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智慧道路设计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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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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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

XX高架桥施工组织设计批准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实施日期:2022年XX月XX日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第二批工程建设标准制订、 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023)的要求,*制组经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 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现行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 标准。 本标准共分8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城市快速路 应用体系与要求、城市主干路和次干路应用体系与要求、城市支路应用体系与要 求、城市地下道路应用体系与要求、基础支撑体系与要求等。 本标准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城市交通专业委员会归口管理,由上海市 *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 过程中,如有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有关资料和建议寄送解释单位(地址:上海 市中山北二路901号;****:200096),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引用标准名录 .41

GeneralProvisions.... TermsandSymbols.. BASICREQUIREMENTS. ..11 3.1 Generalrequirements.. ..11 3.2 Designvehicle 3.3 Smartroadclassfication... 3.4 Systemarchitecture. 3.5 INTELLIGENCERATING 3.6 APPLICATIONSYSTEM INTHE CONSTRUCTION STAGE... 3.7 APPLICATION SYSTEMIN THEOPERATION STAGE .17 4 Applicationsystemofurbanexpresswayandrequirements. ...19 4.1 GENERALREQUIREMENTS. .19 4.2 BaiscrequirementsofAPPLICATIONSYSTEM..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APPLICATIONSYSTEMOFURBANARTERIALROADANDREQUIREMENTS ..23 5.1 GENERALREQUIREMENTS.. .23 5.2 BAISCREQUIREMENTS OFAPPLICATION SYSTEM. ..24 6 APPLICATIONSYSTEMOFURBANBRANCHROADANDREQUIREMENTS 6.1 GENERALREQUIREMENTS... ..27 6.2 BAISC REQUIREMENTS OF APPLICATION SYSTEM. > APPLICATIONSYSTEMOFURBANUNDERGROUNDROADANDREQUIREMENTS ..2.9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7.2 BAISC REQUIREMENTS OFAPPLICATION SYSTEM.. .30 8 Surroportsystemandrequirements... ..32 8.1 GeneralRequirements..... ....32 8.2 PERCEPTIONFACILITIES.. ".32 8.3 NetworkInfrastructure... 8.4 MediumInfrastructure.... .3.7 8.5 SmartMiddlePlatform... 8.6 InformationSecurity... 8.7 Interface..... EXPLANATIOOFWORDINGINTHISCODE 40

LISTOFOUOTEDSTANDARDS.

1.0.1为规范城市智慧道路系统建设,统一技术标准,提高城市智慧道路设计的 科学性和系统性,满足出行需求,保障行车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城市道路工程中的智慧化工程建设。 1.0.3城市智慧道路工程的建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和中国工 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智慧城市道路

以城市道路为基础,配置一定的信息感知、通信传输以及分析处理等技术和设施, 实现主动感知、数据分析、信息互联交互及智能控制等,实现更加安全、高效和绿色低 碳的城市道路

以城市道路应用需求为依据,通过智能化系统工程的实施、业务和管理等应用项 作为层次化结构规划,从而构成由若干智能化系统和设施组合而成的架构形式,

2.0.5智慧道路分级

对城市道路智慧化达到的功能和服务水平的等级划分。通过对不同等级的规定、实 现目标、技术要求,综合表征出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安全与减灾抗灾能力、设施耐久 性以及绿色低碳性能,以及为用户服务的水平等。

利用无线通信、新一代物联网等技术,通过对城市道路、车辆和人的智慧感知, 现城市道路的车与车、车与路的实时信息教务,实现主动安全管控和道路协同管理, 高道路通行能力和安全水平。

通过搭载先进传感器装置,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具有自动驾驶等功能,逐步 为移动空间和应用终端的新一代汽车,又称为智能网联汽车或自动驾驶汽车。

2.0.8设计服务范围

针对特定智能汽车,根据其智能化等级和自动化功能可以正常工作的条件确定的道 路使用空间范围

2.0.09支撑(基础)载体

3.1.1城市智慧道路工程建设应以提升城市道路工程的交通通行能力、安全与抗灾减 灾能力、设施耐久性、绿色低碳和出行服务能力等为目标。 3.1.2城市智慧道路工程应覆盖道路工程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养护等全过程。 3.1.3城市智慧道路工程建设应以城市道路行业管理者、运营者和使用者的需求为基 础,应开展道路交通效率和安全等问题调查和分析。 3.1.4城市智慧道路工程建设应以完善道路的交通组织、标志标线、交通设施设计以 及交通执法管理等交通工程为基础。 3.1.5城市智慧道路工程建设应根据设计的智慧等级,结合工程建设阶段、工程特征 服务水平、运营特征和交通特性,确定道路智慧建设内容。 3.1.6城市智慧道路工程建设应统筹规划、一次设计,可根据需要分期实施,,并应 为功能的拓展做好预留。 3.1.7城市智慧道路工程建设宜结合技术发展趋势评估投入、产出效益,以解决实际 需求为目标,对新技术、新产品的选型和应用进行综合比选。 3.1.8城市智慧道路工程建设应统筹兼顾总体道路网的调控和管养业务等需要,进行 优化建设内容。 3.1.9城市智慧道路工程与道路主体工程、交通工程等开展协调设计与建设,

3.1.9城市智慧道路工程与道路主体工程、交通工程等开展协调设计与

B.3.1 城市智慧道路根据服务设计车辆可分为普通智慧道路和智能车道路,智能车道 路根据覆盖情况,可分为智能车专用道路和智能车混行道路。 3.3.2 1 城市智慧道路根据是否应用车路协同智能网联技术情况,可分为普通智慧道路 和智能网联道路

