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386-2012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CJT386-2012 集成灶6.4.12耐振动性能试验
6410—2007中6.17的规
GB/T 50106-2010 建筑给水排水制图标准6.4.13耐跌落性能试验
按GB/T1019给出的方法进行。
6.4.14包装承压性能试验
安GB/T1019给出的方法进行,
每台集成灶出厂前应检验下列项目: a)铭牌和警示标识; 气密性; c)点火性能、离焰、熄火和回火; d)电气强度; e)接地电阻。
7. 1. 2抽样检验
产品批量检验验收时,执行抽样检验。
7. 1.2. 1抽样方案
逐批抽验按GB/T2828.1进行,抽样方案由制造商规定,但所选取的抽样方案的接收概率应 控制在94%~96%;对于孤立批按GB/T2828.2执行。 产品抽检不合格时,本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应重新逐台检验合格后组批检验
逐批抽验按GB/T2828.1进行,抽样方案由制造商规定,但所选取的抽样方案的接收 控制在94%~96%;对于孤立批按GB/T2828.2执行。 b)产品抽检不合格时,本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应重新逐台检验合格后组批检验
7.1.2.2检验项目
除7.1.1规定外,还应检验以下项目: a) 热负荷; b) 燃烧工况; c) 热效率; d) 熄火保护装置; e) 电气安全。 7.1.2.3库存1年以上的产品应按7.1.2
7.2.1型式检验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型式检验合格后才充许批量生产和销售。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b)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 c)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本标准中第5章、8.1和8.2包含的条款。
.2.2中各项条款均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型
7.3检验项且不合格分类
产品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见表8
表8检验项目不合格分类
8标识、包装、运输和购存
8.1.1每台集成灶均应在适当位置安装铭牌,其标识内容应包括
a)产品名称和型号; 使用燃气类别和代号(或适用地区); c) 额定燃气供气压力; 额定热负荷; e) 制造商名称; f 制造年、月或代号; g 额定电压(V)和频率(Hz); 额定输人功率(kW或W); 1) Ⅱ类结构的符号(仅在Ⅱ类器具上标出)。 2 除铭牌以外,还应包含以下标识: a) 集成灶电源插头应按下述要求标识: 专门连接中性线的插脚,应用字母N标明; 保护接地插脚,应用符号(一)标明。 b)工作时可能会引起危险的开关,其标识或放置的位置应清楚地标识出功能。 集成灶的控制并关,均应用数学、字母或其他视觉方式标明; d) 在安装或正常使用期间,需要调节的控制器应有调节方向的标识; e 如果对本标准的满足取决于个可更换的热熔体或熔断器的动作,则其牌号或识别熔断体用 的其他标识应标在当集成灶被拆卸到更换熔断体所需的程度时清晰可见的位置; 注:应在熔断器位置标明熔断器的规格。 f 集成灶盖板上应有“集成灶燃烧时和燃烧刚结束时,请勿合上该盖板”内容的警示标识 g 可更换的照明灯泡的最大输入功率应按照如下所示标在灯座上或灯座附近: “灯最大功率W”。
8.2.1包装箱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使用燃气类别和代号(或适用地区),应标明出厂日期、) 地址。 8.2.2包装应安全、牢固、美观。“易碎物品、向上、怕雨、禁止翻滚、堆码重量极限”等字样或图示 或图示应满足GB/T191的规定。
