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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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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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30.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ocx

8.2.2 采用拖运法或浮运法铺设倒虹管时,应根据河道水位情况确定施工

时间,不宜在洪水季节进行。

8.2.3 沟槽底宽应根据管道结构的宽度、开挖方法和水底泥土流动性确定。

成槽后,管道中心线距边坡下角处每侧开挖宽度应符合下式规定:

DB63/T 1977-2021标准下载B/2 ≥ D1/2 + b + 500 (8.2.3)

式中: B——管道沟槽底部的开挖宽度(mm);

D1——管外径(mm);

b——管道保护层及沉管附加物等宽度(mm)。

8.2.4 沟槽边坡应根据土质情况、水流速度、方向、沟槽深度及开挖方法

确定,并应满足管道下沉就位时的要求。

8.2.5 开挖沟槽的泥土应抛在与河流相交沟槽断面的下游。回填后,多余

8.2.6 岩石沟槽开挖前,应进行试爆。爆破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制订操

作安全及保护施工机械设备的措施。

8.2.7 沟槽挖好后,应测量槽底高程和沟槽横段面,其测量间距应根据沟 槽开挖方法及地质情况等确定, 在全管道沟槽范围内不得小于设计断面。 8.2.8

水下开挖沟槽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8.2.8 的规定。

8.2.9 倒虹管基础施工时,投料位置应准确,沟槽两侧定位桩上应设置基

础高程标志,由潜水员下水检验和整平。

水下开挖沟槽允许偏差 表 8.2.8

8.2.10 沟槽挖至槽底或基础施工完成后,经检验合格应及时铺设管道。

8.2.11 钢制倒虹管的制作成型宜与开挖沟槽同时进行或提前制作与组装。

8.2.12 倒虹管采用钢管组装时, 应选择溜放方便的场地。组装时可制作平 台, 平台的结构宜简易牢固, 其高度应在管节施焊过种中不被水淹没, 并没有滑

8.2.13 组装的钢管段应逐段进行水压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管段防腐处

理。其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规定, 设计无规定时, 应为工作压力的 2 倍, 且不得

小于 1.0MPa,试压达到规定压力后 10min 不得降

压,并不得有渗水现象。

8.2.14 倒虹管整体浮运时, 下水前管道两端管口应采用堵板封堵, 并在堵 板上设置进水管、排气管和阀门。当采用分段浮运在水上连接时, 管段两端管口

8.2.15 当倒虹管整体或分段浮运所承受浮力不足以使管漂浮时, 可在管两

旁系结刚性浮筒、柔性浮囊或捆绑竹、木材等。

8.2.16 钢制倒虹管在水中采用浮运或在岸上、冰上采用拖运时, 应有保护

外防腐层不受损坏的措施,当外防腐层局部损坏时应及时修补。

8.2.17 倒虹管浮运到下沉位置时,在下沉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8.2.17.1 设置管道下沉定位标志;

8.2.17.2 沟槽断面及槽底高程符合规定;

8.2.17.3 管道和施工船舶采用缆绳绑扎牢固,船体保持平稳;

8.2.17.4 牵引起重设备布置及安装完毕,试运转良好;

8.2.17.5 灌水设备及排气阀门齐全完好;

8.2.17.6 潜水员装备完毕,做好下水准备。

8.2.18 钢制倒虹管吊装前应正确选用吊点,并进行吊装应力与变形验算,

吊装的吊环宜焊在钢制包箍上,再用紧固件固定在管段的吊点位置上。

8.2.19 倒虹管下沉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8.2.19.1 测量定位准确,并在下沉中经常校测;

8.2.19.2 管道充水时同时排气;

8.2.19.3 下沉速度不得过快;

8.2.19.4 两端起重设备在吊装时应保持管道水平, 并同步沉放于槽底

8.2.20 倒虹管在水中采用浮箱法分段连接时, 浮箱应止水严密。管道接口

8.2.21 倒虹管铺设后,应检查下列项目,并作好记录。

8.2.21.1 检查管底与沟底接触的均匀程度和紧密性,管下如有冲刷,

8.2.21.2 检查接口情况;

8.2.21.3 测量管道高程和位置。

8.2.22 水下铺设管道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8.2.22 的规定。

水下铺设管道允许偏差(mm) 表 8.2.22

8.2.23 管道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回填沟槽。回填时, 应投抛砂砾石将管道拐 弯处固定后, 再均匀回填沟槽。水下部位的沟槽应连续回填满槽; 水上部位应分

8.3 明挖铺设管道

8.3.1 采用导流法或断流法铺设倒虹管时,宜在枯水时期进行。当与水利

灌溉、取水水源、通航河道等有关时,应事先经过有关部门同意和协商办理。

8.3.2 采用导流法施工时,可分段进行围堰和铺设管道。围堰施工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

当采用断流法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时,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碾压式土石坝施

