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 8436-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3(J)T 8436-2021 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技术标准.pdf1屋面、外墙、外窗、外门、地面、楼板、分户墙(居住建 筑)的现状; 2屋面、外墙、地面、楼板、分户墙(居住建筑)的构造和 各构造层尺寸: 3外窗:型材类型、开启方式、玻璃类型、密封方式; 4外门:构造、材料、密闭方式; 5其他:外挑楼板、变形缝等构造形式和厚度。 4.4.2 围护结构进行节能诊断时,应进行资料检查、现场检查、 热工计算或检测。 4.4.3 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诊断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屋顶的保温性能、隔热性能; 2 外墙的保温性能、隔热性能; 3 外窗、透明幕墙的保温性能、气密性能、遮阳系数计算; 4遮阳设施的遮阳性能; 5围护结构热工缺陷等。 4.4.4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计算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民 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 能设计标准》JGJ2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及有 关地方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 4.4.5必要时可对既有建筑围护结构部分构件的热工性能进行抽
4.4.3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诊断时,应包括下列
样检测,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I 132和《公共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177及有关地方现行标准 的规定。
4.5建筑设备系统诊断
4.5.1供暖系统诊断住宅商业综合开发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4.5.1供暖系统诊断,应包括下列内谷: 1调查供暖系统的形式、设备配置、能耗状况和运行情况; 2分析主要设备能效水平和管网输送效率、水力平衡度、调 控能力; 3供暖系统审计管道保温性能。 4.5.2 通风和空调系统诊断,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通风和空调系统的形式、设备配置、能耗状况和运行 情况; 2分析主要设备能效水平和调控能力; 3分析水系统补水率、水力平衡度,风系统平衡度、新风量、 风机单位风量耗功率; 4分析分散式空调器的能效。 4.5.3 给水排水系统诊断,应包括下列内容: 1调查水源类型、水压、用途等水源使用情况; 2对给水、输水排水系统的设备配置及运行情况进行调研 分析设备和系统的能耗和水耗水平、运行状态; 3对生活热水的热源、设备配置及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分析 加热方式、设备选型、保温情况的合理性以及能耗水平; 4调研给水排水系统节水、节电方面存在的问题。 4.5.4供配电系统诊断,宜包括下列内容: 1检测原有供配电设备和线路的压降、热点成像、功率因数 等; 2核查电梯、水泵等公共设施用电设备的自控装置有效性; 3检测电子设备开关电源、UPS 装置、应急照明蓄电池的
运行性能;对低效运行或谐波超标的开关电源应提出替换方案, 对蓄电池应提出预防性维护方案
1门厅、楼梯间、电梯厅等公共场所,应核查灯具类型、灯 具效率(效能)、控制开关分组、感应探测角度和灵敏度、自熄 延时设置等; 2分析公共场所照明系统存在的问题,并对公共场所照明灯 具节能及照明节能控制提出改进方案; 3宜提出光源、灯具、蓄电池的无害化回收方案 4.5.61 能源计量系统诊断,宜包括下列内容: 1核查公共楼梯间、电梯厅等各种配套场所能源计量装置的 准确度等级,级量电位和准确度应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 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的规定; 2核查信号采集、数据远传网络设备性能; 3有线电视系统、通信系统、充电桩系统等应按独立子项计 量。 457既有建筑走 广再生能源的利用情
4.5.7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前应根据可再生能源
5.1.1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项目的保温材料性能
“*”项目,根据工程设计需要选一项性能
2.自然条件下至少陈化42d或在(60±5)℃环境中至少陈化5d。
条件下至少陈化42d或在(60±5)℃环境中
注:保温板材出厂前应符合下列要求:1不应掺加非本厂挤塑聚苯板产品的回收料;2 面去皮或双面开槽:3自然条件下至少陈化28d
注:1.自然条件下至少陈化28d
2.氧指数应取芯材进行试验。
