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726-2015 区域供水规划导则(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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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726-2015 区域供水规划导则(清晰无水印,附条文说明)

1.0.1本条阐明了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和宗旨。只有合理开发、 利用和保护水资源,才能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自前区域 供水系统呈现多水源、多用户、多目标、跨地域等特点,尚无指 导此类复杂区域供水规划编制的规范,不同单位编制区域供水规 划时,其内容及深度差异较大,既不利于规划编制水平的提高, 同时也影响了区域供水规划作为城乡发展指导性文件的实施效 果。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就是通过总结区域供水系统的特点、协 调不同用水户的要求,提出区域供水规划编制应遵循的原则,用 于规范和指导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统筹 城乡供水。

划时,其内容及深度差异较大,既不利于规划编制水平的提高, 司时也影响了区域供水规划作为城乡发展指导性文件的实施效 果。编制本标准的目的,就是通过总结区域供水系统的特点、协 调不同用水户的要求,提出区域供水规划编制应遵循的原则,用 于规范和指导规划的编制工作;推进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统筹 城乡供水。 1.0.2规定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区域供水系统是集多个用水对 象的复杂供水系统,这些用水对象之间可能存在着地域方面、行 政方面或是社会经济方面的关联性。区域供水的对象可以是若干 个城市、乡镇或城乡混合区等组成的复杂体系;供水水源既可处 于同一流域,也可属于不同流域。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此类复杂的 供水系统。单一用水主体或部门的供水规划可以适当简化。 1.0.3区域供水规划要遵照国家的方针和政策,同时还要符合 批复的流域综合规划和水资源综合规划,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三条红线”的规定。由于城市、乡村、 开发区和工矿企业等不同用水主体和用水对象对供水量和水质的 要求不尽相同,各有特点,因此需要深入分析和协调不同用水部 门的用水需求,合理确定各用水对象的供水量、供水次序和供水 水质要求等,统筹协调不同用水对象的需水要求,做到水资源的 开发和保护并重,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涉及调水工程的应 遵循“三先三后”(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 水)的原则。

1.0.4由于区域供水往往包括多个供水对象,供水构成较为复 杂,常常会涉及多个城市、乡镇或地区等,因此对区域供水范围 的界定需要全面合理,与区域供水有直接关系或受影响的地域范 围都需要纳入规划范围进行统筹考虑。规划范围不仅要包括与供 水直接相关的水源区、供水区、输水线路区,还要包括供水可能 造成的影响区等。各区的研究深度要求可以有所差别。 1.0.6对区域而言,不同水平年的需水要求并不相同,因此在 进行区域供水规划时,需要设定现状年、基准年和规划水平年; 并进行不同年型的基准年和规划水平年的水资源供需预测分析。 规划水平年的设立需要综合考愿规划实施发挥作用的时间等有关 方面的因素,并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水平年相协调。 现状年是指实际发生的年份,一般选取近期资料较完整文具有代 表性的某一年份;基准年是为反映现状年真实用水水平而设置, 基准年以现状年的社会经济指标以及工程条件为依据,需对不合 理用水量进行修正与调整。

3.1.1基本资料是供水规划的基础,需根据流域及区域的自然 地理特性,水源、输水、配水等供水系统各组成部分的特点及规 划的任务和内容等,收集整理有关资料。 3.1.2本条提出了对资料的基本要求,规定对收集的资料要进 行整理和分析,使基本资料的基础可靠合理,精度满足规划要 求。如水文资料需要满足可靠性、一致性等方面的要求;社会经 济方面的统计资料需要具备合理性、可达性方面的要求。当收集 的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以进行必要的现场调查或实测,如缺 少水量水质方面的资料时,可以进行现场监测

DBJ50/T-351-2020 建筑工程红外热像法检测技术标准3. 2气象、水文、泥沙

3.2.1对于供水规划而言,主要收集降水、气温、蒸发量等气 象资料;必要时,还包括河流或库区的冰情以及海潮等。需考虑 气象站的分布及代表性等,分析计算有关气象要素的平均值和极 值等特征值,

