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236-2015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HG/T 20585-2020 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范.pdf5.0.1低温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材料的许用应力取常温20℃的数值。强度计算方法按现 准《压力容器第3部分:设计》GB/T150.3及现行行业标准《钢制化工容器强度计算规 20582的规定
5.0.2低温压力容器及其部件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简单结构,减少焊接件的拘束程度。 2结构应避免产生过大的温度梯度。 3结构应减少局部的应力集中以及截面的急剧变化。 4附件的连接焊缝不应采用不连续焊或点焊,且不应与AB类焊接接头相重合。 5容器的鞍座、耳座、支腿(球罐除外)宜设置垫板或连接板,避免直接与容器壳体相焊。 垫板或连接板应与本体材料相同。 6焊有接管及载荷复杂的附件的容器,需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而不能整体进行热处理时,应 考虑焊接部位单独热处理的可能性。 7接管补强宜采用整体补强或厚壁管补强,若采用补强板,应为全焊透结构,且焊缝圆滑过渡 5.0.3焊接接头的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压力容器的焊接接头根据所在位置分为A、B、C、D、E五类,分类原则同现行国家标准 《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50.1的有关规定。 2A类焊接接头应采用双面对接焊,或采用保证焊透及双面成形、与双面焊具有同等质量的 单面对接焊。带垫板的单面焊,焊后应拆除垫板。 3B类焊接接头也应采用与A类焊接接头相同的双面对接焊或相当于双面焊的全焊透对接接 头,必要时应采用不拆除垫板的带垫板单面焊。 4C类焊接接头应符合下列有关项的要求: 1)平封头与壳体的T形或L形连接接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 范》HG/T20583中的下列规定型式: 单面焊接—J1、J2、J5、J7; 双面焊接—J3、J4、J6。 单面焊接的J1、J2、J7应为焊透结构。采用带卸载槽的J7型焊接结构时,封头材料应采 用锻件。如采用钢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5313一2010的Z35 级要求,或对焊接区3倍焊缝宽度的范围按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 超声检测》NB/T47013.3进行钢板超声波检查,无任何缺陷。 2)管板(可带法兰)与壳体的T型或L型连接接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制化工容器 结构设计规范》HG/T20583中的下列结构型式:
5D类焊接接头应符合下列有关项的要求:
NB/T 31009-2019 海上风电场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及费用标准.pdf内封头与简体的连接维
1球形半径R≤法兰内径D。 2 封头与法兰的焊接结构应符合图5.0.5所示的要求。焊缝应打磨与球形封头和法兰圆滑过渡。 3当封头厚度超过12mm时,封头与法兰焊后应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奥氏体不锈钢材料 除外)。
5.0.6接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图5.0.5带法兰无折边球形封头
5带法兰无折边球形圭
5.0.9紧固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6.1制造和检验的一般要求
6.2.1制造低温压力容器用的材料应符合第4章的要求。 6.2.2制造低温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板应由容器制造单位按4.0.5的要求复验低温冲击韧性。如 钢材质量证书中缺少低温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数据,低温冲击试验需按规定加倍复验。 6.2.3制造低温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的钢材未作无损检测交货时,容器制造单位应按4.0.7的要求 进行无损检测。 含量的复验
进行无损检测。 6.2.4制造低温压力容器用焊材应按 熔敷金属扩散氢含量的复验
6.3.1不采用热加工也不进行消除应力热处理的低温受压元件,不得打钢印。可打少量基准线 眼(冲样的尖端应磨圆),但深度不得超过0.5mm。材料和件号标记用油漆涂写。焊工记录绘图 标明,并随质量证书一起出厂。 6.3.2钢板及钢管不得在冷态下用钢锤敲打成形或校形。若需在冷态下成形或校形,应采用胎具 缓慢变形或用木锤、橡皮锤轻打,并需对其变形度(纤维伸长率)加以控制,各种材料允许的冷 加工变形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含镍量小于1.5%的低合金钢,冷加工变形度应小于等于2%(钢板)、5%(钢管)。 2含镍量大于等于1.5%的合金钢,冷加工变形度应小于等于5%;变形度大于2%时,应进 行时效冲击试验(变形度5%),冲击韧性低于4.0.5的规定者按6.3.4的规定处理。 3对于奥氏体不锈钢,冷加工变形度应小于等于10%。 6.3.3材料的加工变形度按现行行业标准《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规范》HG/T20584的有关条款 进行计算。 6.3.4材料的加工变形度超过6.3.2的允许值时,应采用热成形或冷成形后采取相应热处理恢复利 料的力学性能。热成形的终压温度不得低干材料的再结晶温度
