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2T 1122—2022 桥梁基桩检测技术规程.pdf3.8当单桩质量评价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用0.5~1.0MPa压力,从钻芯孔孔底往上用水泥浆 闭:当单桩质量评价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封存钻芯孔,留待处理
9.4芯样试件截取与加工
9.4.1截取混凝土抗压芯样试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桩长小于10m时,每孔应截取2组芯样;当桩长为10m~30m时,每孔应截取3组芯样;当 桩长大于30m时,每孔应截取不少于4组芯样; 上部芯样位置距桩顶设计标高不宜大于1倍桩径或2.0m,下部芯样位置距桩底不宜大于1倍 桩径或2.0m,中间芯样宜等间距截取; 一缺陷位置能取样时,每个缺陷位置应增加截取1组芯样进行混凝土抗压试验; 当同一基桩的钻芯孔数大于1个,且某一孔在某深度存在缺陷时,应在其他孔的该深度处, 截取1组芯样进行混凝土抗压试验:
新疆和田道路施工方案一每组混凝土芯样应制作3个抗压试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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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为保证持力层岩石的原始性质,选取的岩石应及时封样,避免芯样受损。 4.3锯切后的芯样,应进行加工和测量,芯样试件的加工和测量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
9.5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9.5.1混凝土芯样试件的抗压强度试验宜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B/T50081执行。 9.5.2在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中,当发现芯样试件平均直径小于2倍试件内混凝土粗骨料最 大粒径,且强度值异常时,该试件的强度值不得参与统计平均。
5.1混凝土芯样试件的抗压强度试验宜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 /T50081执行。
3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式中:fcor一一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MPa),精确至0.1MPa; P一一芯样试件抗压试验测得的破坏荷载(N); d一一芯样试件的平均直径(mm)。 9.5.4桩底岩芯单轴抗压强度试验以及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确定,宜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GB50007执行。
根受检桩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值的确定应符
一取一组3块试件强度的平均值,作为该组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 同一受检桩同一深度部位有两组或两组以上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检代表值时,取其平均 值为该桩该深度处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 取同一受检桩不同深度位置的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中的最小值,作为该桩混凝土 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 2含
9.6.2桩身完整性类别应结合钻芯孔数、现场混凝土芯样特征、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结果,按本规 程表8的特征进行判定。
9.6.2桩身完整性类别应结合钻芯孔数、现场混凝土芯样特征、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结果,按本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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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当混凝土出现分层现象时,宜截取分层部位的芯样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当混凝土抗 设计要求时,可判为I类当混凝土抗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或不能制成芯样试件时,应判 于三个钻芯孔的基桩桩身完整性可类比表8的三孔特征进行判定。 9.6.4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应根据芯样特征,并结合岩石芯样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值、动力 贯入试验结果,进行综合判定或鉴别
