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住宅裙楼商业设计要求(2017年版)》印刷版.pdf3.3竖向标高设计原则:
沿街商业室内竖向标高H1需根据沿街道路竖向标高按相应的坡度要求推算得出 体参照以下计算:(D、L单位为m)
DB14/T 2049-2020 煤矿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地面抽采安全规范3.4商铺层高设计原则:
DX1.5%)+(0.15~0.2)+LX(1.5%~3
商铺首层层高原则上不应小于二层及以上各层的层高。在满足整体建筑限高 不影响住宅层高的条件下,商铺各层层高尽可能按层高极限设计
1住宅塔楼楼梯间在裙楼商业首层的疏散通道优先选择最短距离通往室外,有条件 宜向园区方向疏散,条件受限时向小区外市政道路疏散, 2楼梯高度要求:
一拖二商业中楼梯设计避免碰头, 在梯段处设置开口段时,须按梯段处满足垂 直净高度要求,有凸出物的需按凸出物最下方净高度满足高度要求。如下图所示:
(1)商业服务网点性质的商铺铺内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2m,个别地区对楼梯 宽度、踏步尺寸等有特殊要求的按当地要求单项设计; (2)其他性质商业的铺内楼梯、公共疏散楼梯宽度应按商业具体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4m; 5.4楼梯栏杆要求: 商铺户内楼梯栏杆的设置应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地区特殊要求,楼梯栏杆及 手参照集团洋房公共空间楼梯栏杆及扶手做法
6.1.1总体原则: (1)有机房或无机房电梯的选用:根据最经济、合理的原则配合项目平立面 条件选用。受层高限制、立面造型、对塔楼遮挡影响等因素限制时,可 优先选用无机房电梯。 (2)电梯作为垂直交通工具应设置在主动线附近的建筑端部或者转角处。电 梯服务半径≤100米,宜为70米。 (3)电梯设置时应考虑最小顶层净空高度是否满足设备要求。 6.1.2住宅裙楼商业无机房标准轿厢电梯设置原则: (1)层数为两层,且二层商业为分层铺时: a、当二层商铺面积(不含交通面积)≤300m时,不设置电梯; b、当二层商铺面积(不含交通面积)>300m²,且≤500m时,宜设置 电梯(载重优先采用1000/1050KG);
6.1.1总体原则: (1)有机房或无机房电梯的选用:根据最经济、合理的原则配合项目平立面 条件选用。受层高限制、立面造型、对塔楼遮挡影响等因素限制时,可 优先选用无机房电梯。 (2)电梯作为垂直交通工具应设置在主动线附近的建筑端部或者转角处。电 梯服务半径≤100米,宜为70米。 (3)电梯设置时应考虑最小顶层净空高度是否满足设备要求。 6.1.2住宅裙楼商业无机房标准轿厢电梯设置原则: (1)层数为两层,且二层商业为分层铺时: a、当二层商铺面积(不含交通面积)≤300m时,不设置电梯; b、当二层商铺面积(不含交通面积)>300m,且≤500m时,宜设置 电梯(载重优先采用1000/1050KG);
6.1.5常用住宅裙楼商业电梯类型及主要
注:(1)以上表格内常用无机房电梯是基于集团现行标准商业立面造型方案考虑 (2)当立面造型可满足有机房电梯要求时,应优先选用集团年度公建电梯中 机房电梯梯型。 2电梯门所在墙应表示出楼层指示器预留孔及召唤箱预留位置。构造做法详下图 (注:图中h1为楼地面装饰层厚度)
6.2电梯门所在墙应表示出楼层指示器预留孔及召唤箱预留位置。构造做法详下图: (注:图中h1为楼地面装饰层厚度)
注:具体项目中详见电梯厂家施工图
:具体项目中详见电梯厂家施工图纸。
6.3电梯门洞尺寸要求:
无机房电梯顶层控制柜留孔做法
机房电梯顶层控制柜留
