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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882-2021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完整正版、清晰无水印).pdf5.0.5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按下列规定填写:
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可根据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按本标准附 录C填写,现场检查原始记录应在单位工程工验收前保留,并可 追溯;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D填写; 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可按本标准附录E填写; 4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安全 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按 本标准附录F填写。 5.0.6当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进行处理。经返修或加 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 禁验收。
5.0.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河南科技大学新校区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
6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6.0.1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相关专业标准的规 定。 6.0.2检验批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对已完成检验批自检合格后,填报表C.0.1《检验批 质量报验表》,本标准附录C中表C.0.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及相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 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 工长等进行验收,质量检查员应具有符合相关规定的资格资历: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相关 人员对工程实体进行查验,合格后予以签认。 6.0.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单位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自检合格后,填报《分项工程 质量报验表》、本标准附录D中表D.0.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及相关资料报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 2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 行验收; 3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报资料逐项进行审查,合格后 予以签认。 6.0.4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工程资料完整: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分部(子分部)工程自检方案, 自检并形成自检问题清单,整改合格后,形成自检报告。 3施工单位填报《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验表》、本
6.0.1车站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相关专业标准的规 定。
6.0.4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工程资料完整: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组织制定分部(子分部)工程自检方案, 自检并形成自检问题清单,整改合格后,形成自检报告。 3施工单位填报《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验表》、本 标准附录E中表E.0.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分
和主要使用功能抽查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 录》及其他相关资料,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验收。 6.0.5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照施工单位自检、监理组织验收的 程序进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项目专业负责 人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 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 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 2项目监理机构制定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方案,内容应包 括:验收范围、验收依据、验收程序、验收方法、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及观感质量查验项目及 数量,验收组成员、任务分工及责任。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核实参加验收人员; 2)施工单位汇报自检情况及自检结论: 3)总监理工程师按照验收方案组织分组验收: 4)各验收组汇总检查结果,形成质量问题清单: 5)总监理工程师宣布验收结果。 4施工单位对存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本标准附录E中表E.0.1。其中地基 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签认。 6.0.6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照施工单位自检、监理 单位组织预验收、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程序进行。 6.0.7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 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合同的要求
6.0.5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按照施工单位自检、监理组织验收的
单位工程自检应符合以下规定: 1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质 量负责人等组成自检组; 2制订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自检方案,自检方案由施 工单位项目部组织编写,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3施工单位自检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使用功 能抽查及资料核查、观感质量验收; 4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自检报告,由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子单位) 工程自检报告、《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报验表》及附件,申请 单位工程预验收。 6.0.8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工作内容及程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单位(子单位)工 程预验收,建设单位代表、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 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应参加; 2项目监理机构制定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方案,成立预 验收组织机构并按照验收内容进行分工,预验收方案报送建设单位; 3按照分组及分工情况组织验收人员对工程资料进行核查,需 要进行功能试验(包括单机试车和无负荷试车)的,应审查试验报 告; 4组织验收人员对工程实体进行验收: 5需进行局部整改的或影响单位工程验收的问题,要求施工单 位整改,整改完成后对整改部位进行复验; 6预验收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子单位)工 程预验收报验表》。 6.0.9单位(子单位)工程预验收合格后,各单位形成如下资料, 并在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前想交建设单位
1施工单位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自检报告,施工单位技术 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监理机构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总监 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勘、设计单位形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本 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0.10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不影响试运行安全的 缓验工程已由建设单位向相关工程验收主管部门报告; 2监理单位组织的预验收已完成,预验收发现问题整改复查完 毕,预验收合格; 3勘察、设计单位签署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施工单位签署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自检报告、监理单位签署的单 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已提交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申请单位工程 验收,验收报告须经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5单位工程涉及到的行政处理及行政处罚问题已整改完毕,且 已全部办结。 6.0.11车站单位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组建验收组,根 据实际情况设置验收小组。应对组建的验收组人员资质、资格作出 要求。建设单位应组织制定验收方案,内容包括:验收范围、缓验 及缓建内容、验收依据、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方法、轨道交 通车站工程质量验收(含重要分部工程及主要使用功能抽样检验) 检验项目和数量、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 抽样检测的项目和数量、验收组成员、分工及责任等。建设单位应 在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方案及验收通知等书面报送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 6.0.12车站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及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