9.6.3当混凝土出现分层现象时,宜截取分层部位的芯样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当混凝土抗压强度满足 设计要求时,可判为II类当混凝土抗压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或不能制成芯样试件时,应判定IV类。多 于三个钻芯孔的基桩桩身完整性可类比表8的三孔特征进行判定,
9.6.4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应根据芯样特征,并结合岩石芯样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值、动力触探或标准 贯入试验结果,进行综合判定或鉴别。
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代表值小于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 桩长、桩底沉淀厚度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强度)或厚度不满足设计或规范要求:
一桩身完整性类别为IV类的桩
检测报告除应包括本规程第4.7条内容外,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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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钻芯设备情况; b) 检测桩数、钻孔数量,混凝土芯进尺、持力层进尺、总进尺,混凝土试件组数、岩石芯样试 件组数、圆锥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试验结果(必要时); c) 现场混凝土芯样特征描述; d) 芯样单轴抗压强度试验结果; e) 芯样照片; f) 异常情况说明; g) 取芯开孔的准确位置布置图; h) 桩身完整性类别评判等
10.2检测仪器与设备
10.2.1检测主要仪器设备应包括信号采集及分析仪、传感器、激振设备和贯入度测量设备等。
10.2.1检测主要仪器设备应包括信号采集及分析仪、传感器、激振设备和贯入度
检测主要仪器设备应包括信号采集及分析仪、传感器、激振设备和贯入度测量设备等。
10.2.2信号采集器和传感器的性能应符合下列
检测仪器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不应低于JG/T518中规定的2级标准要求,具有连续采集、快 速自动存储、显示实测力与速度信号和处理分析信号的功能; 信号采集器的采样频率应大于10kHz,信号采样点数不应少于1024点;采样长度应满足计算 分析要求,记录、处理和数据显示装置,应有能力对应变、加速度和时间进行内部标定; 加速度传感器的安装应满足谐振频率的要求,且加速度在0~10000m/s2和频率在1~7.5kHz 范围内呈线性,当被检桩为钢桩时,宜采用加速度在50000m/s2范围内呈线性的加速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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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时,激振锤的重量不得小于基桩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2%,灌注 桩的桩径大于800mm或桩长大于35m时宜适当增加锤重。 10.2.5桩的贯入度应采用精密水准仪等光学仪器测定。
10.3.1检测前的桩头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桩顶面应平整,桩露出地面的高度应满足锤击装置和传感器安装的要求,锤重心应与桩 中; 对不能承受锤击的桩头应进行加固处理,混凝土桩的桩头加固处理应按本规程附录C执
10.3.2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应变传感器和加速度传感器,宜分别对称安装2只在距桩顶不宜小于2倍桩径或桩边长的桩 侧表面处。对于大直径桩,传感器与桩顶之间的距离可适当减小,但不得小于1倍桩径或桩 边长。严禁采用1只加速度传感器或1只应变传感器进行检测; 传感器安装面材质应均匀、密实、平整,不得安装在截面突变处附近。当传感器的安装面不 平整时,可采用磨光机将其磨平。所在截面的材质和尺寸应与被检桩相同; 加速度传感器和应变传感器的中心应位于同一水平截面内,同侧两种传感器间的水平距离不 宜大于100mm;固定传感器的螺栓孔应与桩轴线垂直,安装好的传感器应紧贴桩身,传感器的 中心轴应与桩的中心轴平行,锤击时传感器不得产生滑动; 在安装应变传感器时,应对初始应变进行监测,安装后的传感器初始应变值不应过大,锤击时 传感器的可测轴向变形余量的绝对值应满足检测量程需要
0.3.4检测混凝土灌注桩的极限承 条规定 验测混凝灌注桩的完整性时,在桩身混凝土强度满足锤击要求的前提下,被检桩的混凝土龄期不应少 于14天。 10.3.5检测时在桩顶应设置垫层,垫层宜采用10mm30mm厚的木板、纤维板、石棉板等。板的厚度
10.3.5检测时在桩顶应设置垫层,垫层宜采用10mm~30mm厚的木板、纤维板、石棉板等 相同、材质均匀。
10.3.6被检桩基本参数的设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测点桩身截面积及测点以下桩长应按实际设定; b)桩身材料质量密度宜按表9取值
表9桩身材料质量密度p(k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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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应按本规程第10.4.2条第2款予以调整:
d桩身材料的弹性模量应按下式计算
E=DC. (33.