电梯门洞结构留洞尺寸(高)三门洞建筑留洞尺寸(高)十楼地面装修层厚度。 4各项目电梯厅召唤箱底盒留孔原则: (1)已招标确定电梯品牌的,按厂家图纸留孔的原则预留召唤箱底盒。 (2)未招标确定电梯品牌的,按上图留孔原则预留召唤箱底盒。 (3)此处不含无障碍电梯,当需要采用无障碍电梯时,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调整。
.1.1有规划配套或强制要求的,按要求设置公共卫生间。公共卫生间优先设置在靠 内、靠尽端等商业价值较低区域。公共卫生间地面完成面标高应比相邻进入 区域地面降20mm,地面装修层厚度一般按150mm考虑。有其他要求的按单项 要求确定。 7.1.2商铺原则上每间单独考虑预留给排水条件:纳入带公共卫生间的集中商业管理 的商铺不单独设卫生间:铺内卫生间优先设置在靠内、靠尽端等商业价值较 低区域:一拖二商铺卫生间优先利用楼梯底布置。 7.1.3铺内卫生间内净尺寸短边应≥1100mm,长边应≥1500mm,利用楼梯底部空间 布置的商铺户内卫生间宽度宜与楼梯宽度一致,卫生间开门范围内净高应不 小于2.2m,其余使用空间净高应不小于1.8m。 7.1.4利用楼梯底部布置卫生间进深较窄时可考虑按外开门设计,其余位置卫生间 应按内开门设计。卫生间预留门洞尺寸为800mm×2100mm。 7.1.5商铺独立卫生间邻近外墙时应尽可能对外开高窗,窗洞宽单扇时宜为650mm, 双扇时宜为1000mm。窗台高从室内完成面算起宜为1.8m,窗高按单项立面 设计条件图。 7.1.6铺内预留给排水条件布置原则上尽量集中,尽量结合柱网布置,保证商铺划 分的结构规整性。 卫生间沉箱设置要求: 7.2.1商铺内的卫生间原则上不做沉箱;如卫生间下方为人防地下室或设备房时, 在卫生间位置做沉箱或沉箱带。沉箱深度由单项工程确定。 7.2.2公共卫生间: (1)上下功能空间布置范围对应时,不做沉箱。 (2)下层空间为非对应功能空间时,做沉箱。沉箱深度由单项工程确定。 7.2.3卫生间沉箱及沉箱带需设置沉箱地漏, 卫生间通风: 7.3.1公共卫生间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7.3.2商铺卫生间排风口预留方式: (1)邻近外墙的,在外墙处只需预留并安装外墙排风百叶。 (2)不邻近外墙的,选择就近外墙预留并安装排风百叶。当邻近外墙为商铺 正立面时,在商铺空调位外墙上需预留DN150钢套管并安装防虫网的排风口。 裙楼商业设置于铺内的污排水立管或管井,均要进行砌砖包裹处理
7.2卫生间沉箱设置要求:
8. 1 空调的采用形式:
住宅裙楼商业宜采用分体空调或小中央空调,原则上每户需预留室外机安装位 置;当有其他特殊情况时,空调形式可根据单项要求进行设计。 8.2分体空调室外机的设置要求: (1)每40m²商铺使用面积需预留一个空调室外机位,每个空调机位百叶处净宽不 小于1.2m。 (2)单层商铺优先摆放于首层广告箱上方百叶内。 (3)两层及以上靠外墙商铺优先摆放于窗间墙处百叶内。 (4)骑楼、外廊形式商铺二层及二层以上机位设置:
(1)每40m商铺使用面积需预留一个空调室外机位,每个空调机位百叶处净宽不 小于1.2m。 (2)单层商铺优先摆放于首层广告箱上方百叶内。 (3)两层及以上靠外墙商铺优先摆放于窗间墙处百叶内。 (4)骑楼、外廊形式商铺二层及二层以上机位设置: b、正立面机位不能满足商铺需求机位个数时,优先考虑在背立面设置室外机位 C、若背立面无条件设置机位,可考虑在正立面二层及二层以上考虑设置机位。 8.3小中央空调室外设备的设置要求: (1)优先摆放于屋面隐蔽处,摆放位置不应对邻近住宅产生较大干扰和影响,且兼 题建筑外立面要求。屋项无条件放置室外机时,设于每层预留空调百叶处。 (2)屋面室外机位应预留条状基础,以及室外机电源电缆、冷媒管连通套管。 (3)室外机位尺寸及数量相关要求详见暖通空调专业。 8.4室内机: 原血上不需定位、中冬商家白行布置、但应额埋穿墙(泌)春管及冷源水管
8.3小中央空调室外设备的设置要求
顾建筑外立面要求。屋无条件放置室外机时,设于每层预留空调自叶处。 (2)屋面室外机位应预留条状基础,以及室外机电源电缆、冷媒管连通套管。 (3)室外机位尺寸及数量相关要求详见暖通空调专业。 8.4室内机: 原则上不需定位,由各商家自行布置,但应预埋穿墙(梁)套管及冷凝水管。
