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GT C21-02-2014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JTGT C21-02-2014 公路工程卫星图像测绘技术规程1.1卫星图像生成数字高程模型(DEM)应按导入区域网平差作业文件构建立 、数据采集、数据处理、质量检查和资料提交流程作业。
8.2.1宜根据卫星图像立体模型,按地形地貌特征,采集生成DEM所需的离散点、 寺征点和特征线数据,
8.2.2采集点密度或点间隔,平原、微丘地区宜小于图上10mm,重丘、山 宜小于图上5mm,且应分布均匀,准确表达地表形态。
2.2采集点密度或点间隔,平原、微丘地区宜小于图上10mmCECS 482-2017-T 空气源热泵冷剂直热直冷式建筑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重丘、山岭地 于图上5mm,且应分布均匀,准确表达地表形态。 2.3离散点、特征点数据采集应采用静态单点方式,测标切准地面,采集反映 伏的离散碎部点、地物点、变坡点。
2.3离散点、特征点数据采集应采用静态单点方式,测标切准地面,采集反映 起伏的离散碎部点、地物点、变坡点。
8.2.4特征线数据采集应准确、有效表达地表特征,并应符合下列规
应采集山脊线、山谷线、断裂线数据。 2 应分别采集斜坡、陡坎上缘线、下缘线。 3应采集河流、湖、海等水涯线,并应精确量测静止水面高程
8.3.1应根据采集的数据,构建不规则三角网模型(TIN)或直接由采集数据生成 DEM格网点高程。
8.3.2TIN模型构建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将地形特征线、空白区域外边缘线和作业范围线作为三角形的约束边。 2 所有三角形均不应相交或重复。 3 三角形的三个内角均宜为锐角。 4 空白区域内部和作业范围线外部应不构成有效的三角形网络。 三角形网络不应存在空洞。
TIN模型应采用三角面插值法内插DEM格网点高程,并应按式(8.3.3)计 点高程值
+ Y Z X. Y. Z. 1 = 0 Xb YZ X. Y。Z. 1
X、Y、Z—格网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m); h,Y.,Z.)(X.,Y.,Z.) 三角形各顶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m)。
式中:Z一楼 格网点高程(m); Z.一一采集点高程(m); P:一采集点的权。 5采集点权值应按采集点至格网点距离确定。
8.3.5DEM格网点间距应按表8.3.5的
表8.3.5DEM格网点间距(m)
8.3.6DEM修改与编辑应将DEM格网立体模型与影像立体模型叠合或利用DEM所 制作的左、右正射影像的零立体效应,采用单点编辑法或标记编辑法进行作业。 8.3.7相邻DEM接边应至少有两排格网的重叠带。参与接边的格网点高程较差 在限差内时,应取同名格网点高程的平均值;高程较差大于限差时,则应重新建 立.DEM
8.3.8DEM镶嵌后不应出现漏洞、重叠
8.4.2高程精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抽检面积应不少于DEM产品面积的10%;检测样本应均匀分布,兼顾不同地 形类别。 2应利用野外实测的高程点或卫星图像区域网平差得到的高程点进行精度 检测。 3 高程检查点应均匀分布,其密度应为图上每100mm×100mm内不少于1个。 8.4.3高程符合性检查应利用卫星图像测量的高程点、数字线划地形图的等高线与 DEM成果进行高程一致性检查。
8.4.4数据完备性检查应逐一检查DEM范围、起始格网的坐标、
4.4数据完备性检查应逐一检查DEM范围、起始格网的坐标、格网间距的
3.5.1DEM作业应提交下列资料: 1技术设计书; 2DEM数据; 3产品质量报告; 4技术总结。
3.5.1DEM作业应提交下列资料: 1技术设计书; 2DEM数据; 3产品质量报告; 4技术总结。
9.1.1卫星图像生成数学正射影像图(DOM)应按导入区域网平差作业文件构建立 体模型或带控制点的单片卫星图像输人、数据处理、质量检查和资料提交流程作业。 9.1.2DOM作业宜具有对应的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DEM数据的比例尺应 不小于DOM比例尺。 9.1.3DEM与DOM的数学基础应一致。
9.1.4DOM技术指标宜符合表9.1.4的规定。
9.1.4DOM技术指标宜符合表9.1.4的规定。
表9.1.4DOM技术指标
9.1.5DOM的平面位置中误差应按相同比例尺地形图平面位置中误差的规定执行。 9.1.6DOM宜采用TIFF格式存储,其地理定位信息宜采用TFW格式。
