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TCECS G:D21-01-2019 公路吹填流泥地基处理技术规程.pdf7.4.2设计前应进行室内配合比试验,应选用合适的固化剂、外加剂及其掺量,进行水
实际工程中,粉喷桩水泥掺入比一般不小于15%,浆喷桩水灰比一般取值 0.55。
7.4.3水泥搅拌桩平面布置和桩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泥搅拌桩桩身直径、长度、间距应根据路堤或涵洞通道结构对承载力、稳定 降的要求确定。 桩的布置形式可采用正方形或梅花形路面材料循环利用工作意见,桩间距不应大于4倍桩径,平面加固
应根据路基对沉降和稳定性的要求计算确定 3桩身长度应穿透吹填流泥及下卧软弱土层,进入地基承载力较高的土层。
7.4.4垫层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4 1桩顶应设置垫层,垫层厚度可取300~500mm。 2垫层材料可选用中粗砂、砂砾或碎石,含泥量不宜大于5%;缺乏砂石材料时,无 立料垫层材料可采用石灰土或水泥土。 3垫层可设置土工合成材料作为加筋材料,加筋材料应满足延伸率不大于5%时抗 立强度不小于40kN/m的要求。
式中:S.—复合地基加固区的沉降(m); E—第i层的桩土复合压缩模量(k
m,=d,/(XL,)
4.7路基整体稳定性验算可采用简化毕肖普法,滑动面上的复合地基抗剪强 式(7.4.7)计算:
桩体的抗剪强度,可钻取试验路段水泥土90d原状试件并测试其无侧限抗压 强度,按其一半计算;也可按设计配合比由室内制备的水泥土试件(直径5cm、 高度10cm的圆柱体)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乘以0.3的折减系数求得(kPa):
T土体固结不排水抗剪强度
7.5.1桩网复合地基结构应由刚性桩、桩帽和加筋垫层组成。刚性桩桩型可采用预制 或现浇钢筋混凝土桩,
7.5.2刚性桩平面布置宜按正方形或等边三角形布桩,桩间距应根据路提稳定性及沉 降计算确定,可取圆形桩直径或方形桩边长的4~8倍
条文说明 正方形布桩并采用正方形桩帽时,桩帽和加筋层的设计计算较方便。加筋层的经向 或纬向正交于填方边坡走向时,加筋层对增强边界稳定性最有利。等边三角形布桩一般 采用圆形桩帽,采取等代边长,参照正方形桩帽设计方法。 根据实际工程统计,桩网复合地基的桩中心间距与桩径之比大多在4~8。当桩的竖 向抗压承载力大时,选较大的间距桩径比。但过大的桩间距会导致桩帽造价升高,加筋体 的性能要求提高,填土总厚度加大,在实际工程中不一定是合理方案。
7.5.3刚性桩桩长宜穿过吹填流泥及下卧软弱土层进入持力层。单桩竖向抗压承载
7.5.4钢筋混凝土桩方形桩帽边长或圆形桩帽直径,可按式(7.5.4)计
修正系数,取值0.4~0.5,当荷载较大时取高值;
实际工程中.桩帽厚度一般取0.3~0.4
应,按式(7.5.6)计算:
7.5.8加筋垫层厚度可按式(7.5.8
加筋垫层厚度可按式(7.5.8)计算:
式中:h。一加筋垫层的厚度(m); 条文说明 实际工程中,垫层厚度一般取0.3~0.8m。
式中:Tge 加筋材料的拉力(kN/m); 桩土之间差异沉降产生的拉力(kN/m); 路堤侧面变形在水平加筋体内产生的拉力(kN/m):
7.5.10垫层厚度不宜小于300mm,可选用碎石、砾石、卵石,最小粒径应大于加筋体 的孔径,最大粒径应小于50mm。
8.2.3塑料排水板施工应符合下列
8.2.3塑料排水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3塑料排水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3塑料排水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塑料排水板宜采用整体式塑料排水板.性能指标不应低于表8.2.3的要求
2塑料排水板进场后应及时放入仓库存储,现场堆放时应采取封闭、遮盖保护措施, 不得暴晒。 3根据现场情况及插板深度,可采用轻型机械插板或人工插板,施工过程中应采取 防止塑料排水板扭曲的措施, 4当塑料排水板达不到设计深度时,查明原因前不得截断排水板。 5塑料排水板板头应露出吹填流泥表面.以连接水平排水系统
8.2.4水平排水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
支管应布置在每两排塑料排水板
的密闭式接头连接,并应采用U形钢钉固定,密闭式接头与支管的连接宜采用自锁方式, 连接长度不应小于50mm。 2支管间连接宜采用四通、三通或双通接头,连接长度不应小于70mm。 3支管与主管连接宜采用多通道变径四通、三通或双通接头,连接长度不应小 于100mm。 4主管与主管间连接宜采用双通接头,连接长度不应小于150mm。 5 出膜管与真空设备连接前应安装密封阀和止回阀。 6主管与支管性能指标应满足表8.2.4的要求
表8.2.4排水管性能指标
8.2.5增压系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增压板可用塑料排水板,施工应符合本规程第8.2.3条的有关规定。 2增压板顶部设置密闭式接头,长度不应小于500mm;密闭式接头与增压密封段管 路采用转换连接器连接,施工应符合本规程第8.2.4条的有关规定。 3增压管路之间连接宜采用带有自锁装置的四通、三通或双通接头,连接长度不应 小于10mm
