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354-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DB13/T 5354-2021 中小型线状水利工程地质勘察规范.pdf6.1.2堤防工程地质测绘应侧重以下内容:
a 古河道、洼地、坑、塘、沟、渠、外滩宽度及岸坡形态、坡高、坡脚等微地貌特征: D 特殊土的分布范围及其工程地质特性; C 透水层、相对隔水层的分布特征、埋藏条件等,应特别注意细粒土层中砂土夹层的分布情况; 已建堤防工程堤身、堤基、涵闸、堤岸历史险情情况。决口口门冲刷坑的分布、规模、堵口 填坑材料类型、后期运行状况等; e 堤身现状、历史加高培厚情况,防渗加固处理范围、方法、效果,岸坡失稳类型、规模,护 岸工程现状等。
6.2.1根据需要对堤身、堤基布置物探工作,物探工作一般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布置。物探工作应符合 SL326的规定,提防隐惠探测还应符合SL436的规定。 3.2.2堤防坑探、钻探工作应与护岸挡墙、涵闸等建筑物综合布置,以节约勘探工作量。 6.2.3堤身勘探应侧重堤身填筑土的均匀性、密实程度、渗透性。 6.2.4坑探、钻探沿堤线中心线布置1条纵剖面,横剖面宜垂直纵剖面布置,间距根据需要确定,每 个工程地质单元应至少有1条横部面,其长度应包括堤内、堤外影响区,用于渗透分析的,其长度应 满足渗透分析需要。复杂场地、险情多发段应加密横面,横剖面上应不少于3个勘探点。勘探点间 距及深度宜符合表2的规定。堤防工程勘察宜先完成纵剖面勘探,根据取得的地质资料调整横剖面布 置。
表2堤防坑探、钻孔工作布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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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挡墙式护岸、挡墙式防洪堤,沿建筑物中心线布置1条纵剖面,横剖面根据需要结合堤防工程 布置,不同地质单元应有横剖面,横剖面上应不少于2个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及深度宜符合表3的规 定。
挡墙式护岸、挡墙式防洪堤勘察坑探、钻探工
可行性研究阶段每座建筑物布置1个勘探点。重要或设计需要的典型建筑物可沿建筑物中心 线布置1条纵剖面,建筑物中心1个勘探点,上下游各1个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宜15m50m; b 初步设计阶段每座建筑物沿中心线布置1条纵剖面,建筑物中心1个勘探点,上下游各1个 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宜15m~50m。复杂场地或沟道宽度大于等于5m的场区,宜在建筑物中 心垂直纵部面布置1条横剖面,两侧各1个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宜10m~30m; C 勘探点深度至建基面以下建筑物底板宽度的1.5~2倍,且中心勘探点深度不小于5m。遇松 软土层宜加大勘探深度,有液化等地基处理或设计其它需要时勘探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1.1河道工程地质测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测绘范围应覆盖整个工程范围以及对工程有影 域,测绘比例尺宜1:10000~1:2000。初步设计阶段调整工程范围后的新增区段,应补充地质
7.1.2河道工程地质测绘应侧重以下内容:
7.2.1一般不进行物探工作。建筑物需要时,可针对地基布置物探工作,物探工作应符合 定
7.2.2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根据疏浚需要沿河道布置1条纵剖面,宜在河道流势、岩性变化段布置横穿整个河道的横部 面,横剖面应结合建筑物剖面及测量横断面布置; b) 勘探点应布置在清淤疏浚河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探点间距宜500m~1500m,初步设计阶段 勘探点间距宜200m~1000m,勘探深度一般至清淤疏浚后河底以下1.5m3m。 7.2.3 橡胶坝、溢流堰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行性研究阶段沿建筑物中心线布置1条纵部面,河床及两岸应布置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宜 30m100m;