9.1直通塔楼天面的烟道设置原则
直通塔楼大面的烟道设置原则: (1)项目所在地区要求底商烟道必须直通塔楼天面时: 单间面积≥60m的商铺或楼盘前期配套的小食店,且塔楼有条件设置烟道的均 考虑预留烟道,烟道尽量设计为商铺合用,单层、一拖二层等商铺设计为相邻 商铺合用,多层商铺烟道宜优先设计为竖向合用。 (2)项目所在地区未强制要求底商烟道直通塔楼天面时: 商业与塔楼距离<10米时,单间面积≥150m的商铺,且塔楼有条件设置烟道 时可预留直通塔楼天面烟道。烟道尽量设计为商铺合用,单层、一拖二层等商 铺设计为相商铺合用,多层商铺烟道宜优先设计为竖同合用。 非直通塔楼天面的烟道(裙楼或独立商业天面排放的烟道)设置原则: 9.2.1不同位置烟道设置原则: (1)烟道口距离塔楼<10米,在不影响塔楼住户的前提下,尽可能预留烟道, 可考虑在商铺屋面转换至距离塔楼10米外或接入直通塔楼屋面的烟道排 放。 (2)烟道口距离塔楼≥10米且≤20米,单间商铺≥60m的商铺可预留烟道; (3)楼盘前期配套小食店及烟道口距离塔楼>20米的商铺均预留烟道。 9.2.2烟道口与塔楼距离>20米时,需注明加装油烟净化装置;烟道口与塔楼的距
(1)烟道口距离塔楼<10米,在不影响塔楼住户的前提下,尽可能预留烟道 可考虑在商铺屋面转换至距离塔楼10米外或接入直通塔楼屋面的烟道 放。 (2)烟道口距离塔楼≥10米且≤20米,单间商铺≥60m的商铺可预留烟道 (3)楼盘前期配套小食店及烟道口距离塔楼>20米的商铺均预留烟道。 9.2.2烟道口与塔楼距离20米时,需注明加装油烟净化装置;烟道口与塔楼的
离在≥10米且<20米时,需注明加装油烟净化及除异味装置。 9.2.3单层、一拖二层、多层商铺等商铺,烟道宜独立设计。 9.3烟道预留内衬镀锌铁皮风道净尺寸要求:
离在三10米且<20米时,需注明加装油烟净化及除异味装置。 9.2.3单层、一拖二层、多层商铺等商铺,烟道宜独立设计。 烟道预留内衬镀锌铁皮风道净尺寸要求: 9.3.1单间商铺: 商铺面积≥400m时,预留净面积1.0m烟道; 商铺面积≥300m且<400m时,烟道预留净面积0.8m; 商铺面积≥200m且<300m时,烟道预留净面积0.6m; 商铺面积≥150m且<200m时,烟道预留净面积0.4m: 商铺面积<150m时,烟道大小按500mm×600mm设计。 9.3.2单层、一拖二层等商铺相邻合用烟道,其面积为相邻两商铺应设预留烟道面 积之和乘0.8。 9.3.3多层商铺竖向合用烟道: (1)两层商铺合用情况: 设其第一层单间商铺不合用时预留烟道面积为a,第二层单间商铺不合用时 预留烟道面积为b,则两层商铺烟道合用后,第一层商铺烟道预留面积不小于a, 第二层商铺烟道预留面积不小于(a+b)×0.8。 (2)三层商铺合用情况: 设其第一层单间商铺不合用时预留烟道面积为a,第二层单间商铺不合用时 预留烟道面积为b,第三层单间商铺不合用时预留烟道面积为c,则三层商铺烟道 合用后,第一层预留烟道面积不小于a,第二层合用预留烟道面积不小于 (a+b)×0.8,第三层合用预留烟道面积不小于(a+b+c)×0.7。 烟道合用时,每个商铺或每层在烟道处应预留方形洞口,洞口顶距离板底宜为 200mm,洞口以盲板封堵。洞口面积不小于单间商铺预留烟道面积的80%,且洞口短 边不应小于400mm。 商铺排油烟土建竖井:采用内衬镀锌铁皮风道,同时考虑烟道内柱或者梁凸入对内 衬镀锌铁皮风道的影响。内衬镀锌铁皮风道短边尺寸须≥400mm。
10.1设计中,任宅裙楼商业屋面均不考虑上人。 0.2物管维护人员的出入: (1)优先利用电梯核心筒对屋面的开窗处出屋面。 (2)不能满足时: a.住宅裙楼附属的独立商业、两层及以上的住宅裙楼商业屋面,有公共楼梯的 于楼梯间处预留屋面上人孔;无公共楼梯的,在裙楼建筑隐蔽位置设置钢爬 梯上屋面,爬梯设置不影响立面效果;爬梯顶部或上人孔均设置带锁具盖板, b.一层的住宅裙楼商业屋面,由物业自备扶梯,从外墙上屋面