录A车站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
站土建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
车站防水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分部工程、分I
5消防工程(车站)分部、分项工
附录B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质量
B.1观感质量验收检查内容
B.1.1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建筑结构主要检 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侧墙及顶板结构防水符合一级防水等级标准; 2各防火分区的孔洞按设计要求封堵: 3侧墙及顶板可见部位无影响混凝土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 裂缝; 4公共区吊顶与结构连接螺栓安装牢固、弹垫、平垫齐全; 5设备区特种门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 安装位置、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预理件的数量、位置、理设 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1.2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建筑结构一般检 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区房间及风道地面无起砂现象; 2墙面、柱面饰面板用材料的规格型号及安装质量符合设计及 规范要求; 3侧墙及地面变形缝保护装置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变形缝保 护装置与周边地面高差符合规范要求: 4吊顶与结构连接处螺栓安装牢固、位置符合设计要求,龙骨、 吊杆规格型号及安装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挡烟垂壁(帘)固定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式符合 设计及规范要求;
6检修口、爬梯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检修口无遮挡,检修口、 夹层内无积水和杂物; 7公共区扶手及栏杆平滑无毛刺,起止端的水平段大于300mm 并按规范设置盲文。
B.1.3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电气主要检查项 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照明配电室及环控电控室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单 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2公共区、设备区及附属所有灯具、开关、插座的安装及接线、 接地等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环控电控室、通信机房、信号机房、UPS电池室、供电机房、 车控室等各控制室内的VRV冷凝水管道不得安装在电气设备控制 柜上方; 4空调机房、冷水机房、各类泵房的电动机及电动执行机构的 可接近裸露导体须接地(PE)或接零(PEN); 5UPS设备室不间断电源输出端的系统接地连接方式应符合设 计要求; 6所有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是 否可靠接地(PE)或接零(PEN),且导线及接地线材质、规格、连 接方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强、弱电井中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须可靠接地(PE)或 接零(PEN); 8所有区域内电线、电缆敷设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对口熔焊连接 镀锌和壁厚小于或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采用套管熔焊连接: 9电缆桥架和金属线槽在穿防火墙及防火楼板部位应采取防 火封堵措施; 10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1.4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电气一般检查项 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所有区域内照明线路及灯具安装应牢固,内配线应符合设计 要求。疏散及出口指示灯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所有吊顶及设备机房架空地板内不得有导线明露; 3残疾人卫生间照明灯具开关和紧急呼叫按钮的安装位置应 满足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4站台板下线缆敷设及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B.1.5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水暖主要检查项 自应包括下列内容: 1各类泵房、风道及出入口等部位管道穿越外围护结构、水池 等应按设计要求设置柔性防水套管; 2公共区、设备区防排烟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密封 垫料、柔性短管等必须为不燃材料GBT50146-2014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pdf,风管穿越其他房间应做好防火 处理; 3管道穿越车站防火分区按相关标准进行封堵; 4公共区、设备区消防管道系统不应有接出其他用水管道和设 备; 5风管内严禁其他管线穿越;室外立管的拉索严禁固定在避雷 针或避雷网上; 6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1.6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的水暖一般检查项 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冷冻机房、消防泵房、空调机房内给排水管道不得安装在电 气设备控制柜上方; 2卫生间排水管道应设置透气管道,透气管道应单独排放至安 全地点或设置独立排风系统:
3设备区防火阀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4卫生间卫生洁具安装应设置固定支架,且固定牢固;洁具 水管件接口应严密,水封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5公共区、设备区管道穿越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应安装补 尝装置,且设置固定支架: 6公共区、设备区室内隐蔽给水管道在易燃易爆物和经常有人
B.2使用功能的抽查内容
B.2.1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建筑结构主要抽 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变形缝的构造、安装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变形缝部位 的主体结构、龙骨应断开,管线软连接: 2公共区楼梯净空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2.2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建筑结构抽查项 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卫生间、排水沟进行泼水试验无积水,不影响正常使用; 2 公共区栏杆水平进行推力试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 站厅层隔离栏杆疏散口宽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B.2.3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电气主要
B.2.3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电气主要抽查项 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照明配电室电流值应符合规范要求,应急电源柜应急电源自 动投入功能试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照明配电室、环控电控室、风道及附属双电源自动/手动切换 功能试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所有区域插座漏电保护功能和插座接线情况符合设计及规 范要求; 4变配电室、环控室、照明配电室及弱电机房的接地、接零导 通试验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5所有区域应急照明投入情况试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6公共区、设备区所有开关、插座的安装及接线、接地等应符 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7影响试运行安全的其他检验项目。 B.2.4轨道交通车站工程单位工程使用功能的抽查电气一般抽查项 目应包括内容:所有区域照明开关抽查功能应符合标准消防自动报警施工方案范例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