式中:E一一桩身材料弹性模量(kPa); c一一桩身应力波传播速度(m/s); p一一桩身材料质量密度(kg/m3)。 0.3.7激振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一采用自由落锤为激振设备时,宜重锤低击,锤的最大落距不宜大于2.50m; 用于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时,应实测每次锤击下桩的有效贯入度,单击贯入度宜控 制在 2mm ~6mm内。 0.3.8检测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时,应及时检查采集数据的质量、桩顶最大锤击力和动位移、贯入度 人及桩身最大拉(压)应力、桩身缺陷程度及其发展情况等,并由此综合判定本次采集信号的有效性 为使所采集信号具有可比性,规定每根被检桩的有效信号数不应少于2组;沉桩监测按每次采集一阵
一采用自由落锤为激振设备时,宜重锤低击,锤的最大落距不宜大于2.50m; 一用于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时,应实测每次锤击下桩的有效贯入度,单击贯入度宜控 制在2mm ~6mm内。 10.3.8检测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时,应及时检查采集数据的质量、桩顶最大锤击力和动位移、贯入度 以及桩身最大拉(压)应力、桩身缺陷程度及其发展情况等,并由此综合判定本次采集信号的有效性 内使所采集信号具有可比性,规定每根被检桩的有效信号数不应少于2组;沉桩监测按每次采集一阵 (10击)的实测信号进行判别。
10.3.8检测桩身完整性和承载力时,应及时检查采集数据的质量、桩顶最大锤击力和动位移、贯入度 以及桩身最大拉(压)应力、桩身缺陷程度及其发展情况等,并由此综合判定本次采集信号的有效性 为使所采集信号具有可比性,规定每根被检桩的有效信号数不应少于2组;沉桩监测按每次采集一阵 (10击)的实测信号进行判别。
10.3.9现场检测信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检测,且严禁将其用于分析:
力和速度信号第一峰起始比例失调; 一测试波形紊乱; 桩身缺陷程度加剧
10.3.10对混凝土预制桩和钢桩进行试沉桩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试沉桩位置的地基条件应具有代表性; 试沉桩数量不应少于3根; 复打至初打的休止时间应符合本规程表2的规定; 一试沉桩用于评价其承载力时,应按桩端进人的主层逐一进行测试;当持力层较厚时,应在同 一土层中进行多次测试; 桩端持力层应根据试沉桩的承载力检测结果,并在综合考虑最终5击~10击的贯入度和场地 地基土的岩土特性进行综合评判:
采用试沉桩评判桩的承载力时,应在沉桩终锤前进行连续检测,并以最终5击~10击采样结 果为依据,时间效应应通过同一根桩的初、复打值对比确定。 0.3.11 桩身锤击应力监测与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桩身锤击应力监测应包括桩身最大锤击拉应力和最大锤击压应力两部分。 6 桩身最大锤击拉应力宜在预计桩端进入软土层或桩端穿过硬土层进入软夹层时测试,桩身最 大锤击拉应力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p一一桩身最大锤击压应力(kPa) Fmax一一实测最大锤击力(kN); A一一桩身截面面积(m²)。
10.4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10.4.1实测波形应符合下列要求:
力曲线和速度曲线在起始阶段应重合,两者峰值一般情况下出现在同一时刻t1,且幅值基本相 等;在t1至t1+2L/c时间内,力曲线和速度曲线应逐渐分离; 力曲线和速度曲线应基本光滑、无振荡或低频噪音信号叠加,且曲线尾部应归零:
一同一根被检桩相邻两次有效采样信号应有较好的重复性。
10.4.2锤击信号选取与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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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桩身波速可由桩长和下行波上升沿的起点到上行波下降沿的起点之间的时差确定,如下图6 所示;也可由桩长和力与速度信号上的桩端反射波时间确定;桩端反射不明显时,应根据桩 长及相邻桩的桩身波速等综合确定; b 当测点处原设定的平均波速与实测波速相比需要调整时,应按公式(33)对桩身材料的弹性 模量重新进行计算,并应对原实测力值进行校正:
0.4.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高应变锤击信号不得作为承载力分析计算依据: 一一传感器安装处混凝土开裂或出现严重塑性变形,使力曲线最终未归零; 一锤击严重偏心,两侧力信号幅值相差超过1倍; 一触变效应的影响,桩在多次锤击下承载力下降; 一桩身有明显缺陷时; 一四通道测试数据不全,
10.4.4判定被检桩的竖向极限承载力前,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和设计参数,通过实测波形对桩承载性 状、桩身缺陷程度和位置及连续锤击时缺陷的逐渐扩大或闭合情况进行定性判别。
0.4.4判定被检桩的竖向极限承载力前,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和设计参数,通过实测波形对桩承载性
10.4.5采用实测曲线拟合法判定被检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采用的力学模型应与被检桩的工程实际情况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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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合使用的土参数应在岩土工程的合理范围内,所用土的最大弹性变形值应合理,且不得超 过相应桩单元的最大计算位移; 曲线拟合时间段长度在t1+2L/c后的延续时间不应小于20mS,对于柴油锤沉桩信号,在t1 +2L/c时刻后的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mS; 拟合结束时,土阻力响应区的计算曲线与实测曲线应吻合,其他拟合区段应基本吻合: 贯入度的计算值与实测值基本一致。
