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86-2011 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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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 486-2011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M
标准类别:水利标准
资源ID:20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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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486-201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SL 486-2011 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 2011年第12号

1.0.1’为了规范我国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技术,加强水 工建筑物地震响应信息积累及震后的安全评估,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1级、2级水工建筑物强 装动安全监测。 1.0.3下列情况应设置强震动安全监测台阵: 1设计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1级大坝、8度及以上的2级 大坝,应设置结构反应台阵。 2设计烈度为8度及以上的1级、2级进水塔、渡槽、乘 直升船机等主要水工建筑物,应设置结构反应台阵。 3设计烈度为7度及以上的其他重要水工建筑物,经论证 可设置结构反应台阵。 4设计烈度为8度及以上的1级水工建筑物,在蓄水前应 设置场地效应台阵。 1.0.4监测工作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和运行管 理四个阶段,客阶段的工作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1可行性研究阶段:提出监测系统的初步方案,估列监测 工程投资。 2初步设计阶段:提出监测系统设计文件,包括监测系统 布置图、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和备品清单、各监测仪器设施 的安装技术要求及工程预算等。 3施工阶段:提出施工详图。做好仪器设备的检验、埋设、 安装、调试、保护和观测,绘制峻工图,编写建台报告和试运行 报告,并进行验收。 4运行管理阶段:对合阵进行管理与维护,保障监测系统 的正常运行。并对监测记录及时进行处理分析及报送。 1.0.5强震动监测仪器应稳定可靠,技术指标应满足工程安全

蓝测需要。 1.0.6强震动监测应以记录地震动加速度时程为主。对于1级 高土石坝,可增加动孔隙水压力和动位移的监测;对于1级高混 凝土坝,可增加动水压力、动应变等其他物理量的监测。 1.0.7·强震动监测记录资料的分析应与震害检查和水工建筑物 静态安全监测资料的分析相结合。 1.0.8水工建筑物强震动安全监测除符合本标准规定外《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强震动strongmotion

2.0.1 纯劲strongmotion 地震和爆破等引起的场地或工程结构的强烈震动。 2.0.2强震动安全监测strongmotionmonitoringforseismic safety 用专门仪器记录强震动时工程结构和场地的地震反应,为评 估水工建筑物安全性而进行的监测。 2.0.3加速度仪:acceleration.instrument 由加速度传感器和记录器组成的仪器。 2.0.4、台站..station 设置强震动加速度仪进行强震动监测的设施。 2.0.5台阵.array 根据特定的目的,按专门设计布设的多个测点、台站、测点 与台站组合构成的监测网。 2.0.6自由场地freefield 不受周围环境建筑和结构振动影响的空旷场地。 2.0.7场地效应台阵sitearray 记录自由场地地震动参数的台阵。 2.0.8背景振动加速度哦声backgroundaccelerationnoise 台阵场地常时微小振动产生的加速度噪声。 2.0.9抗震设计烈度seismicdesignintensity 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 2.0.10设计地震动参数designparametersofgroundmotion 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加速度时程曲线、加速度反应谱和加速 度峰值。 2.0.11灵敏度sensitivity 传感器的指定输出量与指定输人量之比。 2.0.12测量范围 measuring range

输入信号能够被有效测量的幅值域。 2.0.13动态范围dynamicrange 满量程和噪声(均方根值)之比的常用对数与20的乘积, 用分贝表示。 2.0.14频率响应frequencyresponse 在定常线性系统中输出与输入之比表示为输入信号频率的函 数;通常以幅频特性曲线、相频特性曲线表示幅度、相位与额率 的关系。 2.0.15触发trigger . 记录器从等待转变为记录的状态。通常有阀值触发、长短项 比/差值触发、信道加权触发等。 2.0.16强震动监测中心central stationformonitoringmanagement 安装强震动安全监测管理计算机、软件和相关外围设备的 杨所。