3.2.2水资源调查评价资料对于了解区域水资源总量具

意义,如果现有的水文分析计算成果可以满足供水规划的深度要 求,则可予以采纳,多数情况下需要运用暴雨图集和水文手册进 行水文分析计算,由于水文现象具有随机性和不重复性,径流和 洪水资料的样本长度直接关系到规划成果的合理性,一般情况下 连续资料系列长度不应小于30年,当资料不足时,需对资料系 列进行延长。

3.2.3多数情况下,规划阶段并不需要收集泥沙方面白

该方面的分析工作一般可以在项目建议书阶段或可行性研究阶段 进行。但对于多泥沙河流,泥沙资料直接影响到水资源配置方案

和供水水源选择。因此,对于多泥沙河流,在规划阶段就需 集泥沙方面的资料。

3.2.4水文资料的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直接关系

划成果的合理性和可信度,因此要对水文资料的“三性”进行分 析和检查。上游已建工程常会改变水文资料系列的一致性,因此 需要把水文资料处理到相同的基础上,原则上一般对水文资料系 列进行还原处理,当还原难度较大时也可以对水文资料系列进行 还现处理

3.3.2区域地形图比例尺可视资料及工作精度要求适当 但原则上一般不小于1:50000,带状地形图的比例尺原贝 般不小于1:10000

但原则上一般不小于1:50000,带状地形图的比例尺原则上 般不小于1:10000。 3.3.3为了解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需要收集区域土地利用现 状和规划资料。地质资料主要包括区域内地质、滑坡、泥石流等 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分布地域,地下水及水位变化幅度和变化 趋势等观测、调查或分析资料等。水源地、输水线路及配水线路 沿线等的工程地质情况直接影响供水系统的安全和运行,需了解 和收集其所涉及的工程地质资料。

3.4.1社会经济资料是开展供水规划的基础,与需水预测密切 相关。主要包括行政区划情况、区域面积和范围、城市和乡镇分 布情况,现状及规划的人口数量和分布;产值情况包括:国内生 产总值、工农业总产值等;工业、农业及第三产业的现状及规划 情况,如主要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概况、工业企业的结构和规模、 电力工业状况等,土地资源、耕地面积、灌溉面积、作物种植结 构及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情况等;自然资源方面的资料,主要包括 国土资源、矿产资源、林业资源、草场资源、渔业资源等。

3.4.2城市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五年规划及中长期规划,以及部门或行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资料 是重要的社会经济资料,直接关系到规划范围内规划水平年的需 水预测、用水结构和水资源配置等,因此需要收集该方面的 资料。

3.5区域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

3.5.1常规水资源主要包括规划范围内传统意义上的地表水和 地下水资源,其中地表水资源文包括当地地表水资源和过境地表 水资源:非常规水资源主要包括雨水、矿井水、苦咸水等非常规 水资源。水资源的数量、分布和质量状况等直接关系到区域的可 供水量、水资源配置和供水工程布局等多个方面,因此该条所规 定的资料要尽可能收集,

3.5.3本条明确水资源管理方面的资料。该方面的资料可以反 映出区域的水资源利用水平和用水效率等方面的情况,为了全面 掌握区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需要收集该方面的资料。 3.5.4本条明确需收集的相关规划资料,了解有关行业和部门 对供用水的具体要求,以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流域和区域有 关供水的研究分析成果及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安排等可以作为供水 规划的依据或参考,需尽量收集该方面的资料。

3.5.3本条明确水资源管理方面的资料。该方面的资料

对供用水的具体要求,以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流域和区域有 关供水的研究分析成果及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安排等可以作为供水 规划的依据或参考,需尽量收集该方面的资料。

6水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

3.6.1本条主要明确需要收集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质量状况、 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及废污水等方面的资料。由于编制规划

3.6.1本条主要明确需要收集的地表水和地下水的质量状况、 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及废污水等方面的资料。由于编制规划 需要掌握大量资料,有时现有资料无法满足规划使用的要求,在 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必要水质现场监测和污染源调查等。 3.6.2供水工程可能会对生态环境或其他用水户产生一些不利