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8.3.3 坝或围堰的背水面坡底与沟槽边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坝、堰体高度 和迎水面水深、沟槽深度、水下地质情况及施工时的运输、堆土、排水设施等因

8.3.4 坝和围堰填筑前,应清除基底淤泥、石块及杂物等。当遇有透水怀

较强地基时,应作好防渗处理。

8.3.5 倒虹管竣工后,应将坝或围堰拆除干净,不得影响航运和污染临近

9.1 检查井及雨水口

9.1.1 检查井及雨水口的施工除应遵守本规范第 5.2 节的有关规定外,尚

应符合本节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9.1.2 井底基础应与管道基础同时浇筑。

9.1.3 排水管检查井内的流槽,宜与井壁同时进行砌筑。当采用砖石砌筑 时, 表面应采用砂浆分层压实抹光, 流槽应与上下游管道底部接顺, 管道内底高

程应符合本规范表 4.5.22 的规定。

9.1.4 给水管道的井室安装闸阀时,井底距承口或法兰盘的下缘不得小于 100mm,井壁与承口或法兰盘外缘的距离,当管径小于或等于 400mm 时,不应小

于 250mm;当管径大于或等于 500mm 时,不应小于 350mm。

9.1.5 在井室砌筑时,应同时安装踏步,位置应准确,踏步安装后,在砌 筑砂浆或混凝土未达到规定抗压强度前不得踩踏。混凝土井壁的踏步在预制或现

9.1.6 在砌筑检查井时应同时安装预留支管,预留支管的管径、方向、高 程应符合设计要求, 管与井壁衔接处应严密, 预留支管管口宜采用低强度等级砂

9.1.7 检查井接入圆管的管口应与井内壁平齐, 当接入管径大于 300mm 时,

9.1.8 砌筑圆形检查井时,应随时检测直径尺寸,当四面收口时,每层收

进不应大于 30mm;当偏心收口时,每层收进不应大于 50mm。

9.1.9 砌筑检查井及雨水口的内壁应采用水泥砂浆勾缝,有抹面要求时,

内壁抹面应分层压实,外壁应采用水泥砂浆搓缝挤压密实。

9.1.10 检查井采用预制装配式构件施工时,企口座浆与竖缝灌浆应饱满,

装配后的接缝砂浆凝结硬化期间应加强养护,并不得受外力碰撞或震动。

9.1.11 检查井及雨水口砌筑或安装至规定高程后,应及时浇筑或安装井

9.1.12 雨季砌筑检查井或雨水口, 井身应一次砌起。为防止漂管, 可在检

查井的井室侧墙底部预留进水孔,回填土前应封堵。

9.1.13 冬期砌筑检查井应采取防寒措施,并应在两管端加设风档。

9.1.14 检查井及雨水口的周围回填前符合下列规定:

9.1.14.1 井壁的勾缝、抹面和防渗层应符合质量要求;

9.1.14.2 井壁同管道连接处应采用水泥砂浆填实;

9.1.14.3 闸阀的启闭杆中心应与井口对中。

9.1.15 检查井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9.1.15 的规定。

检查井允许偏差(mm)

注:表中 D 为管内径(mm)。

9.1.16 雨水口施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9.1.16.1 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歪扭;

9.1.16.2 井圈与井墙吻合,允许偏差应为±10mm;

9.1.16.3 井圈与道路边线相邻边的距离应相等,其允许偏差应为

9.1.16.4 雨水支管的管口应与井墙平齐。

9.1.17 雨水口与检查井的连管应直顺、无错口; 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雨

水口底座及连管应设在坚实土质上。

9.2 进出水口构筑物

9.2.1 进出水口构筑物宜在枯水期施工。

9.2.2 进出水口构筑物的基础应建在原状土上,当地基松软或被扰动时,

9.2.3 进出水口的泄水孔应畅通,不得倒坡。

9.2.4 翼墙变形缝应位置准确、安设直顺、上下贯通,其宽度允许偏差应

9.2.5 翼墙背后填土应满足下列要求:

9.2.5.1 在混凝土或砌筑砂浆达到设计抗压强度标准值后, 方可进行;

9.2.5.2 填土时墙后不得有积水;

9.2.5.3 墙后反滤层与填土应同时进行广州某网壳结构歌剧院施工组织设计(附图丰富,730页),反滤层铺筑断面不得小于设

9.2.5.4 填土应分层压实,其压实度不得小于 95%。

9.2.6 管道出水口防潮闸门井的混凝土浇筑前,应将防潮闸门框架的预埋

件固定,预埋件中心位置允许偏差应为 3mm。

9.2.7 护坦干砌时,嵌缝应严密,不得松动;浆砌时,灰缝砂浆应饱满,

缝宽均匀,无裂缝,无起鼓,表面平整。

9.2.8 护坡砌筑的施工顺序应自下而上《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pdf,石块间相互交错,使砌体缝隙严

密,砌块稳定,坡面平整,并不得有通缝。

9.2.9 干砌护坡应使砌体边沿封砌整齐、坚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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