表5.1.3断热桥锚栓的抗拉承载力标准值性能指标实验项目A类基B类基C类基D类基E类基方法层墙体层墙体层墙体层墙体层墙体抗拉承载力标准≥0.60≥0.50≥0.40≥0.30≥0.30值(kN)JG/T 366圆盘抗拔力标准≥0.50值(kN)注:当锚栓不适用于某基层墙体时,可不做相应的抗拉承载力标准值检测;A类:普通混凝土基层墙体;B类:实心砌体基层墙体,包括烧结普通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砌体以及轻骨料混凝土墙体;C类:多孔砖砌体基层墙体,包括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多孔砖砌体墙体;D类:空心砌体基层墙体,包括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E类:蒸压加气混凝土基层墙体。5.1.4保温系统所使用的胶粘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5.1.4的规定。表5.1.4胶粘剂性能指标M试验方项目性能指标法原强度≥0.60拉伸粘结强度(与水浸水48h,≥0.30泥砂浆)(MPa)耐水干燥2h强度浸水48h,≥0.60干燥7d原强度≥0.10,破坏发生在保温板中拉伸粘结强度浸水48h,(与石墨聚苯板)≥0.06耐水干燥2hGB/T(MPa)强度浸水48h,29906≥0.10干燥7d平均值≥0.08,且破坏部位位于标准状态岩棉条内,允许单个值小于0.08且大于0.06拉伸粘结强度(与岩浸水48h,棉条)(MPa)大于等于0.03耐水干燥2h强度浸水48h,平局值≥0.08,且运行一个单值干燥7d小于0.08且大于0.0615
5.1.5耐碱玻纤网的性能要求应符合表5.1.5的规定。表5.1.5耐碱玻纤网性能要求项目性能指标试验方法单位面积质量g/m?≥160GB/T 9914.3拉伸断裂强力(经、纬向)N/50mm≥1200GB/T 20102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经、纬向)%≥75断裂伸长率(经、纬向)%≤5.0GB/T 7689.55.1.6外墙抹面胶浆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表5.1.6的规定。抹面胶浆与保温材料的粘接在原强度、浸水48h且干燥7d后的耐水强度条件下发生破坏时,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材料内。表5.1.6抹面胶浆拉伸粘结强度(MPa)与石墨聚与岩棉试验项目苯板方法平均值≥0.08,且破坏部位位于岩棉条原强度≥0.10内,允许单个值小于0.08且大于0.06浸水48h,干耐≥0.06≥0.03燥2h水GB/T强浸水48h,平均值≥0.08,允许单个值小于0.08且29906度≥0.10燥 7d大于0.06平均值≥0.08,允许单个值小于0.08且耐冻融强度≥0.10大于0.065.1.7外墙饰面材料采用涂料时,应采用透汽性良好的水性外墙涂料,并应符合建筑外墙涂料有关标准的规定。5.1.8外墙保温系统的组成材料应选用配套供应的保温系统材料,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一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彼此相容并应具有防腐性。16
5.2.1外窗的传热系数和太阳得热系数应符合表5.2.1的规定,外 门传热系数不应大于1.2 W/ (m²·K)
5.2.1外窗的传热系数和太阳得热系数应符合表5.2.1白
3.4外窗传热系数K和太阳得热系数
5.2.2外门窗的气密、水密和抗风压性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GB/T7106检测。 气密性能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门窗通用技术条件》 GB/T31433中的8级;水密性能不应低于4级;抗风压性能应按 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经计算确定,且多 层建筑不应低于3级、高层建筑不应低于4级,并应满足设计要 求。
5.2.3外墙洞口防水隔汽膜和防水透汽膜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防水隔汽涂料和防水透汽涂料的性
5.2.4外围护结构门窗洞口外墙和窗框之间宜采用防水隔汽膜和 防水透汽膜组成的密封系统进行密封。 5.2.5防水隔(透)汽膜(打胶型)施工时,应根据防水隔(透 汽膜的类型采用配套的胶粘剂材料,胶粘剂应具有粘接强度高、 耐久性好,与膜材应彼此相容,严禁采用具有损坏、影响膜材性 能的胶粘剂材料。
(冷)比应满足现行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 DB13(J)185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中的有关 规定。
5.3.2 新风热回收装置类型应结合其节能效果和经济性综合考虑 确定。新风热回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显热回收装置的显热交换效率(温度交换效率)不应低于 75%; 全热回收装置的全热交换效率(恰交换效率)不应低于 70%; 3X居住建筑热回收装置单位风量风机耗功率不应大于 0.45W/(m3/h),公共建筑单位风量耗功率应符合现行河北省《公共 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81的相关规定
6.1.1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采用外墙外保温系统时,不应 影响原有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的正常使用。 6.1.2改造建筑的出入口及门厅应封闭,严寒地区建筑的出入口 应设置门斗,寒冷地区建筑主要出入口应设门斗,其他出入口宜 设门斗或采取其他减少冷风渗透的措施。 6.1.3 既有建筑遮阳改造时,除严寒地区的既有居住建筑外,建 筑南、东和西向宜采取遮阳措施;设置外遮阳时不应出现结构性 热桥。
6.1.3既有建筑遮阳改造时,除严寒地区的既有居住建筑外 筑南、东和西向宜采取遮阳措施;设置外遮阳时不应出现结 热桥。
6.2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5.2.1既有建筑改造应重点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薄弱部位进行节 能改造,并应对可能产生热桥的部位计算分析,提供细部的节点 构造设计。