a)根据疏浚需要沿河道布置1条纵剖面,宜在河道流势、岩性变化段布置横穿整个河道的横部 面,横剖面应结合建筑物剖面及测量横断面布置; b 勘探点应布置在清淤疏浚河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探点间距宜500m~1500m,初步设计阶段 勘探点间距宜200m1000m,勘探深度一般至清淤疏浚后河底以下1.5m~3m。 7.2.3 橡胶坝、溢流堰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行性研究阶段沿建筑物中心线布置1条纵部面,河床及两岸应布置勘探点,勘探点间距宜 30m~1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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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初步设计阶段沿建筑物中心线布置1条纵剖面,勘探点间距宜30m~50m。河床及两岸可根据 需要布置横剖面,勘探点间距宜15m~30m; C 勘探深度至建基面以下2倍基础宽度或坝(堰)高,且不小于3m,设计需要时勘探深度应满 足设计要求。遇基岩应减少勘探深度,遇松软土层、强透水层宜加大勘探深度, 7.2.4 裁弯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行性研究阶段沿裁弯中心线布置1条剖面,不同地貌单元应有勘探点控制,勘探点不少于 2个; b) 初步设计阶段沿裁弯中心线布置1条纵剖面,不同地貌单元应有勘探点控制,勘探点不少于 3个,其间距宜30m~100m;横剖面根据需要布置,至少应有1条横剖面,横剖面长度应为新 开河道上口宽度的1.5倍,横剖面上勘探点不少于3个; 勘探深度至河底以下3m~5m。遇基岩应减少勘探深度,遇松软土层应加大勘探深度。 7.2.5码头、栈道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可行性研究阶段沿建筑物中心线布置1条纵剖面,勘探点间距宜30m~200m; 初步设计阶段沿建筑物中心线布置1条纵剖面,勘探点间距宜30m~100m。码头可根据需要 布置横剖面,勘探点间距宜20m~50m; C 勘探深度根据基础型式确定,码头一般10m20m,栈道一般5m~10m。采用桩基础的,深度 至桩端以下3m。一般至密实卵砾石层或强风化基岩1~2m应终孔,遇松软土层应加大勘探深 度。 7.2.6河道工程中的行车道、停车场等场地勘察参照执行CJJ56的规定。服务设施、亭台楼榭等建 HH
3.1.1渠道工程地质测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沿渠道线路布置。测绘范围应覆盖整个工程范围 包括比选线路以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区域,可为线路及两侧各50m~200m。初步设计阶段调整工程范围 新增区段,应补充地质测绘。测绘比例尺宜1:10000~1:2000,复杂场地或建筑物场地,可根据需 要进行1:10001:500的地质测绘
8.1.2渠道工程地质测绘应侧重以下内容:
8.2.1可行性研究阶段宜根据沿线地形地貌、岩土层情况等布置物探工作,主要查明基岩面起伏、溶 洞等不良地质体、古河道、古冲沟、断裂构造等的分布、规模,物探工作应符合SL326的规定。初步 设计阶段调整工程范围新增区段,宜补充物探工作。
2.2坑探、钻探沿渠道
工程地质单元至少有1条横剖面,横剖面长度宜为渠道开口宽度的1.5倍,用于稳定分析、渗透分析 的横剖面长度应满足设计分析的需要。勘探点间距及深度宜符合表4的规定。工程勘察宜先完成纵剖 面勘探,根据取得的地质资料,针对特殊地质条件地段调整横剖面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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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渠道工程坑探、钻探工作布置表
8.2.4渡槽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行性研究阶段:宽度小于5m的沟道,宜在具有代表性的一岸布置1个勘探点。宽度大于等 于5m的沟道,沟底和两岸应布置勘探点,间距50m150m。勘探点深度至沟底以下10m~20m 一般至密实卵砾石层或弱风化基岩1m~3m可终孔,遇松软土层应加大勘探深度; b) 初步设计阶段:沿建筑物中心线布置1条纵剖面,横剖面根据需要布置。宽度小于5m的沟道 宜在两岸各布置1个勘探点。宽度大于等于5m的沟道,勘探点宜布置在墩(桩)下,复杂场 地每墩(桩)下1孔,简单场地隔墩(桩)1孔,交错布置。勘探点深度根据基础型式确定 采用桩基的至桩端以下3倍桩端直径,且不小于3m;采用其它基础的至建基面以下5m~10m 一般至密实卵砾石层或弱风化基岩1m3m可终孔,遇松软土层应加大勘探深度。 8.2.5倒虹吸、涵洞工程勘探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可行性研究阶段:宽度小于5m的沟道,宜在具有代表性的一岸布置1个勘探点。宽度大于等 于5m的沟道,沟底和两岸应有勘探点控制,间距50m150m。勘探点深度至沟底以下10m~ 15m,一般至密实卵砾石层或弱风化基岩1m~3m可终孔,遇松软土层应加大勘探深度; b 初步设计阶段:沿建筑物中心线布置1条纵剖面,横剖面根据需要布置。宽度小于5m的沟道 宜在两岸各布置1个勘探点。宽度大于等于5m的沟道,沟底及两岸应有勘探点,勘探点间距 20m~50m。勘探点深度根据基础型式确定,采用桩基的至端以下3倍桩端直径,且不小于 3m;采用其它基础的至建基面以下5m~10m,一般至密实卵砾石层或弱风化基岩1m3m可终 孔,遇松软土层应加大勘探深度
