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OPA 0018-2021 直升机临时起降场选址与建设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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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T/AOPA 001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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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小:0.7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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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PA 0018-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AOPA 0018-2021 直升机临时起降场选址与建设规范.pdf

ICS: 03. 220. 50 CCS:V80/89

T/AOPA00182021

世茂集团交付项目加强细部工法及质量提升的推荐做法.pdf直升机临时起降场选址与建设规范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发布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申请设立程序与要求.. 5..场址确定..... 6.建设基本要求.. 7.安全与环境保护. 附录A.. 附录B..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ircraftOwnersandPilotsAssociationof China,以下简称中国AOPA)提出、制定、发布、解释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网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 本标准起草人:陈玉涛、吴建军、李红军、严风硕、叶子、王秉玺、石成钰、熊奎、赵召娜、 俞辉、张永强、张仕超、边岱泉、牛夏蕾、舒炎昕、高鸣阳、杨文雄、张云霞、李丽燕、辛富强、 李松蔚、李薇、王天骄、**文、方平凯

通用机场是通用航空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加快建设和完善通用航空机场网络,是补足基础设 施短板、解决“落地难”问题、促进通用航空发展的关键举措。目前,通用机场建设主要依据《通 用航空机场设备设施(GB/T17836)》《通用机场建设规范(MH/T5026)》《民用直升机场飞行 场地技术标准(MH5013一2014)》等相关规定要求。直升机起降场作为一类临时性或固定性不确 的、建设条件要求相对较低的基础设施,沿用上述规范进行改造与建设使用,存在高于实际应 用需求的问题,不符合当前通用机场分类分级管理的要求。 为了规范直升机起降场的规划、设计与建设使用,提升其服务于通用航空的质量和效益,保 正飞行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借鉴国内外规划设计成功经验,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中国AOPA组织、实施直升机起降场规划、建设、设计、使用服务工作的基本依据, 是所有自愿接受行业自律的投资和运营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直升机临时起降场选址与建设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直升机起降场的选址确定、建设要求(含飞行场地、净空条件、服务保障设施 等),以及安全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指导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全部功能仅用于临时性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直升机起降场的规划、设计、建设 与使用,不适用于水上直升机起降场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弓 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 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H5013一2014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284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

4.申请设立程序与要求

.1申请设立直升机临时起降场的单位,根据盈利与非盈利、作业类型的不同,应具有相关部门 的资质证明,且应保证资质证明在有限期限内。 1.2资质合格有效的单位,应将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和审批表提报至军航管理部门留存。审批表的 内容至少包括申请单位申请设立直升机起降场的各类要素、军航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及申请单位对 遵守政策法规、服从指挥调配、空地安全责任等事项信息。 4.3临时性直升机起降场设立时限应不超过一年,且不应跨年度,但可申请延续。 4.4应禁止使用未经批准使用或已超出批准时限仍在使用的直升机起降场。 4.5涉及抢险救灾、紧急救援、重要任务等特殊情况时,直升机起降场的申请设立,可简化申请 手续,且军航管理部门可立即办理,

5.2直升机起降场场址的确定应考虑下列因素: a)空域条件。未经批准不得在空中禁区内建设直升机起降场,在空中禁区临近地区*建直升 机起降场应考虑直升机闯入空中禁区的风险。直升机起降场的飞行活动应充分考虑对飞行限制区 和军民航使用空域的影响,避免受限严重。 b)气象条件。应充分考虑风场、降水、能见度等气象条件对飞行安全和直升机起降场利用率 的影响。 c)电磁环境复杂区域。应充分考虑空间电磁环境对通信导航活动以及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电磁 波对地面敏感设施的影响。 d)鸟类栖息地及迁徙路径经由地。应充分考虑鸟击风险并顾及飞行活动对鸟类生存环境的影 响。

e)净空条件。障碍物应符合有关机场净空标准,除非经论证无实质性影响。 f)噪音敏感区域。应充分考虑航空活动区是否满足周边区域噪音控制指标的要求, g)地面易燃易爆设施。地面易燃易爆设施邻近地区*建的通用机场应充分考虑安全距离的需 要或在飞行规则上加以适当协调。 h)建设条件。应充分考虑地质不良地段、可能淹没地区、活动性断层区、矿区、环境及生态 保护区、旅游景区和文物古迹保护区等因素的影响。 i)土地利用。应符合相关土地利用政策法规的要求。如耕地、林地利用限制以及荒地、劣地 的开发鼓励性政策。 j)周边配套设施。应充分考虑周边是否有可供利用的道路、消防、救援、水源、能源、污物 处理、通信等公共设施。 k)机场规模及功能的扩展。如需在功能及规模上保留扩展空间的起降场,应在选址阶段留有 发展空间。 1)便利性。应考虑地面运输车辆进出直开机起降场的便利性。 m)邻近起降场地。应充分考虑到与周边起降场地在功能、使用限制等方面的相互影响及协调, n)其它不适合开展通用航空活动的因素,