5.2.2对于节能50%及以上的既有建筑,当外墙外保温系统、外 窗的性能、现状良好时,可采用增设外墙内保温,加设、改造列 窗的方式实现各项指标要求
6.2.2对于节能50%及以上的既有建筑,当外墙外保温系统、列外
6.2.4改造后的外围护结构主要部位热工性能,应符合表6.2.4 的要求。
6.2.5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采用外保温系统时,应剔除原 有保温系统,并应对基层进行处理;新增外墙外保温层应连续完 整,并应具有阻止雨水、雪水侵入墙体的基本功能。 6.2.6既有建筑屋面改造时应清除原有无效保温层,新设保温层 并应核算屋面的充许荷载,
优先选用高性能保温材料,减少保温层厚度: 屋面保温材料应具有吸水率低、抗压性能好、抗温度变形
生能好的特点; 3外墙外保温系统常用保温材料物理性能指标应符合本标 准 5.1.1 条的要求。
准5.1.1条的要求。 6.2.8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项目采用粘锚薄抹灰外墙外保 温系统时,饰面层严禁粘贴饰面砖,保温系统应采取有效承托措 施,明确自重荷载传力路径,满足承载力、耐久性、防火等要求。 6.2.9粘锚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应对水平或倾斜的出挑部位、 室外地坪500以下部位做防水处理;门窗洞口、勒脚、雨棚、女 儿墙、变形缝等部位应进行密封和防水构造设计;穿过外保温系 统安装的设备、穿墙管线、支架等应固定在基层墙体上,并应采 取防火、防水密封措施。 6.2.10粘锚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分层粘贴时,内层保温板与基 层墙体应采用点框粘,粘贴面积率不应小于70%,外层保温板与 内层保温板应采用满粘法粘贴。 6.2.11粘锚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隔离带的设计,应满足现 行行业标准《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289的规 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火隔离带的基层墙体应为不燃烧体; 2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高度不 应小于300mm,且应连续设置; 3防火隔离带宜设在窗洞口以上、楼层板以下高度位置,且 防火隔离带下边缘距洞口上沿不应超过500mm; 4防火隔离带分层粘贴时,应错缝搭接,搭接高度不应小于 50mm。 6.2.12砌体结构房屋粘锚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断热桥锚栓应
6.2.8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项且采用粘锚薄抹灰外墙
温系统时,饰面层严禁粘贴饰面砖,保温系统应采取有效承托措 施,明确自重荷载传力路径,满足承载力、耐久性、防火等要求
6.2.15外门窗气密、水密和抗风压性能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
6.2.16建筑外窗的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
5.2.20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后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 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E 50222的相关规定。
水侵入墙体的基本功能,并应具有抗冻融、耐高低温、承受风荷 等性能。防水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 示准》JGJ144和《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235的规 定,抗冻融、耐高低温应提供试验报告,试验项目指标应符合现 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河北省有关标准的规定。
有建筑外墙无热桥设计应符合
外墙无热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突出外墙的空调板、墙肢等构件和突出屋面的女儿墙、柱、 构架等构件,应采用保温材料将外凸构件全包覆; 2外墙保温采用单层保温板材时,保温板材间缝隙应用保温 材料填实或采用企口连接;当采用双层保温时,应采用错缝粘接, 避免保温材料间出现通缝; 3墙角处宜采用成型保温构件,避免角部开裂; 4固定保温层的锚栓应采用断热桥锚栓: 5既有居住建筑应统一设计室外机支架,并应采取有效隔断 热桥措施,室外机应安装稳定牢固、通风良好、便于维护。 6外墙外保温系统中穿透构件与保温层之间的间隙,应采取 有效保温密封措施。 6.3.2既有建筑屋面无热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保温层与外墙保温层连续,不得出现结构性热桥。; 2对女儿墙等突出屋面的结构体,其保温层应与屋面、外墙 保温层连续; 3管道穿屋面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止结露。 6.3.3既有建筑地下室与地面无热桥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下室外墙外侧保温层应与地上部分保温层连续,并应采 用防水性能好的保温材料; 2无地下室时,居住建筑应满足防结露计算。 6.3.4既有建筑外门窗安装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外窗窗框与外墙保温连接处应采取热桥处理措施,外窗与 结构墙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耐久性良好的密封材料密封严密,室内 侧使用防水隔汽膜,室外一侧使用防水透汽膜; 2外窗外侧宜设置金属窗台板,金属窗台板与窗框之间应有 结构性连接,并采取密封措施