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及废污水等方面的资料。由于编制规划 需要掌握大量资料,有时现有资料无法满足规划使用的要求,在 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必要水质现场监测和污染源调查等。 3.6.2供水工程可能会对生态环境或其他用水户产生一些不利 影响,因此需要摸清区域生态环境的现状情况,以便对可能不利 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区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用水 等方面的资料,有助于针对性地分析和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 办法和措施,从而尽量避免或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对于

影响,因此需要摸清区域生态环境的现状情况,以便对可能不利 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区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用水 等方面的资料,有助于针对性地分析和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 办法和措施,从而尽量避免或减轻对生态环境的不良影响。对于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重要湿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 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 和洄游通道、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方面的资料尤其需要重视。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应突出重点。自然环境包括水文水资源、 水环境、土壤、气候及水文地质等。社会环境包括水资源和土地 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工农业发展水平、人口、人群健康及其他社 会经济情况。环境质量与生态状况包括水环境、陆生生态、水生 生态及环境敏感区等,重点调查生态需水量、珍稀濒危及具有重 要经济价值的动植物及其生境。环境现状调查方法包括资料收 集、现场调查与监测、环境遥感等。

4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现状调查评价

4.1调查评价范围和分区

4.1调查评价范围和分区

4.1.1本条明确应分区进行规划范围内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 现状调查评价工作。研究确定规划分区时以流域、水系为主, 同时兼顾供用水系统与行政区划,流域和行政区域要有机结 合;有条件的也可以采用近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的分区 成果。 4.1.2为适应水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规划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对水资源量贫乏、需水量大、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可以根据供 用水系统进一步划分计算单元。

4.2.2本条明确对水资源数量进行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还应

4.2.2本条明确对水资源数量进行分析评价的主要内容,还应 包括水资源利用率、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等。

4.3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

4.3.1本条明确开展相关调查应依据的调查方法和技术要求。 供水基础设施及供水能力、供水、用水、排水及水质状况、水生 态环境相关情况等现状调查需执行SL429《水资源供需预测分 析技术规范》的规定。 4.3.2对现状资料相对缺乏的地区,收集调查的资料不能满足 规划要求时,需安排必要的观测对现状资料进行补充,较全面地 掌握现状基本情况

4.3.2对现状资料相对缺乏的地区,收集调查的资料不能满足

.4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评

4.4.1~4.4.6 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评价需开展的各项工作

4.4.1~4.4.6

及主要内容。与以往标准相比,增加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 制指标的分析评价。条文中对于水质分析评价应根据水源类型分 别采用相应的评价标准

5.0.1本条明确需水预测的总体要求。区域内用水总量要与批

5.0.1本条明确需水预测的总体要求。区域内用水总量要与批 复的水资源综合规划成果或中长期规划成果相协调,统筹各部门 的需水预测。

5.0.3本条明确需水预测的方法和

平、发展趋势等方面对需水预测成果进行综合分析,保证预测成 果的合理性、科学性。 与以往标准相比,明确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要求进行用 水总量控制

6.0.3本条明确应拟定多组方案进行供水预测。在进行供水预

6.0.3本条明确应拟定多组方案进行供水预测。在进行供水预 测时需根据现状调查评价情况,分析水资源开发利用前景和潜 力,综合考虑已有工程供水可能的增减变化和规划新建、扩建、 配套工程可能增加的供水,对应各水平年不同的需水要求,确定 所采取的工程措施,组成多种增加供水的方案。有些地区在考虑 集雨工程、矿井水利用等供水后,相应的地表水和地下水汇流变 化较大,应分析对供水预测的影响,避免较大重复。 6.0.7本条明确应对供水预测成果进行合理性分析,并从技术、 经济、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并综合协调节水、供水、生态 环培保护之间的关系一保障水盗源的可挂续利用

