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GB 50219-2014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pdf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季华人行天桥施工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4.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9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二~二○○三年度 T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2号) 的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而成。 本规范*制过程中,*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缩实践经 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 木规范。 本规范共分10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 少、基本设计参数和喷头布置,系统组件,给水,操作与控制,水力 计算,施工.,验收,维护管理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水喷雾灭火系统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的相关内 容; (2)补充了输送机皮带、液化经或类似液体储罐、陶坛或桶装 酒库等场所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 (3)修改了变压器水雾唢头的布置、水喷雾灭火系统供水控制 阀的选用等工程设计要求; (4)增加了水喷雾灭火系统管道连接件干烧试验方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学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产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劲设部负资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离 释,由公安部负资目常管理,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资具体技 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谐寄送公安部关津 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300381)。 本规范主*单位、参*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附录A管道连接件干烧试验方法 .....(45)) 附录B水喷雾灭火系统工程划分 ****(46) 附录C水喷雾灭火系统施工现场质蚤管理检查记录·"··(47) 附录D水喷雾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质赋检查记录….(48) 附录E水喷雾灭火系统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55) 附录F水喷雾灭火系统验收记录·.· ··....(56) 附录G水喷雾灭火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 (57)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目及记录 (57) 本规范用词说明 (S9) 引用标准名录 (60) 附.条文说明 61>
1.0.1为了合理地设计水喷雾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保障其施 厂质量和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 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设置的水喷雾火灭
本规范不适用于移动式水喷雾灭火装登或交通运输工具中设
1.0.3水喷雾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激固体物质火灾、芮类液体火
1.0.4水喷雾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造成
由水源、供水设备、管道、雨淋报管阀(或电动控制阀、气动控 制阀)、过滤器和水雾喷头等组成,向保护对象喷射水雾进行灭火 或防护冷却的系统。
transferpipe
transfer pipe
利用闭式喷头探测火灾,并利用气压或水压的变化传输信号 的管道
application density
系统在单位时间内向单位保护面积
response time
自启动系统供水设施起,至系统中最不利点水雾喷头喷出水 雾的时间
spray nozzle
effectiverange
喷头水平喷洒时,水雾达到的最高点与唢口所在垂直于喷头 轴心线的平面的水平距离
water spray cone
水雾喷头有效射程内水雾形成的圆
deluge alarm valves unit
由萌淋报管阀、电磁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压力表以及配套 的通用阀门组成的装。
3基本设计参数和喷头布置
3.1.1系统的基本设计参数应根据防护目的和保护对象确定。 3.1.2 系统的供给强度和持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 3.1.2 的规 定,响应时间不应大于裹3.1.2的规定,
袋3.1.2 系统的供给强度、持续供给时间和胸应时间
