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T45T 034-2022 水运工程地基试验检测与监测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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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JT45T 034-2022 水运工程地基试验检测与监测指南.pdf

9.27.1.1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适用于确定水泥土搅拌桩、旋喷桩、夯实水泥土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 混凝土桩、树根桩、强务置换墩等复合地基竖向增强体的竖向承载力。 .27.1.2工程验收检测载荷试验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载 荷试验应加载至极限状态。 9.27.1.3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的单位工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5%,且不少于3根。 9.27.1.4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的加载方式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9.27.2.1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干斤顶,加载方式应符合9.3.2.7的规定。 9.27.2.2加载反力装置应符合9.3.2.8的规定。 .27.2.3荷载测量可用放置在干斤上的荷载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与千斤油路的压力表或 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并应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 9.27.2.4沉降测量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沉降测定平面宜在桩顶标高位置,测点应牢固 地固定于桩身上。 9.27.2.5试验仪器设备性能指标应符合9.3.2.11的规定。 9.27.2.6试验增强体、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126的规定。

定额[2021]21号: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0年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信息价的通知(2021年5月10日).pdfDBJT45/T0342022

曾强体、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

9.27.3现场检测

9.27.3.1试验前应对增强体的桩头进行处理。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混凝土桩等强度较高的桩宜在桩顶 设置带水平钢筋网片的混凝土桩帽或采用钢护简桩帽,加固桩头前应凿成平面,混凝土宜提高强度等级 和采用早强剂。桩帽高度不宜小于一倍桩的直径,桩帽下桩顶标高及地基土标高应与设计标高一致。 9.27.3.2试验加载方式符合下列规定: a) 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 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 b) 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2倍,逐级等量卸载: c) 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超过分 级荷载的土10%。 9.27.3.3 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的慢速维持荷载的试验步骤符合下列规定: 每级荷载施加后应按第5min、15min、30min、45min、60min测读桩顶的沉降量,以后应 每隔半小时测读一次; b) 桩顶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每1h内桩顶沉降量不超过0.1mm,并应连续出现两次,从分级荷 载施加后的第30min开始,按1.5h连续三次每30min的沉降观测值计算: c) 当桩顶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应再施加下一级荷载: 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1h,应按第15min、30min、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卸载至零后: 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3h,测读时间应为第15min、30min、60min、120min、 180min。 9.27.3.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加载: 当荷载沉降(Q~s)曲线上有可判定极限承载力的陡降段,且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 50mm;水泥土桩、竖向增强体的桩径大于等于800mm取高值,混凝土桩、竖向增强体的桩 径小于800mm取低值; b)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h沉降尚未稳定: c) 增强体破坏,顶部变形急剧增大; d) 9~s曲线呈缓变型时,桩顶总沉降量大于70mm~90mm;当桩长超过25m,可加载至桩顶 总沉降量超过90mm; e) 加载至要求的最大试验荷载,且承压板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180min 9.27.3.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加载: 当荷载沉降(Q~s)曲线上有可判定极限承载力的陡降段,且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 50mm;水泥土桩、竖向增强体的桩径大于等于800mm取高值,混凝土桩、竖向增强体的桩 径小于800mm取低值; b)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h沉降尚未稳定: c) 增强体破坏,顶部变形急剧增大; d) 9~s曲线呈缓变型时,桩顶总沉降量大于70mm~90mm;当桩长超过25m,可加载至桩顶 总沉降量超过90mm; 加载至要求的最大试验荷载,且承压板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9.27.4检测数据计算与分析

9.27.4.1竖向增强体承载力确定时,应绘制荷载~沉降(Q~s)、沉降~时间对数(s~1gt)曲线, 出可以绘制其仙辅助分板曲线

也可以绘制其他辅助分析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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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7.4.2竖向增强体极限承载力按下列方法确定: a) 9~s曲线陡降段明显时,取相应于陡降段起点的荷载值: 当出现9.27.3.4中b)的情况时,取前一级荷载值; c) Q~s曲线呈缓变型时,水泥土桩、桩径大于等于800mm时取桩顶总沉降量s为40mm~50mm 所对应的荷载值;混凝土桩、桩径小于800mm时取桩顶总沉降量s等于40mm所对应的荷载 值; d) 当判定竖向增强体的承载力未达到极限时,取最大试验荷载值; 按a)~d)标准判断有困难时,可结合其他辅助分析方法综合判定。 9.27.4.3 竖向增强体承载力特征值应按极限承载力的一半取值。 9.27.4.4J 单位工程的增强体承载力特征值确定时,试验点的数量不应少于3点,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 平均值的30%时,对非条形及非独立基础可取其平均值为竖向极限承载力。 .27.4.5! 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应给出每个试验增强体的承载力检测值和单位工程的增强体承载力特 证值,并应评价竖向增强体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9.27.4.61 试验检测报告除符合5.8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加卸载方法,荷载分级; b) 9.27.4.1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土层剖面图; c) 承载力特征值判定依据: d) 每个试验增强体的承载力特征值: 单位工程的承载力特征值。