社区商业配套包含纳入首期建设范围的超市、银行网点、药店、特色小吃店、小型 酒楼等室内配套,特殊要求参考如下: 1、特色小吃店: (1)均需预留烟道。 (2)排水管管径、油污废水排放要求、油污废水处理等详参给排水专业技术要求 (3)在当地燃气公司许可下,燃气管道应预留到位。 2、小型酒楼: (1)按建筑面积预留烟道。 (2)排水管管径、油污废水排放要求、油污废水处理等详参给排水专业技术要求 (3)在当地燃气公司许可下,燃气管道应预留到位。 3、超市: (1)需根据货架摆放、生鲜及水产售卖等情况考虑结构荷载,活荷载值可按8kN/m 参考值进行设计。 (2)需考虑生鲜及水产售卖的情况预留给水及排水条件。 4、各社区商业配套经营项目的用电负荷密度参考设计指标参看附录二。
1.本设计要求适用于住宅裙楼商业,住宅裙楼商业包含住宅裙楼商业街及住宅裙楼附 属独立商业街。 2.结构设计应在满足建筑使用要求、结构安全及耐久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最经济的原 则进行全面控制。 3.结构设计应执行国家规范、地方规范,规范中强制性条文(包括“应”执行的条文) 应严格执行,规范中建议性条文(如“宜”“可”执行的条文)可按实际情况执行,地 基基础规范中当国家规范与地方规范不一致时按地方规范执行。
1.本设计要求适用于住宅裙楼商业,住宅裙楼商业包含住宅裙楼商业街及住宅裙楼附 属独立商业街。 2. 本设计要求按照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等方面制定。除特别说明外,其余 要求同《住宅设计要求及标准》。 3.除特别注明外,标高以m计,其余均以mm计。 4.当地若有特殊要求或习惯性做法时,按当地要求执行:否则,按本设计要求执行
1.1室内管道布置原则
1.1.1给水十管沿梁底敷设,卫生间内给水支管原则上敷设在地面装饰层或沉箱内。 1.1.2给水点设置: (1)所有商铺、非商铺内的卫生间、社区商业配套、公共服务配套、物业用房等 均预留给水点;一拖二商铺宜仅在首层预留给水点。 (2)所有预留给水点均在户内设置独立阀门。
(3)预留给水管规格参照下表计算确定
.1.3水表后的生活给水支管原则上不应布置或经过商铺户内。
1. 2 水表的设置要求
1.3公共卫生间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
1.3公共卫生间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
注:(1)上述高度均指距建筑完成面高度。
(2)具体以确定的厂家产品安装说明为准
1.4设置于室外的水表井、阀门井等,应按国标图集要求在井底设置集水坑。 1.5严寒及寒冷地区室外明露的给水管道需考虑防冻保温措施,具体做法及措施有地区 公司根据项目所在地气候特点并参照相关国标图集及当地要求确定。
.4设置于室外的水表井、阀门井等,应按国标图集要求在井底设置集水坑。 .5严寒及寒冷地区室外明露的给水管道需考虑防冻保温措施,具体做法及措施有地区 公司根据项目所在地气候特点并参照相关国标图集及当地要求确定。
1.4设置于室外的水表并、阀门井等,应按国标图集要求在并底设置集水坑。
(4)室内排水宜按“同层排水”考虑,在本层楼板面预留排水点,预留排水口 与排水支管同径,并采用堵头密封,
(5)可由商业公共区域或室外区域直接到达的公共卫生间,上下功能空
范围对应时,不做沉箱;下层空间为非对应功能空间时,做沉箱,沉箱深 度由单项工程确定。 .1.2冷凝水管设置: (1)应配合空调专业预留冷凝水排水,在每间商铺室内靠门口一侧墙角或柱边 距离地面200mm处及距离板底900mm处分别预留冷凝水排水接口各一个, 规格DN25。采用多台分体空调或小中央空调的商铺,可根据实际需要预留 多处冷凝水排水接口。 (2)冷凝水排水立管管径DN25,宜布置在装饰柱中;如没有条件,可布置在室 内靠门口两侧墙角或柱边。 (3)多间商铺的冷凝水管宜分片江总后就近接入室外雨水口,不得散排。 2.1.3按餐饮业态考虑的商铺:室内预留器具隔油器安装位置,对餐饮业油污废水 进行预处理;商铺外应预留隔油池,集中处理油污废水。隔油池宜优先布置 在地下室,地下室无条件时宜设置在室外靠近道路的隐蔽处,但不得影响商 业日常经营。布置在地下室的隔油池宜考虑采用一体化隔油处理设备,并设 置设备间