9.2.1卫星图像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进行去模糊、去雾的图像增强预处理。 2宜对图像色调、亮度、对比度进行调整处理。 3应进行图像重采样,提高生成的DOM视觉效果。
2.2波段叠加应选择表现能力强的波段进行合成,图像配准误差应小于0.5
9.2.3制作彩色数字正射影像图时,应对测区内全色影像和多光谱彩色影像进行融 合处理。全色影像和多光谱影像的配准误差应小于0.5个全色影像像元。
9.2.7图像镶嵌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两幅色调差别较大的图像镶嵌时,应分别对各自的图像进行色调调整。 2 相邻图像应有10排以上像元的重叠,接边处应消除模糊和重影。 3镶嵌后的DOM不应出现漏洞,不应有明显的镶嵌痕迹。
9.2.8DOM裁剪应依据裁剪线外扩不少于1
9.3.2平面精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抽检面积应不少于DOM产品面积的 形类别。
平面精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抽检面积应不少于DOM产品面积的10%;检测样本应均匀分布,兼顾不同地
2应利用野外实测的平面检查点或在大一级比例尺地形图上读取明显目标点进行 精度检测。 3平面检查点应均匀分布,其密度应为图上每100mm×100mm内不少于1个。 9.3.3 接边检查应检查相邻两DOM影像图接边处的较差。超过限差的产品应重新生 成DOM。 9.3.4一致性检查应检查相邻DOM的图案、纹理、亮度、反差、色调、色彩 致性。
.4.1DOM作业应提交下列资料: 技术设计书; 2 DOM数据; 3产品质量报告; 技术总结。
.4.1DOM作业应提交下列资料: 技术设计书; 2 DOM数据; 3产品质量报告; 4技术总结。
9.4.2DOM产品应标明卫星图像采集日期、生产日期、比例尺和生产单位。
9.4.2DOM产品应标明卫星图像采集日期、生产日期、比例尺和生产单位。
10数字线划地形图生产
10.1.1卫星图像生成数字线划地形图(DLG)应按导入区域网平差作业文件构建 立体模型、数据采集、数据编辑、质量检查和资料提交流程作业。 10.1.2 应在构建的可量测卫星图像立体模型上获取地物、地貌要素空间位置信息。 10.1.3DLG图形文件格式可为DGN、DWG或DXF格式
10.2.1应对采集的地形要素进行分类,并应按层进行存储。每类地形要系应包括层 为容、层名及颜色信息。DLG要素的分类及属性应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 10.2.2数据采集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正确设置记录参数。 2宜调整立体像对的反差和对比度,保证影像清晰,能正确判明各种地物边缘和 山体沟蜜。 3应利用已知控制点对卫星图像立体模型进行精度检查。 4应对地物、地貌要素进行数据采集。
10.2.3地貌要素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等高线采集应设置好高程值后用测标立体切准模型描绘 2首曲线不能显示出地貌特征或平坦地区首曲线在图上间隔大于50mm时,应加 绘间曲线。 3等倾斜地段相邻两计曲线间距图上小于5mm时,可只测绘计曲线,并插绘 首曲线。 4山脊线、山谷线应位置准确、走向分明。 5斜坡应采集上坡线及对应的下坡线。 6有植被覆盖的地表应进行植被高度改正。
10.2.4地物要素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数据均应采集。 2水系的表达应反映水系类型、形态和密度特征,河流与湖泊入口衔接关系的表 示应自然合理。 3水涯线的表示宜以卫星图像采集时水位为准。 4采集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应切准轮廓线或拐角,并采点连线。 5采集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地物应确定定位点或定位线,采用相应符号或线型表示。 10.2.5立体模型难以判出的涵洞、泉、电杆、水闸、水并以及一些线状地物,应借 助外业调绘进行展绘;靠近高楼、树底下的线状地物及林地中的独立地物,应借助外业 调绘量取与其邻近的明显地物的距离,绘出准确位置。
10.2.6注记点分布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路、地质、水文各专业所需的专用点,路线附近的沟心、谷底、鞍部、山顶、 变坡处、坎顶、坎底、道路交叉、桥面最高处及主要河流、湖泊及较大水塘的水边均应 则注高程注记点。 2铁路、公路图上10~15mm应测注高程注记点。 3高程注记点密度宜为图上每100mm×100mm内,平原、微丘地区10~20个, 重丘、山岭地区8~15个。 4等高线注记宜为图上每100mm×100mm内1~3个
2.7注记的学头宜指向路线前进方向的