6.4.1低温压力容器焊接材料的选用及焊接工艺评定除应符合4.0.11的有关规定外,尚应 关承压设备焊接材料标准和焊接工艺评定标准的要求。 6.4.2低温压力容器受压元件材料为低合金钢或高镍合金钢,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焊按 前应经磁粉或渗透检测。
1引弧应采用引弧板或在坡口内引弧,不得在非焊接部位引弧。 2焊接附件或工装卡具、拉筋等应使用与壳体相同的焊接材料和焊接工艺,由合格的正式焊 工施焊,焊道长度不得小于50mm。 3接管根部与容器壳体相焊的焊接接头,以及接管与法兰的对接接头,必须焊透(除5.0.3 中第5款2)~4)项的规定外)。 4对接接头必须焊透,余高应尽量减少;角接接头应圆滑,不得向外凸起,焊缝圆滑度差或 成形不良者必须打磨;焊缝边缘不得存在咬边。 6.4.6低温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焊接工艺评定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NB/ 47014的规定执行。冲击试验的取样数量(不包括复验)不得少于2组,每组3个试样。V型缺口 的中心线分别位于焊缝中央和热影响区(熔合线外2mm左右的相变阴影区)。必要时,可采用K型 坡口,以对熔合线的冲击韧性进行评定。低温冲击试样尺寸、试验方法、试验温度及合格指标等应 符合405的相应要求
4.7相邻筒节和封头的纵焊缝应相错,相错距离应大于较厚板的4倍,且不小于100mm。 4.8施焊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焊接线能量在工艺评定的线能量范围内,尤其应注意不要超 评定的线能量上限,
6.5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
6.6产品焊接试件及其检验
6.6.1每台低温压力容器至少应作一块产品焊接试件。当一台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筒体、凸形 封头)采用数种经评定的焊接工艺施焊时,应相应增加产品焊接试件的数量。 6.6.2产品焊接试件应在产品制作过程中,由制作焊工以产品制作时同样的材料(包括母材和焊 接材料)、同样的焊接工艺和焊接条件与产品焊接接头同时焊接,不得由其他焊工制作或在产品完 成后补作。
封头厂米用数利 6.6.2产品焊接试件应在产品制作过程中,由制作焊工以产品制作时同样的材料(包括母材和焊 接材料)、同样的焊接工艺和焊接条件与产品焊接接头同时焊接,不得由其他焊工制作或在产品完 后补作。 3.6.3产品焊接试件的常规机械性能检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 能检验》NB/T47016中产品焊接试件焊接接头的力学性能检验的有关规定。 其中低温冲击试验按4.0.5的要求进行,每块试件最少取2组试样(每组3个),缺口中心线 立于焊缝中央和热影响区各一组,试样取自最终焊道一侧,缺口中心线与板面垂直。 6.6.4产品试件冲击试验不合格时,按4.0.5中第6款的1)和2)项处理,或将试件连同容器或
6.6.3产品焊接试件的常规机械性能检验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
其中低温冲击试验按4.0.5的要求进行,每块试件最少取2组试样(每组3个),缺口中 于焊缝中央和热影响区各一组,试样取自最终焊道一侧,缺口中心线与板面垂直。 6.4产品试件冲击试验不合格时,按4.0.5中第6款的1)和2)项处理,或将试件连同容
其所代表的部件一同热处理后重新检查。
1A、B焊接接头的射线检测按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 NB/T47013.2的规定进行。射线检测的技术级别不应低于AB级,质量等级不低于Ⅱ级为合格 (100%检测及局部检测); 2A、B焊接接头的超声波检测按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 NB/47013.3的规定进行。超声检测的技术级别不应低于B级,质量等级不低于1级为合格(100% 检测及局部检测); 3A、B焊接接头的TOFD检测按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10部分:衍射时差 法超声检测》NB/T47013.10的规定进行。TOFD检测的技术级别不应低于B级,质量等级不低于 ⅡI级为合格(100%检测及局部检测); 4磁粉检测按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NB/T47013.4的规
定进行,质量等级不低于I级为合格; 5渗透检测按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NB/T47013.5的规 定进行,质量等级不低于I级为合格; 6紧固件用磁粉检测按现行行业标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4部分:磁粉检测》NB/T 47013.4的规定进行,质量等级不低于I级为合格