6.1.1表面直升机起降场

6.1.1.1起降场地应包含直开机使用(起降、加油、停放)、车辆使用(油车、保障车停放)及航 线维护等功能区域(若条件允许)。 6.1.1.2整个起降场地的道面宜选择硬质地面,如:水泥、沥青、胶质等,且地表应平坦、坚硬, 场地内无杂物且排水通畅。道面所能承受的动载载荷应至少为直升机最大起飞重量的1.5倍。 6.1.1.3场地坡度不应超过5° 6.1.1.4应对起降场进行地面标识,标识标准参见附录A。其中圆线宽度为0.5m,颜色为黄色,H 标识颜色为白色,H方向应为净空条件良好的两侧,H标识的形式可参考MH5013一2014。 .1.1.5起降场可设置4个黑色圆点作为地锚的安装点,呈正方形布置,相邻间距7m,地锚拉力 应不小于3t。 6.1.1.6应结合实地勘察,选择合适的停放位置,避免直升机运行存在潜在安全隐患问题。在施 工时,应尽量将场地道面施平,保证运行安全,停放直升机区域的任何方向总坡度不应超过3° 6.1.1.7直升机起降场可根据场地大小、环境和实际需要,选择建设办公区、保障车车库/车棚、 油车车库、卫生间等保障类设施设备。简易型的直升机起降场地简易平面布局,可参考附录B。 6.1.1.8若设置有专用直升机机库,机库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1、2项为EC225机型标准,其它 机型可参考相应增加和缩小): a)机库停机区最小尺寸:长25m,宽20m,高7m。 b)机库大门最小尺寸:宽20m,高6m。 c)机库内应配有:水源、电源(220V/380V)。 d)机库建设可参考GB50284中的相关要求。

6.1.2高架直升机起降场

6.1.2.1宜采用高强度现浇整体式钢筋混泥土结构,混凝土的厚度应不小于30cm。 6.1.2.2高架直升机起降场覆面结构可加装钢结构铝合金材料,用于隔音及防震。 6.1.2.3高架楼层直升机起降场应采用避雷针、明装避雷带和暗装避雷网相结合的方式,设置接 闪器,防雷接地电阻应小于4Q

6.2.1.1表面直升机起降场和高架直升机起降场应配备用水管道,供给方式可采用市政供水或 采地下水等方式。 6.2.1.2水管网压力不应小于0.14MPa

6.2.3.1起降场地宜配置航空燃油和润滑油(若条件允许)。 6.2.3.2航空燃油应采用专用油罐储存,距起降场地直线距离不应小于2km。 6.2.3.3宜采用航空油料运输车进行直升机燃料的加注操作。 6.2.3.4油品保管及加注应由工程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无关人员不应作业

6.2.3.1起降场地宜配置航空燃油和润滑油(若条件允许)。 6.2.3.2航空燃油应采用专用油罐储存,距起降场地直线距离不应小于2km。 6.2.3.3宜采用航空油料运输车进行直升机燃料的加注操作。 6.2.3.4油品保管及加注应由工程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无关人员不应作业

6.2.5.1起降场助航设施主要由信号灯、风向标、风速仪组成。 6.2.5.2应根据目视飞行规则的条件,在直升机起降场配备相应的信号灯,信号灯的类型包括但 不限于目视坡度指示灯、TLOF泛光照明灯、FATO边界灯、航空障碍灯、灯标等,其设置原则与要 求应按MH5013一2014执行。 6.2.5.3应根据直升机的起降方向,在直升机起降场配备照明型风向标(若条件允许)。

6.2.5.1起降场助航设施主要由信号灯、风向标、风速仪组成。 6.2.5.2应根据目视飞行规则的条件,在直升机起降场配备相应的信号灯,信号灯的类型包括但 不限于目视坡度指示灯、TLOF泛光照明灯、FATO边界灯、航空障碍灯、灯标等,其设置原则与要 求应按MH5013一2014执行。 6.2.5.3应根据直升机的起降方向,在直升机起降场配备照明型风向标(若条件允许)