输入信号能够被有效测量的幅值域

.0.13动态范围dynamicrange

2.0.14频率咱应frequencyresponse

2.0.15触发trigger

3.0.1强囊动安全监测台降应根据设计烈度、建筑物级别、结 类型和地形地质条件进行布置。 .0.2台阵设计应包括确定台阵的类型和规模、布置方案、仪 器的性能要求,仪器设备和备品清单,安装和管理维护的技术要 求等内容。 .0.3·台陈的类型应包括结构反应台阵和场地效应台阵。 3.0.4结构反应台阵的规模应根据建筑物级别确定,1级建筑 历不宜少于18通道,2级建筑物不宜少于12通道。 3.0.5结构反应台阵测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重力坝反应台阵应在鲨流坝段和非溢流坝段各选一个最 高坝段或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项段进行布置。测点应布置在坝 顶、坝坡的变坡部位,坝基和河谷自由场处。传感器测量方向应 以水平顺河向为主,重要测点宜布成水平顺河向、水平横河向、 竖向三分量, 2拱坝反应台阵应在拱冠梁从坝顶到坝基、拱圈1/4处布 置测点;在坝肩、拱座部位、河谷自由场布置测点。传感器测量 方向应布成水平径向、水平切向和竖向三分量,次要测点传感器 可简化成水平径间。 3.土石坝反应台阵测点应布置在最高坝断面或地质条件较 为复杂的项断面。测点应布置在坝项、坝坡的变坡部位,坝基和 河谷自由场处,有条件时坝基宜布设深孔测点。对于坝线较长 者,宜在坝顶增加测点。测点方向应以水平顺河向为主,重要测 点宜布成水平顺河向、水平横河向、竖向三分量。对土石坝的鲨 供道宜布置测点。 4水闸反应台阵测点应布置在地基、墩顶、机架桥、边坡 顶,宜布成水平顺河向、水平横河向、竖向三分量,次要测点传

感器可简化成水平横河向。 5进水塔反应台阵应沿高程布置:塔基、塔项、塔高2/3 处的附近。宜布置成水平顺河向、水平横河向、竖向三分量。 6垂直升船机反应台阵测点应布置在塔柱和承船箱上。塔 柱测点布置在塔基、塔顶及沿塔柱高度方向刚度有较大变化处。 承船箱上测点宜布置成水平顺河向、水平横河向、竖向三分量。 7渡槽反应台阵测点应布置在槽身顶部、槽身底部、支墩 顶部、支墩底部。相邻槽墩底部宜布置三分向测点。 3.0.6场地效应台阵的测点宜布置在河床覆盖层、基岩、坝址 峡谷地形处,以及区域活动性断裂附近,应按大地坐标的三分量 进行布置

4监测系统组成与技术要求

4.0.1监测系统应由加速度传感器、记录器、计算机、传输线 路四部分组成 4.0.2监测仪器布置方式应包括集中记录式和分散记录式。集 中记录式是将加速度记录器集中布置在监测管理中心,分散记录 式是将加速度记录器分散在台站,监测管理中心只有计算机 系统。

表4.0.3加速度代感器的主器技术指标

4.0.4记录器应由数据采集单元、触发单元、存储单元、计时 单元、通信单元、控制单元、显示单元及电源单元组成。主要技 术指标应满足表4.0.4的要求。 4.0.5应安装监测仪器专用地线,接地电阻宜小于42。 4.0.6结构反应台阵监测设备宜配备多通道数字强震动加速度 仪。场地效应台阵宜配备三通道数字强震动加速度仪,

4.0.4记录器应由数据采集单元、触发单元、存储单元、计时 单元、通信单元、控制单元、显示单元及电源单元组成。主要技 术指标应满足表4.0.4的要求。 4.0.5应安装监测仪器专用地线,接地电阻宜小于42。 4.0.6结构反应台阵监测设备宜配备多通道数字强震动加速度 仪。场地效应台阵宜配备三通道数字强震动加速度仪,

表4.0.4记录器的主要技术指提

并做好接地保护措施。 4.0.8计算机系统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台站强震动加速度仪触发后可自动拨号或进行网络通信 至计算机系统。 2应配备适合工业应用环境,有较高运算速度和较大存储 容量的工业PC机,并宜配有打印机、扫描仪等外围设备。 3应配置便携式计算机作为移动工作站。 4应配置强震动加速度记录处理分析软件

4.0.8计算机系统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0.10合站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5监测系统的检测、安装与验收