6.8.1低温压力容器及其受压元件表面由材料生产或加工制造过程中引起的表面缺陷,应经肉眼 检查。如发现有裂纹,折叠、压入氧化皮、结疤、撕裂、飞溅、电弧擦伤,咬边、弧坑,尖锐的机 减划伤和撞击凹痕、清除工夹具等引起的焊疤等有害缺陷,应予打磨清除。修磨的凹坑应与母材圆 骨过渡。
1 钢板:公称厚度的7%,且小于2mm。 2钢管:公称壁厚的12.5%。 如修磨深度或修磨后的材料厚度不符合上述情况,应考虑采取焊补、更换、应力核算或其他 安全措施。
6.9耐压试验与泄漏试验
6.9.1试压方法及压力数值按现行国家标准《压力容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150.1或设 计文件的规定。 6.9.2耐压试验时,容器壁温必须比壳体材料和焊接接头的冲击试验温度(取高者)高20℃以上。 6.9.3耐压试验后不应再在受压元件上进行焊接之类可能引起焊接应力和缺口应力集中的加工, 否则应重新试压。
6.9.4泄漏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试验压力等于设计压力时,试验温度不应低于设计温度。 2当试验压力高于设计压力10%以下时,试验温度应比设计温度高20℃以上
6.10质量证明书、标志、包装、运输
6.10.1容器的铭牌不得直接钉装在受压壳体上,若需在容器壳体上装铭牌,必须预先焊装铭牌座, 将铭牌装于座板上。 6.10.2容器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铭牌、包装、运输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压力容器第4 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GB/T150.4和现行行业标准《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规范》HG/T20584 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A.0.4冷拉钢棒机械性能
B.0.1常用低温钢焊条见表B.0.1。
表B.0.1常用低温钢焊条
B.0.2部分低温钢焊条化学成分及性能特点见表B.0.2
B.0.2部分低温钢焊条化学成分及性能特点见表B.0.2
表B.0.2部分焊条性能特点
常用的埋弧自动焊焊丝和焊剂见表B.0.3。
表B.0.3埋弧自动焊焊丝和焊剂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规范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定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205852020
修订说明 (739) 总则·. (740) 基本规定·.. (741) 材料 (743) 强度计算与结构设计 (744) 制造和检验 (745) 6.1制造和检验的一般要求 (745) 6.3受压元件的成形 (745) 6.4焊接 (745) 6.5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 (745) 6.7无损检测 (746)
0.3制冷行业的双层低温绝热压力容器有专门标准管辖JC/T 2314-2015标准下载,故本规范不适用于该种类型的低 容器。
3.0.1我国北方与西北地区的严寒季节,环境温度较低。部分无保温而且安放在室外的容器,尤 其是储存类容器,其设计温度要根据环境温度来确定。由于情况各异,在GB/T150.1中只笼统指出 了环境温度的定义和要考虑环境温度的影响,但未规定设计温度如何确定。 本规范把上述低温容器分为内部装载液体或气体介质两大类。由于液体的热容量较大,取设 计温度等于环境温度;而气体的热容量较小,壳体壁温接近于目平均温度。根据气象数据统计, 寒冷地区按GB/T150.1定义的环境温度比最低日平均温度要高3℃~4℃。为此,对于介质为气相 的容器,取环境温度(按GB/T150.1的定义)降低3℃作为设计温度。 当然,容器的容积有大小之分,装载的物料也有多少之分,设计者可根据这些具体情况,按 照上述原则确定设计温度。
UCS66篇的有关规定。
UCS66篇的有关规定
4.0.1关于低温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材的冶炼方法,GB/T3531一2014中规定“钢由氧气转炉或 电炉冶炼,并采用炉外精炼工艺”;而NB/T47009一2017中规定“锻件用钢应是采用电炉或氧气转 护冶炼并经炉外精炼和真空处理的镇静钢”。综合考虑到我国炼钢技术的进步以及我国材料标准的 现状,本规范规定的钢材冶炼方法取与GB/T3531一2014一致。考虑到真空处理对于提高钢材低温 冲击性能有较大的益处,建议设计者在设计重要的低温压力容器时增加板材须经炉外精炼和真空处 理的要求。
6. 1制造和检验一般
6.5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
DBJ/T13-409-2022 轨道交通矿山法隧道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附条文说明).pdf做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
6.7.1本规范在GB/T150.4的基础上,对压力较高、盛装易爆介质的容器增加了100%无损检测 的要求,这对提高化工用低温压力容器的安全性是有益的