8.2.6密封膜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8.3.3既有吹填流泥地基应采用场内混合法进行絮凝化处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在场地内搭设施工平台,便于施工机械进场及在场内移动。 2絮凝剂应在施工前2h内进行配置。 3应根据确定的施工工艺和施工参数,采用搅拌头将絮凝剂与吹填流泥进行强力搅 半,或采用注浆的方法进行混合。 4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参数和材料用量等记录。 8.3.4待吹填流泥地基应采用管内混合法进行絮凝化处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1吹填工程开始时,宜将絮凝剂与吹填流泥在输送主管道内混合,由吹填流泥输送 发管及布料器吹送至各吹填片区。 2絮凝剂输送管道接人吹填流泥输送管道的位置,应距吹填流泥输送管道出口处不 小卜于5m。 3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吹填流泥性质、絮凝种类、配合比、吹填泵送设备并结合试验 工程经验确定合适的管内絮凝剂搅拌速度、絮凝剂喷射速度等施工参数。 4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参数和材料用量等记录
8.3.3既有吹填流泥地基应采用场内混合法进行絮凝化处理,并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前,应在场地内搭设施工平台,便于施工机械进场及在场内移动。 2絮凝剂应在施工前2h内进行配置。 3应根据确定的施工工艺和施工参数,采用搅拌头将絮凝剂与吹填流泥进行强力搅 拌,或采用注浆的方法进行混合。 4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参数和材料用量等记录
1吹填工程开始时,宜将絮凝剂与吹填流泥在输送主管道内混合,由吹填流 管及布料器吹送至各吹填片区。 2絮凝剂输送管道接人吹填流泥输送管道的位置,应距吹填流泥输送管道出 于5m。 3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吹填流泥性质、絮凝种类、配合比、吹填泵送设备并结 工程经验确定合适的管内絮凝剂搅拌速度、絮凝剂喷射速度等施工参数。 4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参数和材料用量等记录
条文说明 管内混合法的施工装置,主要包括絮凝剂添加设备、泥浆输送泵、浆液输送管道和吹 填流泥输送管道。絮凝剂添加设备由加料配置仓、浆液搅拌输送泵和流量控制阀门构成, 在絮凝剂与吹填流泥混合吹填时,絮凝剂输送管道接入吹填流泥输送管道的位置应距吹 填流泥输送管道出口处至少5m,以使絮凝剂和吹填流泥混合均匀
8.3.5吹填流泥絮凝化处理10d后方可进行真空预压,真空预压施工应符合本规程第 3.2节的有关规定
地基处理施工9地基处理施工9.1一般规定9.1.1地基处理施工时应选择合适的施工设备及施工工艺,做好施工组织设计。9.1.2地基处理施工前应清除场地预处理施工时的遗弃物,以及废弃的监测仪表等。9.1.3塑料排水板打设及桩基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地质情况记录。当设计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时,应及时反馈设计单位。9.1.4桥头、涵洞通道路段的地基处理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与工期,保证足够的预压时间。9.1.5修建二级及二级以上的公路时,应选择代表性路段修筑试验路段,对设计参数及施工工艺进行试验验证。9.1.6地基处理施工过程应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仪器设备的保护工作。9.2堆载预压法场地整理垫层铺设9.2.1堆载预压施工可采用图9.2.1所示的工艺流程塑料排水板施工9.2.2堆载预压塑料排水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监测仪表埋设塑料排水板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程表8.2.3的有关规定2塑料排水板插板施工机械宜采用静压式插板机,并配备能分层堆载检测施工深度的设备。预压3塑料排水板埋人砂垫层长度不应小于500mm。停止预压9.2.3堆载应采用分层填筑,每层压实厚度宜为20~30cm,压图9.2.1堆载预压实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施工流程图