1突出外墙的空调板、墙肢等构件和突出屋面的女儿墙、柱、 构架等构件,应采用保温材料将外凸构件全包覆: 2外墙保温采用单层保温板材时,保温板材间缝隙应用保温 材料填实或采用企口连接;当采用双层保温时,应采用错缝粘接, 避免保温材料间出现通缝: 3墙角处宜采用成型保温构件,避免角部开裂; 4固定保温层的锚栓应采用断热桥锚栓: 5既有居住建筑应统一设计室外机支架,并应采取有效隔断 热桥措施,室外机应安装稳定牢固、通风良好、便于维护。 6外墙外保温系统中穿透构件与保温层之间的间隙,应采取 有效保温密封措施。
1外窗窗框与外墙保温连接处应采取热桥处理措施,外 结构墙之间的缝隙应采用耐久性良好的密封材料密封严密: 侧使用防水隔汽膜,室外一侧使用防水透汽膜: 2外窗外侧宜设置金属窗台板,金属窗台板与窗框之间 结构性连接,并采取密封措施:
3窗台板应设滴水线,窗台板下侧与外墙保温层的接缝 采用预压膨胀密封带密封。
3窗台板应设滴水线,窗台板下侧与外墙保温层的接缝处应 采用预压膨胀密封带密封。 6.3.5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细部节点、热桥处理涉及的选 材应满足现行河北省地方标准《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 计标准》DB13(J)/T8359(2021年版)、《被动式超低能耗公 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8360(2021年版)的相关规 定。
6.3.5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细部节点、热桥处理
6.4.1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后,气密层应符合下
6.4.1 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后,气密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设计施工图中应明确气密层位置: 2气密层应连续完整,包绕整个气密区; 3由不同材料构成的气密层的连接处,应采取气密搭接、力 强等气密措施。
住建筑应以单元或整栋楼为单位进行测试,公共建筑宜按整栋楼 为单位进行测试。
7.1.1冷热源、循环水泵、空调末未端、通风机等用能设备应采用 节能控制。供暖、供暖供冷系统改造时,设备应优先选用能效等 级为1级的产品。 7.1.2既有居住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各户宜采用独立供冷供 暖设备;当采用集中供暖时,应采取分户计量和分室控温装置, 避免出现过热现象
7.1.3既有公共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应结合经济技术指标
7.1.4在环境条件允许且
7.2.1如保留集中供暖时,集中供暖系统涉及的热源、热力站、 室外管网、室内供暖系统、热计量等各部分改造宜同步进行,并 应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公共建筑 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176、《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IGI/T129及有关地方标准执行
数或盘管长度等复核计算,并对系统水力平衡验算; 2室内供暖系统应设温度调控装置,每组散热器或地盘管的 供水支管宜设置恒温控制阀: 3单栋楼的供暖系统十管或每单元供暖系统十管、室内供暖 系统入户支管应安装有调节阀。 7.2.3采用分散式供暖、供冷系统的改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调系统应具有分室(户)独立控制功能; 2空调室外机应设置在安全可靠、通风良好、冷(热)媒管 路尽可能短的位置,并应避免其噪声、气流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3空调系统应考虑凝结水和冬季供暖产生融霜水的排放。 7.2.4 既有建筑通风改造设计应处理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通风 效率,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卫生间应设置独立的排风设施: 2居住建筑的厨房宜设置统一的烟道,并做好防火隔热措施 3主要功能房间应设置新风系统,新风系统应采用高效热回 收装置。 7.2.5 厨房应设置独立的补风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补风应从室外引入,补风口宜设置在灶台附近; 2补风管道引入口处应设密闭型电动风阀,电动风阀宜与排 油烟机联动,在排油烟系统未开启时,应关闭严密,不得漏风; 3补风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 7.2.6当既有居住建筑供暖设备更换采用户式燃气供暖热水炉作 为供暖热源时,其能效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快 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 中的1级水平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田建箔供暖通风与空
