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1684.大慈岩镇复垦土地整理项目(李村).docx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 绝;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 中标人的投标担保GB/T 39321-2020 电子合同取证流程规范.pdf, 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1 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 32 条 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 3 日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预备会(不组织)
17.1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应按照前附 表第 15 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 备会;
17.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 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17.3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 3 天, 以书面形式提 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17.4 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 以书面答复为准, 投标人在收到投 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 9.3、9.4 款 规定执行;
17.5 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
18.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 技术设计)的要求, 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 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 18.2 款的规定;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 字迹应清晰易于辨 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 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 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 托书无效;
19.4 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 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 11.1 条的内容装订成册组成商务标, 商务标必须清楚的注 明“正本”或“副本”,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肆 份合袋密封提交。
20.3 如果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 22 条规定情况发生时, 投标文件可以按密封袋上标明的 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
20.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 20.1 款、第 20.2 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 招 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1.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 18 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 招标人;
21.2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 9 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 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 均以延长后 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21.3 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 招标。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 21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返 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 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20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 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 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 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 但此传真件应满足下列条件:
(2)具有本须知第 20·2 款所要求的标注;
(3)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
(4)有投标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
23.4 根据本须知第 21 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5 根据本须知第 16·6 款规定, 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 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1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 19 项所 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4.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 本工程 拟派的建造师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和建造师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 委托代理人应随带参加开 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以证明其身份; 如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本工程拟派的建造师不到场则作废标处理。
24.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详细评审。
24.4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主持。
(1)由行业监管部门和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 24·2 款规定;
(2)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 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工期、质 量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4.5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 开标时都应 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4.6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25、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25.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二)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5.2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本须知第 11 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 19.3 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 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 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
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建造师)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6)未按要求填写投标承诺书的;
(7)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建政办函(2007)220 号文件《转发市交管办、市监察局关于
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后) “有限价的最低价法 ”。
该评标办法中“若投标报价低于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下浮 8%及以上的, 应劝其放弃中标, 如投标人坚持承接该工程的, 招标人可要求其提供差额担保(即缴纳其投标报价与有效平均 价下浮 8%限价之间的差额作为担保),担保金额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5 日内退付。”改为 凡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 的算术平均价) 8%及以上, 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 其投标应作废标处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施工招标,确定中标人须 严格按照国家计委等 7 部委第 12 号令、建设部 89 号令和市政府杭政(2001)18 号文件中 有关规定执行。
28.1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27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29.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9.1 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 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30.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 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 标人。
31、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1.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泰州市永安洲污水管线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 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31.2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完成中标项目施工, 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 让(转包)给他人。
32.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 30·1 款的规定执行, 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 同,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 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33.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50%时支付合同价的 20%工程款(不包括新增 加工程量联系单、设计更改联系单部分);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70%时支付至合同价的 40%工程 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待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结算款的 95%,余款 5%作为保修金, 待保修期
满后清算(不计利息)。
34、本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pdf,施工单位不能因资金未到位而影响工期及质量。
35、各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李村和汪山村两个项目的投标, 但只允许中标一个项目, 先
开李村再开汪山村,如果李村项目中标,则放弃汪山村项目的中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