9.1.1管道工程地质测绘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沿线路布置。测绘范围宜为线路及两侧各50m~ 100m,应覆盖整个工程范围,包括比选线路以及对工程有影响的区域。初步设计阶段调整工程范围新 增区段,应补充地质测绘。测绘比例尺宜1:10000~1:2000,复杂场地或建筑物场地,可根据需要 进行1:1000~1:500的地质测绘,
9.1.2管道工程地质测绘应侧重以下内容
a) 岩性分布,岩土分界线; b 崩塌体、滑坡体、岩溶、泥石流、坑塘、沼泽、冲沟、取土坑等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 特殊土、松砂土分布情况及其工程地质特性; d 断裂及破碎带、高陡边坡段的边坡形态等分布情况; e) 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水、土腐蚀性; f)穿越部位的各类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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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土的腐蚀性,测点间距50m~200m,测深至管底以下1m;需要查明穿越地段地下管线、地下构筑 物或废弃物、水下护岸等特殊埋置物时,应优先采用适宜的物探方法。初步设计阶段线路位置变化的 地段宜补充物探工作。
9.2.2管道线路勘探:沿管道线路中心线布置1条纵剖面,勘探点应结合穿越段布置,勘探点间距及 深度宜符合表5的规定
深度宜符合表5的规定。
表5管道工程坑探、钻探工作布置表
9.2.3开挖穿越河(沟)道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探点间距宜50m200m,初步设计阶段勘探点间距 宜20m~100m,沟道中心和两岸应布置勘探点。勘探点深度至管底以下3m~5m,无管底资料时,土层 勘探点深度至河床底以下10m20m,对卵砾石河床或强风化基岩勘探点深度宜为5m~10m。 9.2.4非开挖穿越河(沟)道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在穿越中线位置的上游15m~20m布置勘探剖面, 勘探点间距宜50m~200m,沟道中心和两岸应有勘探点控制。初步设计阶段在穿越中线位置的上、下 游10m~15m分别布置勘探剖面,两条勘探部面上的勘探点宜交错布置,勘探点投影到管道中心线上的 可距宜20m100m。勘探点深度至管底以下5m~10m,无管底资料时,土层勘探点深度至河床底以下 10m~20m,对卵砾石河床或强风化基岩勘探点深度宜为5m~10m。穿越方案设置竖井的应根据竖井大 小和地质条件在竖井位置合理布置勘探点,勘探深度至竖井底以下3m,遇松软土层应加大勘探深度。 9.2.5非开挖穿越交通线部位: a)可行性研究阶段在交通线一侧布置1个勘探点,勘探深度至管底以下5m,管底线不能确定时 可至地面以下10m~15m; b 初步设计阶段沿管线方向在交通线两侧竖井部位各布置1个勘探点,勘探深度至管底以下 3m~5m,遇松软土层应加大勘探深度。
9.2.5非开挖穿越交通线部位
10.1工程地质调查或工程地质测绘,不单独编写报告或说明,勘察成果反映在地质勘察报告和综合 工程地质图。 10.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宜包括:前言、区域地质概况、场区工程地质条件、工程地质评价、结论及 建议。 10.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结合工程特点及建筑物类型,重视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问题的综合分析 与评价,提出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建议值,对线状工程进行分段评价,对建筑物场地宜分类型、分部位 评价,对主要工程地质问题提出处理建议,结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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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主要附图附件