6.2. 6 通讯设施

6.2.6.1固定直升机起降场应配备卫星接收器、通讯机、服务器、交换机

6.2.7.1涉及电力、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行业应用的直开机起降场,应按照相关规定,配备作 业保障设施、应急处置设施等。 6.2.7.2使用频次高的直升机起降场,应建造功能相对完整的气象设施,确保能够及时收集空域 气象状况;使用频次低的直升机起降场,应安装一个风向风速仪。 6.2.7.3当高架直升机起降场表面较周围环境高出0.75m以上且人员行动存在安全风险时,应安 装安全网.安全网的宽度不应小于1.5m,并具有至少122kg/m的承载能力。 6.2.7.4起降场周围应设置排水渠或其他设施,确保起降场地无积水。

6.3.1表面直升机起降场

6.3.1.1净空道的宽度不宜小于相应安全区的边长。净空道的地面不宜高于以起降场地安全区边 线为底边的、升坡为3%的平面。位于净空道上可能对空中直升机造成危险的物体,应予以清除。 6.3.1.2场地应设置在开阔地带,为保证直升机安全起降与进出,应符合以下要求: a)起降场地起落要求面积内无超过1m及以上的障碍物。 b)起降场地中心至直升机旋翼的5倍距离内,应至少有一个方向满足无超过10m及以上高大 障碍物。 6.3.1.3直升机地面滑行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UCW。UCW为预计使用该地面滑行道的直升机中的 最大主起落架横距(见图6.1所示)。 6.3.1.4直升机空中滑行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0UCW。UCW应采用预计使用该空中滑行道的直升机 中的最大值(见图6.2所示)。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2017.pdf图6.1地面滑行和地面滑行通道

图6.2空中滑行和空中滑行通道

6.3.1.5直升机空中滑行道表面的横坡不宜超过10%,纵坡不宜超过7%,并且任何坡度不得超过 预计使用该空中滑行道的直升机进行着陆时的坡度限制要求。

预计使用该空中滑行道的直升机进行着陆时的坡度限制要求

6.3.1.6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5W,其中心线与直升机空中滑行道的中心线应重 合。自距空中滑行通道中心线0.5W处起至空中滑行通道外边线之间的范围属于空中滑行通道保护 区。W应采用预计使用该地面滑行通道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6.3.1.7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上除因功能要求而必须设置的易折物体外,不允许有物体存在。 6.3.1.8因功能要求必须设置于空中滑行通道上的物体,其位置和高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位于空中滑行道以外且距离空中滑行道边线不小于1.0m,高度不超出以距直升机空中 滑行道边线1.0m、高于直升机空中滑行道平面25cm处为底线,以5%坡度向外升坡的斜面; b)宜位于空中滑行道以外且距离空中滑行道边线不小于0.5W中学新建综合楼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高度不超出以距直升机空中 骨行道边线0.5W、高于直升机空中滑行道平面25cm处为底线,以5%坡度向外升坡的斜面。 6.3.1.9直升机空中滑行道通道的表面应能承受直升机旋翼下洗流(下吹气流)的作用,并能提 供地面效应。 6.3.1.10当相邻空中滑行通道上的直升机需要同时运行时,各滑行通道不得重叠

6.3.2高架直升机起降场

6.3.2.1高架直升机起降场应至少设置一个最终进近和起飞区(FATO)。FATO应与一个TLOF相重 合,并应符合MH5013一2014的相关要求。 6.3.2.2当设置净空道时,净空道应位于FATO的末端之外。净空道的宽度不宜小于相应安全区的 宽度。当净空道表面为实体时,不宜高于以FATO边线为底边的、升坡为3%的平面。位于净空道 上可能对空中直升机造成危险的物体,应予以清除。 6.3.2.3高架直升机起降场应至少设置一个TLOF。与FATO重合的TLOF,其尺寸与特性应与FATO 相同;当TL0F设置在直升机机位时,还应符合MH5013一2014的相关要求。 6.3.2.4直升机地面滑行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0UCW。UCW为预计使用该地面滑行道的直升机中的 最大主起落架横距(见图6.1所示)。 6.3.2.5直升机地面滑行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0W,其中心线与直升机地面滑行道的中心线相 重合。W应采用预计使用该地面滑行通道的直升机中的最大值。 6.3.2.6直升机空中滑行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0UCW。UCW应采用预计使用该空中滑行道的直升机 中的最大值(见图6.2所示)。 6.3.2.7空中滑行道表面的横坡不得超2%,纵坡不得超7%,并且任何坡度不得超过预计使用该 空中滑行道的直升机进行着陆时的坡度限制要求。 6.3.2.8直升机空中滑行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2.0W,其中心线与直升机空中滑行道的中心线相 重合。W为预计使用的直升机的最大全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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