.4.6试沉桩时如现场需要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可采用凯司法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进行 算,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0.4.6试沉桩时如现场需要判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可采用凯司法对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进行初步
仅限于中、小直径桩,且应有较可靠的地区经验; 桩身材质应基本均匀、界面应基本相等: 计算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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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对于等截面桩,桩身完整性可按表10规定并结合经验判定;桩身完整性系数β值和桩身缺陷 位置X应分别按公式(38)、(39)计算:
式中:t1一一速度信号第一峰对应的时刻(ms); tx一一缺陷反射速度波峰值对应的时刻(ms); △R一一缺陷以上部位土阻力的估计值(kN),其值等于缺陷反射起始点处的实测力与桩 身截面力学阻抗乘以速度的差值,如图7所示; x一一传感器安装截面至缺陷处的距离(m); β一一桩身完整性系数,其值等于缺陷X处桩身截面阻抗与x以上桩身截面阻抗的比值。
表10桩身完整性判定
图7桩身完整性系数计算
a)对等截面单节预制桩,桩身完整性系数β=1时,应评判为I类桩;对多节预制桩及灌注桩, 应结合预制桩接桩工艺、灌注桩成孔质量检测结果和施工因素,并参考表10综合评判。 4.8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工程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结合实测曲线拟合法或其他检测方注
综合评判桩身完整性: 混凝土灌注桩桩身有扩径、截面渐变或多变; 一一桩身存在多处缺陷; 一一桩身浅部存在缺陷; 一力曲线在上升沿上升缓慢,力和速度曲线在上升沿出现异常。 10 4 9锰主能是监测应链合下列规定
桩锤最大动能宜通过实测重锤最大运动速度确定; 桩所获得的实际锤击能量按公式(4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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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11.1.1本方法适用于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
的最大加载值工程桩抽样检测和评价时,最大加载值一般应采用单桩承载力特征值的2.0倍或达到设 计要求;当的承载力以桩身强度控制时,可按设计要求的加载量进行。 11.1.3当理设有测量桩身应变(应力)、桩底反力测量传感器(压力盒)或位移测量杆时,可测定桩 周各土层侧摩阻力、端阻力或截面的沉降量。桩身内力测试应按本规程附录D执行。
11.2.2试验加载设备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加载。加载反力装置可根据现场条件选择锚桩横梁反力装置 玉重平台反力装置、锚桩压重联合反力装置,其承载能力不应小于最大加载量的1.3倍,且满足强度和 变形要求。在压重平台反力装置中,压重宜在检测前一次加足,且压重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 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
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 1.2.3千斤顶应平放于试桩中心。当采用2个及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千斤顶的型号、规格应相同,应 并联同步工作,并使千斤顶的合力中心与反力装置的中心、被检桩的横截面的形心重合。
11.2.4采用锚桩进行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每一根锚桩的桩顶都安置位移量测仪表,对其上拔量进行监测
11.2.5荷载测量可采用放置于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荷载,或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上的压 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试验用压力表、油泵、油管在加载时的压 力不应超过额定工作压力的80%
对于直径或边宽大于500mm的试桩应在其2个正交直径方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量测仪表,直 径小于等于500mm的试桩可对称安置2个位移量测仪表; 沉降测定平面宜在桩顶平面以下200mm~500mm之间,测点应牢固固定于桩身;支承仪表的基 准架应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基准梁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并 可以水平移动。基准桩应埋入地基表面以下一定深度,确保基准梁不受气候条件等影响,
试桩、锚桩(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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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D一试桩或锚桩的设计直径或边宽,取其较大者(如试或锚桩为扩底桩或多支盘桩时,试桩与锚桩的 中心距尚不应小于2倍扩大端直径)。 注2:括号内数值可用于工程桩验收检测时多排桩设计桩中心距离小于4D的情况。
注1:D一试桩或锚的设计直径或边宽,取其较大者(如试桩或锚桩为扩底桩或多支盘桩时,试桩与锚桩的 中心距尚不应小于2倍扩大端直径)。 注2:括号内数值可用于工程桩验收检测时多排桩设计桩中心距离小于4D的情况。