表A.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主要附图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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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岩应鉴定岩石的地质名称,描述节理裂隙发育程度、风化程度,并进行岩石坚硬程度、岩 程度的划分。岩石坚硬程度按表B.1执行,岩体完整程度的划分按表B.2执行。
表B.1岩石坚硬程度分类
表B.2岩体完整程度分类
注:岩体完整性指数K,等于岩体弹性纵波速与岩石弹性纵波速之比的平方
注:岩体完整性指数K.等于岩体弹性纵波速与岩石弹性纵波速之比的平刀
B.1.2岩体风化带划分、围岩工程地质分类应符合GB50487的规定。 B.1.3岩石的描述一般包括地质年代、地质名称、颜色、风化程度、主要矿物、结构、构造和岩芯形 态和长度。对沉积岩着重描述沉积物的颗粒大小、形状、胶结物成分和胶结程度;对岩浆岩和变质岩 着重描述矿物结晶大小和结晶程度。 B.1.4岩体的描述包括岩层产状、结构面、破碎带、结构体、岩层厚度。结构面的描述包括类型、性 质、产状、组合形式、发育程度、延展情况、闭合程度、粗糙程度、充填情况和充填物性质以及充水 生质等。结构体的描述包括类型、形状、大小和结构体在围岩中的受力情况等。对软岩和极软岩,应 注意是否具有可软化性、膨胀性、崩解性等特殊性质。对极破碎岩体,应说明破碎的原因,如断层: 全风化等。对岩体还应预测开挖后是否有进一步风化的特性。
B.2.1堤防工程土的分类应符合SL188附录A的规定,天然建筑材料主的分类应符合SL251附录 的规定。
3.2.2其它工程土的分类可按下列规定:
碎石土: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颗粒完全分散的土,应定名为碎石土, 并按表B.3进一步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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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土: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50%,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质量超过 量50%,野外特征呈散粒状、无塑性的土,可定名为砂土,并按表B.4进一步分类
特征介于粉砂和粘性土之间的土,应定名为粉土。粉土可根据其粘粒含量细分为粘质粉土、 砂质粉土。粘质粉土为粘粒含量超过总质量10%的粉土,砂质粉土为粘粒含量小于或等于总 质量10%的粉土。土的塑性指数采用76g锥入土深度10mm的液限计算。 d) 粘性土:塑性指数大于10的土应定名为粘性土。 塑性指数大于10,且小于或等于17的土,应定名为粉质粘土;塑性指数大于17的土,应定名为粘
3.2.3混合土:主要由粘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中的两种以上土混杂且缺少中间粒径的土应定名
.2.3混合土:主要由粘性土、粉土、砂土、碎石土中的两种以上土混杂且缺少中间粒径的土应定名 为湿合土
混合土需要进一步分类。当粉土或粘性主中粒径大于2mm的粗粒土质量超过总质量的25 名为细粒混合土。当碎石土中粒径小于0.075mm的粉土或粘性土质量超过总质量的25%时, 粒混合土。其定名应以主要土名在后,次要土名在前组合定名,如含碎石粉质粘土,含中石 粘性土卵石等。
鹿合士而要进一 名为细粒混合土。当碎石土中粒径小于0.075mm的粉土或粘性土质量超过总质量的25%时,应定名为粗 粒混合土。其定名应以主要土名在后,次要土名在前组合定名,如含碎石粉质粘土,含中砂粘土、含 粘性土卵石等。 3.2.4土的鉴定应根据现场描述、开样记录、工试验结果综合确定。土的描述应符合下列规定: a)碎石土宜描述颗粒级配、颗粒形状、颗粒排列、母岩成分、风化程度、充填物的性质和充填 程度、密实度等;
