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SUS19-2021 既有住区全龄化配套设施更新技术导则及条文说明.pdf住区全龄化配套设施更新技术导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发布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标准
既有住区全龄化配套设施更新技术导则
过渡段施工技术交底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批准单位: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施行日期:2021年8月23日
关于发布《既有住区全龄化配套设施更新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2021年7月22日
根据《关于发布2019年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标准研编计划 (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 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 上,编制了本标准。 1本导则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养 老托幼、卫生健康、文化休闲、交通设施、公共安全、环境品 质、智慧化、实施机制。 2本导则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负责管理,由中国城市规 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 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 公庄西路10号) 本导则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导则参编单位:同济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李迅余猛周博颖黄怡 姜洪庆刘清珺靳薇张震 许定源李光雨周可斌张璐 叶竹葛文静李思漫杨宇翔 陈晓雨林钰涵马洪俊尹心桐 朱敦智李济朝乔立民 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吕斌毛其智何兴华沈磊 王静刘佳燕董苏华翟凯鸿 曾永光
10 实施机制 ·26 10.1组织方式 26 10.2规划设计 26 10.3工程施工 ….27 10.4验收与评估 ..27 本导则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31
9.2SmartService 25 10 ImplementationMechanisms ·26 10.1Process and Organization· ·26 10.2 2Planning and Design.. ·26 10.3 3Construction· 10.4Acceptance and Assessment....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Guidelines.. 29 List ofQuotedStandards ·30 Addition:Explanation ofProvisions ..31
1.0.2本导则适用于需要进行更新的城市既有住区。既有住
1.0.3既有住区全龄化配套设施更新导则,重点考虑既有住! 类型多样、业主诉求多元、实施情况复杂、更新难度大等实际 题,在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 规定基础上,提出可选菜单式的设施增配和优化技术措施,发 实施指导手册作用。
1.0.4既有住区全龄化配套设施更新,强调“更新”和“全 化”两个维度,在优先更新补齐设施短板的基础上,尽可能全的 适用。
1.0.5 既有住区全龄化配套设施更新应体现如下原则:以人
1.0.5既有住区全龄化配套设施更新应体现如下原
本、全龄共享;安全健康、全民兼顾;经济适用、因地制宜;绿 色生态、文脉传承;智慧便捷、与时俱进。
1既有住区全龄化更新应考虑社区各年龄段群体的需求, 并合理推动各年龄段群体对设施设备和场地空间的共享。在充分 考虑普适性设施的基础上须重点满足老、幼、弱、病、残、障、 孕群体的使用要求。 2城市既有住区全龄化配套设施的更新主要包括以养老托 幼、卫生健康、文化休闲、交通设施为重点的各类配套设施的物 质载体完善,以及在安全与品质、智慧化方面的提升。应将房屋 修、节能改造、海绵化改造、环境整治与设施提升等专项内容
统筹考虑、整体规划,促进成熟技术的系统应用。 3更新前应对既有住区的区位、环境、现状和规划进行评 估,对需要更新的住区进行问题分类和识别,广泛征询街道社 区、住区原产权单位、物业服务公司和居民意见,在各方主体意 愿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编制更新规划和组织实施。 4注重因地制宜、需求导向,应避免大拆大建,宜采用渐 进式微更新方式。 5坚持物质空间更新与社会治理并重,实体设施和服务能 力提升同步推进,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长效机制。 6更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人居环境建设规划、住房规 划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要求,合理布局各项设施,应尊重、保护 和利用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住区文化、街巷道路和特色景观。 7城市既有住区设施更新,除参照本导则之外,还应遵照 其他规范要求,符合当地省、市相关要求。强调在符合上述要求 的前提下,在既有住区中可以采用的相关技术措施
以全生命周期和人人共享为导向,营建适应老年人、儿童、 青壮年等各年龄段居民多样化需求的人居环境。
受空间所限,建设的非标准运动场地,如半场足球场、篮球 场等。
也称袖珍公园,指规模较小的城市开放空间,常呈斑块状散 布在城市中,为附近居民服务
3.1.1适老设施包括养老院、老年养护院等机构养老设施和老
3.1.1适老设施包括养老院、老年养护院等机构养老设施和老 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区食堂、老年人文化活动站等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5分钟或10分钟生活圈应设置机构养老设 施;5分钟生活圈应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3.1.2当用地紧张、难以按标准增配时,养老院、老年养护院 可联合或分散设置,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食堂、老年人文 化活动站、社区服务站可联合或分散设置。在服务半径内有养老 院或老年养护院的地方,适当扩大养老院和养护院建筑面积、增 加相关功能后,可不再设置日间照料中心。适老设施等应满足现 行国家标准《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的要求。 3.1.3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宜临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社 区养老服务设施宜临近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服务站设置。 3.1.4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应加强对老年人护理、康复、临终 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服务能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宜包括老年人短 期照料、膳食供应、文体娱乐、生活照料、心理咨询、医疗护 助、健康管理等功能。 3.1.5老年人服务设施应强化无障碍设计,包括室内外道路 坡道、楼梯、电梯、出人口等应做防滑处理和配置易于抓握设 施,标识系统应采用大字和鲜明的颜色等,同时应配置低位易于 使用的设施,符合老年人、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器人