3.3.3智能网联道路根据车路协同的等级能力,可分为基础信息交互道

智能网联道路根据车路协同的等级能力,可分为基础信息交互道路、初级协同 感知道路和高级协同感知与管控道路,

规定: 1感知体系宜包括感知设施设备以及数据采集与监测系统。 2网络设施宜由通信网、能源网和位置网等组成。 3通信网络可分为外场设备、网络汇聚箱、街道汇聚以及*务云等。 1)外场终端设备应根据设备规格不同选用以太网线或单纤光纤就近接入网络汇聚 箱的网络设备,街道辖区的所有网络汇聚箱通过光纤接入道路主干光缆,汇聚至街道机 房,再统一由此汇聚节点上行至云平台。 2)网络汇聚箱用于放置外场设备网络接入层设备,设备应包含网络交换机、网联 服务节点及附属供电、弱电设施。

3)街道汇聚层的核心设备应采用交换机,配置宜为千兆及万兆板卡,网络汇聚箱 汇聚上行到街道机房后接入防火墙设备,统一由防火墙设备接入街道核心网络。 4基础载体宜包括综合杆、综合箱、综合沟等土建基础设施,为智慧化功能拓展提 供基础。

3.4.3城市智慧道路应用体系宜包括建设阶段和运营阶段的全过程智慧化应用,并宜

符合下列规定: 1城市智慧道路应用体系应按“建设模块”和“建设场景”两层形式,不同阶段根据 服务对象不同对应的智慧化建设模块,各建设模块内容包括若干建设场景,建设场景 是具体的智慧化建设内容。 2建设阶段智慧宜开展智能设计、智慧建造和智慧建管等模块建设,满足服务设计、 施工和建设管理的不同需求。 3运营阶段智慧应用宜开展运维养护、运行监管和出行服务模块建设,满足道路使用 者、运营养护单位和*府管理部门等的不同需求。

3.5城市道路智慧分级

3.5.1城市道路智慧分级宜通过根据智慧化技术所能达到的道路服务功能和智慧化技 术能力程度进行划分。 3.5.2城市道路服务功能宜对应不同等级的智慧化技术能力。 3.5.3城市道路的智慧化技术能力宜根据感知、决策分析和管控等不同维度的技术特 征反应。 3.5.4城市道路智慧化可分为四级,分别为D1简单智慧化、D2基础智慧化、D3主动 管控的中级智慧和D4协同与自主管控式的高级智慧化。各等级要求应符合表 3.5.4的规定

城市智慧道路功能分级与智慧化技术要求

43-旅游城镇规划与策划.pdf3.5.5城市道路各等级智慧化功能要求宜符合下列规定:

1D1级智慧化应能够基本满足道路基础的通行和交通管理要求,以交通等少量的 环信息采集单点少量为主。 2D2级智慧化应加强对感知能力的建设,实现基础设施的数字底座建设,为更高 级智慧分析与管控应用奠定基础,宜符合下列规定: 1)感知层面上宜在D1基础上,全面提感知范围、对象、精细度等满足基础交通管 控要求,进一步增加土建设备设施、环境等全面采集,采集点位全面增加。 2)决策分析层面宜在D1基础上,具备独立的分析模块对采集数据分析和当前状态 研判; 3)管控与服务层面宜在D1基础上提升硬件配置水平,包括增加自动化控制设施代 替人工、信息发布设施部署 3D3级智慧化应侧重强化数据分析能力,实现道路的预测预警及主动控制等功能, 宜符合下列规定: 1)感知层面上宜在D2基础上提升感知准确率、延时等关键指标性能,支撑大数据 分析模拟及预警功能

2)决策分析层面宜在D2基础上具备通过仿真推演等功能对未来趋势进行预测和预 警 3)管控与服务层面宜在D2基础上采用自动化控制设施根据现场情况自适应控制 强调软件算法能力提升,达到主动控制。 4D4级智慧化应采用车路协同技术,实现主动管控和车路协同管控,宜符合下列 规定: 1)感知层面上宜在D3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感知准确率、延时等关键指标性能,支 撑满足车路协同需求。 2)决策分析层面宜在D3基础上增加预测推演能力确率等相关性能全面提升。 3)管控与服务层面宜在在D3基础上增加车路协同控制模式, 3.5.6城市智慧道路建设应以传统道路综合监控系统为基础提升,智慧技术分级与国 标《城市道路交通工程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规定的综合监控等级关系, 符合表3.5.6的规定

表3.5.6智慧分级与综合监控等级关系

3.5.7 7不同类型的城市道路智慧化建设的智慧等级选取优先级宜符合表3.5.7的规 表3.5.7城市道路智慧分级选取

3.6建设阶段应用体系

B.6.13应根据项目实际需求使建设、施工、监理、监测等多方参与淤泥开挖施工方案,通过BIM、GIS 云技术、物联网、与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建立管理平台。对施工人员、施工质量 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现场环境、现场设备等进行全过程、全方位智慧监管。

3.7运营阶段应用体系

3.7.2城市智慧道路运营阶段智慧应用建设模块和场景应从道路功能等级类型、交通 特征、服务对象主体等多维度统筹确定。 3.7.3城市智慧道路根据道路功能等级类型,分为快速路、主次干路、支路和城市地 下道路类型,根据不同功能等级类型道路确定重点建设内容。 3.7.4城市智慧道路应根据道路所在区域环境、道路特点进行交通特征分析,根据交 通特征的需求合理确定建设内容。道路交通特征分析宜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道路环境特征对道路进行道路分段,宜按“一路一特色、一路多角色"进行特 征分析。 2宜根据道路路段所处的区域用地特征,分为商业区、居住区、工业物流园区和风 景区等。 3不同路段交通特征宜选择好优先道路使用者服务对象。 3.7.5城市智慧道路宜根据服务对象主体分别开展需求分析,并宜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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