用机械摊铺; b) 压实系数应通过试验段确定,人工摊铺宜为1.40~1.50,机械摊铺宜为1.25~1.35; c) 混合料摊铺碾压成型后的每层厚度宜为160mm~200mm; d 摊铺级配再生集料每层应按虚厚一次铺齐,不得多次找补; e 已摊平的级配再生集料,碾压前应断绝交通,保持摊铺层清洁。 7.4.5 混合料碾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碾压前和碾压中混合料表面应保持湿润,适量酒水; b 级配再生集料结构层施工时,应在其处于含水率充许偏差范围内进行碾压: C 碾压时应先用轻型压路机进行稳压,再用重型压路机进行终压至压实度;对于压路机难以碾压 的部位,应使用小型压实机具夯实,避免漏夯; d) 在雨期施工时,不应使级配再生集料受雨淋湿;降雨时应停止施工,已经摊铺的混合料应碾压 密实; e 碾压中对有过碾现象的部位,应进行换填处理。 7.4.6级配再生集料基层、底基层的施工还应符合CJI1的规定。
7.4.3级配再生集料的拌和应符合下列规
7.5.1再生级配集料按同来源、同级配、同类别60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600t按一个检验批。
7.5.1再生级配集料按同来源、同级配、同类别600t为一个检验批,不足600t按一个检验批。 7.5.2级配再生集料进场前北苑工业园商业步行街2#楼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有出厂质量合格书或出厂检(试)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7.5.3所用再生集料应符合本文件7.2的规定。 7.5.4级配再生集料基层、底基层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CJJ1的规定。
泥稳定再生集料路面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