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服务能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宜包括老年 期照料、膳食供应、文体娱乐、生活照料、心理咨询、医 助、健康管理等功能。
3.1.5老年人服务设施应强化无障碍设计,包括室内外近
坡道、楼梯、电梯、出人口等应做防滑处理和配置易于抓 施,标识系统应采用大字和鲜明的颜色等,同时应配置低位 使用的设施,符合老年人、乘轮椅者、拄盲杖者及使用助行 群的通行与使用要求。
社区和专业机构为依托,运用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发展 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
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
3.2.1托幼育儿设施包括托儿所、幼儿园以及相关活动场地,
满足地方规划和教育部门的要求下,可附设于其他建筑的底层 或与社区活动中心混合设置。但此类设施应设独立出入口,出 口建议设在非机动车道旁,禁止直接面对住区主要交通道路。4 儿活动场地应考虑隔声措施,降低对周边居民的干扰。
地方,与幼儿园、托儿所主体建筑没有道路阻隔。宜设置亲近 然、启发创造性的游戏空间,采用绿色、自然材料,充分保障 童游戏空间安全
公共场所内配置母婴室。母婴室为怀孕期和哺乳期母亲提供安 全、舒适、卫生的私密服务空间。
公共场所内配置母婴室。母婴室为怀孕期和哺乳期母亲
3.2.5有条件的社区宜建设儿童托管场所,例如儿童书吧、 童课余活动室等。
4.1.1社区医疗卫生设施主要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 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等
4.1.1社区医疗卫生设施主要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
服务站、门诊部/诊所等。
4.1.2当用地紧张、难以按标准增配时,社区卫生服务站
4.1.2当用地紧张、难以按标准增配时,社区卫生服务站、门 诊部和诊所等可与其他设施合设在同一建筑内。社区卫生服务站 与其他设施合设时,应安排在建筑首层,并有独立出入口;服务 半径内有社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住区,可适当增加社 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设施容量,而不再设置社区卫生服 务站。
4.1.3社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应布局在交通方便、环境安
4.1.4应保证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的安全和便捷使用。
卫生服务设施或对现有设施进行改造时,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要 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独立占地,主要出人口宜避开主干道及 其以上等级道路。建筑不宜超过四层,医疗用房层数为二层时宜 设电梯或无障碍坡道,三层及以上应设电梯。
4.1.5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的建筑室内空间及户外场地设计和设
4.1.6既有住区内宜引[入智慧化医疗卫生服务系统,医
服务系统可通过各类传感器为老人、儿童及孕产妇等人群提供健 康促进、预防保健、慢性病防控、医疗急救等服务,通过健康档 案管理、定期体检、远程就医等功能完善针对妇女产期保健、儿 童保教一体和老年人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健康管理与服务水平。
4.2.1卫生防疫包含社区卫生医疗机构设置、医疗防疫物资配
4.2.2既有住区内各级卫生医疗机构应常备防疫应急用
区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条件允许时应设置发热门诊和隔离 设施。
5.1.1文化设施包括文化活动中心和文化活动站。15分钟或10
少年、老年活动站等功能。 5.1.2当用地紧张、难以按标准增配时,可采用以下方式缓解 文化娱乐设施不足: 1采用区域统筹。可提高10分钟或15分钟生活圈的设施 规模,兼顾周边5分钟生活圈设施;可提高5分钟生活圈设施规 模和增加功能,弥补10分钟或15分钟生活群设施的不足。 2可与其他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联合设置,提高设施利用 效率。 3推动党政机关和学校等机关与企事业单位文化体育设施 在非内部使用时段对社会开放。
设计的要求建设或改造文化娱乐设施。供老年人和儿童使用的空 间宜设置于低层,设置于二层时宜设电梯和无障碍坡道,三层及 以上应设电梯;二层以上儿童室内活动空间26层框剪结构施工组织设计,不宜设置阳台,因 功能需要而设置阳台的,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5.2.1健身游憩设施包括体育设施和公共活动场地。其中,体 育设施包括体育场(馆)或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地等; 上场场健场产
5.2.1健身游憩设施包括体育设施和公共活动场地。其中,体
育设施包括体育场(馆)或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地等; 公共活动场地包括社区健身场地、儿童活动场地、社区公园、游 园、居住街坊内集中绿地等。
5.2.2既有住区建设游憩场地的增配宜采用集中与分散 积与小面积相结合的布局方式,应重视小型场地的建设; 憩场地宜临近文化活动、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小学等 施设置立交深基坑施工方案,提升综合效益。
积与小面积相结合的布局方式,应重视小型场地的建设;健身游 憩场地宜临近文化活动、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小学等公共设 施设置,提升综合效益。 5.2.3当用地紧张、难以按标准增配时,可采用以下方式缓解 健身游憩设施不足: 1采用区域统筹。可提高10分钟或15分钟生活圈的设施 规模,兼顾周边5分钟生活圈设施;可提高5分钟生活圈设施规 模和增加功能,弥补10分钟或15分钟生活圈设施的不足。 2可采用多点布局,分散建设口袋公园或非标准运动场地 也可利用建筑架空层、屋面空间等非传统空间建设健身游憩场地 3与其他场地复合分时利用。如与停车场或住区道路分时 复合利用,与地下空间竖向复合利用。 4公共绿地和体育活动场地结合设置时,在保证绿地率的 前提下,可根据居民意愿扩大公共绿地中健身场地的占比。 5推动党政机关和学校等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内活动场地在 非内部使用时段对社会开放。
5.2.3当用地紧张、难以按标准增配时,可采用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