碎石宜描述颗粒级配、颗粒形状、颗粒排列、母岩成分、风化程度、充填物的性质和充块 程度、密实度等; b) 砂土宜描述颜色、矿物组成、颗粒级配、颗粒形状、粘粒含量、湿度、密实度等; C 粉土、砂壤土描述颜色、包含物、湿度、密实度、摇震反应、光泽反应、干强度、韧性等; d)粘性土宜描述颜色、状态、包含物、光泽反应、干强度、韧性、土层结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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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性主除应描述上述相应主类规定的内容外,需描述其特殊成分和特殊性质。如对淤泥描 述臭味,对填土描述物质成分、堆积年代、密实度和均匀性等,对黄土描述大孔隙、垂直裂 隙等,对膨胀土描述裂隙面光泽、皂感等,对混合土分别描述粗粒和细粒部分; 对具有夹层、互层、夹薄层特征的土,描述各层厚度和层理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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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理力学参数的分析与选
C.1岩土参数试验、分析与统计宜符合下列规定: a) 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工程设计需要、计算模型,进行岩土力学试验设计,确定试验方法、试 验数量以及试验前对土样的处理方法; 通过对取样方法、试验方法、不同试验方法所得数据的差异、数据的离散程度、试验方法与 计算模型的配套性等分析,评价试验成果的可靠性和适用性; C 岩土物理力学参数,应按场地的工程地质单元和层位分别统计。宜采用数理统计法整理试验 成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舍去不合理的离散值。可按极限误差法(样本容量>10)或格拉布 斯(Grubbs)法(样本容量≤10)舍去不合理的离散值,也可根据经验取舍; d 参数离散性过大时,应分析工程地质单元或岩土层划分的合理性。需要时,应重新进行分段 或分区,重新划分工程地质单元或岩土层。参数离散性可参考表C.1;
表 C.1参数变异性分级
e)统计表中物理参数一般列出:最大值、最小值、组数、平均值、标准差、变异系数;渗透系 数宜列出:小值平均值、大值平均值;力学参数还应根据参数用途从偏于安全角度考虑列出: 小值平均值、大值平均值。所有参数均应提出地质建议值,
数宜列出:小值平均值、大值平均值;力学参数还应根据参数用途从偏于安全角度考虑列出 小值平均值、大值平均值。所有参数均应提出地质建议值 C.2岩土渗透系数建议值的确定可参照下列规定: a)用于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排水计算时,采用小值平均值: 用于渠道渗漏量、基坑涌水量计算的渗透系数,采用大值平均值; C 用于浸没区预测的渗透系数,采用平均值; 其他情况下,可根据其用途综合确定。 C.3岩石或岩体参数建议值的确定可参照下列规定: a 岩体的密度、单轴抗压强度、抗拉强度、点荷载强度、波速等物理力学参数可采用试验成果 的算术平均值; 6) 岩体变形参数取原位试验成果的算术平均值; 岩体抗剪断强度参数按峰值强度平均值取值。抗剪强度参数对于脆性破坏岩体按残余强度 比例极限强度二者的小值作为标准值,对于塑性破坏岩体取屈服强度作为标准值; d) 硬性结构面抗剪断强度参数按峰值强度取平均值,抗剪强度参数按残余强度取平均值; e 软弱结构面抗剪断强度参数按峰值强度取小值平均值,抗剪强度参数按屈服强度取平均值: 当试验资料不足时,可参照GB50487结合地质条件、当地经验提出地质建议值。 C.4土体参数建议值的确定可参照下列规定: a 物理性质参数取平均值; b)土的抗剪强度参数:直剪试验宜取峰值强度的小值平均值,对三轴压缩试验测定的抗剪强度 可采用试验平均值; c)土的压缩模量宜采用小值平均值, C.5混凝土基础与地基土间的抗剪强度建议值可参照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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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室内饱和固结快剪试验凝聚力平均值的20%~30%; b 对砂性土地基,内摩擦角可采用室内饱和固结快剪试验内摩擦角平均值的85%~90% 对软土地基,力学参数宜采用室内试验、原位测试(宜采用十字板剪切试验),结合当地经 验综合分析确定。 C.6闻、堰混凝土基础与地基岩土间的摩擦系数,可结合地质条件参照表C.2所列值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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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地震时饱和无粘性土和少粘性土的液化破坏,应根据土层的天然结构、颗粒组成、松密程度、地 震前和地震时的受力状态、边界条件和排水条件以及地震历时等因素,结合现场勘察和室内试验综合 分析判定。 0.2堤防、渠道、管线等线路工程及河道清淤工程不进行液化判别。建筑物场区应进行液化判别。场 区基本地震动加速度<0.10g时,不进行液化判别。场区基本地震动加速度≥0.10g时,应进行液化判 别。判别深度:桩基础场地至地面以下20m,其它场地至地面以下15m。 0.3土的判定工作可分初判和复判两个阶段。初判应排除不会发生地震液化的土层。对初判可能发生 液化的土层,应进行复判。