2包装应安全、牢固、美观。“易碎物品、向上、怕雨、禁止翻滚、堆码重量极限”等字样或图 图示应满足GB/T191的规定。 3包装箱内应有产品附件清单、合格证、保修单和安装使用说明书。 4安装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外形尺寸及安装说明; b) 点火、熄火操作和调节方法; c) 应有“集成灶外部的燃气接头周围50cm范围内不应有电源插座”内容; 安全注意事项(有关燃气、通风、防火、防烫伤、儿童不宜等); e) 如果电源软线损坏,为避免危险,必须由制造商或其维修部或类似的专职人员来更换; f) 清扫维修注意事项; )厂址及联系事项:
h)告用户环境影响书; 1) 集成灶的燃气灶部分在使用期间会发热,注意避免接触发热单元。金属物体如刀、叉、勺和盖 不应放在灶台上; j 当集成灶使用时,房间必须通风良好; k) 禁止集成灶空烧; 1) 定期清理排风装置吸风口处的油污。 8.2.5包装材料应满足5.2.5的要求。
.3.1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剧烈震动、挤压、雨淋及化学物品的侵蚀。 8.3.2搬运时严禁滚动。
8.4.1成品必须贮存在干燥通风、周围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里。 8.4.2集成灶应按型号分类存放,堆码不应过高,防止挤压和倒垛损坏。
8.4.1成品必须贮存在干燥通风、周围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里。
CI/T386—2012
A.1.1型式试验时按本附录项目进行。 A.1.2如果I类集成灶(以下简称为器具)带有未接地、易触及的金属部件,而且未使用接地的中 属部件将其与带电部件隔开,则应按对Ⅱ类器具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这些部件是否合格。 如果I类器具带有易触及的非金属部件,除非这些部件用一个接地的中间金属部件将其与带 生隔开,否则按对IⅡ类器具规定的 些部件是否合格
A,1.1型式试验时按本附录项目进行。
A1.1型式试验时按本附录项目进行。
器具的电击防护等级应为I类或Ⅱ类; 外壳防护等级应至少是IP2X。 通过视检和相关的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安GB4706.1—2005中7.1、7.8、7.12.5、7.14的
A.4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A.4.3按GB4706.1一2005第8章的要求试验对易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A.5.1在工作温度下,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过大,而且其电气强度应满足要求。
受应满定安求, 通过A.5.2和A.5.3的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器具工作的时间一直延续至正常使用时最不利条件产生所对应的时间。 以1.06倍的额定电压供电。 在进行该试验前断开保护阻抗和无线电干扰滤波器,
对使用单相电源的器具,其测量电路在下述图中给出: a)如果是Ⅱ类器具,见GB4706.1一2005中图1; b)如果是非Ⅱ类器具,见GB4706.1一2005中图2。 将选择开关分别拨到a、b位置来测量泄漏电流。 器具工作的时间一直延续至正常使用时最不利条件产生所对应的时间之后,泄漏电流不应超过下 述值: 一对Ⅱ类器具 0.25mA 一对I类器具 3.5mA 如果器具装有在试验期间动作的热控制器,则应在控制器断开电路之前的瞬间测量泄漏电流。 注2:开关处于断开位置来进行试验,是为了验证连接在一个单极开关后面的电容器不产生过高的泄漏电流。 注3:推荐器具通过一个隔离变压器供电,否则器具应与地绝缘。 注4:在被测表面上,金属箱要有尽可能大的面积,但不超过规定的尺寸。如果金属箱面积小于被测表面,则将其 移动以测量该表面的所有部分。器具的散热不应受此金属箔的影响。 A.5.3断开器具电源后,器具绝缘立即经受频率为50Hz的电压,历时1min。用于此试验高压电源 在其输出电压调整到相应试验电压后,应能在输出端子之间供给一个短路电流I,,电路的过载释放器 对低于跳闻电流I.的任何电流均不动作。不同高压电源的I,和I.值见表A.1。 试验电压施加在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部件之间,非金属部件用金属箔覆盖,对在带电部件和易触及部 件之间有中间金属件的Ⅱ类结构,要分别跨越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来施加电压。 注:应注意避免电子电路元件的过应力。 试验电压值按表A.2的要求