9.27.4.2竖向增强体极限承载力按下列方法确定: a) 9~s曲线陡降段明显时,取相应于陡降段起点的荷载值: 当出现9.27.3.4中b)的情况时,取前一级荷载值; Q~s曲线呈缓变型时,水泥土桩、桩径大于等于800mm时取桩顶总沉降量s为40mm~50mm 所对应的荷载值;混凝土桩、桩径小于800mm时取桩顶总沉降量s等于40mm所对应的荷载 值; d) 当判定竖向增强体的承载力未达到极限时,取最大试验荷载值; 按a)~d)标准判断有困难时,可结合其他辅助分析方法综合判定。 9.27.4.3 竖向增强体承载力特征值应按极限承载力的一半取值。 9.27.4.4J 单位工程的增强体承载力特征值确定时,试验点的数量不应少于3点,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 平均值的30%时,对非条形及非独立基础可取其平均值为竖向极限承载力。 .27.4.5! 竖向增强体载荷试验应给出每个试验增强体的承载力检测值和单位工程的增强体承载力特 证值,并应评价竖向增强体承载力特征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9.27.4.61 试验检测报告除符合5.8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加卸载方法,荷载分级; b) 9.27.4.1要求绘制的曲线及对应的数据表,土层剖面图; c) 承载力特征值判定依据: d) 每个试验增强体的承载力特征值: 单位工程的承载力特征值。

9.28复合地基水泥土钻芯试验

9. 28. 1一般规定

9.28.1.1水泥土钻芯试验适用于检测水泥土桩的桩长、桩身强度和均匀性,判定或鉴别桩底持力层岩 土性状。 9.28.1.2水泥土钻芯试验数量应符合第7章的相关规定。当桩长大于等于10m时,桩身强度抗压芯 样试件按每孔不少于9个截取,桩体三等分段各取3个;当桩长小于10m时,桩身强度抗压芯样试件 按每孔不少于6个截取,桩体二等分段各取3个。 9.28.1.3水泥土桩取芯时,龄期应满足设计的要求

9.28.2.1钻取心样宜采用液压操纵的高速工程地质钻机,并配备相应的水泵、孔口管、扩孔器、卡黄 扶正稳定器及可捞取松软渣样的钻具。应采用双管单动或更有利于提高芯样采取率的钻具。钻杆应顺直, 钻杆直径宜为50mm。 9.28.2.2钻取芯样钻机应根据桩身设计强度选用合适的薄壁合金钢钻头或金刚石钻头,钻头外径不宜 小于91mm 9.28.2.3锯切芯样试件用的锯切机应具有冷却系统和夹紧牢固的装置;芯样试件断面的补平器和磨平 机应满足芯样制作的要求。

3.1钻机设备安装应稳固、底座水平。钻机立轴中心、天轮中心(大车前切沿点)与孔口中心 一铅垂线上,应确保钻机在钻芯过程中不发生倾斜、位移,钻芯孔垂直度偏差小于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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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3.2每根受检桩可钻1孔,当桩直径或长轴大于1.2m时,宜增加钻孔数量。开孔位置宜在桩中 心附近处,宜采用较小的钻头压力。钻孔取芯的取芯率不宜低于85%。对桩底持力层的钻孔深度应满 足设计要求,且不小于2倍桩身直径。 9.28.3.3当桩面与钻机底座的高差较大时,应安装孔口管,孔口管应垂直且牢固。 9.28.3.4钻进过程中,钻孔内循环水流应根据钻芯情况及时调整。钻进速度宜为 50mm/min~100mm/min,并应根据回水含砂量及颜色调整钻进速度。 9.28.3.5提钻卸取芯样时,应采用拧卸钻头和扩孔器方式取芯,严禁敲打卸芯。 9.28.3.6每回次进尺宜控制在1.5m以内;钻至桩底时,可采用适宜的方法对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进 行鉴别。 9.28.3.7芯样从取样器中推出时应平稳,严禁试样受拉、受弯。芯样在运送和保存过程中应避免压、 震、晒、冻,并防止试验失水或吸水。 9.28.3.8钻取的芯样应由上而下按回次顺序放进芯样箱中,芯样牌上应清晰标明回次数、深度。 9.28.3.9及时记录钻进及异常情况,并对芯样质量进行初步描述。应对芯样和标有工程名称、桩号 芯样试件采取位置、桩长、孔深、检测单位名称的标示牌的全貌进行拍照。 9.28.3.10钻芯孔应从孔底往上用水泥浆回灌封孔