11.2.8量测仪表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荷重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0.4级,压力传感器的测量误 差不应大于满量程的0.5%; 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的量程不宜小于50mm,分辨率优于或等于0.01mm,测量误差不应 大于0. 1%FS 。
11.3.1被检桩应满足下列要求
被检桩的桩型、地质条件、截面尺寸、桩长、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桩一致; 陆上试桩时,桩顶部应高于试坑底面,试坑底面宜与桩承台底高程一致; 一水上试桩时,应搭设牢固试验平台,平台高程应考虑水位及风浪的影响,被检桩桩顶部应高 出试验平台高程; 一混凝土桩的桩头加固,可按本规程附录C执行; 为便于在原地面处施加荷载,在承台底面以上部分或局部冲刷线以上部分设计不能考虑的摩 擦力应予扣除; 桩身需通过尚未固结新近沉积的土层或湿陷性黄土、软土等土层时,对于负摩擦力的影响应 采取工程桩相同的措施
试验前后应对被检桩及锚桩进行桩身完整性检
a)等量分级加载,每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单桩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1/15,第一级可按2 倍分级荷载加荷; b 每级加载后,第一小时内按第5、15、30、45、60min各测读一次桩顶沉降量,以后每隔30min 测读一次,每级荷载在维持荷载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土10%; c 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桩端下为巨粒土、砂类土、坚硬粘质土,最后30min沉降量不大于0.1mm 时;桩端下为半坚硬和细粒土,最后1h沉降量不大于0.1mm时;桩端下为其它粘性土,每 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得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从分级荷载施加后的第30min开始 按1.5h连续三次每30min的沉降观测值计算); d)当桩顶沉降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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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最后一级荷载完成后,应分级卸荷至零,每级卸载量宜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2倍; 卸载时,每级卸载应维持1h,分别按第15min、30min、60min测读桩顶沉降后,即 级荷载;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不得少于3h,测读时间为 30min,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桩顶沉降量,每级荷载在维持荷载过程中的变化幅 过分级荷载的土10%。
11.3.4加载终止条件
11.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数据的整理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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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
12.1.1本方法适用于确定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
12.1.1本方法适用于确定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
.1.2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加载至桩侧土破坏或桩身材料达到设计强度。工程桩验收检 按设计要求确定最大加载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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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基桩在抗压试验后再做抗拔试验,其休止时间可根据桩侧最差土质参照表2确定。此外,不得 在抗压静载试验的同时利用锚桩进行抗拔静载试验。 12.1.4当埋设有测量桩身应变(应力)传感器或位移测量杆时,可测定桩周各土层桩侧抗拔摩阻力或 桩端上拔量。桩身内力测试应按本规程附录D执行。
12.2检测仪器与设备
12.2.1抗拔桩试验检测仪器及设备包括加载装置、反力装置、荷载测量、变形测量等组月 12.2.2加载装置: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加载
12.2.2加载装置: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加载
2.2.3试验反力装置宜采用反力桩(或工程桩)提供反力,也可根据现场情况采用天然地 反力装置所能提供的承载能力应不小于最大抗拔加载量的1.3倍,加载反力装置的构件应进 并符合下列规定:
反力装置所能提供的承载能力应不小于最大抗拔加载量的1.3倍,加载反力装置的构件应进行强度验算 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采用反力桩(或工程桩)提供反力时,反力桩顶面应平整并具有足够的强度; 一一采用天然地基提供反力时,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超过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 2.2.4荷载测量及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11.2.4条、第11.2.7条的有关规定。 2.2.5桩顶上拨量测量及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11.2.5条、第11.2.7条的有关规定。上拨 量测量点不得设置在受拉钢筋上;对于大直径灌注桩,可设置在钢筋笼内侧的桩顶面混凝土上。 2.2.6试桩、支座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应符合本规程11.2.6条的有关规定。 2.2.7当需要测试桩侧抗拨阻力分布或桩端上拨位移时,桩身内理设传感器或桩端理设位移杆应按本