表 A.1高电压电源的特性
表A.2电气强度试验电压
使用与燃气灶实测热负荷相符的下限锅,用约含1%氯化钠的盐水充满,放在锅支架中心。再用 的该溶液用15s时间均匀地注入锅中后,清除掉集成灶表面上的残留液,对器具进行电气强度试验,
A.7额定输入电功率偏差
集成灶所有功能部件全部运行时和功能部件单独运行时,电功率偏差应满足: 25W<额定输人功率≤300W时,偏差<十20%; 额定输人功率>300W时.偏差<+15%或60W(选较大的值)
A.8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A.8.1器具的泄漏电流不应过大,并且其电气强度应满足规定的要求。 通过A.8.2和A.8.3的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在进行试验前,保护阻抗应从带电部件上断开。 使器具处于室温,且不连接电源的情况下进行该试验。 A.8.2交流试验电压施加在带电部件和连接金属箔的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被连接的金属箔面积不 超过20cm×10cm,它与绝缘材料的易触及表面相接触。 试验电压: a)对单相器具,为1.06倍的额定电压; 在施加试验电压后的5S内,测量泄漏电流。 泄漏电流不应超过下述值: b)对Ⅱ类器具: 0.25mA c)对I类器具: 3.5mA d)器具带有无线电干扰滤波器。在这种情况下,断开滤波器时的泄漏电流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 A.8.3在A.6试验之后,绝缘应立即经受1min频率为50Hz或60Hz基本正弦波的电压。A.3中 给出了适用于不同类型绝缘的试验电压值。绝缘材料的易触及部分,要用金属箔毅盖。 注1:注意金属箔的放置,以使绝缘的边缘处不出现闪络
4.8.3在A.6试验之后,绝缘应立即经受1min频率为50Hz或60Hz基本正弦波的电压。A 合出了适用于不同类型绝缘的试验电压值。绝缘材料的易触及部分,要用金属箔毅盖。 注1:注意金属箔的放置,以使绝缘的边缘处不出现闪络
a)对入口衬套处、软线保护装置处或软线固定装置处的电源软线用金属箔包裹后,在金属箔与易 触及金属部件之间施加试验电压,将所有夹紧螺钉用GB4706.1一2005表14中规定力矩的三 分之二值夹紧。对I类器具,试验电压为1250V,对Ⅱ类器具,试验电压为1750V。 注2:6.3对试验用的高压电源做了规定。 注3:对同时带有加强绝缘和双重绝缘的Ⅱ类结构,要注意施加在加强绝缘上的电压不对基本绝缘或附加绝缘造成 过应力。 注4:在基本绝缘和附加绝缘不能分开单独试验的结构中,该绝缘经受对加强绝缘规定的试验电压。 注5:在试验绝缘覆盖层时,可用一个砂袋使其有大约为5kPa压力将金属箔压在绝缘上。该试验可限于那些绝缘 可能薄弱的地方,例如:在绝缘的下面有金属锐棱的地方。 注6:如果可行,绝缘衬层应单独试验。 注7:注意避免对电子电路的元件造成过应力。 b)试验初始,施加的电压不超过规定电压值的一半,然后平缓地升高到规定值。 c)在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
A.9.1在正常使用时,器具的结构应使其电气绝缘不受到在冷表面上可能凝结的水的影响。 通过视检确定其是否合格。 A.9.2非自动复位控制器的复位钮,如果其意外复位能引起危险,则应防止或防护使得不可能发生意 外复位。 通过视检确定其是否合格。 A.9.3应有效的防止带电部件与热绝缘的直接接触,除非这种材料是不腐蚀、不吸潮并且不燃烧的。 通过视检确定其是否合格, A.9.4木材、棉花、丝、普通纸以及类似的纤维或吸湿性材料,除非经过浸渍,否则不应作为绝缘材料 使用。 通过视检确定其是否合格。 A.9.5操作旋钮、手柄、操纵杆和类似零件的轴不应带电,除非将轴上的零件取下后,轴是不易触 及的。 通过视检,并通过取下轴上的零件,甚至借助于工具取下这些零件后,用GB4706.1一2005中8.1 规定的试验探棒确定其是否合格