经济、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并综合协调节水、供水、生态 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0.1本条明确水资源供需分析工作应包括基准年和规划水 的水资源供需分析。基准年供需分析是在现状调查资料的基 进行的,分析不同年型、不同用水户的需水满足程度和缺水 大小、结构及分布。规划水平年供需分析依据规划水平年需 侧和供水预测的分析成果,以基准年供需分析为基础拟定多 案进行供需水量平衡分析,

上进行的,分析不同年型、不同用水户的需水满足程度和缺水量 的大小、结构及分布。规划水平年供需分析依据规划水平年需水 预测和供水预测的分析成果,以基准年供需分析为基础拟定多组 方案进行供需水量平衡分析。 7.0.2本条明确根据不同用水对象合理确定设计保证率。城乡 生活用水及重要工业用水设计保证率一般不低于95%;一般股工 业用水设计保证率一般不低于90%;农业灌溉用水保证率根据 当地水资源条件、作物组成等,一般在75%~90%间选取;生 态环境用水设计保证率需满足水功能区的要求;航运用水保证率 根据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航道等级标准确定。 7.0.5本条明确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应进行多次平衡和反馈 一般情况,根据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水要求,在保持现状水资 源开发利用格局和发挥现有供水工程潜力情况下进行一次平衡分 析;若一次平衡后留有供需缺口,则采取加大节水和治污力度 增加再生水利用等其他水源供水,新建必要的供水工程等措施 在减少需求和增加供给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平衡分析;若二次平衡 后仍有较大的供需缺口,需进一步调整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加 大节水力度;实施调水工程的,需进一步减少需求,进行三次平 衡分析。水资源较丰沛的地区,可以只进行二次平衡分析

活用水及重要工业用水设计保证率一般不低于95%;一般二 用水设计保证率一般不低于90%;农业灌溉用水保证率根我 地水资源条件、作物组成等,一般在75%~90%间选取;生 环境用水设计保证率需满足水功能区的要求;航运用水保证率 据流域综合规划确定的航道等级标准确定

7.0.5本条明确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应进行多次平衡和

8.1.1水资源配置是通过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对各类水源进 行统筹安排,使水资源在各地区、各用水户间进行合理分配。水 资源配置方案要统筹协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对水 资源的要求,合理调配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处理好各用水部 门之间的水资源权益,处理好不同区域之间、近远期之间、不同 用水自标之间、不同用水对象之间的关系,不断减少直至停止不 合理供水,如超采地下水、深层地下水以及被挤占的农业和生态 用水等。水资源配置要以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同时考虑多渠道 开源,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和效率,并为未来用水需求适度 留有余地,使有限水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 水资源配置应充分考虑供水水源状况。要优先配置再生水等非 传统水源,充分利用地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涉及调水工程时, 要根据调水工程可能到达的位置和经过的范围,以调入水就近利用 当地水优先利用、当地水与外调水统一配置的原则进行水资源配置。 涉及跨省、市、县调水时,要遵循流域已经批复的水量分配方案。 8.1.2区域水资源配置要严格按照河道外用水量进行总量控制, 按照河流生态环境用水要求进行断面控制,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 要求进行用水定额控制,按照资源循环利用要求进行新鲜淡水取 用量控制,按照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进行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实现 区域地下水采补平衡,有效水资源得到保护,生态系统得到维 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 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8.2.1 涉及调水工程时,需分析优先利用本区域水资源配置方

案及调出区和调入区联合调度水资源配置方案,并充分考 水资源配置方案所需具体工程措施的可行性

案及调出区和调入区联合调度水资源配置方案,并充分考虑实现 水资源配置方案所需具体工程措施的可行性。 8.2.2综合考虑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工程建设条件及外部环境、 地方财力等因素,以最大限度保证不同用水户、不同水质要求和 供水保证率要求为目标,从技术、经济、环境、社会等方面进行 反复比较和多次平衡,推荐水源配置方案和用水配置方案,为工 程总体布局提供依据。 水源配置方案指不同水平年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以及再 生水、海水淡化、微咸水利用等多种水源间进行统一调配和合理 利用,使区域供水效率得到整体提高。 用水配置方案指区域有限的水资源在河道内与河道外进行合 理调配及在生活、生产、生态用水之间进行合理调配,使区域内 各部门用水矛盾得到基本解决。