10.3.2地貌要素编辑应保证图面清晰易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等高线遇到建筑物、双线道路、路堤、路堑、坑穴、陡坎、斜坡、湖泊、双线 可、双线渠、水库、池塘等时,均应中断。 2应消除等高线粘连、相交、抖动现象。 3等高线的坡向不易判别时,应加绘示坡线
10.3.3地物要素编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在陡坎和斜坡上的建筑物应按实际位置绘出,陡坎无法准确绘出时,可 2mm表示。 2悬空建筑在水上的房屋与水涯线重合时,房屋应照常表示,间断水涯线
3两个点状地物相距很近且同时绘出有困难时,可将高大突出的或对路线方案位 置有控制性要求的准确表示,另一个移位0.2mm表示。 4点状地物与房屋、道路、水系地物重合时,可中断其他地物符号并间断 0.2mm,以保持点状地物的完整性。 5公路应注明等级、通向、路基和路面的宽度以及铺面材料;铁路应注明等级 通向,与道路相交时应中断道路符号。 6地面、地下及架空管线应按地面标记连线表示,并应注明输送物资。 7电力线、通信线走向与线状地物平行且距离小于图上10mm时,可不连线, 10kV以上的输电线应注明电压伏数。 8水涯线遇桥梁、水坝、水闸时应中断,与陡坎重合时可用陡坎边线代替,与斜 坡脚重合时应在坡脚绘出。 9两级境界重合时,应绘高一级境界符号,并应注记两级行政隶属。 10地类界与地面有实物的线状符号重合时,可省略不绘;与地面无实物的线状符 号重合时,将地类界图上移位0.2mm绘出。 11注记与独立地物、线状地物重合时,宜移动注记位置。
间隔0.2mm是假设地图在300mm左右的明视距离阅读时,能让人清晰地分辨地物 之间视觉阅值。
间隔0.2mm是假设地图在300mm左右的明视距离阅读时,能让人清晰地分辨地物 之间视觉阅值。
10.3.4属性数据编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房屋、湖泊、闭合的等高线应封闭 2地物要素属性值不应出现差错和遗漏。 3同一道路接边的等级、路宽、路名应一致。 10.3.5地形图接边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物、等高线接边差在限差以内时,应取平均值作为最终使用值, 2不同坐标系之间的地形图接边,应将相邻地形图进行变换,统一到同一坐标系 接边。 3地形图接边处的数据应连续、无裂缝,图形平滑、自然,属性一致。
10.4.1 质量检查应检查DLG的数学基础、精度、属性、逻辑一致性和数据完备 10.4.2数学基础检查应将图廓点、公里网或经纬网交点、控制点等坐标在屏幕 显示,并应进行逐一核对。
10.4.3精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抽检面积应不少于DLG产品面积的10%;检测样本应均匀分布,兼顾不同地形 类别。 应利用野外实测的检查点或卫星图像区域网平差得到的检查点进行精度检测。 3检查点应均匀分布,其密度应为图上每100mm×100mm内不少于1个。
别。 2应利用野外实测的检查点或卫星图像区域网平差得到的检查点进行精度检测。 3检查点应均匀分布,其密度应为图上每100mm×100mm内不少于1个。 10.4.4属性检查应检查下列内容: 1地形要素分层、代码的正确性和遗漏情况; 2属性项名称、类型、长度、顺序的正确性和遗漏情况; 3公共边属性的正确性
10.4.4属性检查应检查下列内容
地形要素分层、代码的正确性和遗漏情况; 2属性项名称、类型、长度、顺序的正确性和遗漏情况; 3公共边属性的正确性。
属性数据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为与空间实体数据紧密相关的,用于区分空间 体的基本属性类;第二类是因应用专业而异的专题属性数据。第一类属性数据是 重点。
属性数据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为与空间实体数据紧密相关的,用于区分空间数据实 本的基本属性类;第二类是因应用专业而异的专题属性数据。第一类属性数据是检查的 重点。
10.4.5逻辑一致性检查应检查下列内容: 1各要素关系的合理性; 2各要素分布特点和密度特征的正确性; 3点、线、面拓扑关系的正确性; 4符号、线状要素方向的正确性
,4.6数据完备性检查应检查各种注记、境界、地类界的正确性和遗漏情况,不 漏绘和错误的地形要素。
10.5.1DLG作业应提交下列资料: 1技术设计书; 2DLG数据; 3产品质量报告; 4技术总结。
10.5.1DLG作业应提交下列资料: 1技术设计书; 2DLG数据; 3产品质量报告; 4技术总结。