A.10.1 器具内部布线通路应光滑,而且无锐边棱边,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布线的保护应使它们不与那些可引起绝缘损坏的毛刺、冷却或换热用翅片或类似的棱缘接触。 b) 有绝缘导线穿过的金属孔洞,应有干整、圆滑的表面或带有绝缘套管。 ) 应有效地防止布线与运动部件接触。 d) 通过视检确定其是否合格。 A.10.2内部布线的绝缘应能经受住在正常使用中可能出现的电气应力,按下述试验确定其是否合 格。其绝缘的电气性能应等效于GB/T5013.1一2008或GB/T5023.1一2008所规定的软线的基本绝 缘,或者满足下列的电气强度测试。 在导线和包裹在绝缘层外面的金属箔之间施加2000V电压,持续15min,不应击穿。 注1:如果导线的绝缘不满足这些条件之一,则认为该导线是棵露的。 注2:该试验仅对承受电网电压的布线适用。 A.10.3当套管作为内部布线的附加绝缘来使用时,它应采用可靠的方式保持在位。
通过视检并通过手动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A.10.4黄/绿组合双色标识的导线,应只用于接地导线。 通过视检确定其是否合格。
通过视检并通过手动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A.10.5铝线不应用于内部布线。
A.11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A.11.1电源软线不应轻于以下规格
a)普通硬橡胶护套的软线为GB/T5013.1一2008中的53号线。 b)普通聚氯乙烯护套软线为GB/T5023.1一2008中的53号线, A.11.2电源软线的导线,应具有不小于表A.4中所示的标称横截面积
表A.4导线的最小横截面
注:只有软线或软线保护装置进人器具的那一点到进人插头的那一点之间的长度不超过2m,才可 软线。
在此试验期间,软线不应损坏,并且在各个接线端子处不应有明显的张力。再次施加拉力时,软线 的纵向位移不应超过2mm。
A.12.1万一绝缘失效可能带电的I类器具的易触及金属部件,应永久并可靠地连接到器具内的一个 接地端子,或器具输人插口的接地触点。 接地端子和接地触点不应连接到中性接线端子。 Ⅱ类器具不应有接地措施。 通过视检确定其是否合格。 A.12.2接地端子的夹紧装置应充分牢固,以防止意外松动,接地端子不应兼作它用。器具应设有永 久性接地标志。 通过视检确定其是否合格。 A.12.3器具如果带有接地连接的可拆卸部件插入到器具的另一部分中,其接地连接应在载流连接之 前完成,当拔出部件时,接地连接应在载流连接断开之后断开。 带电源软线的器具,其接线端子或软线固定装置与接线端子之间导线长度的设置,应使得如果软线 从软线固定装置中滑出,载流导线在接地导线之前先紧。 通过视检和手动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A.12.4打算连接外部导线的接地端子,其所有零件都不应由于与接地导线的铜接触,或与其他金属 接触而引起腐蚀危险。 如果接地端子主体是铝或铝合金制造的框架或外壳的一部分,则应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由于铜与 铝或铝合金的接触而引起腐蚀的危险。 通过视检和测量确定其是否合格。 A.12.5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接地金属部件之间的连接,应具有低电阻值。 通过下述试验确定其是否合格。 从空载电压不超过12V(交流或直流)的电源取得电流,并且该电流等于器具额定电流1.5倍或 25A(两者中取较大者),让该电流轮流在接地端子或接地触点与每个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通过。 在器具的接地端子或器具输入插口的接地触点与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测量电压降。由电流和该电 压降计算出电阻,该电阻值不应超过0.1Q。 注1:有疑问情况下,试验要一直进行到稳定状态建立。 注2:电源软线的电阻不包括在此测量之中, 注3:注意在试验时,要使测量探棒顶端与金属部件之间的接触电阻不影响试验结果
B.1电磁兼容试验条件和判定准则
B.1.1电磁兼容试验条件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安装电子控制系统的集成灶电磁兼容安全