2.1.2冷凝水管设置
用DN100普通地漏,其余卫生间地面采用DN50普通地漏;沉箱或沉箱带地 漏采用DN50侧出地漏。 2.2.2除沉箱地漏外,其它地漏均要求设存水弯,存水弯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漏面板按装修要求。
2.4.1优先按重力流设计。设计重现期宜按10年考虑。重力流屋面雨水排水工程 与溢流设施的总排水能力不应小于10年重现期的雨水量。 2.4.2雨水排水管优先布置在装饰柱内;无条件时可考虑布置在室内管井或其他不 影响商业使用的区域。 2.4.3雨水排水就近接入室外雨水口、雨水检查井或雨水明/暗沟,不得散排。 2.4.4屋面及露台采用87型雨水斗或地漏排水,雨水斗或地漏设置的数量及规格 计算确定,但数量不应小于2处、规格不应小于DN100。设置虹吸雨水排水 时,应采用虹吸专用雨水斗。 2.4.5住宅裙楼商业带外廊且外廊为开敲区域时,应在外廊外侧设置排水地漏,规 格不小于DN100,数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2处。外廊地面向地漏找坡。外 廊为非开散区域时,可在外廊外侧设置DN75排水地漏。
3.1.1消火栓设置应以国家规范要求及通过当地消防报建验收为准。 3.1.2消火栓优先布置在商铺外,可暗装在室外装饰柱上或建筑墙体上;有防冻要 求的地区,消火栓箱可设置在室内户门附近。当地消防部门有特殊要求时按 当地要求执行。 3.1.3消火栓箱尺寸及要求:消火栓箱尺寸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3.1.4暗装消火栓箱留洞尺寸及要求:
3.1.2消火栓优先布置在商铺外,可暗装在室外装饰柱上或建筑墙体上;有防冻要
采用原配消火栓门时:消火栓箱留洞尺寸原则上比箱体尺寸(宽及高)大30mm
消火栓口距楼(地)面完成面高度为1100mm。 1.5消火栓箱体及箱门要求: (1)消火栓箱采用钢板箱体。 (2)箱门表面以装修专业要求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a、设置在底层商业内公共空间及建筑外墙上的消火栓箱门为隐型门。 b、其余消火栓箱门均采用暗藏式明装原配消火栓门(款式见下图1、图2
图1:暗藏式消火栓门正立面款式
图2:暗藏式消火栓门侧立面图
(3)消火栓箱1的开后不应小于120度。 3.2喷淋系统 3.2.1住宅裙楼商业是否设置喷淋系统,以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当地消防报建 验收为准。 3.2.2喷头布置:无吊顶时,采用直立型喷头:有吊顶时,应采用下垂型喷头或吊 顶型喷头: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应设置喷头。其余情况 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当地消防部门要求执行。 3.2.3喷头数量: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当地消防部门要求执行。 3.3消防系统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应优先设置在公共区域内:末端试水装置或试水阀 应设置公共卫生间或其他有排水设施的公共区域。 3.4严寒及寒冷地区室外明露的消防管道需考虑防冻保温措施,具体做法及措施有地区 公司根据项目所在地气候特点并参照相关国标图集及当地要求确定
1.本设计要求适用于住宅裙楼商业,住宅裙楼商业包含住宅裙楼商业街及住宅裙楼附 属独立商业街。 2.除特别注明外,标高以m计,其余均以mm计。 3.当地有特殊规定或习惯做法时,按当地规定执行;否则,按本设计要求执行。