D.4地震液化初判应符合下列规定:
地层年代为第四纪晚更新世Q3或以前的土,可判为不液化; b 土的粒径小于5mm颗粒含量的质量百分率小于或等于30%时,可判为不液化; 对粒径小于5mm颗粒含量质量百分率大于30%的土,其中粒径小于0.005mm的颗粒含量质量 百分率(Pc)相应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0.15g、0.20g、0.30g和0.40g分别不小于 16%、17%、18%、19%和20%时,可判为不液化; 工程正常运用后,地下水位以上的非饱和土,可判为不液化; )当土层的剪切波速大于式(D.1)计算的上限剪切波速时,可判为不液化
D.5复判应符合下列规定
N N一工程运用时,标准贯入点在当时地面以下ds(m)深度处的标准贯入锤击数; N.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 DB13/T53542021 2)在地面以下20m深度范围内,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临界值N.按式(D.6)计算, N。一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基准值,按表D.1; β一调整系数,设计地震第一组取0.80,第二组取0.95,第三组取1.05; ds一工程正常运行时标准贯入试验贯入点深度,当标准贯入点在地面以下5m以内的深度时,应 采用5m计算; dw一工程正常运行时地下水位埋深(m); P。一土的粘粒含量质量百分率,当小于3%或为砂土时取3%,宜取标贯试验时标贯器里的土样测 定粘粒含量,测定土的粘粒含量时应采用六偏磷酸钠作分散剂。 表D.1液化判别标准贯入锤击数基准值 工程正常运行时,标准贯入试验贯入点深度和地下水位深度与钻探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时 的贯入点深度和地下水深度不同时,进行液化判别需按公式(D.7)对实测标准贯入击数 N进行校正,并按校正后的标准贯入击数N作为复判依据。 式中: の,一进行标准贯入试验时标准贯入点有效上覆垂直应力(kPa); の,及,一均不应小于35kPa,且不大于300kPa。 4)存在可能液化土层的场地,可按下列方法计算液化指数,并按表D.2综合划分场地液化 等级。 ILE一液化指数,以一个钻孔为一个计算单位; n一在判别深度范围内每一个钻孔标准贯入试验点的总数; N.N一为土层i点标准贯入锤击数的实测值。若勘察期与工程正常运行时,标准贯入试验贯入点 深度和地下水位深度不同时,应采用按式(D.7)校正后值。当以上值大于临界值时应取临界值; NcriNcri一为土层i点标准贯入锤击数的临界值; d.一i点所代表的土层厚度(m),可采用与该标准贯入试验点相邻的上、下两标准贯入试验点 深度差的一半,但上界不高于地下水位深度,下界不低于液化深度, DB13/T5354202 W,一i土层单位土层厚度的层位影响权函数值(单位m")。当该层中点深度不大于5m时应采用 于20时应采用零值,5m~20m时应按线性内插法取值 表D.2液化等级与液化指数的对应关系 当饱和无粘性土(包括砂和粒径大于2mm的砂砾)的相对密度不大于表D.3中的液化临界相对密度 寸,可判为可能液化土。 GB/Z 37150-2018标准下载表D.3饱和无粘性土的液化临界相对密度 )相对含水率或液性指数复判法: 当饱和少粘性土的相对含水率大于等于0.9时,或液性指数大于或等于0.75时,可判为 可能液化土。 2 相对含水率应按式(D.9)计算, IL一饱和土液性指数; WW一少粘性土的塑限含水率(%)。 DB13/T53542021 长土“三看一摸”简易鉴 E.1邯邢地区现场快速区分膨胀土与非膨胀土,可采用“三看一摸”简易鉴别法。 .2 “三看一摸”简易鉴别方法如下: a 看龟裂。开挖后较快龟裂的土为膨胀土,开裂越快,膨胀性越强; b 看土的颜色。灰绿色、棕红色、含灰绿色斑块的粘性土多为膨胀土。灰绿色粘土一般具中等 以上膨胀性; 看裂面光泽。裂面有油脂或蜡质光泽的土为膨胀土。光泽越明显,膨胀性越强。有擦痕的土绕城西线.pdf, 一般具中等以上膨胀性; 触摸裂面或揉捏稍湿散土。有皂感、滑腻感的土为膨胀土,皂感越强,膨胀性越强。 邯邢地区现场快速区分膨胀土与非膨胀土,可采用“三看一摸”简易鉴别法。 “三看一摸”简易鉴别方法如下: a) 看龟裂。开挖后较快龟裂的土为膨胀土,开裂越快,膨胀性越强; 看土的颜色。灰绿色、棕红色、含灰绿色斑块的粘性土多为膨胀土。灰绿色粘土一般具中等 以上膨胀性; 看裂面光泽。裂面有油脂或蜡质光泽的土为膨胀土。光泽越明显,膨胀性越强。有擦痕的土 一般具中等以上膨胀性; 触摸裂面或揉捏稍湿散土。有皇感、滑腻感的土为膨胀土,皇感越强,膨胀性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