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C483-2006聚硫建筑密封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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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C483-2006聚硫建筑密封胶.pdf

ICS91.100.50 Q24 备案号:19136—2007

Polysulfide sealantfor building

本标准参考了ISO11600:2002建筑结构一接缝产品一密封胶分级和要求》(英文版)的有关内容。 本标准是对JC/T483一1992《聚硫建筑密封膏》进行的修订。 本标准与JC/T483一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标准的中文名称做了修改; 一对规范性引用文件做了修改(1992年版的第2章;本版的第2章); 一对产品的分类做了修改,将按伸长率和模量区分的类别以及按拉伸一压缩循环性能区分的级 别改为按位移能力区分的级别和按模量区分的次级别(1992年版的3.1、3.3;本版的3.2、3.3、表1),增 加了按流动性的分类; 一对产品的理化性能要求做了修改,取消渗出性指数、低温柔性、拉伸压缩循环性能,增加拉伸模 量、定伸粘结性、浸水后定伸粘结性、冷拉一热压后粘结性;将流变性、拉伸粘结性、恢复率、加热失重改 为流动性、拉伸模量、弹性恢复率、质量损失率;将粘结性试验项目的技术指标改为无破坏;取消产品品 质等级(1992年版的表;本版的表2); 一对试验基本要求做了改,增加了试验基材的要求(1992年版的5.1;本版的5.1、表3), 一对流动性、表干时间、适用期、弹性恢复率、质量损失率的试验方法做了修改;增加了拉伸模量 定伸粘结性、浸水后定伸粘结性、冷拉一热压后粘结性的试验方法(1992年版的5.3、5.4、5.6、5.9 5.11;本版的5.4、5.5、5.6、5.7、5.8、5.9、5.10、5.11、5.12、表4、表5、图1); 一一对出厂检验项目、组批、抽样规则和判定规则做了修改(1992年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6章); 一对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做了修改(1992年的第7章;本版的第7章)。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JC/T4831992《聚硫建筑密封膏》。 本标准由中国连筑材科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5)归口。 本标准负资起草单位: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河南永丽化工有限公司、郑州中原应用技术研究 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苏州华天密封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华安建材有限公司、郑州国祥化工工贸有 限公司、锦西化工研究院、杭州之江有机硅化工有限公司、苏州特艺奥立克建材科技工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超、李谷云、杨宏生、崔洪、陈义仁、姚建平、张国祥、徐军、刘明、邱钰明、李月 番工苏华

DB41/T 1252-2016标准下载IC/T 4832006

亡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液态聚硫橡胶为基料的室 建筑密封胶

根据供需双方商定,也可选择其他材料作为试验基材

制备前,样品应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24h以上。 制备时,将各组分按生产厂标明的比例混合均匀,避免混入气泡,混合后尽快完成注模。 粘结试件的数量和处理条件见表3。

表3粘结试件数量和处理条件

5. 1. 4 硫化条件

将制备好的试件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放置14 5.2外观 从包装中取出试样,刮平后目测。 5.3密度 将混合后的样品按GB/T13477.2试验

按GB/T13477.6—2002中6.1 C恒温箱中垂直放置4h。 5.4.2流平性 按GB/T13477.62002中6.2试验

按GB/T13477.5一2002试验。型式检验应采用A法试验,出厂检验可采用B法试验。 5.6适用期 5.6.1按GB/T13477.3一2002中7.3的A法或B法试验。挤出孔直径为6mm,样品预处理温度(23 ±2)℃。 5.6.2每个试样挤出三次,每隔适当时间挤出一次。描绘出试样混合后各次挤出时间间隔与挤出率的 关系曲线,读取挤出率为50ml/min时对应的时间,即为适用期。精确至0.5h,取3个试样的平均值。 5.7弹性恢复率 1700

按GB/T13477.13一2002试验。试件的拉伸压缩率和相应宽度见表5。第一周期试验结束后,检 查每个试件粘结和内聚破坏情况。试件的检查方法同5.9。无破坏的试件继续进行第二周期试验;若有 两个或两个以上试件破坏,应停止试验。第二周期试验结束后,若只有一块试件破坏,则另取备用的一 组试件复验,

表5试件拉伸压缩率和相应宽度

5. 12 质胃损失率

按GB/T13477.19试验

[6. 1. 1出检输

生产厂应按本标准的规定NY/T 3613-2020标准下载,对每批密封胶产品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为: a)外观; b)下垂度(N型)或流平性(L型); c)表干时间; d)适用期 e)弹性恢复率;

6. 1. 2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须按本标准第4章逐项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c)产品的原料、配方、工艺及生产装备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 2 组批与抽样规则

以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每10t为一批进行检验,不足101也作为一批。 5.2.2抽样

DLT1414.301-2015 电力市场通信 第301部分:公共信息模型6. 3. 1单项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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