7.2.5厨房应设置独立的补风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补风应从室外引入,补风口宜设置在灶台附近: 2补风管道引入口处应设密闭型电动风阀,电动风阀宜与排 由烟机联动,在排油烟系统未开启时,应关闭严密,不得漏风 3补风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
为供暖热源时,其能效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 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 中的1级水平,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
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相关规定。 7.2.7当采用分散式房间空气调节器时,其能效不应低于现行国 家标准《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规定 的能效等级 1 级。
家《房间空 的能效等级1级。 7.2.8当采用空气源热泵作为供暖热源时,热风型热泵机组低环 境温度名义工况下的性能系数COP不低于2.00;热水型热泵机组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应符合表7.2.8的规定。
7.2.8当采用空气源热泵作为供暖热源时,热风型热泵
境温度名义工况下的性能系数COP不低于2.00:热水型热泵机组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应符合表7.2.8的规定。
热水型热泵机组综合部分负荷性
7.2.9当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时,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 定条件下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或机组能源效率等级指 标(APF)可分别按表7.2.9选用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制冷综合性能
7.2.10新风热回收装置应进行新风热回收装置的冬季防结露校 核计算,新风热回收系统应具备防冻保护功能。 7.2.11 新风热回收系统应设置低阻高效的空气净化装置。 7.2.12 新风热回收系统的空气净化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气净化装置在空气净化处理过程中不应产生新的污染: 2空气净化装置宜设置在空气热湿处理设备的进风口处,净 化要求高时可在出风口处设置二级净化装置: 3过滤设备的效率、阻力和容尘量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空气过滤器》GB/T14295的要求,且过滤效率不应低于高中效 等级; 4 应设置检查口,可更换过滤芯应拆装方便: 5 应具备净化失效报警、提示功能; 6高压静电空气净化装置应设置与风机有效联动的措施。 7.2.13 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后,采暖空调系统应具备室温 调控功能。
7.3.1对于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具备条件的民用建筑,经济
7.3.2照明系统改造选用的产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住建筑公共区域、公共建筑的照明功率密度应按照现行 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规定的目标值要求进行 改造设计,照度、照度均匀值、统一光值、一般显色指数满足 上述标准要求; 2在满足眩光限制要求下,应优先选用开启式直接型照明灯
具,室内灯具的效率不宜低于75%; 3选用的LED照明产品,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LED室内 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1的相关规定。 7.3.3合理利用大然采光,采取节能高效、便于管理的照明控制 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房间或场所装设有多个灯具时,应分组进行控制; 2门厅等有天然采光场所的照明控制,宜随天然光照度变化 自动调节; 3人员数量变化大的公共活动场所,应按需要采取调光或降 低照度的措施; 4改造条件允许时,室内宜设置节能控制型总开关。 7.3.4规模较大的公共场所宜采用自动照明控制系统,并应具备 下列功能: 1 接入包括声、光、红外微波等探测传感器: 2预先设置并存储多个不同场景的控制模式; 3具有相适应的接口,与各类光源兼容和协调运行; 4具有显示照明系统运行状态的信号,便于按需调节设定值 7.3.5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公共设施能耗应进行分类、分项计量, 可再生能源供应量及充电系统输出能耗应与建筑常规系统能耗拆 分,符合《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的规定。 7.3.6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宜设置能耗监测管理系统,能
7.3.5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公共设施能耗应进行分类、分项
可再生能源供应量及充电系统输出能耗应与建筑常规系统能 分,符合《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51161的规定。