1.1商铺内配电箱箱体由钢板制成。 1.2公共部位采用暗装配电箱,箱体颜色接近附近墙体颜色。设备房、配电房(间)、竖 井内采用明装配电箱;大型及动力配电箱箱体由冷轧钢板制成,
装,距地1.3m。 2.11所有应急照明、消防设施等按规范设计,以通过当地验收为准。 2.12商铺的配电线路尽量避免穿越住宅区域,公共部分的配电线路尽量避免穿越商铺。 2.13商业配电房、变配电房、电信机房、消防控制中心、各楼层配电间、电表间及电井 的设置由当地设计人员根据小区强弱电规划方案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2.14总配电电源如果是从建筑外引进的,总进线箱处设置浪涌保护器;若电源是从本建 筑内变配电房引来的,总进线箱进线处不设浪涌保护器
2.11所有应急照明、消防设施等按规范设计,以通过当地验收为准。 2.12商铺的配电线路尽量避免穿越住宅区域,公共部分的配电线路尽量避免穿越商铺。 2.13商业配电房、变配电房、电信机房、消防控制中心、各楼层配电间、电表间及电井 的设置由当地设计人员根据小区强弱电规划方案以及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2.14总配电电源如果是从建筑外引进的,总进线箱处设置浪涌保护器;若电源是从本建 筑内变配电房引来的,总进线箱进线处不设浪涌保护器。
1.本设计要求适用于住宅裙楼商业,住宅裙楼商业包含住宅裙楼商业街及住宅裙楼附 属独立商业街。 2.除特别注明外,标高以m计,其余均以mm计。 3.当地有特殊规定或习惯做法时,按当地规定执行;否则,按本设计要求执行。
1空调采用分体空调或小中央空调,原则上仅设计预留安装条件。当有其它特殊情 可根据单项要求进行设计。
2.1分体空调室外机的摆放要求: (1)单层商铺优先摆放于首层广告箱上方百叶内。 (2)两层及以上靠外墙商铺优先摆放于窗间墙处自叶内。 (3)骑楼、外廊形式商铺二层及二层以上机位设置: a、二层商铺室外机位优先考虑与首层商铺正立面广告位上方预留机位合用: b、正立面机位不能满足商铺需求机位个数时,优先考虑在背立面设置室外 机位。 C、若背立面无条件设置机位,可考虑在正立面二层及二层以上考虑设置机 位。 2.2小中央空调室外设备的摆放要求: 优先摆放于屋面隐蔽处,摆放位置不应对邻近住宅产生较大干扰和影响,且兼 顾建筑外立面要求。屋顶无条件放置室外机时,设于每层预留空调百叶处。 ,2.3室外机设于屋面时应尽量远离住宅,不得正面遮挡卧室、客厅等主要房间 见线,距离女儿墙≥1米;并尽量在核心简正面范围内。屋顶空调室外机位置参考 下图:
屋顶小型中央空调机位示意图
1.3.1每40m商铺使用面积需预留一个空调室外机位,每个空调机位百叶处净宽不 小于1.2m。 1.3.2空调室内机原则上不需定位,由各商家自行布置,但应预留穿墙(梁)套管 及冷凝水管(高低位各留DN80钢套管/Φ80UPVC套管)。
3外挑分体空调室外机位最小土建尺寸(
1.4小型中央空调系统预留原则:
1.4小型中央空调系统预留原则:
1.4.1屋顶室外机安装空间可按以下原则预留:每200平方来商铺面积需预留一个 空调室外机位,每个空调机位尺寸1800mm×1800mm,参考设备尺寸为1400m X800mm×1850mm(长×宽×高)。 1.4.2屋面室外机位应预留基础,及室外机电源电缆、冷媒管连通套管。屋顶室外 机按宽200mm,中心间距800mm预留条形安装基础,基础高出屋面完成面不 小于200mm,对于北方冬季易积雪地区还要考虑积雪厚度适当加高。 1.4.3小中央空调设于每层空调预留百叶处时,机位最小净尺寸可参照如下:
1.4.3小中央空调设于每层空调预留百叶处时,机位最小净尺寸可参照如下:
每层预留百叶处小中央空调机位尺寸示意图
1.4.4室内冷凝水排水点预留:冷凝水需设冷凝水立管排放,冷凝水立管管径按 担商铺面积确定,每个排水点最大覆盖半径不宜超过30米。