12.2.5桩上拨量测量及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11.2.5条、第11.2.7条的有关规定。上拨 量测量点不得设置在受拉钢筋上;对于大直径灌注桩,可设置在钢筋笼内侧的桩顶面混凝土上。 12.2.6试桩、支座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应符合本规程11.2.6条的有关规定。 12.2.7当需要测试桩侧抗拔阻力分布或桩端上拔位移时,桩身内埋设传感器或桩端埋设位移杆应按本 规范附录D执行。
在抗拨桩试验前采用低应变反射波法或超声波法检测受 检桩的桩身完整性。为设计提供依据的抗拔灌注桩,应进行成孔质量检测,桩身中、下部位出现明显扩 经的桩,不宜作为抗拔试验桩对有接头的预制桩,应复核接头强度。上拔试桩的钢筋主筋为通长,且 宜露出桩顶至少30倍钢筋直径,并不得有影响钢筋拉力的硬伤
12.3.2加载方法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进行。施加的荷载必须作用于桩的中轴线,加载应均匀、无 冲击。 12.3.3上拔观测应符合本规程第11.3.3条沉降观测规定,并注意观察记录桩身外露部分的裂缝展开 情况。 12.3.4上拔相对稳定标准:每一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得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从分级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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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级荷载作用下,桩的上拨量超过前一级荷载作用下上拨量的5倍,且桩顶总上拨量大于 40mm时; 按顶上拔量控制,累计桩顶上拔量超过100mm; 按钢筋抗拉强度控制,钢筋应力达到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或某根钢筋拉断; 一对于工程桩验收检测,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上拨荷载或最大上拨位移,且桩顶上拨达到相对 稳定标准。
12.4检测数据的分析与判定
12.4.2单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可按下死
ay 被检桩位邻近的钻扎柱状图; b) 被检桩尺寸; c) 加、卸载方法,荷载分级: d) 单桩竖向抗拔承载力确定的依据: e) 进行分层摩阻力测试时,传感器类型、安装的位置、轴力计算方法、各级荷载下桩身轴力变 化曲线xx土地整理工程(第二标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各土层的桩侧摩阻力等; 被检桩为灌注桩时,宜提供被检桩成孔检测结果;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应提供成孔质 量检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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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本方法适用于检测桩顶自由的单桩水平承载力、推定桩侧地基土水平抗力系数的比例系数,当 埋设有应变(应力)测量传感器时,可量测相应水平荷载作用下的桩身应力,并由此计算桩身弯矩。 13.1.2为设计提供依据时,应加载至桩侧土体破坏或桩身结构破坏;对工程桩进行检测和评价时,应 按设计要求的最大水平荷载加载量或最大水平位移量控制。 13.1.3被检桩的位置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设计要求和类似工程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
13.2检测仪器与设备
13.2.1水平推力加载设备宜采用卧式千斤顶,其加载能力不得小于最大试验加载量的1.2倍 13.2.2反力装置可采用相邻桩,也可专门设置,,其承载能力和刚度应大于试验桩的1.3倍。 13.2.3荷载测量及其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11.2.4条、第11.2.7条的规定;水平力作用点 宜与实际工程桩的水平受荷高程一致千斤顶和试验桩接触处应安置球形铰座,使千斤顶作用力通过 身轴线;当千斤顶与试桩接触面的混凝土不密实或不平整时,应对其进行补强或补平处理。 13.2.4桩的水平位移测量及其仪器的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程第11.2.5条、第11.2.7条的有关规定 在水平力作用平面的受检桩两侧应对称安装两个位移计;当测量桩顶转角时,尚应在水平力作用平面以 上50cm的受检桩两侧对称安装两个位移计。试验装置如图8所示。 13.2.5位移测量的基准点设置不应受试验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其与被检桩和反力桩的净距不宜小于5 倍桩径(或边长),当基准点设置在与作用力方向垂直且与位移方向相反的试桩侧面,间距可适当减小 伯不小王2m
2.6测量桩身应变(应力)时,各测试断面的测量传感器应受力方向对称布置在远离中性轴 和受压主筋上(桩身表面);埋设传感器的纵剖面与受力方向之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0°。承台底 下15倍桩径(或边长)的深度范围内,桩身的主要受力部分应加密测试断面,断面间距不宜超 桩径。桩身内传感器的埋设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规定。
GB 51419-2020-T:无线局域网工程设计标准(无水印,带书签)3.1加载方法的要求:
DB12/T11222022
图8水平静载试验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