2.4不同水平年水资源配置成果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河道内与河道外的水量配置方案。 (2)生活、生产、生态等不同用水行业间的水量配置方案。 (3)不同用水户的供水次序、供水保证率及相应水量配置 方案。 (4)当地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等传统水源与再生水、海 水淡化、微咸水利用等非传统水源间的水源配置方案。 (5)特殊干旱条件下的水资源配置方案

8.3水资源配置效果及影响评价

8.3.1评价推荐水资源配置情况下各用水户的供水水量、水质 和供水保证率是否满足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规 划,以及有关部门或行业编制的发展规划要求。 评价区域内各用水户在水资源配置前后供水水量、供水保证 率、供水水质等方面的改善程度及区域内地下水开发利用改善 程度。 评价区域内各用水户在遭遇连续枯水年情况下的供水保证

率、供水破环程度以及配置方案中各水源工程是否得到充分 利用。 若涉及调水工程,还要分析调入区与调出区同时遭遇连续枯 水年情况下,调出区水源工程与供水区调蓄工程联合调度后在供 水系统中的补偿调节作用,评价整个供水系统供水是否安全。 8.3.2涉及调水工程的需评价不同水平年水资源配置推荐方案 对调出区相关用水户的影响,包括对水文情势的影响、对水位及 最小水深的影响、对已有梯级电站的工程效益和调度运用的影 响、对下游水功能区功能和纳污能力的影响、对下游航运的影 响、对水体富营养化和濒危物种生境的影响等,并提出减缓不利

率、供水破环程度以及配置方案中各水源工程是否得到充分 利用。 若涉及调水工程,还要分析调入区与调出区同时遭遇连续枯 水年情况下,调出区水源工程与供水区调蓄工程联合调度后在供 水系统中的补偿调节作用,评价整个供水系统供水是否安全。

对调出区相关用水户的影响,包括对水文情势的影响、对水位及 最小水深的影响、对已有梯级电站的工程效益和调度运用的影 响、对下游水功能区功能和纳污能力的影响、对下游航运的影 响、对水体富营养化和濒危物种生境的影响等,并提出减缓不利 影响的补救或补偿措施。

8.4应急供水规划方案

8.4.2在进行应急供水水源规划时,除考虑应急供水区域现有 水源、输配水管网及联通情况,保证新建应急供水水源能与现有 水厂有效沟通外,还需提出应急供水水源的保护措施。保证一旦 发生现有水源暂时停用或中断供水时,应急供水水源应能迅速启 用,提供满足一定时期内城市用水基本需求。 编制应急供水规划方案时,要优先保证城市应急供水,优先 满足居民生活、医院、学校、机关、食品加工、宾馆和餐饮用 水,对特殊取水户的取水进行限制、限供直至停供,确保居民饮 用水安全。编制的应急供水预案要与本地区其他相关预案相协 调,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对于既承担向城市供水又承担向农业灌溉供水任务的应急供 水水源,要明确限制或停止向农业供水的条件。

9.1.2本条是工程总体布局应遵循的原则,总体布局不是局部 的优化,而是在对现有水源工程、规划水源工程以及规划供水工 程各环节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要综合考虑技术、经济、资 源、环境等诸多因素。

9.2.2本条规定了水源工程布局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当河道的 活水位和流量都能满足供水要求时可以采用无坝引水;有项取水 或水库取水布置要根据地形地质、河道自然条件拟定不同布局方 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定最优方案。为提高地表水水源在水量、 水位等方面的保证程度并减少投资,要尽可能利用现有的水库工 程作为水源工程,若需建设水库工程作为水源,要结合水源区地 形地质条件,考枢纽建筑物布置、工程管理、库区淹没以及设 计和施工难易程度等综合因素进行选址。 9.2.3本条规定是为避免地下水长期过度开采而造成地面沉降 及地下建筑物的破坏,明确地下水开采不得大于地下水的可开 采量

