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BT3393.1-2015 机车车辆高压互感器 第1部分:电流互感器ICS29.280 S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
TB/T3393《机车车辆高压互感器》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电流互感器; 第2部分: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本部分为TB/T3393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南车株洲电机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宁波南车时代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中国铁道科 学研究院机车车辆研究所、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晖、龙谷宗。 本部分参加起草人:张文江、康明明、郭晨曦、于海霞。
TB/T3393的本部分规定了机车车辆高压电流互感器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RAMS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部分适用于额定电压25kVDB37/T 3221-2018 数据中心防雷技术规范,额定频率50Hz的机车车辆电气测量和保护用的干式电流互感器 (以下简称互感器)。
CB1208—200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
1一般使用条件 1.1互感器在以下使用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 a)海拔不超过2500m;
b)环境空气有明显的灰尘、烟、腐蚀性气体或盐雾等污秽; c)尘埃、雨、雪、雾(包括雾霾)、冰、霜、风、砂等污染物的侵蚀,及机车车辆运行时的风压影响
4.2其他特殊使用条件
当互感器使用环境条件超出上述
互感器应能承受表1所示的额定工频耐受电压和额定雷电冲击耐受电压,试验时应无击穿或闪络 现象。 对于母线式互感器,其一次绕组的额定绝缘水平是指母线的额定绝缘水平
表1一次绕组的额定绝
注:户内互感器不做湿试验。
GBT 29473-2012 移动实验室分类、代号及标记主:户内互感器不做湿试验。
应用地点海拔超过1000m时,应进行海拔修正,互感器工频耐受电压和雷电冲击耐受电压的准 正系数K,按GB311.1—2012的要求执行。
5.2.3局部放电水平
互感器部放电量的允许值见表3。
GB 50013-2018 室外给水设计标准表3局部放电测量电压和允许放电水平
5.2.4二次绕组的绝缘
二次绕组绝缘的额定工频耐受电压应为3kV(方均根值)。 5.2.5匝间绝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