9.28.4芯样试件无侧限抗压强度

9.28.4.1试验抗压试件直径不宜小于70mm,试件的高径比宜为1.5:1;抗压芯样应进行密封,避免 晾晒。 9.28.4.2芯样试件的加工和测量应符合按JTS237的有关规定。芯样试件制作完毕可立即进行无侧限 抗压强度试验。 9.28.4.3试验机宜采用高精度小型压力机,试验机额定最大压力不宜大于预估压力的5倍。 9.28.4.4将试样两端抹一薄层凡士林,在气候干燥时,试样周围需抹一薄层凡士林,防止水分蒸发。 9.28.4.5将试样放在下传压板或三轴压力室底座上,使升降设备上升至试样与上传压板刚好接触,将 测力计读数调整为零。 9.28.4.6轴向应变速率为每分钟应变1%~3%;使升降设备上升进行试验,轴向应变小于3%时,每 隔0.5%应变或0.4mm读数一次;轴向应变等于或大于3%时,每隔1%应变或0.8mm读数一次;试验 在8min~10min内完成。 9.28.4.7当测力计读数出现峰值时,继续进行3%~5%的应变后停止试验;当读数无峰值时,试验 进行到轴向应变达20%为止。 9.28.4.8试验结束后,迅速使升降设备下降,取下试样,描述破坏后形状,测量破坏面倾角, 9.28.4.9试件的轴向应变按式(160)计算。

式中: 1——轴向应变(%); △h—轴向变形(mm); 试样初始高度(mm)

Ah ×100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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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件校正后的断面积应按式(161)计算,保留至

式中: Aα—试件校正后的面积(mm"); Ao一试件初始面积(mm)。 9.28.4.11试件所受的轴向应力按式(162)计算

a轴向应力(kPa); F一轴向压力(N)。 9.28.4.12以轴向应力为纵坐标,轴向应变为横坐标,绘制轴向应力与轴向应变关系曲线;取曲线上 最大轴向应力作为无侧限抗压强度,当曲线上峰值不明显时,取轴向应变15%所对应的轴向应力作为 无侧限抗压强度。

9.28.5检测数据分析与判定

9.28.5.1桩身芯样试件无侧限抗压强度代表值应按一组三块试件强度值的平均值确定。水泥土芯样试 件无侧限抗压强度代表值应取各段水泥土芯样值抗压强度代表值中的最小值。 9.28.5.2桩身强度应按单位工程检验批进行评价。对单位工程同一条件下的受检桩,应取桩身芯样试 件无侧限抗压强度代表值进行统计,并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平均强度、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并按下列公 式分别计算桩身强度标准值、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工程某段(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并应按附录D的规定计算桩身强度标准值。

quf 单桩的芯样试件无侧限抗压强度代表值(MPa); qur 检验批水泥土桩的芯样试件无侧限抗压强度平均值(MPa); ur 桩身无侧限抗压强度代表值的标准差(MPa); 受检桩数。 28.5.3桩底持力层性状应根据芯样特征、动力触探或标准贯入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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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7身均勾性评价标准

9.28.5.5桩身质量评价应按检验批进行。受检桩桩身强度应按检验批进行评价,桩身强度标准值应满 足设计要求。受检桩的桩身均匀性和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按单桩进行评价,应满足设计的要求。 9.28.5.6钻芯孔偏出桩外时,应仅对钻取芯样部分进行评价。 9.28.5.71 试验检测报告除符合5.8的规定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钻芯设备及芯样试件的加工试验情况; b) 水泥土桩施工日期,取芯日期,无侧限抗压试验日期,芯样所在桩身位置及取样率,芯样彩 色照片,异常情况说明; 检测桩数、芯样进尺、持力层进尺、总进尺、芯样尺寸、芯样试件组数: 地质剖面柱状图和不同标高桩身芯样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结果、重度、水泥用量等; 受检桩桩身强度、桩身均匀性和桩底持力层岩土性状评价。

TCECS 769-2020 沥青路面装配式基层技术规程.pdf9.29复合地基低应变法试验

9. 29. 1±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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