严寒地区、寒冷地区。寒冷地区是否设置采暖由地区公司根据楼盘当地生活习 惯、销售情况确定。 3.2采暖形式可选择散热器采暖、地板辐射采暖;独立临街商铺宜优先采用散热器采暖 交楼标准未明确时,寒冷地区采暖宜仅预留入户采暖接口,未端由商户自行安装。 3.3采暖分户装置及热计量: (1)原则上一户设一热计量表,公共部分设独立热计量表。 (2)采暖分户装置及热计量装置宜设在集中热表间,热表间优先设于地下室或首层
低价值公共区域,其次设于室外检查井内。采暖主管原则上应设于公共区域内。
(1)采用散热器供暖时,采暖热源宜与住宅采暖热源分开独立设置,适当提高供热 温度,但应以集团设计成本控制中心审批为准。 (2)散热器落地靠墙明装或挂墙明装,优先设置在大门入口两侧墙体处,不得影响 商业展示,二层可优先设置在窗下。 (3)散热器系统宜采用水平单管顺流式接管,每个环路设一个调节阀,当多个房间 同一环路时,散热器应采用跨越式接管。 (4)户内采暖支管采用PPR管,水平管在建筑垫层预留沟槽内敷设,连接散热器处 活接头应设于地面完成面以上。 (5)散热器优先选用内腔无砂铸铁散热器。 3.5地板辐射采暖系统: (1)采暖分集水器应优先设置在楼梯下部或靠近卫生间处。 (2)房间进深大于6米时,应内外分区布置T/CBDA38-2020 老年人设施室内装饰装修技术规程及条文说明.pdf,且应降低内区地暖管布置密度。 (3)严寒地区外门需安装活动门斗的,需留出门斗范围不铺设地暖管。 由DDT
3.5地板辐射采暖系统
4.1商业建筑中有餐饮部分预留燃气入户管道接驳口。使用燃气的商家提供厨房设备参 数、用气量及布置平面图向当地燃气公司申请开户,燃气公司根据报装条件进行户 内燃气配管设计及施工。
商业建筑中有餐饮部分预留燃气入户管道接驳口。使用燃气的商家提供厨房设备参 数、用气量及布置平面图向当地燃气公司申请开户,燃气公司根据报装条件进行户 内燃气配管设计及施工。 商铺燃气预留原则: 1.2.1所有留有烟道的餐饮商铺按户独立设置燃气。 1.2.2每铺按商铺建筑面积0.1Nm3/(h×m²)(按天然气热值)预留入户支管:视具 体项目的餐饮商铺数量,按餐饮商铺占比60%100%计算总报装容量,具体 由地区公司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定。 4.2.3所有餐饮商铺均应具备燃气接入条件(主干管、分户阀及燃气入户管套管预 埋到位,若地方燃气公司允许,宜支管入户),由商户自行申请接入。 4.2.4干管预留方式: (1)一拖二商铺:燃气干管优先敷设于商铺屋面,由屋面经防水套管穿楼板 接入。 (2)分层销售商铺:分层设水平干管,干管优先设于公共区域吊顶。 (3)条件受限的商铺可理地设置(有条件的商铺优先由上层公共区域引入)。 4.2.5应优先满足当地相关规范及标准的要求,
4.2商铺燃气预留原则
附录一:商铺毛坏土建做法
DB44/T 1908-2016 北斗卫星定位船用设备接口通用技术规范.pdf附录二:社区商业配套用电负荷密度参考设计指标
注:a.若商户(特别是连锁式品牌商户)在商业招标阶段有明确用电负荷指标或数值,需根据其具 体要求合理调整。 b.各业态供电负荷指标应根据本标准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当地供电部门有关标准确定。 c.商铺在建筑专业已设置油烟道的情况下,均按餐饮用电负荷配置末端线路及配电箱,每户商 铺安装功率不小于10kW。 d.餐饮商铺采用三相配电。
a.若商户(特别是连锁式品牌商户)在商业招标阶段有明确用电负荷指标或数值,需根据其具 体要求合理调整。 b.各业态供电负荷指标应根据本标准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及当地供电部门有关标准确定。 c.商铺在建筑专业已设置油烟道的情况下,均按餐饮用电负荷配置末端线路及配电箱,每户商 铺安装功率不小于10kW, d.餐饮商铺采用三相配电。 e.项目整体用电负荷指标应以设计成本质量控中心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