耗监测管理系统应具备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数据查询等 功能。
8.1.2施工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 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8.1.3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工程的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 案、制定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8.1.4施工现场使用的目密式安全立网应选用绿色或蓝色,安全 网应定期清理,保护整齐、清洁。 8.1.5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工程受气候及自然环境影响程 度高,风力大于5级和雨雪天不得施工。雨期施工应做好防雨措 施。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 不应低于0℃,平均气温不应低于5℃。夏季应避免阳光暴晒。 8.1.6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工程的外墙、屋面基层必须进 行处理,彻底清除基层浮灰、尘土、污垢、油渍,以及空鼓和风 化物质等影响粘贴质量的物质并进行界面处理。 8.1.7火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应采用相 同材料、构造、技术工艺制作样板,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大面 积施工。
8.1.3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工程的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
8.1.8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应加强过程控制,留
8.1.9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工程所采用的材料、构件
备(门式脚手架)附件一0号块支架施工方案,以及分部分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和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 规范的规定。
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411和相关专业工程质量验收 规范的规定。 8.1.10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应采用 环保无污染的材料和工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 制标准》GB50325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的规定。 8.1.11公共机构和政府负责的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工程
8.1.11公共机构和政府负责的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
应选用通过建筑节能产品认证或具有节能标识的产品;其他建筑 工程宜选用通过建筑节能产品认证或具有节能标识的产品。
8.2.1施工单位应结合既有建筑改造现场实际情况,制订有 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
8.2.2既有建筑超低能耗节能改造施工应针对热桥处理、气
1漏水屋面应拆除原有保温层和防水层并重新铺设,拆除后 应将水分排于后再进行下一步工序: 2改造前应修复屋面上的缺损部位及破损的设施与管道,安 装完成新增设备与管道,并应预留出屋面保温层厚度: 3应对原屋面基层进行表面清理、裂缝修补、空鼓部位铲除 等处理; 4新做防水层施工前,应对施工部位保温材料进行保护新建郑卢高速公路洛宁至卢氏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防 止降水进入保温层;板状保温材料施工时,其下部纵向边缘应设
排水凹缝; 5隔汽层施工时,应防止隔汽层出现破损; 6 对管道穿屋面部位应采取封堵紧密充实的施工工艺; 7女儿墙顶部保温层上部应采取辅助保护措施; 8上人孔应采用满足密封保温性能的门窗遮盖; 9平屋面改坡屋面保温系统中,防水层改造后应作保温隔热 处理。 8.2.4外窗改造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整窗改造施工时宜进行单面施工,减少对室内装饰的破坏 安装完成后应及时进行装饰修复;窗框四周边缝应采用高效密封 材料填充严密;室外侧采用防水透汽膜处理,室内侧采用防水隔 汽膜处理; 2加窗改造施工时应按照整窗改造进行,窗框与墙体用膨胀 螺丝固定牢固; 3外窗更换宜采用按房间(户)更换的形式,宜随拆随装, 避免发生雨淋、室内环境污染等,每房间(户)外窗更换宜在一 个工作日内完成; 4对外窗进行外遮阳改造时,遮阳设施与主体结构应安装牢 固,可调节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8.2.5外墙外保温系统改造施工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清理原建筑物周边的杂物,与外墙相毗邻的竖并、凹槽、 平台等不得堆放可燃物: 2应拆除空调室外机支架、窗护栏、雨落管等附着物,并要 善保管,施工后恢复或更换;伸出外墙面的落水管、进户管线的 连接件应安装完毕,并预留出保温层的设计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