9.5.4预制桩施工应选择合适的施 开减少 挤土效应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9.5.5桩帽宜现浇.预制时应采取对中措施 桩帽之间应采用砂土、石屑等回填
9.5.6加筋垫层的施工应符合下
1 土工合成材料铺设时应采用张拉设备固定。 2 路基横断面方向不得搭接,沿路线方向搭接宽度不得小于300mm。 3 多层土工合成材料的上下层接缝应错开,错开长度应大于500mm。 4 土工合成材料边缘部分应反包,最小反包长度不宜小于2.0m。 垫层材料应选用强度较高的碎石、卵砾石填料,铺设时地面应平整,不得有尖锐 勿体
10.1.1地基处理施工监测内容及要求应根据地基处理方式、施工阶段、公路等级及路 段确定。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并按照规定的施工工艺对工序进行 质量控制
10.1.2监测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置监测断面; 2确定监测内容,选择监测仪表; 3确定监测周期及监测频率; 4 提出监测内容的控制指标及预警值。 10.1.3当加固区变形可能对周边环境和建筑物产生不良影响时,应加强对加固区边 界30m范围内的土体位移、地下管线和建筑物等的监测。 10.1.4 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定期整理分析,并及时反馈设计及施工等相关单位。 10.1.5监测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0.1.2监测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0.1.5监测过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期监测前,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自检、校正,并作详细记录。 2 宜记录相关的环境和工况,包括荷载、温度、降水、水位等。 3 每期监测结束后,应及时处理监测数据。 4当变形量达到预警值或接近允许值、变形量出现异常变化时,应立即预
10.2监测系统与监测内容
2.2场地预处理真空压力、孔隙水压力、表层沉降监测断面一般路段 500m布设一处,地质条件复杂的情况下可适当加密。加固区边界以外20~30 序在地下管线或建筑物等时,应对土体水平位移进行监测
做,“△”为宜做,“0"为视具体情况选做“×”为不做
基处理监测断面应根据公路等级及路段确定.不应低于表10.2.3的要求
表10.2.3监测断面间距
10.2.4地基处理时应重新设置监测
10.2.4地基处理时应重新设置监测仪表
2.4地基处理时应重新设置监测仪表
.3.1真空度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真空表探头应设置在密封膜下,并用排水板滤膜包裹真空表探头,防止流泥 出膜时应做好密封措施
2真空压力稳定之前,观测频率应为1次/d;真空压力稳定之后,观测频率宜为1 次/(2~4)d
10.3.2孔压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孔压传感器量程应为最大孔压的1.5~2.0倍。 2 当进行真空预压处理时,孔压计出膜应做好密封 3 孔压监测频率宜与真空压力监测频率一致
1孔压传感器量程应为最大孔压的1.5~2.0倍。 2当进行真空预压处理时,孔压计出膜应做好密封。 3孔压监测频率宜与真空压力监测频率一致。 10.3.3表层沉降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沉降监测可采用沉降板、沉降管等方式,监测点应设置于路中心,与结构物相邻路 路段宜在两侧路肩及边坡坡脚位置增设监测点。 2监测精度不应小于三等水准测量精度。 3场地预处理阶段,观测频率1次/d;地基处理阶段,加载期观测频率1次/d,稳压 间观测频率1次/(3~5)d。 10.3.4分层沉降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层沉降监测点应布设在土层变化点;当土层厚度较大时,监测点间距宜为3m 2 应定期监测沉降管口高程是否下沉,并及时修正测点的沉降量。 3 加载期观测频率1次/(1~3)d;稳压期间观测频率1次/5~7)d。
0.3.3表层沉降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沉降监测可采用沉降板、沉降管等方式,监测点应设置于路中心,与结 提路段宜在两侧路肩及边坡坡脚位置增设监测点。 2监测精度不应小于三等水准测量精度。 3场地预处理阶段,观测频率1次/d;地基处理阶段,加载期观测频率1 期间观测频率1次/(3~5)d
3.4分层沉降监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层沉降监测点应布设在土层变化点;当土层厚度较大时,监测点间距宜为 应定期监测沉降管口高程是否下沉,并及时修正测点的沉降量。 加载期观测频率1次/(1~3)d;稳压期间观测频率1次/(5~7)d。
