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195-2013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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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95-2013 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 国计划出版社 2013 北 京

芜湖市赭山路道路改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850mm×1168mm1/323印张74千字 2013年5月第1版2013年5月第1次印刷 ☆ 统一书号:1580242·031 定价:18.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现批准《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195一2013,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7.0.1、 7.0.3、7.0.4、7.0.6、7.0.9、7.0.12、7.0.13、9.0.1、13.0.2 15.0.7、15.0.8、17.0.3、17.0.4、17.0.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 格执行。原《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50195一9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2至2003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 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要求,中国中元国 际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GB50195一94进行了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在研究了原规范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国 家有关政策,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开展了有关的专题研究和技 术研讨,广泛征求全国相关发生炉煤气设计、制造、使用等单位的 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7章和4个附录,其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煤种选择,设计产量和质量,站区布置,设备选择,设备的安全,工 艺布置,空气管道,辅助设施,煤和灰渣的贮运,给水、排水和循环 水,热工测量和控制,采暖、通风和除尘,电气,建筑和结构,煤气 管道。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术语”章的内容作了调整和补充; 2.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常压固定床气化用煤技术条件》GB/T 9143的规定,对两段式煤气发生炉气化用煤技术指标进行了 调整; 3.增补了“煤气脱硫技术”的相关内容; 4.明确承压大于0.1MPa的发生炉水夹套的设计要求,以及 两段炉煤气站气化工艺; 5.室内消防设施的设置; 6.调整“热工测量的控制”章的内容;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用词说明 (40) 引用标准名录 (41) 附:条文说明 (43)

intervalbetweeninworkshopsoverheadcold gaspipesandotherpipes ..(39) Explanation ofwordingin thiscode (40) Listofquotedstandards (41) 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 (43)

1.0.1为使发生炉煤气站(以下简称煤气站)设计能保证安全生 产、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改善劳动条件,做到技术先进和经济合 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常压固

1.0.6煤气站及其煤气管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发生炉煤气站

2.0.1发生炉煤气站

以煤、焦炭为原料,饱和空气为气化剂,采用常压固定床煤气 发生炉连续制取工业用煤气所设置的生产和辅助生产设施的 总称。

2.0.2运煤(渣)栈桥

煤场内或机械化运煤设备前的贝

粒度为小于6mm的煤。

单轨电葫芦、单斗提升机、电动牵引小车、有轨手推矿车和简 易运煤机械等运输方式

装在运煤系统上的磁选设备、悬吊式磁铁分离器、电磁胶带 轮等。

2.0.10中型煤气站

2.0.11大型煤气站

煤气设计产量大于或等于50000m/h的煤气1

2.0.15煤气净化设备

竖管、旋风除尘器、电气滤清器、洗涤塔、间接冷却器、除滴器 等的总称。

2.0.16电气滤清器

去除煤气中的水滴的设备

气发生炉出口放散煤气或烟气自

防止煤气发生炉内煤气向空气管内倒流的装置。

waterknockou

belltypevalve

煤气爆炸时阀内膜片破裂泄压后,阀盖由于重锤的作用,自动 闭上,能起安全作用的阀

2.0.22自然吸风装置

排除煤气管道内冷凝水的设备

bursting disc

用于切断热煤气的盘型阀

flexiblesectionofgaspipe 偿用的装置。

blankingplate

煤气设备或管道的法兰间用于临时隔断或扩建延伸的部 堵板。

设在煤气设备或管道的法兰前后,用于装卸盲板、盲板垫圈 支撑

煤气管道上的旋转式闸阀

revolvinggatevalve

3.0.1气化煤种的选用,应做到合理利用能源和节约能源,满足 用户对煤气质量的要求,并应与安全生产、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相 协调。 3.0.2选用的气化煤种,应有其产地、元素成分分析等技术指标 资料和相应的气化煤种供应协议。 3.0.3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气化用煤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 标准《常压固定床气化用煤技术条件》GB/T9143的有关规定。 3.0.4两段式煤气发生炉气化用煤的技术指标,除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常压固定床气化用煤技术条件》GB/T9143的有关规定 外,尚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表3.0.4两段式煤气发生炉气化用煤技术指标