9.2.3本条规定是为避免地下水长期过度开采而造成地面沉降 及地下建筑物的破坏,明确地下水开采不得大于地下水的可开 采量。

9.3.1输水工程选线考虑的原则一般包括下列几个方

(1)线路布置要合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力求输水线路短 而直。 (2)线路选择尽量避开复杂地况、隐蔽设施以及水土保持重 点防治区和环境保护敏感区域。 (3)线路布置要充分考虑施工条件和方法,进出口应选择交

(1)线路布置要合理利用地形地质条件,力求输水线路短 而直。 (2)线路选择尽量避开复杂地况、隐蔽设施以及水土保持重 点防治区和环境保护敏感区域。 (3)线路布置要充分考虑施工条件和方法,进出口应选择交

通便利、远离人员活动密集区域。 (4)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前提下,要充分考虑输水运行安 全性。 (5)长距离输水时一般利用现有水库作为调蓄水库。 (6)线路及交叉建筑物的布置要尽可能避让村屯、城镇,减 少移民和耕地永久占有。

(5)长距离输水时一般利用现有水库作为调蓄水库。 (6)线路及交叉建筑物的布置要尽可能避让村屯、城镇,减 少移民和耕地永久占有。 9.3.2本条规定了输水线路上水头分配要按照全线水头分配优 化的原则,根据输水线路建筑物形式、材料选择、衬砌型式等以 总体最优的原则,分段拟定经济合理的压力线。提出输水线路的 总体布局及确定主要控制点水位,并提出全线总体控制性指标。 9.3.3本条明确了输水工程形式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分析。当水 源地高程较高供水区高程较低时,一般选择自流输水方式,反之 可以选用加压输水方式;输水规模较大、输水距离长、所在地区 地形复杂的一般选用自流和加压相结合的输水方式。 9.3.4本条规定输水工程建筑物应合理选择输水形式。城市供 水水质要求高时,要做到清水、污水分流,做好输水线路防污、 排污口门设计,必要时要采取管涵输水

9.3.2本条规定了输水线路上水头分配要按照全线水头4

化的原则,根据输水线路建筑物形式、材料选择、衬砌型式等以 总体最优的原则,分段拟定经济合理的压力线。提出输水线路的 总体布局及确定主要控制点水位,并提出全线总体控制性指标。 9.3.3本条明确了输水工程形式应进行多方案比较分析。当水 源地高程较高供水区高程较低时,一般选择自流输水方式,反之

化的原则,根据输水线路建筑物形式、材料选择、衬砌型式 总体最优的原则,分段拟定经济合理的压力线。提出输水统 总体布局及确定主要控制点水位,并提出全线总体控制性

53本茶明确输水工程形式应进行多方案比牧分析。当 地高程较高供水区高程较低时,一般选择自流输水方式,反 以选用加压输水方式;输水规模较大、输水距离长、所在地 形复杂的一般选用自流和加压相结合的输水方式。 3.4本条规定输水工程建筑物应合理选择输水形式。城市

水水质要求高时,要做到清水、污水分流,做好输水线路防污、 排污口门设计,必要时要采取管涵输水。

9.4.1本条规定了根据来水、用水、工程投资等因素,分析工 程总体布局中是否需要设置调蓄工程。 9.4.2本条规定了系统中一般利用大中型水库作为调蓄工程, 以增加系统的供水保证率并减小输水工程规模。 9.4.3本条规定了调蓄工程布设要结合输水线路的实际情况合 理确定,并分析确定调蓄工程的类型。 9.4.5本条规定了在明确调蓄工程作用的前提下,提出调蓄工 程运用的条件及运用方式,

9.5.1考虑影响净水工程选址的因素比较多,应通过技术经济

9. 5. 1 考虑影响净水工程选址的因素比较多,应通过技术经济

9.6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

(1)在城镇水体的下游。 (2)在城镇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少占地,有一定的防护距离。 (4)有扩建可能。 (5)便于污水、淤泥的排放和利用。 (6)厂区地形不受水、有良好的排水条件。 (7)有方便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 9.6.2本标准只对非常规水源工程中的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