5.1强震动加速度仪的检验

5.1.1强震动加速度仪应在有相应检测资质的实验室超低预标 准振动台上进行整机标定。 5.1.2强震动加速度仪安装前,应进行测试验收。测试验收应 包括下列内容: 1加速度传感器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阻尼与自振频率测 试)。按表4.0.3加速度传感器的主要技术指标,对灵敏度、线 性度、测量范围、满量程输出、噪声、动态范围、幅频特性、相 频特性、横向灵敏度以及静态耗电电流进行测试。 2记录器进行触发功能、本地和远程通信功能、控制功能 测试。按表4.0.4记录器的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噪声、动态范 围、分辨率、幅频响应、带通滤波器、守时精度、校时精度的 测试。

5.2.1加速度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速度传感器应固定安装在现浇的混凝土监测上,监 墩出露部分尺寸长、宽、高宜为40cmX40cm×20cm,项面应 整,墩体宜预留出导线穿人孔。 2监测墩应与被测物牢固连成一体,并符合下列建造要求: 1)在混凝土坝及在新鲜基岩上,现浇混凝土观测墩前, 应先将接触面打毛,并打孔预理插筋,冲洗干净后, 用混凝土现浇。硬化后,应将加速度传感器底板用环 氧树脂或螺栓加以固定。应外加保护罩。 2)在土石坝及土基上现浇混凝土观测墩时,观测墩埋设 深度不小于0.8m。加速度传感器宜通过螺栓或可靠的

粘合剂固定在观测墩上。应外加保护罩。 3)固定前,应使加速度传感器符合设计要求的方位和初 动方向。 5.2.2记录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记录器应安装在强震监测中心或台站内。 2记录器与加速度传感器接通后,应确定加速度传感器的 振动方向与加速度记录图上波形方位的对应关系,并保持相位 致。 3为消除多台加速度记录器的时差,可采取联机的运行方 式,共同记录主机的绝对时间。 4应根据环境振动的具体情况,选择STA与LTA比值触 发、阀值触发、STA与LTA差触发等触发模式。 5.2.3传输电缆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采用多芯屏蔽电缆。布线不应设置在具有强电磁干扰 设备的附近。混凝土坝内电缆可沿坝内竖井、廊道、电缆沟敷 设,土石坝内电缆可沿坝体电缆沟内敷设。室外电缆应采用套管 保护,并采用接地保护措施。 2传输电缆宜减少接头。接头处应焊接牢固,并做好导线 的绝缘屏蔽。 3数设电缆时,应避免电缆承受过大拉力,防止受损。 5.3监测系统的检查、设置和调试 5.3.1 监测系统安装后,应进行检查、设置和调试。 5.3.2监测系统的检查主要内容应包括确认各通道的极性和加 速度传感器的零位。 5.3.3监测系统的设置应包括:仪器参数设置、通道极性设定, 5.3.4监测系统的测试应包括;背景噪声测试、标定、人工触 发试验、GPS同步检测、双向通信遥测试验。 5.3.5监测系统运行正常后,应进行场地脉动和水工建筑物脉 动反应测试,记录脉动加速度时间过程并进行分析。

粘合剂固定在观测墩上。应外加保护罩。 3)固定前,应使加速度传感器符合设计要求的方位和初 动方向。 5.2.2记录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记录器应安装在强震监测中心或台站内。 2记录器与加速度传感器接通后,应确定加速度传感器的 振动方向与加速度记录图上波形方位的对应关系,并保持相位 致。 3为消除多台加速度记录器的时差,可采取联机的运行方 式,共同记录主机的绝对时间。 4应根据环境振动的具体情况,选择STA与LTA比值触 发、阅值触发、STA与LTA差触发等触发模式:

5.2.3传输电缴的数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5.4监测系统工程验收

5.4.1监测系统建设完成后,应编写出建设报告。报告格式及 内容可按附录A编制。 5.4.2试运行满3个月,应编写出试运行报告。报告格式及内 容可按附录B编制。 5.4.3对监测人员应完成技术培训。 5.4.4在完成上述三项任务的基础上,可申请进行监测系统验 收。监测系统验收应提交下列资料: 1强震动安全监测设计报告。 2强震动安全监测建设报告。 3强震动安全监测试运行报告。 4相关的仪器、软件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6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与维护

6.4.1对强震动加速度仪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6.4.2检测对象应包括加速度传感器、信号传输和强震动记录

6.4.1对强震动加速度仪每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6.4.2检测对象应包括加速度传感器、信号传输和强震动记录