3.0.5初步设计前,应取得采用煤种的气化试验报告。煤的主要 气化指标的采用,应根据选用的煤气发生炉型式、煤种、粒度等因 素综合确定。对用于气化的煤种,应采用其平均气化强度指标;对 未用于气化的煤种,应根据其气化试验报告和用于煤气发生炉气 化的类似煤种的气化指标确定。

4.0.1煤气站的设计产量,应根据各煤气用户的车间小时最大煤 气消耗量之和及车间之间的同时使用系数确定。煤气用户的车间 小时最大煤气消耗量,应根据各使用煤气设备的小时最大煤气消 耗量之和及各设备之间的同时使用系数确定。 4.0.2煤气用户车间之间的同时使用系数和各设备之间的同时 使用系数,应根据同类型企业的实际工况进行核算后确定。 4.0.3一段发生炉煤气低位发热量宜符合下列规定: 1无烟煤系统或焦炭系统不宜小于5000kJ/m; 2烟煤系统不宜小于5650kJ/m3。 4.0.4两段发生炉煤气低位发热量宜符合下列规定: 1上段煤气不宜小于6700kJ/m; 2下段煤气不宜大于5440kJ/m3。 4.0.5冷煤气站的煤气温度,在洗涤塔或间接冷却器后,不宜高 于35℃,且夏季不应高于45C。 4.0.6在使用煤气设备前,热煤气站以烟煤气化的煤气温度,不 宜低于350C。 4.0.7冷煤气站出口煤气中的灰尘和焦油含量,应根据用户要求 确定。当用户无要求时,宜符合下列规定: 1无烟煤系统或焦炭系统煤气中的灰尘和焦油含量之和,不 宜大于50mg/m; 2烟煤系统煤气中的灰尘和焦油含量之和,不宜大于 100mg/m²; 3两段炉系统煤气中的灰尘和焦油含量之和,不宜大于 50mg/m3。

4.0.1煤气站的设计产量,应根据各煤气用户的车间小时最大煤 气消耗量之和及车间之间的同时使用系数确定。煤气用户的车间 小时最大煤气消耗量,应根据各使用煤气设备的小时最大煤气消 耗量之和及各设备之间的同时使用系数确定。 一

4.0.8发生炉煤气脱硫工艺的选择Q/GDW 10038-2019 水电站标识系统(KKS)编码导则.pdf,应根据发生炉煤气的用途

处理量和煤气中的硫化氢含量,并结合当地环境保护要求和煤气 燃烧反应后所产生的硫氧化物所允许的排放标准等因素,经技术 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

4.0.9发生炉煤气脱硫设备的能力,应按需处理的煤气量和其相 应的硫化氢含量确定。 4.0.10发生炉煤气脱硫设备台数的设置,应能使煤气中硫化氢 含量符合设计要求

计规范》GB50187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煤气站区应位于厂区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全年最小频率 风向的上风侧; 2煤气站应靠近煤气负荷比较集中的地点; 3应便于煤、灰渣、末煤、焦油、焦油渣的运输和贮存以及循 环水的处理; 4在旁侧设有锅炉房时应便于与锅炉房共用煤和灰渣的贮 运设施以及末煤的利用; 5应合理规划预留扩建场地; 6应设绿化场地。 5.0.2煤气站区的厂房布置,其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 5.0.3煤气站主厂房的正面,宜垂直于夏季最大频率风向;室外 煤气净化设备,宜布置在煤气站主厂房夏季最大频率风向的下

置。小型煤气站的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可与煤气站 房毗连布置

置在煤气站主厂房、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等的夏季最 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防止冷却塔散发的水雾对周围环境的

5.0.6煤气站区内的消防车道贵阳奥体中心支撑胎架卸载专项施工方案,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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