(5)便于污水、淤泥的排放和利用 (6)厂区地形不受水、有良好的排水条件。 (7)有方便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 9.6.2本标准只对非常规水源工程中的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 程进行了规定,对于其他非常规水源工程可以参照相关的规范 执行。 本条明确了再生水也是一种资源,宜合理利用,经处理后可 以作为城市用水的补充。根据供水区域的需要和处理条件确定其 用途,在制定再生水利用方案时,需对技术可靠性、经济合理性 和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全面论证和评价。有更高水质要求可以设 置深度处理工程。

本条明确了再生水也是一种资源,宜合理利用,经处理后可 以作为城市用水的补充。根据供水区域的需要和处理条件确定其 用途,在制定再生水利用方案时,需对技术可靠性、经济合理性 和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全面论证和评价。有更高水质要求可以设 置深度处理工程

9. 7 主要工程规模

9.7.1本条规定是对主要工程规模确定的原则性要求,工程规 模的确定不是考虑单项工程自身的优化,而是考系统总体较 优,是在对各单项工程规模相互协调、统筹规划的基础上,以总 体布局整体较优来确定工程规模。 9.7.7本条明确了工程规模中需给出的指标,包括各段工程的 设计流量、多年平均水量、泵站的扬程、取水水位、库容、设计 水位、校核水位等。

10.2.1具体包括规划范围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入河排污 口主要污染物及对水质影响、生态需水满足程度、河湖生境状 况、水源地风险评价等。 10.2.2当供水规划推荐方案确定的功能与已划定水功能区不一 致时,特别是调整为生活饮用水源地的,应提出水功能区调整与 补充划分建议,以满足供水功能和水源保护需求。

10.3.1对已划定和批准的水源保护区,直接采用其划分方案; 对未划定水源保护区的,按HJ/T338《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 分技术规范》,提出水源保护区划分建议方案,

10.5.2已核定并公布水域纳污能力和污染物入河控制量方案的 水域,在供水规划中应直接采用其成果;未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和 污染物人河控制量方案的水域,或由于供水规划导致水域水文条 件改变的,应按照GB/T25173《水域纳污能力计算规程》和相 关规定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入河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

11.0.1需对区域内各类供水工程的管理现状认真调查,分析供 水管理存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主要问题,并提出需 要采取的行政、技术、经济、法律法规方面的措施意见,理顺各 方关系,更好地实现区域供水规划制定的目标、任务。 11.0.3区域内通信网、水情预报预警系统和区域水质监测系 统,是保证及时、准确地进行防汛、抗旱调度和全面反映区域水 环境质量的必要设施。区域规划需结合流域规划,按照经济高效 的原则,提出区域管理信息系统初步框架

12.1环境现状分析与评

.1环境敏感区包括特殊保护区、生态敏感及脆弱区、社会 区等。

12.2环境影响分析、预测与评价

CJJ/T 236-2015标准下载12.2.3规划不确定性主要指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可能导致环 境影响预测结果和评价结论发生变化的因素。一是规划方案本身 存在的某些内容上不全面、不具体或不确定;二是规划编制时设 定的某些资源环境基础条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能够预期的 变化。

12.2.4环境影响预测应按规划水平年

方案的环境趋势进行对比分析。累积环境影响指供水规划与其他 相关的规划在一定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对环境目标和资源环境因子 造成的复合的、协同的、叠加的影响。

.3环境影响预防或减缓

.1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对重要环境敏感区具有显 响、对流域和区域生态安全、水资源条件、水环境及土地资 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规划方案,需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13实施效果评价及规划实施意见

收人较少,难以支持工程的良性运行。对于这类工程某小区绿化施工组织设计,要从建设 资金来源及组成、供水水价及财务补贴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各 种可行的维持工程正常运行方案及各项政策保障措施等,供决策 部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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