器。对仪器的灵敏度应进行标定。 6.4.3不应同时对两套以上处于待触发的仪器进行标定。 6.4.4台阵仪器检测合格后,宜进行场地脉动和水工建筑物脉 动反应测试,记录脉动加速度时间过程并进行分析 6.4.5年度邀回检测完成后,应编写年度强震动安全监测报告。 6.5特别巡回检测 6.5.1在发生强雷电、暴雨、有感地震等特殊情况下,应及时 检查强震动安全监测系统工作状况。 6.5.2检查台阵仪器时,应及时填写检测表。检测表见附录C。 6.6监测系统的维护 6.6.1强震动监测系统经检测发现故障时,应及时维修。对于 重要测点,应换上备用仪器,以免漏记强震动。 6.6.2对于达到使用年限的强震动监测仪器,应及时更新

器。对仪器的灵敏度应进行标定。 6.4.3不应同时对两套以上处于待触发的仪器进行标定。 6.4.4台阵仪器检测合格后,宜进行场地脉动和水工建筑物脉 动反应测试,记录脉动加速度时间过程并进行分析。 6.4.5年度邀回检测完成后,应编写年度强需动安全监测报告。

GB/T 18451.1-2022 风力发电机组 设计要求.pdf7加速度记录的处理分析

7.0.1地面加速度记录大于0.002g时,,应及时读取各个通道 最大加速度值,并复制备份原始数据。 7.0.2·场地加速度峰值大于等于0.025g时,应及时填写监测 记录报告单,并报告上级主管单位。监测记录报告单的内容应包 括地震发生的时间、各通道地震记录的最大加速度值、各通道地 震记录的时间长度等。强震动安全监测记录报告单格式见附 录D。 7.0.3对混凝土建筑物可按基础最大加速度0.05g作为安全监 测的警示值,对土工建筑物可按基础最大加速度0.025g作为安 全监测的警示值。 7.0.4根据强震动安全监测台阵各个测点的记录和设计的抗御 最大加速度值,应及时结合其他安全监测资料和震害调查,对水 工建筑物进行安全评估。 7.0.5场地峰值加速度记录大于0.025g时,应及时对加速度 记录进行常规处理分析,包括以下内容: 1校正加速度记录:对未校正加速度记录波形数据进行零 基线和仪器频率校正,形成校正加速度记录。 2速度和位移时程:对校正加速度记录波形数据进行一次、 二次积分计算处理,形成速度时程和位移时程。 3反应谱:对校正加速度记录计算5个阻尼比值(0, 0.02,0.05,0.1,0.2)的反应谱。 4傅里叶谱:对校正加速度记录计算博里叶谱。 7.0.6在对加速度记录进行常规处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出加 速度水平向最大峰值、垂直向最大峰值、地震动持续时间、地震 卓越周期、地震烈度、结构的动力放大系数和结构自振周期等重 要数据。

8.0.1当发生有感地震或地基记录的峰值加速度大于0.025g 时,应及时对水工建筑物进行震害检查。 8.0.2震害检查应包含下列内容: 1建筑物震害:纵向裂缝、横向裂缝、水平裂缝、伸缩缝 错位、坝体滑坡、沉陷、位移、坝体渗漏、倒塌、溃决等。 2地基震害:喷水冒砂、不均匀沉陷、地裂缝、地震断层、 地基渗漏等。 3边坡震害:弧形裂缝、滑坡、扇塌、泥石流、堰塞湖等。 8.0.3震害检查应进行详细的现场记录,填写震害检查表,绘 制震害略图,进行现场拍照和录像。 8.0.4应结合强震动监测记录和其他的安全监测资料进行震害 分析,提出震害处理措施

附录A建台报告格式和要求

附录B试运行报告格式和要求

B.0.1试运行基本情况:试运行开始、结束时间,故障及处 理,设备及参数调整说明。试运行负责人及参加人员。 B.0.2基本运行环境:温度、湿度、电源系统、避雷系统。 B.0.3系统设备状况:设备及软件名称、型号、数量。 B.0.4系统技术指标:台阵监控、数据传输处理和存储能力。 B.0.5原始监测数据与强需动加速度记录处理分析结果

TB/T 1842.3-2016 受电弓滑板 第3部分:碳滑板附录C强震动加速度仪检测表

表C温震动加速度仪检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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