1表层水平位移可采用边桩监测,监测点应设置在堆载坡脚或边沟外缘。 2深层水平位移应采用测斜管监测,测斜管应穿过吹填流泥及下卧层,深度宜与地 基处理深度一致。 3加载期观测频率1次/d:稳压期间观测频率1次/(3~5)d。
10.4监测数据整理与分析
0.4.1监测单位应定期编制监测报告,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监测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计划书: 2 监测工程进程记录、现场监测仪器设备埋设与监测调试报告 3 变形监测成果统计表; 4 水平位移曲线图、沉降曲线图; 荷载、孔压、时间曲线; 6 其他影响因素的相关曲线图
10.4.2所有监测数据应及时记录并整理分析,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复查。
L1施工质量检测与验收
11.1.1检测内容、数量应根据地基处理方案及公路路段等综合确定,并应符合现行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的有关规定。 11.1.2应对检查项目按规定的检查方法和频率,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并计算合格率。
11.2预压处理检测与验收
11.2.1土工合成材料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塑料排水板进场时应进行随机抽样,测试纵向通水量、复合体抗拉强度、滤膜抗拉 强度、滤膜渗透系数和等效孔径等性能指标,合格后方可采用。检测时同批次不应少于3 卷,并根据检测项目分别进行取样。 2塑料排水板施工过程中应对插板间距、深度等进行检测,并应符合表11.2.1的 规定。
表11.2.1塑料排水板检测要求
3土工膜、土工织物应进行抗拉强度、抗撕裂强度和伸长率等性能指标的检测,检测 方法应符合现行《公路工程土工合成材料试验规程》(JTGE50)的有关规定,检测数量同 批次不应少于3卷,并根据检测项目分别进行取样。
11.2.3砂垫层检测应符合表11.2.3
砂垫层检测应符合表11.2.3的规定
表11.2.3砂垫层检测要求
地预处理完成后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交
11.2.5地基处理交工验收时,地基沉降变形和路堤璀载稳定状况应满足设计要求,每 200~300m布置1个检测点
11.3水泥搅拌桩检测与验收
B.1水泥搅拌桩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和计量记录,并应对水泥掺量 等逐项进行质量评定
DBJ46-010-2020 海南省建设工程“绿岛杯”奖评选标准11.3.2水泥搅拌桩验收检测项目应符合表11.3.2的规定
表11.3.2水泥搅拌桩检测要求
11.4桩网复合地基检测与验收
11.4.1桩网复合地基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施工记录,并应对桩身、桩帽和加筋垫 县的施工工艺逐项进行质量评定
主桩验收时检测项目应符合表11.4.2的
表11.4.2刚性桩检测要求
1本规程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下列写法: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GB/T 33833-2017 城镇供热服务.pdf,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 立”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 同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1本规程执行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下列写法: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 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 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引用标准的用语采用下列写法: 1)在标准总则中表述与相关标准的关系时,采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在标准条文及其他规定中,当引用的标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表述为“应 符合《××××××》(×××)的有关规定”。 3)当引用本标准中的其他规定时,表述为“应符合本规程第×章的有关规定”、“应 符合本规程第×.×节的有关规定”、“应符合本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或“应按 本规程第×.×.×条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