由于集成灶(以下简称为器具)是金属外壳 接地,因而器其的电磁兼容试 45
B. 1. 2 判定准则
则I:进行下面试验时,器具应工作正常。 准则IⅡ:进行下面试验时,器具应处于安全状态
B.2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的抗扰度性能要求
B.2.1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的抗扰度试验
a)试验条件和试验仪器见GB/T17626.11。 试验方法: 器具的电源电压应根据表B.1中规定的幅度和时间减少,观察等候时间至少10S。 在随机状态下,对以下每一种操作条件的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做3次试验。 一一在运行状态; 一在关闭状态。
表B.1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
对电压暂降、短时中断时间小于或等 控制器应满足判定准则I的要求 器具控制器应满足判定准则Ⅱ的要求
B.3浪涌抗扰度性能要求
B.3.1浪抗扰度试验
a)试验条件和试验仪器见GB/T17626.5。 b)试验方法: 器具应被连接到操作在额定电压的电源上,电源两极连接一个脉冲发生器。在器具的电源端和有 关信号端上发生表B.2所述的电压波动时,在不小于60s时间内,器具电源的每极施加正、负各5个脉 冲,脉冲应满足表B.2的要求。 施加在每极上的正、负各5个脉冲应按以下次序提供: 一2个脉冲施加于器具的关闭状态; 一1个脉冲施加于器具的运行状态,
注:浪涌波形(开路状态下):1.2μs/50μs
按严酷等级2试验时,器具控制器应满足判定准则I的要求。 按严酷等级3试验时,器具控制器应满足判定准则IⅡI的要求。
电快速瞬变抗扰度性能要
B.4.1电快速瞬变抗扰度试验
a)试验条件和试验仪器参见GB/T17626.4。 b)试验方法: 在器具达到运行状态后,对器具执行20次的循环试验,每个循环器具在运行状态至少应维持30S。 在器具处于状态关闭、待机状态和运行状态的试验时间至少应为2min。试验只适用于与电缆的连接 部分(端子)。依制造商的规定,电缆长度可大于3m。
表B.3快速瞬变抗扰度
醋等级2试验时,器具控制器应满足判定准则 酷等级3试验时,器具控制器应满足判定准则Ⅱ
本试验需要在密封性能较高的模拟实验室内进行(以下简称模拟室),模拟室长×宽×高为 3.5m×2.5m×2.5m,体积:22m±2m。 墙壁上可设置封闭式玻璃观察窗,以随时观察试验状态。在观察窗下方设置可开启和关闭的通风 窗(700mm×350mm,安装百叶窗)。通风窗和门在关闭时应有相当良好的密封性。 模拟室正中位置需放置辅助气味均匀扩散用的风扇,风扇的直径不应小于40cm,功率不小于 0W。 环境中CO,的浓度不应高于0.02%
C. 1. 2 采样系统
垂直地面在同一条直线上每500mm等间距地布置四个采样点,用四根等长、内径不小于2.5 双样管分别固定于四个采样点,通过采样器完成采样后经分析仪器进行浓度的测定,
C.2.1模拟室的密封性要求
关闭模拟室的通风窗、门之后,模拟室应具有良好
C.2.2试验前模拟室空气清洁度要求
上一次试验结束,进人下一次试验前,应对模拟室进行存细的通风清洁处理。处理结束,封闭 并进行模拟室空气采样。其空气采样样品的测试结果应达到模拟室原始洁净空气样品测试数 基值。
DB34/T 3107-2018 高温浸渍处理杨木板材技术要求C.3室内 CO, 浓度的测定
运行集成灶,排风装置在最大挡位、燃气灶在最大负荷,按照实测热负荷选定下限锅和加水量,打开 通风窗,风扇停止运行,关闭模拟室门。 运行30min后,强制停止集成灶,关闭通风窗,打开风扇运行10min,将室内气体混合均匀,关闭风 扇后,用分析仪器分别测出各点的CO,浓度,取其平均值。为室内CO,的含量。
日CO2含量不大于0.1%
本标准支持GB16914一2003基本要求的条款对应表见表D.1。
本标准支持GB16914一2003基本要求的条款对应表见表D.1。
准支持GB169142003基本要求的条款对应表
GB/T 42203-2022 智能制造 工业数据 云端适配规范D.1本标准支持GB16914—2003基本要求的
CI/T 38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