11.1.1卫星图像地形图修测应按导人区域网平差作业文件构建立体模型或输人数字 正射影像、数据采集与编辑、质量检查和资料提交流程作业。 11.1.2采用单景卫星图像进行地形图修测时,应具备对应的数字正射影像图。 11.1.3原图和经修测的地形图平面位置精度和高程精度均应符合本规程第1.0.7条 的规定。 11.1.4地形图修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形要素变化率计算应按附录B的规定执行。 2原图地物要素的变化率小于20%目地貌要素无实质性变化,或原图内某种重要 地物发生变化时,宜进行局部修测。 3原图地形要素变化率为20%~50%时,宜进行全面修测。 4 原图未达到现行标准的精度要求、地形要素变化率超过50%,或修测次数超过 3次时,不得进行修测。
11.1.5修测图的图式、符号应符合原图测
11.2.1数据采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物要素可采用单景卫星图像或立体卫星图像进行修测。 2地形要素应采用立体卫星图像进行修测。 3修测采集地物和地貌要素应按本规程第10章的规定执行
11.2.2数据编辑应符合下列规定:
修测地物与原图地物衔接应保持要素相互间位置关系的正确性。 修测地物与原图地貌衔接应协调好地物与地貌的关系,保持地物、地貌相关位
的正确性。 微地貌形态表示应执行原图测绘方法。 4 新的控制点高程与等高线有矛盾时,应修改等高线。 5 应按规定的符号、线型、色彩对地形图要素进行符号化处理。 6地物要素移位表示的值应为图上0.2mm
11.2.3地形图修测接边应符合下列规定:
修测图与原图之间的地形要素接边误差在限差之内时,应以修测图为准。 2 修测图上新增地形要素可不进行接边。 3修测图之间的接边应按本规程第10竟的规定执行
11.3.2精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全面修测的抽检面积应不少于修测图产品面积的10%。 2 局部修测的抽检面积应不少于修测图产品修测面积的50%。 3 检测样本应均匀分布,兼顾不同地形类别。 4 检查点应均勾分布,其密度应为图上每100mm×100mm内不少于1个。
11.3.3数据完备性检查,应检查修测图与原图的地形要素数据完备性、属性数据正 确性及衔接的合理性。
1.3.4逻辑一致性检查,应检查修测图与原图衔接的线段相交悬挂或过头现象, 区域封闭性,公共边线或同一目标的表达一致性,连通地物的连接正确性。
1.4.1地形图修测作业应提交下列资料: 1 修测地形图; 2产品质量报告; 3技术总结。
11.4.2修测地形图产品应标明卫星图像采集日期、修测日期和
附录A地形要素分类及属
A.0.1应对地形要素进行分类,提高DLG数据管理、储存、应用的有效性和实 用性。 A.0.2应按地形要素分类赋予每类地形要素不同的层、颜色,保证地形要素有效 辨识。
A.0.3地形要素分类及属性应按表A.0.3的规定执行。
A.0.3地形要素分类及属性应按表A.0.3的规定执行。
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表A.0.3地形要素分类及属性
附录 B地形要素变化率计算方法
B.0.1地形要素变化率计算可采用综合统计法或格网统计法。
地形要素变化率计算方法
a综= × 100% N= N, +n n = n, + n, +n +" +n
式中:α格——地形要素变化率; m—地形要素变化的总格网数; M一理论的50mm×50mm格网数(M>m)
a格 =岁×100%
1本规程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下列写法: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 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 “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JC/T 2238-2014 水泥制品用矿渣粉应用技术规程,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 采用“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引用标准的用语采用下列写法: 1)在标准总则中表述与相关标准的关系时,采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 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在标准条文及其他规定中,当引用的标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表述为 “应符合《××××××》(×××)的有关规定”。 3)当引用本标准中的其他规定时,表述为“应符合本规程第×章的有关规定”、 “应符合本规程第×.×节的有关规定”、“应符合本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或 “应按本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