:续表3.1.2防护供给强度持续供给保护对象目的[[i/(min.m²)]时间(h)[时间(s)全压力、半冷冻式储罐9单、双2.5液化容罐罐顶4烃或全冷顶系平台、管类拟冻式6120防护遵进出口等局部储罐20液体全容罐冷却危险部位管带10二液氨储罐6甲、乙类液体及可燃气体生产、输送、装卸设施96120.液化石油气灌瓶间、燃库9660注:!添加水系灭火剂的系统,其供给强度应由试验确定。2钢制单盘式、双盘式、敢口隔舱式内浮顶噬应按浮顶罐对待,其他内浮顶端应按固定顶对待。3.1.3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当用于灭火时不应小于0.35MPa;当用于防护冷却时不应小于0.2MPa,但对于甲B、乙、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0.15MPa。3.1.4保护对象的保护面积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应按其外表面面积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保护对象外形不规则时,应按包容保护对象的最小规则形体的外表面面积确定。2变压器的保护面积除应按扣除底面面积以外的变压器油箱外表面面积确定外,尚应包括散热器的外表面面积和油枕及集油坑的投影面积。3分层敷设的电缆的保护面积应按整体包容电缆的最小规则形体的外表面面积确定。3.1.5液化石油气灌瓶间的保护面积应按其使用面积确定,液化·的·
石油气瓶库、陶坛或桶装酒库的保护面积应按防火分区的建筑面 积确定: 3.1.6输送机皮带的保护面积应按上行皮带的上表面面积确定 长距离的皮带宜实施分段保护施工方案集,但每段长度不宜小于100m。.:: 3.1.7开口容器的保护面积应按其液面面积确定。: 3.1:8:.甲:乙类液体泵,可燃气体压缩机及其他相关设备:其保护 面积应按相应设备的投影面积确定,且水雾应包络密封面和其他 关键部位。::: :. 3.1.9系统用于冷却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时,其冷却范围及保 护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者火的地上固定顶储及距着火储罐罐壁1.5倍火罐 值径范围内的相邻地上储罐应同时冷却,当相邻地上储罐超过3 座时,可按3·座较大的相邻储罐计算消防冷却水用量。 2:着火的浮顶缀应冷却:其相邻储罐可不冷却: 3着火罐的保护面积应按罐壁外表面面积计算:相邻罐的保 护面积可按实际需要冷却部位的外表面面积计算,但不得小于罐 璧外表面面积的1/2。 .:: 3.1.10系统用于冷却全压力式及半冷冻式液化经或类似液体储 罐时,其冷却范围及保护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着火罐及距着火罐罐璧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相邻 罐应同时冷却:当相邻罐超过3座时:可按3座较大的相邻罐计算 消防冷却水用最: :.: 2着火罐保护面积应按其罐体外表面面积计算,相邻罐保护 面积应按其罐体外装面面积的1/2计算。::::: 3.1.11.系统用于冷却全冷冻式液化烃或类似液体储罐时,其冷 却范围及保护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家营 1采用钢制外壁的单容罐,卷火鳞及距火罐罐壁15.倍着 火罐直径范围内的相邻罐应同时冷却。:着火罐保护面积应按其罐 体外表面面积计算,相邻罐保护面积应按罐壁外表面面积的1/2 家 念
3.1.9系统用于冷却甲:、乙、内类液体储罐时,其冷却范围及保
及罐顶外表面面积之和计算。 2混凝土外璧与储罐间无填充材料的双容罐·着火罐的罐壁 与罐顶及距着火罐璧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相邻罐罐顶应 同时冷却。 3混凝土外壁与储罐间有保温材料填充的双容罐,睿火罐的 罐顶及距着火罐罐壁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相邻罐罐顶应同 时冷却。 4采用混凝土外的全容罐,当管道进出口在罐顶时,冷却 范钢应包括罐顶泵平台,且宜包括管带和钢梯。
3.2.1保护对象所需水雾喷头数量应根据设计供给强度、保护面 积和水雾喷头特性,按本规范第7.1.1条利第7.1.2条计算确定,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喷头的布监应使水雾直接喷向并覆盖保护 对象,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设水雾喷头。 3.2.2水雾喷头、管道与电气设备带电(课露)部分的安全净距宜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商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1/T5352的 规定。: 3.2.3水雾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水雾喷头的有 效射程。 、.: 3.2.4水雾喷头的平面布置方式可为矩形或菱形。当按矩形布 时,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4倍水雾喷头的水雾锥底 半径,当按菱形布登时,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大子1.7倍水 雾喷头的水雾锥底圆半径:水雾锥底圆半径应按下式计算:
3.2.3水雾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水雾喷头的有
3.2.4水雾喷头的平面布盘方式可为矩形或菱形。当按矩形布 避时中建五局三公司娄底地税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4倍水雾喷头的水雾锥底 半径,当按菱形布登时,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大子1.7倍水 雾喷头的水雾锥底圆半径:水雾锥底圆半径应按下式计算:
R=Btan .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